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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嘉信: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审计,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688,975,385.12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493,425,698.74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255,161,923.22元;合并报表期末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211,468,302.42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5,679,561.52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份。

二、关于2020年度提出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0年度综合财务情况,且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情况,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拟不进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为负,累计至下一年度。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利润分配相关规定,积极以现金分红、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等形式回报投资者。公司将在后续经营中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听取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不进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审阅了2020年度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不进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公告【2013】43 号)》和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2】101号)的规定,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 年)》,符合公司2020年经营情况并有助于公司未来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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