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德投资增持公司股份完成质押的公告
特别说明:
永兴众德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99.76万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质押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建西女士。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刚控股”)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胜升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相关方于2019年1月29日及2019年3月19日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之一永兴众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德投资”)承诺以其所收到公司支付的第二期交易对价金额的100%购买达刚控股股票,并将该部分股票质押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及2019年3月21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相关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众德投资送达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获悉众德投资已将其所持有的99.76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建西女士,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众德投资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 | 本次质押 | 占其所持 | 占公司总股本 | 是否为限 | 是否为补 | 质押起始 | 质押到期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数量(万股) | 股份比例 | 比例 | 售股 | 充质押 | 日 | 日 | |||
众德投资 | 否 | 99.76 | 100% | 0.3141% | 否 | 否 | 2021年6月10日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日 | 孙建西 | 协议约定 |
合计 | 99.76 | 100% | 0.3141% |
本次质押是众德投资履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业绩承诺期内,该等质押股份以及质押股份处置后的价款仅能用于为公司提供补偿。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质押手续办理之日,众德投资持股数量及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众德投资 | 99.76 | 0.3141% | 0 | 99.76 | 100% | 0.3141% | 0 | 0 | 0 | 0 |
合计 | 99.76 | 0.3141% | 0 | 99.76 | 100% | 0.3141% | 0 | 0 | 0 | 0 |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及《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