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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孙陶然)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孙陶然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2020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0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本年度应出席次数实际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171700
股东大会列席情况
本年度应列席次数实际列席次数委托列席次数缺席次数
5500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2020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本人在2020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2020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支付现金收购欧特海洋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6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修订稿)》、《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7.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2020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0年1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12.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2020年度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被选举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上述三个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定期报告、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方案、对外投资、薪酬方案、公司内控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检查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

五、2020年度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年,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够注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

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事项

1.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 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孙陶然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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