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康芝药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3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49号文核准,康芝药业于2010年5月1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1,202,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8,797,7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0年5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01020003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间金额(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76,286,913.00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129,436.52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4,970,103.1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71,446,246.3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签订情况

公司于2010年5月28日、及2010年6月1日、2012年10月15日与海通证券证券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后更名为平安银行海口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转移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海支行,并取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海通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年11月27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海南康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海南康芝药品营销有限公司,2019年9月30日更名,以下简称“康芝生物”)、海通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3年12月31日,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康芝生物、海通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移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海支行,并取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3月3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大制药”)、海通证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20日,公司与康大制药、海通证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手足口病项目的超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11月21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云药业”)、海通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汽车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祥云药业、海通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汽车城支行转移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并在当月内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了新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原募集资金户进行了销户处理。2017年7月10日,全资子公司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宏氏”)、海通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均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定,无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子公司)在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积极开展投资并购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投资产品。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

公司名称开户行账号余额(元)备注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110040887656071,589,282.93活期
110040887656020.00定期
交通银行海口南海支行461602303018800006051291,089.36活期
4616023030180100843508,719.31活期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100709870000023811621.67活期
10070987000033100.00定期
海南康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海口南海支行46160230301880000400611.38活期
4616023030188000059551,189,244.29活期
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1213015110100005631,614,065.10活期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9550880052313100434693,488.49活期
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北京顺义支行1100611620180102005121,021.61活期
1100611620180100226453.66活期
中山康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955088020673300026947,698.57活期
合计5,446,246.37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子公司)在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积极开展投资并购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理财受托人理财产品类型购买金额原起息日
交行海口南海支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32,000,000.002019/12/4
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11,000,000.002019/12/4
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尊享版23,000,000.002019/12/4
合计66,000,000.00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25,825,270.33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281,576,858.41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1,344,248,411.92元;已列入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尚有32,313,141.59元未使用,已列入计划的超募资金项目尚有32,624,130.28元未使用。

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发生。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其他

(一)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

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康芝药业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我们认为,康芝药业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康芝药业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康芝药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同时,经核查,康芝药业本年度募集资

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4,879.77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97.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62,582.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4,525.2924,525.2910.924,525.29100%2010年09月30日-153.9219,408.36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3,0253,025921.2730.46%2016年12月31日不适用
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838.713,838.712,711.1270.63%2013年12月31日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1,38931,38910.928,157.68-----153.9219,408.36----
超募资金投向
对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9,264.6410,896.7659.6210,896.66100%2011年12月31日-480.67-4,859.10
对河北康芝项目进行投资8,0004,2704,270100.00%2012年12月31日-451.36-6,565.85
对沈阳康芝项目进行投资18,00018,00018,000100.00%2011年09月30日-165.27-2,521.35
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固定资产5,391.095,391.095,391.09100.00%2012年12月31日
独家受让1类新药"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7,800800800100.00%2013年03月31日
对广东元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投资并增资4,8414,8414,841100.00%2014年08月16日35.83-2,876.36
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6,8006,800420.153.692.7354.30%2018年01月01日
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30,00030,0006.3329,844.9699.48%2018年06月30日
对广东康芝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投资32,13032,13032,130100.00%2018年07月01日1,504.834,488.81
收购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24,558.4124,558.4124,558.41100.00%2018年08月29日-497.65-1,111.93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46,785.14137,687.26486.10134,424.85-----54.29-1,3445.78----
合计--178,174.14169,076.26497.00162,582.53-----208.215,962.5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收益目前暂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上市后,随着公司调整营销战略,推行“品类营销”策略,分散单一主导产品的风险,做大做强儿童药产品群;但由于新产品的市场推广达到良好成效,仍需一定的培育时间,致使已投产的固体制剂车间、头孢粉针车间尚未达产,生产批量偏小,单位成本偏高。公司将持续通过加大市场推广、引进新品种等方式提高产能利用率,以达募投项目预期效益。 2、营销网络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2013年10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营销网络项目)暨并购广东憧越药业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0月25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迟至2016年12月31日完成。目前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921.27万元,还余2,103.73万元未使用。鉴于目
前两票制等新医药政策的实施,以及网络化管理方式发展较快、变化较多,公司管理层对下一步营销网络项目建设保持谨慎态度,公司将会适时推出网络建设方案。 3、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711.12万元,还余1,127.59万元未使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并考虑到人才资源等问题,公司预计未来会将研发转移到广东生产基地,因此原在海口的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较慢。 4、河北康芝项目在并购后2012年度主要进行了GMP认证改造及经营正常化的恢复工作,2012年11月19日河北康芝获得了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2013年第二季度,河北康芝正式开始生产运营,由于GMP认证通过后,生产尚处于小批量生产阶段,销售渠道及市场开拓尚在进行中,致使效益未达预期。 5、沈阳康芝项目一直按计划正常投产,因生产批件等评估增值摊销、销售渠道整合等原因,致使未达到预期效益。 6、2019年公司对药品生产基地产能的整合规划、北京环保要求国家区域规划的调整要求,在确保药品生产工作有序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对各药品生产基地进行整合,并集约化地利用公司各生产基地,以发挥新技术及新设备的作用,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的稳定性,因此根据最新生产基地整合情况,公司决定对沈阳康芝和北京祥云进行产业整合,通过药品上市持有人委托加工等形式形成北方中成药、南方化药的区域特性。目前,北京祥云已停产,因此本年度效益未达预期。 7、独家受让1类新药“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项目是依托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体-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所以此项目实现的效益反映在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现的效益中。 8、2016年11月,元宁制药取得新版GMP证书认证,2017年度开始正式生产,加之对其产品销售渠道整合尚未完成导致本年度该公司效益未达预期。 9、报告期内,因受疫情影响,公司广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计划有所调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目前的进展情况如下: (1)广东康大建设项目 一期动力站、二期项目办公质检研发楼、三期项目的综合制剂楼、门卫(内设消防控制室)以及厂区道路等土建工程和室外管网工程已基本完成,各单体建筑水电和消防、厂区变配电、地下消防水池设备等安装工程、室内装修和园建绿化工程也已接近尾声,建设项目整体完工率约89%,目前已进入项目收尾及竣工验收阶段。 (2)中山康芝建设项目 一期项目车间一,二期项目宿舍楼,三期项目车间二、中试车间、研发楼、污水处理站以及厂区道路等土建工程和管网工程已基本完成,各单体的建筑水电和消防、生产设备、厂区变配电、污水站设备等安装工程和室内装修和园建绿化工程也已接近尾声,建设项目整体完工率约89%,目前已进入项目收尾及竣工验收阶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1、2010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2,646,400.00元对祥云药业进行增资。2017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搬迁及其超募资金使用的议案》,通过建立河北分公司,在沧州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中药提取及制剂工厂,以尽早实现原料药及中药提取车间等搬迁工作;同意该项目总投资金额:16,13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135万元(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投资8,620万元,二期建设投资6,51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00万元;同意该项目一期使用祥云药业项目超募资金的全部余额,其余不足部分全通过自筹资
了便于该核算项目,同意在康大制药名下再设立一个专用于手足口病项目的超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超募资金使用的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项目合计使用超募资金3,692.73万元。 8、2015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计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亿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注资,实施投资建设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变更康大制药注册资本5,000万元原定“以自有资金出资”为“超募资金出资”。2015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广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肇庆市变更为广东省中山市,同意将项目名称由《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改为《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2.2亿元对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注资(其中5,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投入的议案》及《关于收购股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分别同意如下内容: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超募资金对该项目进行追加投入,其中:土地使用权投资预计3,220万元【拟通过收购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宏氏”)100%股权以获得土地使用权】,其他工程费用预计4,780万元;同意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通过两个子项目即康大建设项目(拟定项目名称)及中山宏氏建设项目(拟定项目名称)进行统一规划及建设;追加投入后,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的总投资额为30,677.86万元,同意公司按追加投资后的建设规模以及各子项目具体建设情况使用项目资金。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对广东生产基地项目进行追加8,000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投入”中的3,013.36万元人民币收购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意公司在该股权收购完成后继续使用“对广东生产基地项目进行追加8,000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投入”中的余额4,986.64万元人民币增资中山宏氏,该资金将用于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子项目中山宏氏建设项目的建设。 2016年度,公司已支付股权收购款共计3,000万元,中山宏氏工商变更已办理完毕;2017年度,公司已支付剩余股权收购款13.36万元。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1.41万元,已使用21,849.62万元;中山康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77万元,已使用4,981.98万元;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累计投入金额29,844.96万元。 9、2018年6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广州瑞瓴100%股权以间接持有九洲医院51%股权及和万家医院51%股权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213亿元收购广州瑞瓴100%股权以间接持有九洲医院51%股权及和万家妇产医院51%股权。2018年6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于2018年7月将广州瑞瓴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纳入合并范围。2018年8月14日,经广州市越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将“广州瑞瓴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康芝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全额支付股权收购款。 10、2018年7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现金35,000万元收购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4,558.41万元。2018年8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全部支付股权收购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15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亿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注资,实施投资建设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变更康大制药注册资本5,000万元原定“以自有资金出资”为“超募资金出资”。2015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广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
地点由广东省肇庆市变更为广东省中山市,同意将项目名称由《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改为《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2.2亿元对康大制药进行注资(其中5,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注资康大制药,用于康大制药前期土地出让金支付及工商登记等支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公司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金额107,906,180.00元,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并出具“中审国际鉴字【2010】第01020106号”鉴证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海通证券发表意见同意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金额107,906,180.00元,已全额以募集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