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变更的说明
1、变更前
公司中文名称: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Zhejiang Jinlihua Electric Co., Ltd.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
2、变更后
公司中文名称: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Jinlihua Electric Co., Ltd.
公司注册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太行北路188号
3、证券简称为“金利华电”、证券代码“300069”保持不变。
二、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变更原因说明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搬迁至山西省长治市,拟对公司注册地址由:“浙江省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变更为“山西省长治市太行北路188号”,与此同时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英文名称由“Zhejiang Jinlihua Electric Co., Ltd.”变更为“Jinlihua Electric Co., Ltd.”。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及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的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条 | 为维护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为维护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第三条 |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JinlihuaElectricCo.,Ltd. | 公司注册名称: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JinlihuaElectricCo.,Ltd. |
第四条 | 公司住所: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 | 公司住所:山西省长治市太行北路188号 |
第三百四十一条 |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的相关人员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变更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