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4月27日披露《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由于2020年度报告相关编制工作预计完成时间晚于预期,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根据相关规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因此,同时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期的变更,公司对调整《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