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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霞)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 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3年任期内,忠实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江霞,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职于山东省财政学校;2001年11月至今任职于山东科技大学,从事会计学教学。曾任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威玛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安众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440033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认为这些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未提出异议,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表决的情形。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审计委员会工作,主要对年审会计师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工作进行考察,完成了年审会计机构的选聘工作,审议了报告期内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在年度审计期间积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控等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定了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和审计计划的工作重点,以内控合规性、有效性、风险控制为基础,应用内控专项审计、风险评估、实地调研等方式实施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实践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其他情形,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3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查阅公司会议记录等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

3、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相关法规着重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情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并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1、2023年4月26日,列席了在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中,参与《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审议过程。

2、2023年5月18日,在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中,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8月29日,在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中,对《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4、2023年10月20日,在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对变更公司证券简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其他事项说明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今后工作中,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江霞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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