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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2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下午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梅芬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名与会监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名与会监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名与会监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名与会监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由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为亏损,现金分红会影响公司未来现金流。短时期内降低了公司的权益资本规模

和支付能力。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3名与会监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基于良好的合作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名与会监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与会监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与会监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名与会监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出售参股公司南昌凯迅光电有限公司24.6525%股权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名与会监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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