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434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1年6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此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至2021年6月18日前对年报问询函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截至目前,由于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较多,公司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核实、补充及完善,且部分事项要求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2021年6月18日前完成全部回复工作。为保证年报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预计将于2021年6月25日前回复并对外披露。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年报问询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再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所有重大事项均以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