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披露部分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化长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近期收到的关于公司的诉讼情况进行进展公告,具体如下: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涉案金额(万元) | 诉讼进展 | 诉讼审理结果 | 诉讼判决执行情况 | 财产保全措施等情况 |
许高镭、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文化长城 | 公司股票解禁纠纷 | 5097.3835 | 撤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广东麦贝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61.85 | 审理中 | 未形成判决 | 不适用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6民初67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撤回对文化长城的起诉。 |
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许高镭、许高云、聂雅 | 证照返还纠纷 | 一审已判决,许高镭、聂雅不服,分别提起上诉 | 未形成判决 | 不适用 |
(二)其他诉讼事项
经统计,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具体如下: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涉案金额(万元) | 诉讼进展 | 诉讼审理结果 | 诉讼判决执行情况 | 财产保全措施等情况 |
上海犇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翡翠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出资纠纷 | 100 | 审理中 | 未形成判决 | 不适用 | |
新余智趣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 深圳市东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隽隆贸易有限公司 | 第三人撤销之诉 | 审理中 | 未形成判决 | 不适用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 |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破产清算申请 | 已判决 | 一审已判决 | 不适用 |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51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不予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 |
深圳市东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名誉权纠纷 | 200 | 审理中 | 未形成判决 | 不适用 |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对于上述诉讼存在尚未审结的以及已形成生效判决文书的,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