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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信息: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同孝)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同孝)

本人作为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770022

2020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未提出异议,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表决的情况。本人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就公司2020年度以下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1、2020年1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北京富华宇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泰安宇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事项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就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事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相关事项,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予解除限售并回购注销的事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关于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事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薪酬的事项。

3、2020年5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20年7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2020年8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0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组织并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进而对其薪酬进行了审核;参与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的完善,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与监督;

积极了解市场同类公司薪酬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对2020年换届董事及高管薪酬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组织并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实时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加强与审计部工作人员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为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制定和投资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努力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它时间到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深入调查,并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好投资者的权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它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等权益。

2、积极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对审议决策事项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促使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合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不断加强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重点关注最新颁布或修订的内容,对适用公司的规定变化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积极参加公司或其他组织以各种形式举办的相关培训或学习活动,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本人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护能力,并能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加严谨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它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年,本人将继续秉承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本着对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高度负责的理念,依法履行自身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参考意见,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王同孝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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