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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瑞沃能:2019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

2019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监事余敏浩、慕菲)、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鸿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长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长莹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子公司被司法拍卖的风险

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发布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获悉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公司、西安金泰安全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坚瑞恒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郭鸿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发布了拍卖公告,将公开拍卖公司全资子公司达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通过网上自查发现,用户姓名武汉春之雨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N3305于2019年08月10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达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46,986,672(壹亿肆仟陆佰玖拾捌万陆仟陆佰柒拾贰元)。但该标的物最终成交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目前公司暂未收到法院出具的裁定书。

若本次拍卖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达明科技有限公司也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届时公司将彻底退出消防业务板块。

2、关于签署框架协议无法实施的风险

2019年4月18日,公司与江苏华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控”)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湖南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鼎新能源”)(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55%,江苏华控或其控制下的第三方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45%。该合资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该《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仅为表达协议各方初步的合作意愿及商洽结果,该事项尚未正式实施,且面临合作方筹措资金不到位,无法按照框架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风险。

3、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无法实施的风险

(1)2019年7月18日,新设立内蒙古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11,000.00万元,持股比例55.00%,孙子公司西安鑫瑞达实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000.00万元,持股比例45.00% ;

(2)2019年7月16日,新设立郴州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5,500.00万元,持股比例55.00%,北京宏燊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500.00万元,持股比例45.00%;

(3)2019年7月19日,新设立临汾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5,0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00%。

受债务危机的影响,公司资金短缺,目前尚未实际出资,面临筹资不到位,无法实施的风险。

4、引入战略投资者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发布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鸿宝先生、公司大股东及董事总经理李瑶先生正在筹划公司股权转让事项,拟引入战略投资者,该战略投资者为关注新能源的企业,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目前,该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仍在积极推进当中,但尚未达成任何实质性的协议,仍然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5、担保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为子公司沃特玛的担保实际发生额共计41.6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的担保金额为39.44亿元,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的担保金额为2.24亿元。沃特玛现已出现大量债务违约事项,公司作为担保人正面临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

6、诉讼的风险

截至2019年8月6日,公司、子公司沃特玛及其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案件累计866件(不含撤诉案件),涉诉金额共计约97.10亿元,其中已判决金额约

46.10亿元。涉诉事由主要为: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因公司涉及的诉讼案件数量较大,公司在公告诉讼事项时只能根据已收到的相关法律文书来进行披露,实际上还存在一些法律文书(如法院传票、裁定书甚至判决书)滞后或者尚未收到的情形,因此,实际涉诉案件数量及涉案金额要大于披露部分。

7、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资产被查封的风险

公司因爆发债务危机导致无法按时偿还银行借款,银行采取法律手段申请冻结公司银行账户或查封公司资产,截至2019年8月6日,公司及子公司沃特玛名下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129个,涉及冻结金额共计5,471.60万元(不含被司法扣划的资金)。固定资产及存货等累计被查封的价值约74,776.05万元(不含暂无法估值的沃特玛名下相关专利),另外沃特玛共计20,481.11万元的债权被冻结,多个子公司的股权被冻结。未来如果公司无法及时解决债务问题,那么存在更多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更多资产被查封的风险。

8、控股股东及大股东股权被司法处置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鸿宝先生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所持公司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其控制下的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302,990,508股股份被司法冻结。郭鸿宝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中流通股数量为69,489,801股,如果实施冻结的券商与实施轮候冻结的券商达成一致,并且均向相关法院申请解除冻结,那么该判决会导致流通股部分存在被强制平仓的可能,但是短期内公司控制权不存在发生变化的风险。

大股东李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金林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也全部被冻结或轮候冻结。李瑶先生为公司大股东,也是公司收购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人,公司积极督促李瑶确定对赌完成情况并进行业绩补偿。2018年11月,公司先后收到李瑶的《申明书》及《债权确认协议书》等文件,该《申明书》确认沃特玛2018年度严重亏损,实际已无法完成业绩承诺;李瑶同意在现阶段,以其获得的交易现金对价扣减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人民币962,108,276.03元作为向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款的一部分。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查发现李瑶先生持有的坚瑞沃能4,4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81%)已转让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该股份转让事项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

李瑶因与浙江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产融”)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经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生效裁决,裁决李瑶向浙江产融返还增资款10亿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等。同时,浙江产融申请人民法院冻结了李瑶持有的坚瑞沃能3.3亿股股票。现该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为避免李瑶持有的坚瑞沃能股票被浙江产融执行后导致坚瑞沃能无法按照对赌协议的约定进行回购,坚瑞沃能已委托律师提起了案外人执行异议,后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对公司提出的执行异议予以驳回,公司已继续向法院提出复议,但复议不会终止执行程序。日前,法院已经启动了拍卖程序,深圳中院将于2019年9月25日拍卖李瑶的无限售流通股28,583,430股。李瑶持有的其余股份尚未进入拍卖程序。

按照公司与李瑶签订的《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公司应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李瑶所持有的坚瑞沃能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注销。

后续如果李瑶持有的上述坚瑞沃能股份被拍卖成交,将会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9、破产重整申请不被法院受理的风险

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收到债权人陕西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达公司”)的《催款函》,告知因公司未能按照相关约定还款,凯瑞达公司已委托律师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相关规定,目前该申请尚在审查中,公司最终能否获得法院裁定受理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10、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2018年的财务数据以及会计师对涉及主要事项的审计意见,若未来公司2018年度确定为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1.6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最终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同时,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截止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615,485,400.79元。公司同样存在因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

11、李瑶业绩承诺补偿无法完成的风险。

公司于2016年9月份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沃特玛100%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交易约定李瑶先生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对沃特玛的业绩做出了承诺:沃特玛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

月31日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累积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350万元、90,900万元、151,800万元。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沃特玛未完成2018年业绩承诺,按照公司与李瑶签订的《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李瑶需按照补偿的上限52亿元进行补偿。

为了保证李瑶的业绩补偿能够顺利实施,公司与李瑶积极协商补偿事宜,公司也先后收到李瑶签署的《申明》及两份《申明书》,李瑶已履行的补偿款约

10.12亿元。后续公司还将采取相关措施(包含司法途径)继续对李瑶进行追偿,但因李瑶补偿金额较大,且其个人持有公司所有股份均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后续仍存在李瑶无法完成业绩承诺补偿的风险。

虽然公司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利益,近日公司仍发现下述事项:

(1)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查发现李瑶先生持有的坚瑞沃能4,4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81%)已转让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该股份转让事项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2)债权人浙江产融仍向法院申请执行拍卖李瑶持有坚瑞沃能的部分股票,日前,法院已经启动了拍卖程序,深圳中院将于2019年9月25日拍卖李瑶的无限售流通股28,583,430股。李瑶持有的其余股份尚未进入拍卖程序。

上述事项将导致公司后续向李瑶追偿的权利受损。

12、公司面临经营方面的风险

(1)政策风险。

2019年3月2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发展改革委四部委

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重点内容包括:1、国补力度大幅退坡,补贴基数综合下降程度超50% ;2、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为过渡期,期间按2018年补贴的0.1倍(不符合2019指标)和0.6倍(符合2019指标)进行补贴;3、过渡期后地补取消,转为支持充电(加氢)等配套设施;4、电池技术要求更高,但调整系数下修。随着补贴退坡幅度加大,动力电池企业提质降本压力增大,虽然该政策的出台可能会导致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需要有所回升,但如果沃特玛无法持续开发出更高性价比的磷酸铁锂电池,那么,沃特玛将面临市场份额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2)债务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负债合计165.09亿元,其中沃特玛负债合计

161.76亿元。虽然公司通过债务重组来降低公司负债,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债务风险仍未消除,公司及子公司沃特玛仍面临债权人的权利主张,公司所面临的偿债风险将继续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3)开工率不足的风险。

公司因爆发债务危机,导致大量资产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生产经营遭受重大影响,开工率严重不足。后续虽然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并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帮助部分分厂恢复生产,但仍存在以下风险: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资金尚未全部到位,实施进度无法保障;2、生产线尚需改造,需要时间,后续改造、原材料采购资金还没有保障;3、因债务危机导致人员流失,对恢复生产不利;4、公司需要重新构建供应商、客户等上下游关系,存在很大不确定性;5、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如何以及何时参与公

司的资产及债务重组事项。

(4)产品单一的风险。沃特玛一直坚持磷酸铁锂动力电池技术路线,其开发的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具有高安全性、快速充电、耐低温性以及长久寿命的特点,2017年在32650-6.0Ah的基础上开发出32700-6.5Ah、7.0Ah、7.3Ah三款电芯产品,单体能量密度分别达到150Wh/Kg、160Wh/Kg、165Wh/Kg,循环寿命均超过4000次以上。虽然国家于2019年3月26日出台的最新补贴政策可能会导致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需要有所回升,但据电池联盟发布的数据,2018年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中,三元锂电池占比达58.1%,三元锂电池的市场份额仍然最大。截至报告期末,沃特玛并无量产三元锂电池产品,未来,若沃特玛没有及时开发并推出三元锂电池产品,存在因产品单一导致公司抵御行业变化能力不足的风险。

(5)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厂商也开始了扩产潮,加之国际电池巨头纷纷投向中国市场,动力电池产业的竞争进一步加剧,产业集中度加强。据电池联盟的数据显示,按2018年动力电池装机量计算,行业CR2为61.3%,CR5为73.8%,CR10为82.8%,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加强。随着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的出台,政策对动力电池提质降本要求的提高将导致市场集中度进一步增加。若沃特玛未来不能保持技术持续进步并降低企业成本,那么将进一步面临行业竞加剧争的风险,盈利水平持续下降的风险。

(6)人才流失的风险。沃特玛所从事的动力锂电池行业需要大批掌握化学、材料学、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等专业技术的人才,也需要大批对客户需求、上下游行业技术水平以及产品深入了解的人才。经过多年的快

速发展,沃特玛已形成了自身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一支具有丰富研发经验、能够深刻了解客户需求的人才队伍。但报告期内,由于沃特玛爆发债务危机,生产经营遭受重大影响,大面积停工导致大量人才流失,如果公司不能继续稳定沃特玛现有研发人才及核心管理人员,那么将会对沃特玛未来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7)潜在的产品责任风险。沃特玛对产品的设计、生产均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如因沃特玛产品在设计、生产或组装方面存在缺陷并造成事故或伤害,可能会使沃特玛遭受到产品责任的诉讼和赔偿。若发生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可能需投入较多的财力、物力就相关起诉进行辩护,向受害人作出赔偿,进而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13、沃特玛面临的风险

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虽已要求公司及沃特玛予以改正,但沃特玛仍然存在公司尚未掌握的与其日常经营有关的交易事项,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尚无法估计。

(1)应收账款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沃特玛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净额为72.57亿元。尽管沃特玛下游客户多为国内知名的整车厂商,资金实力雄厚,信用情况良好,但回款情况并不好,下游客户出现现金流紧张而支付困难的情形,将会对公司产生应收账款无法回款的风险。同时,因产品质量等问题沃特玛也面临客户的起诉,法院最终如何判决也会对沃特玛应收账款的回款造成重大影响。

(2)或有负债。

①截止2019年8月23日,沃特玛涉诉案件中,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与沃特玛同为被告人的案件金额约15.97亿元,其中出票人为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的案件约7.35亿元,一审已判决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金额约1.99亿元。根据案件被追索人以及相关债务人的兑付情况,沃特玛有可能因此需承担该票据部分兑付义务,形成或有负债,因此,公司存在因票据追索权产生亏损的可能性。

②产品质量保证金存在计提不足的风险。根据目前市场及客户反馈的信息,由于沃特玛当前特殊的经营状态,售后服务基本停滞,很多搭载沃特玛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因公司无法及时提供售后服务而处于停驶或者半停驶状态。由于无法提供系统、完善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致使电池故障率升高,维修成本上升,因此前期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可能无法覆盖后续电池售后服务产生的成本。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及客户反馈的信息进行数据统计并做出最佳的会计估计,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或有担保。

2018年年报披露中,公司发现3笔未及时履行程序的对外担保事项:1、沃特玛为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4,000万元;2、安徽沃特玛为安徽环鑫电子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3,600万元;3、安徽沃特玛为安徽顺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3,000万元。

公司发现违规担保后,高度重视,要求沃特玛说明情况。沃特玛说明后面

两笔担保资金用途为,因为春节临近,为了解决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农民工工资,由当地政府出面组织,由舒城县金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沃特玛提供担保,当地金融机构为安徽环鑫电子有限公司、安徽顺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放贷,资金支付至安徽沃特玛工程承包方指定账户,用途为支付安徽沃特玛欠付的工程款(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后由于安徽沃特玛无力偿还,舒城县金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强行要求安徽沃特玛与之签署新的两份《抵押担保》合同,并在没有盖章审批流程的情况下,金龙担保工作人员自行在合同上面盖章,作为解决其提供担保问题的法律文件,沃特玛无力阻止。2019年8月26日,公司发现此情况后,严厉要求沃特玛尽快配合解决并安排相关人员逐步收回沃特玛及其子公司公章。同时也认真排查沃特玛及其子公司是否还存在未履行程序的违规担保,因此,不排除沃特玛仍存在未履行程序的违规担保事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19年半年度报告 ......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6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7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 1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76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坚瑞沃能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然人郭鸿宝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
《公司章程》《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
人民币元
热气溶胶灭火剂由气溶胶发生剂通过燃烧反应产生的灭火物质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使气溶胶发生剂通过燃烧反应产生热气溶胶灭火剂的装置
S型气溶胶灭火装置产生 S 型热气溶胶灭火剂的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达明科技达明科技有限公司
沃特玛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民富沃能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磷酸铁锂一种锂离子电池材料,主要元素为锂铁磷氧四种元素组成的橄榄石结构材料
圆柱型电池产品外型呈现为圆柱型外型的电池
锂离子动力电池通过串、并联后在较高电压和较大电流的条件下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具有能量高、电池电压高、工作温度范围宽、贮存寿命长等特点的新型高能电池,广泛应用于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等领域
能量密度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电池所具有的能量,分为体积能量密度(Wh/L)和质量能量密度(Wh/kg)
BMS电池管理系统,是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的英文简称,是由电池检测与控制单元、显示器、传感器、线束等组成的电子组件。主要功能是实时检测电池的电压、电流、温度等参数,防止电池(组)过充过放过流过温,测算剩余容量,进行状态信息交换,以实现电池(组)的高效利用、延长电池(组)的使用寿命
PACK对单体电芯进行串联或者并联的组合后连接上BMS,使单体电芯成为有充放电智能控制等功能的集成产品的过程
Kw千瓦(Kilo Watt),为电的功率单位
Gwhkwh是度,Gwh是1000000Kwh,是电功的单位
AH安时,是电池的容量表示,广泛应用在电源领域,是电池性能的重要指标,即放电电流(安培A)与放电时间(小时H)的乘积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坚瑞沃能股票代码30011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坚瑞沃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aanxi J&R Optimum Ener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J&R Optimum Ener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瑶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军魏海明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6幢10701房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6幢10701房
电话029-88332970-8060029-88332970-8060
传真029-88332680029-88332680
电子信箱stock@xajr.comstock@xajr.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8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8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8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233,951,171.033,238,224,910.10-92.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28,770,402.55-1,669,870,008.24-9.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1,767,354,024.44-1,984,642,419.0810.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183,724.158,974,206.77-202.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518-0.6865-9.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518-0.6865-9.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0.5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4,893,473,498.8417,600,561,403.97-15.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644,504,183.34251,476,488.12-753.94%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9,957,443.0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256,155.57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67,679,5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7,065,067.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2,188,279.61
减:所得税影响额-15,514,490.4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11,620.32
合计-61,416,378.1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一)目前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锂离子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租售及运营以及消防工程。

1、锂离子动力电池

沃特玛是国内最早成功研发磷酸铁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汽车启动电源、储能系统解决方案并率先实现规模化生产和批量应用的动力锂电池企业之一,被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确认为中国动力锂离子电池20强企业前三强。沃特玛的主要产品为32650型圆柱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动力电池组及储能电池组。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纯电动大巴车、通勤车、城市物流车、移动补电车。此外,沃特玛产品也应用于启动电源、储能应用、通信基站和家用电动工具等领域。

2、新能源汽车租售及运营

沃特玛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的创新型运营产业,借助其在新能源产业深厚的经验积累,打造纯电动汽车“双枪快补、浅充浅放”的新营运模式。旗下全资子公司专注于纯电动公交车、环卫车等新能源车辆的销售、租赁、运营及充维服务,是城市交通电动化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民富沃能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应用,通过“车+桩+网”的架构,从技术、质保、服务、安全四个维度为城市交通电动化提供整体解决方案,采用“整车租售、固移并举、八年质保、主快充维”的创新运营模式,推动城市公交电动化、城乡电动公交一体化、市政用车电动化。

3、消防工程

消防工程包括了新建楼宇的首次安装工程、对现有楼宇的二次整改工程和后期维护保养。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相关建筑需要设计安装消防设施,根据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单位需拥有相关资质,且因具有较高的专业性,作为消防产品最终用户的业主单位一般将消防工程承包给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商(或建筑工程总承包商),由其负责消防设计、消防产品的采购与安装及消防验收。公安部下属消防机构主要通过消防设计审核以及消防验收两道关卡对消防工程进行监管。集团全资子公司达明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公共安全智能化研发、消防系统设计及工程施工、系统集成应用与运营维护服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获得的资质有建筑智能化设计甲级、施工壹级,消防工程设计甲级、施工壹级,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护壹级,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备案证A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机电工程安装资质,城市灯光照明资质,建筑装饰施工设计资质等。

(二)沃特玛主要经营模式

受债务危机的持续影响,报告期内沃特玛仍旧无法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导致报告期内整体开展的业务规模较小,收入的主要来源为锂电池销售和新能源汽车租售。

1、锂电池的销售业务

锂离子动力电池产品可以作为单体电池或电池组直接销售,配套电池管理系统(BMS)以及其他结构件向整车厂推广销售,也可以由电芯制造商加工完成电池组系统之后进行销售。锂离子动力电池产品的主要特点是,不同的客户对电池系统的技术要求各不相同,因此,企业必须具有强大的、高效的设计团队,为客户量身定做产品。沃特玛通过和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厂商进行战略合作,共同开发适销对路的电动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产品,在完成样车开发及上公告的流程后,直接销售给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厂商。

2、新能源汽车租售及运营业务

2014年以来,国家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但终端市场因消费者行为惯性、纯电动汽车充电维护不够便利等原因未能得到快速发展。民富沃能的设立就是为了培育开发新能源汽车终端市场、创新新能源汽车充维服务模式。

民富沃能的上游为新能源整车生产厂商,下游为公交公司、物流企业等终端用户。具体示意图如下:

(三)报告期业绩驱动因素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92.78%,实现营业利润-17.4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2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29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9.52%。业绩亏损原因:(1)受债务危机的持续影响,子公司沃特玛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销售及服务业务量较小,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抵债业务减少,导致本报告期收入大幅减少。(2)本报告期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由于人员减少、业务量下降等,导致人工成本、产品质量保证金、运输费用等下降、上年同期进行短期融资的融资费用、咨询费等较高而本期此类业务减少等所致。(3)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4)基于对应收款项账龄的分析及对存货、固定资产、持有待售资产等的使用价值或可回收价值的判断,计提了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5)上年同期部分公司计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鉴于上年末公司除子公司达明科技有限公司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外,其余公司均未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报告期延续上年末会计处理,不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与上年同期相比,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

2018年10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利同”)与南京力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宇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安靠电源有限公司、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平科技”)及郑向阳先生在北京签署了《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有限合伙协议”),拟共同发起设立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有限合伙企业”),该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P)为坚瑞利同,有限合伙人(LP)为上述合作方。根据该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有限合伙人进平科技或其指定第三方有意向以战略投资人的身份参与到公司的资产及债务重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破产重整、资产置换、股权转让、资产剥离等,直至成为公司股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与进平科技或其指定第三方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2018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债权人陕西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凯瑞达公司”)的《催款函》,告知因公司未能按照相关约定还款,凯瑞达公司已委托律师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重整。根据公司目前自身的债务状况,公司不排除接受相关债权人向西安中院提起的破产重整申请。如果2019年法院受理了公司债权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公司将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届时公司将同债权人、投资人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从而帮助公司化解经营危机和债务危机。

为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生产,满足恢复生产所需的资金和设备需求,2019年6月10日,公司与山高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租赁的方式为直接融资租赁(直租),融资租赁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6年(公司按季度支付租金,一共需支付22期租金,支付方式为不规则还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为公司在上述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向山高租赁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四)新能源行业概况、特点

1、行业概况

根据中汽协发布的2018年全年汽车产销数据,2018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7万辆和125.6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9.9%和61.7%,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8.6万辆和98.4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7.9%和

50.8%;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3万辆和27.1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2%和118%;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均完成1527辆。

根据电池联盟近日发布的数据,2018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产量达70.6GWh,其中三元电池产量为39.2GWh(占比55.5%),磷酸铁锂电池产量为28.0GWh(占比39.7%)。动力电池装车量共计56.9GWh,同比增长56.3%,其中三元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分别为33.1GWh(占比58.1%)和22.2GWh(占比39.0%)。

2、行业特点

(1)三元锂电池已成市场主流,新能源乘用车成为配套主体。

2018年新能源乘用车电池装机电量为33.1GWh(同比增长141%,占比58.1%),新能源客车装机电量为17.3GWh(同比增长21%,占比30.4%),新能源专用车装机电量为6.6GWh(同比下滑22%,占比11.5%),乘用车贡献了主要的装机量增量。国际能源署发布的报告中也预测到2040年全球近半数的轿车都将是电动车,新能源乘用车在世界范围内的放量成为确定性趋势,绑定乘用车企的电池厂商将有望迎来业绩的持续增长。

(2)补贴退坡倒逼成本下降,市场集中度进一步加大。

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主要成本构成,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的退坡,成本压力愈发集中到中游电池环节,电池售价不断下降,使得低端产品不断出清,行业格局趋向集中化。电池联盟的数据显示,按2018年动力电池装机量计算,行业CR2为61.3%,CR5为73.8%,CR10为82.8%。

(3)能量密度门槛稳步提升,追求高端、兼顾安全。

2019年3月26日,国家四部委发布最新补贴政策,强调优化技术指标,坚持“扶优扶强”。新政提高了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货车的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其中,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25Wh/kg,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135Wh/kg,纯电动货车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125Wh/kg。同时,新政也放缓了对动力电池能量密度的提升要求,指出企业还要兼顾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循环寿命和成本等。

(4)随着补贴进一步退坡,磷酸铁锂电池市场出现回暖迹象。

2019年4月18日,国家工信部在其官方网站公示了申报第319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公示期7天,截止到4月24日。来自电池中国网统计,本次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共350款,其中,新能源乘用车53款,新能源客车155款,新能源专用车142款。从动力电池技术路线来看,搭载磷酸铁锂电池的车型有252款,占比达72%;搭载三元电池的车型有60款,占比17%;搭载锰酸锂电池的车型有16款锰,占比5%;搭载未注明类别锂电池的车型有14款,占比4%;搭载燃料电池的车型有8款,占比2%。其中三元电池在乘用车领域优势明显,而磷酸铁锂电池在客车和专用车领域占据主导地位。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本报告期末1,498.82万元,上年度末19,262.58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92.22%,主要系本期出售子公司福瑞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Altura公司股票所致。
固定资产本报告期末201,941.05万元,上年度末264,029.34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3.52%,主要系本期计提折旧及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无形资产本报告期末11,669.23万元,上年度末17,594.89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3.68%,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西安金泰安全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原值为6027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被司法拍卖用于偿还北京银行借款所致。
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47,275.36万元,上年度末50,341.54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6.09%。
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26,874.04万元,上年度末47,789.47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43.77%,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银承保证金减少所致。
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2,632万元,上年度末50,294.30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94,77%,主要系票据到期未兑付转入应收账款所致。
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末789,495.07万元,上年度末891,145.18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1.41%,主要系快充王以车抵债减少对其应收债权,以及由于应收账款账龄变化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末18,509.98万元,上年度末23,867.01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2.45%,主要系由于账龄变化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本报告期末为0元,上年度末492.38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00%,主要系本期公司用于出租的广州、大连房产被司法拍卖用于偿还北京银行借款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本报告期末6,834.74万元,上年度末8,944.70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3.59%,主要系装修费摊销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2,201.81万元,上年度末9,756.43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77.43%,主要系子公司沃特玛对安徽华宇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苏州久亿通热工技术有限公司的预付工程款、设备款减少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内容形成原因资产规模所在地运营模式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收益状况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持有Altura Mining Limited16.74%的股份Altura是一家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上市公司,是多元化的矿产勘探和服务商,旗下拥有100%所有权的 Pilgangoora项目是位于澳大利亚西部皮尔巴拉地区的世界级硬岩石锂矿项目,该项目锂矿开发Altura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1520.6万澳元。澳大利亚战略参股并与之签订锂精矿包销协议
潜力巨大,其锂辉石开采技术已经非常成熟,能够满足动力电池的需求,开采纯度高,符合车用动力电池对材料一致性的要求。
其他情况说明公司自2018年2月18日开始至2018年5月31日止,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出售Altura公司股票5,463万股。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出售Altura公司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以不低于0.095澳元/股的价格择机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控股所持有的Altura 公司全部或部分股票,授权经营管理层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签署相关交易文件等事项。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出售Altura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司将全资子公司福瑞控股所持有的Altura公司剩余全部股票(共计251,361,249股)转让予永杉国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为25,136,124.90澳元(每股0.10澳元),折合人民币约120,248,707.91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完毕,公司已不再持有Altura公司股份。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技术积累沉淀

沃特玛技术研发中心已建成广东省动力锂电池及成组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电动汽车及储能系统灾害防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工程实验室等。现有实验面积约6000m?,拥有各类仪器设备280余台/套,建成动力电池全产品链完善齐全的实验平台,包括原材料分析实验室、电芯开发实验室、成组(PACK)开发实验室、电池管理系统(BMS)开发实验室、动力总成开发实验室,另外还有、环境、安全、热学、力学、电磁兼容(EMC)和可靠性分析等实验室。电芯技术 电芯技术的研究主要从新型电芯材料、工艺、结构三个方向进行,新材料体系开发包括研发乘用车用21700-220Wh/kg三元动力电池,储备高能量密度800Wh/L全固态电池技术;新工艺应用开发致力于提升批量产品的性能,分别研发32700-7.5Ah高能型(165Wh/kg)和32700-6.5Ah快充型(充电倍率>6C)磷酸铁锂动力电池;新结构电池开发包括研发一体化底盘用32100-10Ah电池,预研船用或储能用4517391-170Wh/kg方形铝壳电池。 2017年在32650-6.0Ah的基础上开发出32700-6.5Ah、7.0Ah、7.3Ah三款电芯产品,其中32700-6.5Ah取得国标强检报告并批量生产,32700-7.0Ah取得国标强检报告并小批量试产,32700-7.3Ah处样件验证及国标强检测试中,能量密度可达165Wh/Kg。成组技术 成组技术的研究主要从动力电池的电芯成组、PACK成组、电池热管理系统、电池管理系统(BMS)等方面进行。成组技术作为动力电池系统的核心,其能量密度、结构安全、电气安全、热管理安全以及系统控制安全十分重要。成组技术是通过研究满足高能量密度技术、高安全技术、高低温技术、快充技术、长循环寿命技术、最佳热管理系统以及电池管理系统技术,设计研发动力电池行业的内最佳成组方式,为公司后续的成组技术的推广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电池回收技术

电池回收技术主要研究电池回收利用,构建完善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动力电池性能会随着充电次数的增加而衰减,当电池容量衰减至一定程度时就再不适合应用在电动汽车上。针对不再适用于电动车的动力电池,考虑从电池梯次利用以及电池拆解利用两个方向进行。 电池梯次利用就是考虑回收电池并应用在其他领域(移动补电车、储能电站等)作为电能的载体使用,从而充分发挥其剩余价值;电池拆解利用就是将电池直接作为工业废品,进行报废和拆解,提炼其中的原材料,实现原材料的循环利用。

2、产能规划

备注:①规划产能电芯21GWh,PACK32 GWh;②因受债务危机的持续影响,生产基本停滞。

3、合作伙伴的资源支持优势

战略合作伙伴主要是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平科技”),公司与进平科技的合作,在帮助公司积极展开自救、恢复生产的同时,因进平科技与国际一些优秀动力电池企业合作紧密,拥有一定的国际同行业先进生产制造的资源,因此其也致力于引进国际同行业资金和先进的电池制造技术,对公司、沃特玛现有的电池技术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尽快重新进入到动力电池的主流厂商里面去,从而为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发展起到尤为积极的作用。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受债务危机的持续影响,公司净资产已为负数,面临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虽然公司尝试通过各种方式开展自救工作,包括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交易以及引进战略投资者来帮助子公司开展恢复生产工作等。但因公司及子公司沃特玛涉及债务规模太大,短期内无法彻底解决债务危机,致使生产经营始终未恢复正常运转,从而导致公司业绩仍未改观,依旧大幅亏损。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92.78%,实现营业利润-17.4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2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29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9.52%。业绩亏损原因:(1)受债务危机的持续影响,子公司沃特玛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销售及服务业务量较小,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抵债业务减少,导致本报告期收入大幅减少。(2)本报告期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由于人员减少、业务量下降等,导致人工成本、产品质量保证金、运输费用等下降、上年同期进行短期融资的融资费用、咨询费等较高而本期此类业务减少等所致。(3)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4)基于对应收款项账龄的分析及对存货、固定资产、持有待售资产等的使用价值或可回收价值的判断,计提了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5)上年同期部分公司计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鉴于上年末公司除子公司达明科技有限公司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外,其余公司均未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报告期延续上年末会计处理,不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与上年同期相比,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为了解决债务危机,公司积极展开各项自救性工作,具体如下:

1、出售子公司股权来满足公司恢复生产的资金需求

为缓解资金压力,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生产,满足恢复生产的资金需求,以及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2019年6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控股”或“卖方”)与永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杉国际”)签署了《股份买卖协议》,公司将全资子公司福瑞控股所持有的Altura公司全部股票(共计251,361,249股)转让予永杉国际,股权转让款为25,136,124.90澳元(每股0.10澳元),折合人民币约120,248,707.91元。

2、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交易来满足公司恢复生产的设备需求

为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生产,满足恢复生产所需的资金和设备需求,2019年6月10日,公司与山高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租赁的方式为直接融资租赁(直租),融资租赁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6年(公司按季度支付租金,一共需支付22期租金,支付方式为不规则还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为公司在上述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向山高租赁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积极开展引进战略投资者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鸿宝先生、公司大股东及董事李瑶先生已接洽几家关注新能源企业的大型企业及机构,但由于公司正面临严峻的债务危机和经营困难,导致引进战投工作进展缓慢,很难有实质性进展。2018年10月23日,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利同”)与南京力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宇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安靠电源有限公司、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平科技”)及郑向阳先生在北京签署了《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有限合伙协议”),拟共同发起设立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有限合伙企业”),该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P)为坚瑞利同,有限合伙人(LP)为上述合作方。根据该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有限合伙人进平科技或其指定第三方有意向以战略投资人的身份参与到公司的资产及债务重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破产重整、资产置换、股权转让、资产剥离等,直至成为公司股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与进平科技或其指定第三方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

4、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帮助渭南沃特玛恢复生产

2018年10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坚瑞利同与南京力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宇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

安靠电源有限公司、进平科技及郑向阳先生共同发起设立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有限合伙企业”)。该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范围为:新能源电池生产制造销售;动力电池、电池包的研发及销售;电动车的组装与销售、公司的股权投资;汽车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与上述合作方签署《有限合伙协议》,不仅对于公司目前的恢复生产工作带来了新的突破,而且对于公司未来的拯救工作,也是具有重大意义:

(1)为恢复渭南陕西沃特玛的生产经营筹措了资金。

(2)公司与上述合作方之一的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合作,在帮助公司积极展开自救、恢复生产的同时,因进平科技与国际一些优秀动力电池企业合作紧密,拥有一定的国际同行业先进生产制造的资源,因此其也致力于引进国际同行业资金和先进电池制造技术,对公司、沃特玛现有的电池技术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尽快重新进入到动力电池的主流厂商里面去,从而为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发展起到尤为积极的作用。

(3)公司积极推进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参与公司的资产及债务重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破产重整、资产置换、股权转让、资产剥离等,直至成为公司股东。报告期末,有限合伙企业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资金已到位2,350万元,其中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缴1,000万元,南京力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缴1,000万元,苏州安靠电源有限公司实缴300万元,坚瑞利同实缴50万元。韩方技术团队已经到位,恢复生产所需的人员基本到位,原有设备已初步检修完毕,需要采购的新设备也已经采购完毕,部分已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现已进行批量试生产工作。

5、通过破产重整彻底解决公司债务危机

2018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债权人陕西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凯瑞达公司”)的《催款函》,告知因公司未能按照相关约定还款,凯瑞达公司已委托律师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重整。根据公司目前自身的债务状况,公司不排除接受相关债权人向西安中院提起的破产重整申请。如果法院受理了公司债权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这样便可以在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化解公司经营危机、债务危机。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233,951,171.033,238,224,910.10-92.78%主要系受公司债务危机的持续影响,公司业务规模大幅缩减,部分工厂基本停滞所致。
营业成本150,701,491.813,207,426,639.32-95.30%主要系受公司债务危机的持续影响,公司业务规模大幅缩减,部分工厂基本停滞所致。
销售费用14,079,978.55122,455,836.28-88.50%主要系公司业务缩减,营业收入下滑,销售人
员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工资薪酬、固定资产折旧及产品质量保证金等大幅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333,387,040.66315,681,825.625.61%
财务费用345,417,422.72386,273,193.20-10.58%
所得税费用1,159.35-63,809,538.91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及子公司沃特玛根据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年报时由于无法预计可抵扣亏损未来转回的可能性,故将已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全部冲回,本期延续年报的会计处理方式,对除达明科技以外的公司未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83,724.158,974,206.77-202.33%主要系受公司债务危机影响,公司新增业务减少,以前年度形成的应收款项回款缓慢,获取现金流的能力明显下降,同时虽然受公司资金和销售业务规模限制,公司生产需求下降,人员大幅减少,材料投入、人工投入等均大幅减少,但现金流入仍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789,597.98-16,289,813.69872.20%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福瑞控股有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Altura公司股票获取1.52亿元现金流入,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系本公司实际控制的陕西坚瑞进平新能源有限公司试生产购买设备形成,而上年同期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及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
为短期投资理财形成,未明显增加现金流入。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3,058.15-329,207,090.57100.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6,839,403.80-336,625,150.47134.71%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电池组29,167,582.2831,103,822.89-6.64%-99.03%-98.97%-5.94%
新能源汽车租售及运营69,753,975.3961,811,666.3411.39%-58.08%-53.03%-9.52%
消防安防工程51,165,707.0642,594,648.6816.75%-33.44%-29.18%-5.01%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22,188,279.611.21%主要系子公司福瑞控股有限公司出售Altura公司股票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948,218.990.60%主要系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原按照成本法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股权投资重新按照公允价值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期末较期初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资产减值-620,206,756.8133.80%主要系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重分类至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列
报所致。
营业外收入939,947.92-0.05%上年同期营业外收入主要系公司确认深圳沃特玛业绩承诺人李瑶应付业绩补偿款96,837,269.69元所致。
营业外支出27,934,015.23-5.21%主要系本期公司债务大规模逾期,部分诉讼案件已判决,计提违约金等增加,以及子公司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因对外担保形成预计负债计入营业外支出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29,957,443.07-1.63%本期资产处置收益主要系子公司北京坚瑞恒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房产被司法拍卖形成,上年同期资产处置收益主要系子公司沃特玛对外处置车辆等固定资产,使得以前年度未实现利润释放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504,743,142.7827.51%主要系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重分类至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列报所致。

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同期末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268,740,393.811.80%1,375,105,035.155.60%-3.80%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银承保证金减少所致。
应收账款7,894,950,689.6153.01%8,780,701,740.4035.73%17.28%主要系快充王以车抵债减少对其应收债权,以及由于应收账款账龄变化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存货2,056,426,343.13.81%2,652,162,981.10.79%3.02%主要系子公司沃特玛以存货抵偿部
7406分债务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5,088,158.600.02%-0.02%主要系本期公司用于出租的广州、大连房产被司法拍卖用于偿还北京银行借款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14,988,195.660.10%211,198,945.440.86%-0.76%主要系本期出售子公司福瑞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Altura公司股票所致。
固定资产2,019,410,533.3213.56%3,234,112,981.0913.16%0.40%主要系本期计提折旧及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在建工程472,753,642.003.17%480,112,220.531.95%1.22%
短期借款4,374,498,614.6329.37%6,636,364,109.6227.00%2.37%主要系本期偿还部分借款,以及李瑶以其对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债权105,894.55万元抵偿应付公司业绩补偿款所致。
长期借款466,324,904.163.13%984,243,512.234.00%-0.87%主要系将已经逾期和将于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期末数
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6,216,592.44-10,948,218.9945,268,373.45
持有待售资产243,007,840.00477,766,623.9822,020,353.98212,738,430.00
上述合计56,216,592.44-10,948,218.99243,007,840.00477,766,623.9822,020,353.98258,006,803.45
金融负债0.0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查封/冻结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查封28台设备(全智能双面间隙式涂布机4台,油压对辊机4台,圆柱三头全自动卷绕机20台)2018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固定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2)公司名下位于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1楼1单元10702室,权属证号:陕(2018)西安市不动产权第1138764号。 (3)公司名下位于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1楼1单元10703室,权属证号:陕(2018)西安市不动产权第1138762号。 (4)公司名下位于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1楼1单元10704室,权属证号:陕(2018)西安市不动产权第1138765号。 (5)沃特玛名下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丹梓东路与荣沙路交汇处东北角园区,权属证号: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153110 号。 (6)郴州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生产设备及电芯产品,其中生产设备被查封848台/套,电芯产品被查封价值340万元。 (7)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生产的85.5V电池包存货,被查封价值6000万元。2018年6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固定资产被查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
(2)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沃特玛及子公司以下固定资产: 1)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名下注液手套箱(型号WBS-46)1台、圆柱制片卷绕一体机(型号YWC070U)16台、智能真空烤箱[型号XKX9-213B(II)]30台、正极双面挤压涂布机[型号XSJ3-680N(II)]1 台、双面挤压涂布机[型号XSJ3-680N(II)负极]1台;2)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名下化成柜(型号32650HCG)88台、充放电柜(型号BPDC1150/150KW)40台、圆柱电池内阻电压分选机(型号32650FXJ) 14台、全自动电焊机(型号32650DHJ)5台、自动贴面垫套膜机(型号32650TMJ)12 台;3)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名下10辆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3)合肥大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2018年7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固定资产被查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
A类电芯60万只、B类电芯120万只、C类电芯7万只,财产保全金额以人民币8,600,000元为限。
沃特玛子公司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富沃能”)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的保全结果通知书,法院裁定查封民富沃能名下大型汽车288辆,查封期限2年。2018年9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固定资产被查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56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富沃能”)名下新增43辆大型汽车处于查封状态。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固定资产被查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68
沃特玛名下25辆汽车处于查封状态,其中4辆为小型汽车,21辆大型汽车。2018年11月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固定资产被查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86
(2)查封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化成柜、分容柜、充放电测试柜、锂离子电池检测装置等固定资产及1MWh储能电站、电池箱组装半成品等存货。2018年12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固定资产被查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0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法院已冻结了沃特玛享有对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的债权83,500,000元。冻结时间截至2019年8月8日。2019年1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固定资产被查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2)查封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名下价值454万元的电池产品; (3)查封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名下电池包917套,C类电芯31,450支; (4)查封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存货及机器设备共计236,990,500元; (5)冻结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23,000万元股权,冻结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500万元股权。2019年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固定资产被查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2)沃特玛持有的唐山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 (3)沃特玛持有的江西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 (4)沃特玛持有的滁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 (5)沃特玛持有的内蒙古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0%股2019年3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固定资产被查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6)沃特玛持有的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0%股权被轮候冻结; (7)沃特玛持有的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 (8)沃特玛持有的桐城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 (9)沃特玛持有的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 (10)沃特玛持有的辽宁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 (11)沃特玛持有的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 (12)沃特玛持有的上海沃特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 (13)沃特玛持有的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 (14)沃特玛持有的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 (15)沃特玛持有的许昌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 (16)沃特玛持有的六安市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 (17)沃特玛持有的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 (18)沃特玛持有的深圳市坚瑞沃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
(2)查封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人民币600万元为限的成品半成品。 (3)查封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人民币90万元为限电池包内的电芯30万只。 (4)查封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195.6万元为限的机器设备。2019年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固定资产被查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1)冻结沃特玛对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冻结金额以人民币83,338,463.91元为2019年6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资产被查封的
(2)冻结沃特玛对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13,306,129.36元,冻结期限三年,至2021年4月25日。 (3)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查封沃特玛价值约1,835万元的物料。 (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查封沃特玛价值约447.67万元的电池组(型号537.6V 57AH)并计划进行拍卖。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
(2)查封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名下的中型厢式货车1辆,查封期限两年。 (3)冻结沃特玛对江苏威能汽车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24,667,106.06元,冻结期限三年。2019年7月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资产被查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3
公司、子公司沃特玛及其下属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13日、2018年5月8日、2018年6月6日、2018年7月6日、2018年8月6日、2018年9月3日、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1月5日、2018年12月6日、2019年1月7日、2019年2月14日、2019年4月3日、2019年5月10日、2019年6月6日、2019年7月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以及《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固定资产被查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2018-131、2018-139、2018-156、2018-168、2018-186、2018-206、2019-004、2019-014、2019-046、2019-081、2019-098、2019-113。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129个,涉及冻结金额共计5,471.60万元(不含被司法扣划的资金)。固定资产及存货等累计被查封的价值约74,776.05万元(不含暂无法估值的沃特玛名下相关专利),另外沃特玛共计20,481.11万元的债权被冻结,多个子公司的股权被冻结。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投资方式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项目涉及行业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资金来源项目进度预计收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公司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及泓谟资本等新能源汽车产业内的知名企业和专业投资机构一起共同成立新能源汽车创新联盟产业基金,联合设立南京瀚谟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新能源汽车产业及新能源汽车运营0.0050,000,000.00自有资金100.00%0.000.00不适用2017年05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新能源汽车创新联盟产业基金的公告》(2017-053)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新能源汽车创新联盟产业基金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7-072)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利同")与南京力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宇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安靠电源有限公司、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郑向阳先生在北京签署了《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有限合伙协议"),拟共同发起设立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有限合伙企业其他新能源汽车产业500,000.00500,000.00自有资金46.53%0.000.00不适用2018年10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2018-176)
合计------500,000.0050,500,000.00----0.000.00------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初始投资成本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报告期内购入金额报告期内售出金额累计投资收益期末金额资金来源
其他56,216,592.44-10,948,218.99-10,948,218.990.000.000.0045,268,373.45自有资金
合计56,216,592-10,948,218.9-10,948,218.990.000.000.0045,268,373.--
.44945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4,854.57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3,148.2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3,039.4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42%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3,148.29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364.7万元,其中2,364.64万元处于冻结状态。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20000台S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9,4009,4008,430.4789.69%2017年01月17日不适用
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4,000817.58817.58100.00%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3,0003,0003,000100.00%2012年12月31日不适用
收购达明科技有限公司配套募集资金13,54011,00411,004100.00%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收购纽思曼股权2,5002,500100.00%2016年02月26日不适用
支付收购沃特玛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121,999.99121,999.99121,208.1899.35%2016年12月02日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83,00083,00083,000100.00%2016年11月14日不适用
圆柱形锂电池生产项目40,00040,00040,006.47100.00%2017年12月31日不适用
增资沃特玛3,396.573,396.57100.00%2017年04月01日不适用
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02,497.061,567.0662.43%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74,939.99277,615.2274,930.33--------
超募资金投向
坚瑞消防营销中心(北京)3,9903,9903,815.3495.62%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购买土地4,0504,0864,086100.00%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火灾报警项目4,1002,636.622,636.62100.00%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3,7803,7803,7801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3,9003,9003,900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9,82018,392.6218,217.96--------
合计--294,759.296,007.0293,148.----00----
99822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到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西安沣渭新区)六村堡现代产业园区。2012 年 8 月 15 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发布《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西土出告字[2012]103 号),公开挂牌出让包括公司实施“年产20000台S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所在地在内的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因村民上访,导致该三宗工业用地使用权中止挂牌。2013 年 3 月 9 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恢复挂牌公告(详见《西安晚报》2013 年 3 月 9 日第 12 版),声明村民安置补充问题已经解决,公告重新进行挂牌。上述原因导致该项目开工建设较预计时间有所滞后,后期因公司整合研发、试验、生产、仓库等资源,在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用地上建设由原材料、生产、销售、研发相结合,覆盖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消防电子产品、装甲抑爆系统等各类消防产品研发和生产的消防产业园区,在整体施工过程中,为了科学合理组织施工,从而影响该项目的工程进度。鉴于此,“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预计延后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建成。2017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进行结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用于投资固定资产的资金已使用完毕,节余部分铺底流动资金。该项目已经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结项。2016 年度,公司气溶胶灭火装置业务萎缩比较厉害,全年销售额大约 1,000 万元。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2)五届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9 日在天津市召开,会议组织审查并一致通过了行业标准《气溶胶灭火系统第 1 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送审,通过了标准的审查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精神,公司目前气溶胶灭火装置的销售规模、利润水平已经不值得继续申请 3C 认证。公司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从事新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的西安力拓科消防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转让,转让完成后,公司已退出气溶胶灭火装置业务。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共 19,914.58 万元;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 1,980.00 万元提前归还银行短期借款,该项计划已履行完相关的法定程序,并于 2010 年 9 月 30 日实施完成;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会议决议,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 1,9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计划已履行完相关的法定程序,已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实施完成; 3、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 3,990.00 万元建设坚瑞消防营销中心(北京),该项基本完成; 4、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4,050.00 万元,竞价购买位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西安沣渭新区)面积约为 150 亩的土地使用权。已于 2013 年 5 月 3 日已实施完毕。 5、公司 2012 年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 2,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计划已履行完相关的法定程序,已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实施完成; 6、公司 2012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1,800.00 万元提前归还银行短期借款,该项计划已履行完相关的法定程序,并于 2012 年 11 月 23 日实施完成; 7、公司2012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 4,100.00 万元投资消防火灾报警系统项目,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 8、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及其他尚未指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对孙子公司
增资的议案》,同意将“收购纽思曼股权”、“支付收购沃特玛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坚瑞消防营销中心(北京)”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上述项目节余资金 10,684,793.55 元及公司其他尚未指定用途的募集资金 23,280,923.26 元(23,280,923.26 元来源于“火灾报警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33,965,716.81 元对全资子公司沃特玛增资,并同时同意沃特玛向其全资子公司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增资 33,965,716.81元,增资金额将全部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改由“西安金泰安全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变更“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生产基地投资建设——生产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设备购置实施主体,即由公司实施 744 万元的设备购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已实施完成的“补充流动资金”、“购买土地”、“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结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消防火灾报警系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坚瑞沃能”)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及其他尚未指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对孙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收购纽思曼股权”、“支付收购沃特玛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坚瑞消防营销中心(北京)”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上述项目节余资金 10,684,763.55 元及公司其他尚未指定用途的募集资金23,280,923.26 元(来源于“火灾报警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33,965,686.81 元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增资,并同时同意沃特玛向其全资子公司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沃特玛”)增资 33,965,686.81元,增资金额将全部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1、2010 年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人民币 569.77 万元,其中投入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人民币 477.33 万元,投入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人民币 92.44 万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 KPMG-C(2010)OR.No.0073《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 2010 年 9 月 8 日止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2、2011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69.77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
入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569.7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于 2011 年 2 月,公司将该等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3、2016 年度,公司以“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 6,055,353.84 元置换已支付本次交易事项部分交易费用的自筹资金,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6) 第 021007 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55,353.84 元置换已支付本次交易事项部分交易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意见,同意本次置换事宜,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本次交易事项部分交易费用的自筹资金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同意上述置换事宜。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将已支付本次交易事项部分交易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4、2017 年,公司以“圆柱形锂电池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 364,428,665.00 元置换预先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置换事项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61050001 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置换事宜,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本次置换事宜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同意上述置换事宜。2017年 2 月 16 日,公司已将预先投入圆柱形锂电池生产线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适用
1、经 2013 年 3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13 年 3 月 28 日和 29 日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划出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201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归还募集资金 3,000.00 万至该专项账户。 2、经 2013 年 9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审议通过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现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13 年 9 月 18 日自专项账户划出募集资金3,000.00 万元,201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归还募集资金 3000 万至该专项账户。 3、经 2014 年 3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告审议通过,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14 年 3 月 20 日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划出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2014 年 3 月 17 日,公司归还募集资金 3,000.00 万至该专项账户。 4、经 2014 年 9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3,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14 年 9 月 19 日自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划出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201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归还募集资金 3,000.00万元至该账户。 5、经 2015 年 3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5 年 3 月 18 日自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划出募集资金3,000.00万元。2016年3月17日,公司归还募集资金3,000.00万元至该专项账户。 6、经 2016 年 3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6 年 3 月 18 日自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划出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2017 年 3 月 16 日,公司归还 3,000.00 万募集资金至专项账户。 7、经 2017 年 3 月 3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4 月 1 日自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划出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归还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至该专项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适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童新建、童建明、上海傲英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苏华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丁赤、叶云优、霍建华、吴婷、孙喜生合计持有的达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达明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向包含郭鸿宝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用于现金收购款及本次交易相关费用的支付。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已经完成现金收购款的支付及相关交易费用的支付。鉴于该项目已经实施完成,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该项目结项,并使用该项目部分剩余资金 2,500 万元对湖南纽思曼导航定位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364.7万元,其中2,364.64万元处于冻结状态,被司法扣划1,491.22万元。公司将继续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其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1、2011 年 2 月 11 日公司将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697,659.23 元与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实际置换了 5,697,700.00 元,差异 40.77 元。另外实际置换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专户置出,2011 年 8月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专户 5,697,700.00 元,对此进行了纠正。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3 年 9 月 17 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现金。2014 年 1 月 3 日,公司拟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唐延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于银行单据填写错误,导致银行退票,公司将在使用期限内择期另行归还。201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唐延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2014 年 1 月 23 日,公司支付"火灾报警项目"相关资金时,误使用了"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账户资金,涉及金额 63,850.00 元,手续费 48.00 元,公司已于 2014 年 5 月 4 日纠正本次错误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4、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现金,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无异议,拟使用"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 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 3,000.00 万元转出,公司核查发现后,已将 3,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于 2014 年9 月 24 日及时归还至该账户,同时公司从"国内市场营销网络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出3,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向李瑶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1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配套资金。截止 2016 年 8 月 12 日 12:00,各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将认购资金共计 2,499,999,994.80 元汇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国泰君安扣除证券承销费及财务顾问费后,将募集资金余款分别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转款过程中,把本应转入浙商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的 100 万元误转入华夏银行西安唐延路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发现后,经国泰君安同意,公司将误转入华夏银行的 100 万元转回至浙商银行。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存在违规情形。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20000台S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年产20000台S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9,4008,430.4789.69%2017年01月17日不适用
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817.58817.58100.00%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火灾报警项目火灾报警项目2,636.622,636.62100.00%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收购纽思曼股权收购达明科技有限公司配套募集资金2,5002,500100.00%2016年02月26日不适用
增资沃特玛支付收购沃特玛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坚瑞消防营销中心(北京)3,396.573,396.57100.00%2017年04月01日不适用
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圆柱形锂电池生产19.05不适用
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年产20000台S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1,450.03773.9253.37%不适用
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1,00078578.50%不适用
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付收购沃特玛现金对价及交易费7.7不适用
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20.38.1440.10%不适用
合计--21,247.85019,348.3----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年产 20000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改由"西安金泰安全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变更"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生产基地投资建设--生产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设备购置实施主体,即由公司实施 744 万元的设备购置。2017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20,000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进行结项。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火灾报警项目"。 4、因"收购达明科技有限公司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成,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该项目结项,并使用该项目部分剩余资金 2,500 万元对湖南纽思曼导航定位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及其他尚未指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对孙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支付收购沃特玛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坚瑞消防营销中心(北京)"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上述项目节余资金 10,684,793.55 元及公司其他尚未指定用途的募集资金 23,280,923.26 元(23,280,923.26 元来源于"火灾报警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33,965,716.81 元对全资子公司沃特玛增资,并同时同意沃特玛向其全资子公司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增资 33,965,716.81 元,增资金额将全部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6、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
及其他已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圆柱形锂电池生产项目"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该项目节余资金 190,538.55 元以及上述其他已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4,500,253.08 元(含利息),"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0,000,000 元,"支付收购沃特玛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节余利息分别为 76,784.86 元及202,991.13 元)合计 24,970,567.62 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及其他已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用于投资固定资产的资金已使用完毕,节余部分铺底流动资金。该项目已经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结项。2016 年度,公司气溶胶灭火装置业务萎缩比较厉害,全年销售额大约 1,000 万元。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2)五届五次会议于2017 年 1 月 9 日在天津市召开,会议组织审查并一致通过了行业标准《气溶胶灭火系统第 1 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送审稿,通过了标准的审查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精神,公司目前气溶胶灭火装置的销售规模、利润水平已经不值得继续申请 3C 认证。公司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从事新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的西安力拓科消防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转让,转让完成后,公司已退出气溶胶灭火装置业务。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被出售资产出售日交易价格(万元)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出售对公司的影响(注3)资产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资产出售定价原则是否为关联交易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熠昭(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2幢的厂房房地产【房权证号:X京房权证开字第025583号、第025585号】2019年1月29日6,575.1标的房产并未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自主使用,暂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司法拍卖2019年03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名下房产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伍永辉广州市天河区黄浦大2019年1月31日398.96标的房产并未用于公司法拍卖2019年03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
道西76号1401、1402室房产【房权证号分别为: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13464、02013475号】司及子公司自主使用,暂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ww.cninfo.com.cn《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名下房产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吕承哲大连市中山区港景园5号1单元20层2号房产【房权证号:辽(2017)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00112685号】2019年2月14日170.47标的房产并未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自主使用,暂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司法拍卖2019年03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名下房产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西安秦沣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绕城东辅道以东、建章五路以西、丰产一路以南、石化大道以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证号:西沣国用(2014出)第002号】2019年2月26日12,693.18标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并未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自主使用,暂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司法拍卖2019年03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名下房产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黄雪峰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名下的库存电芯等财产,其中A品电芯1189979只,B品电芯2571361只,C品电芯31450。2019年1月5日1,414.63该标的被司法拍卖暂时不会对公司业务连续性及管理层稳定性造成影响。司法拍卖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被出售股权出售日交易价格(万元)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出售对公司的影响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股权出售定价原则是否为关联交易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永杉国际有限公司公司通过香港全资子公司福瑞控有限公司持有Altura公司全部股权(11.83%的股份)2019年06月17日12,024.87本次出售公司所持有的Altura公司全部股票是为了为缓解资金压力,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生产,满足恢复生产的资金需求,以及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本次出售给公司造成亏损大约为人民币本次交易相关《股份买卖协议》签署前一个月Altura公司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的平均收盘价约为0.105澳元/股,经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控股所持有的Altura公司全不适用2019年06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出售Altura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
4,469万元。部股票的价格为0.10澳元/股。本次交易基本采用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其定价合理、公允。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子公司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生产与研发1,336,913,047.8113,422,215,458.88-2,753,665,692.76182,511,000.20-1,363,714,831.15-1,441,128,943.47
达明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及工程施工、消防系统设计及工程施工102,660,000.00401,139,903.98321,259,645.0551,147,819.97-1,665,618.00-1,653,126.60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陕西坚瑞进平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设立对收入无影响
湖南利同贰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设立对收入无影响
深圳安鼎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新设立对收入无影响
福鼎市中沃绿源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注销对收入无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30日,注册地为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竹坑社区工业区3、4栋,在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68号设有

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李瑶,注册资本1,336,913,047.81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坚瑞沃能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锂离子动力电池的产销(不含糊式锌锰电池、镍镉电池)。该子公司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82,511,000.20元,实现净利润-1,441,128,943.47元。

2、达明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5日,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金银湖环湖路57号中部慧谷11栋,法定代表人:童新建,注册资本10,266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坚瑞沃能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及工程施工;消防系统设计及工程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及开发设计;城市建筑物和绿地街景的照明施工及工程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及施工;对科技行业的投资;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的维护及保养,智能化专业设备、材料及技术产品的销售。该子公司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1,147,819.97元,实现净利润-1,653,126.60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对2019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322,877.04---237,877.04-292,837.94下降-10.26%--18.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3---0.98-1.1966下降-10.93%--18.28%
业绩预告的说明由于公司2019年1-6月已亏损18.35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10.85%,大量债务逾期未清偿,大量资产被查封冻结,累计已产生866宗(不含撤诉案件)诉讼案件,涉诉金额共计约97.10亿元,根据案件当前进展情况,暂时无法判断对报表金额的影响,生产经营基本停滞,当前战略投资者引进、债务解决方案等并无实质性进展,若公司恢复生产工作无法得以有效推进,经营情况将进一步恶化,公司各项资产将面临继续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可能,亏损持续增大。

应同时披露预测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的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业绩预告情况:亏损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7月至9月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140,000---55,000-125,158.24下降-11.86%--56.06%
业绩预告的说明由于公司2019年1-6月已亏损18.35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10.85%,大量债务逾期未清偿,大量资产被查封冻结,累计已产生866宗(不含撤诉案件)诉讼案件,涉诉金额共计约97.10亿元,根据案件当前进展情况,暂时无法判断对报表金额的影响,生产经营基本停滞,当前战略投资者引进、债务解决方案等并无实质性进展,若公司恢复生产工作无法得以有效推进,经营情况将进一步恶化,公司各项资产将面临继续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可能,亏损持续增大。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债务风险、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诉讼的风险

债务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负债合计165.09亿元,其中沃特玛负债合计161.76亿元。虽然公司通过债务重组来降低公司负债,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债务风险仍未消除,公司及子公司沃特玛仍面临债权人的权利主张,公司所面临的偿债风险将继续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诉讼的风险。公司因爆发债务危机导致无法按时偿还银行借款,银行采取法律手段申请冻结公司银行账户或查封公司资产,截至2019年8月6日,公司及子公司沃特玛名下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129个,涉及冻结金额共计5,471.60万元(不含被司法扣划的资金)。固定资产及存货等累计被查封的价值约74,776.05万元(不含暂无法估值的沃特玛名下相关专利),另外沃特玛共计20,481.11万元的债权被冻结,多个子公司的股权被冻结。未来如果公司无法及时解决债务问题,那么存在更多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更多资产被查封的风险。截至2019年8月6日,公司、子公司沃特玛及其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案件累计866件(不含撤诉案件),涉诉金额共计约97.10亿元,其中已判决金额约46.10亿元。随着上述诉讼案件的判决将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后期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应对措施:

(1)公司通过存货销售和固定资产销售将公司对相关供应商的应付债务进行抵扣,降低公司负债。

(2)通过引入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来为公司输血,借助战略投资者的资源来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3)公告积极推行破产重生事项,尝试通过破产重整的方式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股本及业务进行调整,使企业脱困。

2、李瑶业绩承诺补偿无法完成的风险。

公司于2016年9月份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沃特玛100%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交易约定李瑶先生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对沃特玛的业绩做出了承诺:沃特玛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累积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350万元、90,900万元、151,800万元。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沃特玛未完成2018年业绩承诺,按照公司与李瑶签订的《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李瑶需按照补偿的上限52亿元进行补偿。应对措施:

为了保证李瑶的业绩补偿能够顺利实施,公司与李瑶积极协商补偿事宜,公司也先后收到李瑶签署的《申明》及两份《申明书》,李瑶已履行的补偿款约10.12亿元。后续公司还将采取相关措施(包含司法途径)继续对李瑶进行追偿,但因李瑶补偿金额较大,且其个人持有公司所有股份均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后续仍存在李瑶无法完成业绩承诺补偿的风险。

3、开工率不足的风险

受债务危机的持续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沃特玛多数银行账户及资产仍被查封冻结,对公司恢复生产工作造成一定障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仅有深圳、渭南、郴州以及临汾四个生产基地小批量生产,开工率依然很低。应对措施:

一方面公司将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其他融资方式获得恢复生产的启动资金,另一方面公司继续推进破产重整事项,通过破产重整的方式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股本及业务进行调整,使企业彻底摆脱巨额债务负担,为恢复生产消除障碍。

4、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上述公司2018年的财务数据以及会计师对涉及主要事项的审计意见,若未来公司2018年度确定为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1.6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最终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同时,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截止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615,485,400.79元。公司同样存在因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应对措施:

1)积极应对债务危机

(1)要求沃特玛加强催收应收账款,适当时候可以采取法律手段,降低应收账款规模,获得现金流。

(2)与供应商积极磋商,以库存材料、电池及车辆等存货、固定资产销售抵账的形式解决到期债务。

(3)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通过以应收账款、股权、专利质押等给银团增信来维持目前融资现状。

2)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及开展恢复生产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利同”)于2018年10月21日在北京与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平科技”)等4家企业及自然人签署了《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有限合伙协议”),拟共同发起设立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有限合伙企业(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本次有限合伙协议的签署,首先为恢复渭南陕西沃特玛的生产经营筹措了资金。其次,上述合作方之一的进平科技在帮助公司积极展开自救、恢复生产的同时,因进平科技与国际一些优秀动力电池企业合作紧密,拥有一定的国际同行业先进生产制造的资源,因此其也致力于引进国际同行业资金和先进的电池制造技术,为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发展起到尤为积极的作用。最后,公司积极推进天津进平科或其指定第三方参与公司的资产及债务重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破产重整、资产置换、股权转让、资产剥离等,直至成为公司股东。目前有限合伙企业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资金已到位2,350万元,其中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缴1,000万元,南京力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缴1,000万元,苏州安靠电源有限公司实缴300万元,坚瑞利同实缴50万元。韩方技术团队已经到位,恢复生产所需的人员基本到位,原有设备已初步检修完毕,需要采购的新设备也已经采购完毕,部分已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现已进行批量试生产工作。但仍存在以下风险: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资金尚未全部到位,实施进度无法保障;2、生产线尚需改造,需要时间,后续改造、原材料采购资金还没有保障;3、因债务危机导致人员流失,对恢复生产不利;4、公司需要重新构建供应商、客户等上下游关系,存在很大不确定性;5、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如何以及何时参与公司的资产及债务重组事项。上述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3)采取具体措施落实李瑶对公司的业绩补偿问题

(1)李瑶所持股权的权利负担状况

李瑶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30,333,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8%。其中,108,500,000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4,570,000股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3,000,000股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4,000,000股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质押合计230,070,000股,质押比例69.65%。另外,李瑶所持前述330,333,720股已被福田区法院冻结。

(2)相关措施

①积极督促李瑶确定对赌完成情况并进行业绩补偿

如前所述,根据李瑶的《申明书》、《债权确认协议书》等文件,李瑶已确认沃特玛2018年度严重亏损,实际无法完成业绩承诺。

②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

李瑶因与浙江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产融”)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经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生效裁决,裁决李瑶向浙江产融返还增资款10 亿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等。同时,浙江产融申请人民法院冻结了李瑶持有的公司3.3亿股股票。现该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为避免李瑶持有的公司股票被浙江产融执行后导致公司无法按照对赌协议的约定进行回购,公司已委托律师提起了案外人执行异议,后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对公司提出的执行异议予以驳回,公司已继续向法院提出复议,但复议不会终止执行程序。日前,法院已经启动了拍卖程序,深圳中院将于2019年9月25日拍卖李瑶的无限售流通股28,583,430股。李瑶持有的其余股份尚未进入拍卖程序。对于该拍卖事项,公司将继续委托律师按照法律规定提起诉讼以维护权利。

③择机启动仲裁程序,追究李瑶相关补偿责任

根据《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7.2条之规定,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意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仲裁委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中国深圳市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此,公司已委托律师开始对李瑶的资产状况进行调查,同时在积极准备仲裁资料、收集相关证据,为之后仲裁的提起做好准备。在仲裁程序中,鉴于李瑶所持股票存在前述权利负担的现状,可秉承以追偿为原则,以回购注销为例外的思路提出仲裁请求。在获得胜诉裁决后,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交由司法程序裁判,通过执行程序解决追偿及股份回购注销相关

问题。4)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消除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事项2019年7月20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中“涉及货币资金的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利安达专字【2019】第2198号)。 截止目前,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中仅货币资金事项的影响已消除,其余如涉及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收入和成本、涉及业绩补偿、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及涉及或有事项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5、违规担保及或有担保

2018年年报披露中,公司发现3笔未及时履行程序的对外担保事项:1、沃特玛为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4,000万元;2、安徽沃特玛为安徽环鑫电子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3,600万元;3、安徽沃特玛为安徽顺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3,000万元。公司发现违规担保后,高度重视,要求沃特玛说明情况。沃特玛说明后面两笔担保资金用途为,因为春节临近,为了解决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农民工工资,由当地政府出面组织,由舒城县金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沃特玛提供担保,当地金融机构为安徽环鑫电子有限公司、安徽顺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放贷,资金支付至安徽沃特玛工程承包方指定账户,用途为支付安徽沃特玛欠付的工程款(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后由于安徽沃特玛无力偿还,舒城县金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强行要求安徽沃特玛与之签署新的两份《抵押担保》合同,并在没有盖章审批流程的情况下,金龙担保工作人员自行在合同上面盖章,作为解决其提供担保问题的法律文件,沃特玛无力阻止。2019年8月26日,公司发现此情况后,严厉要求沃特玛尽快配合解决并安排相关人员逐步收回沃特玛及其子公司公章。同时也认真排查沃特玛及其子公司是否还存在未履行程序的违规担保,因此,不排除沃特玛仍存在未履行程序的违规担保事项。应对措施:

公司目前正在全力推进破产重整的工作,以期尽快解决债务危机。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督促沃特玛规范运作,妥善处理并尽快解除上述违规事项,目前已开始办理沃特玛及其子公司公章交接事宜。公司将认真落实并实施内部控制整改措施,规范和完善担保业务政策和相关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强化执行力度,杜绝有关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保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3.54%2019年05月31日2019年05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0.14%2019年07月02日2019年07月0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郭鸿宝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本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之2016年02月19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在本承诺函项下其它承诺及保证的效力。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童新建、童建明股份限售承诺1、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坚瑞沃能增发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锁定,不得转让。2、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坚瑞沃能增发股份自法定锁定期结束之日起分期解锁,每12个月解锁数额为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坚瑞沃能增发股份数量的25%;如达明科技上一年度的实际盈利数未达到承诺盈利数,在完成业绩补偿后,当年应解锁部分股份才能解锁。解锁后的股份才能转让。3、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本人因坚瑞沃能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坚瑞沃能股份,亦将严格2014年08月14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4、本人担任坚瑞沃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转让持有的坚瑞沃能股份还将严格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管理机构及坚瑞沃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丁赤、霍建华、吴婷、孙喜生股份限售承诺1、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坚瑞沃能增发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锁定,不得转让。2、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坚瑞沃能增发股份自法定锁定期结束之日起分期解锁,每12个月解锁数额为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坚瑞沃能增发股份数量的25%;解锁后的股份才能转让。3、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本人因坚瑞沃2014年08月14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能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坚瑞沃能股份,亦将严格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4、本人担任坚瑞沃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转让持有的坚瑞沃能股份还将严格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管理机构及坚瑞沃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海傲英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份限售承诺1、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坚瑞沃能增发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锁定,不得转让。2、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坚瑞沃能增发股份自法定锁定期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解锁股份总额的20%,满24个月解锁股份总额的80%。3、本次交易实施完2014年08月14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毕后,本公司因坚瑞沃能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坚瑞沃能股份,亦将严格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4、本公司转让持有的坚瑞沃能股份还将严格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管理机构及坚瑞沃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童新建、童建明股份限售承诺根据本人与坚瑞沃能与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承诺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如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盈利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盈利数的,则本人应向坚瑞沃能进行补偿。前述实际盈利数指达明科技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额(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2014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低的方式确定)。
郭鸿宝股份限售承诺本人在本次以现金认购配套募集资金中取得的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2014年02月28日2018年1月25日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郭鸿宝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除坚瑞沃能及坚瑞沃能的控股、参股子公司外)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达明科技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达明科技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达明科技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作为坚瑞沃能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2014年02月28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达明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商业原则,与达明科技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达明科技的合法权益;本人将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遵守上述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达明科技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童新建、童建明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坚瑞沃能和达2014年02月28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业原则,与坚瑞沃能或达明科技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坚瑞沃能和达明科技的合法权益;本人将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遵守上述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坚瑞沃能和达明科技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瑶、郭鸿宝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承诺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坚瑞沃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充分尊重坚瑞沃能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坚瑞2016年02月29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坚瑞沃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承诺人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坚瑞沃能或沃特玛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一经做出即刻生效,自承诺人持有坚瑞沃能股份及依照有关规定被认定为坚瑞沃能关联人期间均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李瑶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本人目前未在与坚瑞沃能或其控股企业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公司或者经济组织中担任职务;2、本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人作2016年02月29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可执行,不影响本人在本承诺函项下其它承诺及保证的效力。
李瑶股份限售承诺1、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上述12个月的限售期满后,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本承诺人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可以分步解除锁定,其原则是:业绩承诺期内,沃特玛2016年承诺累积利润实现后可解锁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的25%,2017年承诺累积利润实现后可解锁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的30%,2018年承诺累积利润实现后可解锁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的45%;2016年02月29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限制及其他相关限制;6、如前述关于本次交易取得的坚瑞沃能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本次认购取得的坚瑞沃能的股份由于坚瑞沃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李金林、耿德先、刘坚、朱金玲、李飞、董丹舟、陈曦 、佘静、史晓霞、蔡俊股份限售承诺1、若在本次交易完成时,本承诺人持有沃特玛股权时间超过12个月,则股2016年02月29日除佘静与京道天枫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之外,其余承诺人的锁定期为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强、李细妹、钟向荣、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德联恒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天瑞达投资有限公司份锁定期为自本承诺人认购的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若在本次交易完成时,本承诺人持有沃特玛股权时间未超过12个月,则股份锁定期为本承诺人认购的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2、除前述约定以外,若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担任坚瑞沃能的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则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坚瑞沃能股份的锁定期在按照上述约定锁定及解锁时,还需遵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限制及12个月。
其他相关限制;3、如前述关于本次交易取得的坚瑞沃能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本次认购取得的坚瑞沃能的股份由于坚瑞沃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君彤基金、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郁泰登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股份限售承诺1、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2016年02月29日2019年9月2日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昌市水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诺人本次认购取得的坚瑞沃能的股份由于坚瑞沃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耿德先、刘坚、朱金玲、李飞、董丹舟、陈曦 、佘静、史晓霞、蔡俊强、李细妹、钟向荣、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德联恒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天瑞达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期间内,本人/本企业不与其他上市公司股东签署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或作出任何可能达成一致行动状态的安排或约定,且,本人/本企业亦不会作出任何影响或改变上市公司现有控制权的其他行为。2016年04月12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李瑶、李金林其他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36 个2016年06月2019年9月2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
月内,本承诺人将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增持坚瑞沃能股份;但若于前述期限内由于坚瑞沃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产生的孳息股份,将不属于本承诺人增持坚瑞沃能股份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认可并尊重郭鸿宝先生作为坚瑞沃能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不对郭鸿宝先生在坚瑞沃能经营发展中的实际控制地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自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与坚瑞沃能除李金林/李瑶以外的任何股东采取一致行动,不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坚瑞沃能其他股东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16日行了承诺
坚瑞沃能股份表决权。
郭鸿宝其他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持有坚瑞沃能156,878,686股股份,占坚瑞沃能总股本的31.36%。本次交易完成后,坚瑞沃能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本承诺人。鉴于此,为保证坚瑞沃能的实际控制人对坚瑞沃能的控制力保持持续稳定,针对本次交易完成前本承诺人已持有的坚瑞沃能股份(以下简称"已持有股份"),本承诺人作出如下承诺:1、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交易完成前本人已持有的坚瑞沃能股份,也不要求坚瑞沃能回购该等已持有股份。本2016年06月06日2019年9月2日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行。且,本承诺人进一步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承诺不放弃坚瑞沃能的实际控制权。3、本承诺一经作出即生效,不得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出具后,如果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总和超过累积承诺净利润总和,则将相应调整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总体交易对价。具体调整金额如下:对价调整额=(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总和-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内的累积承诺净2016年02月29日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实施完成日止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利润总和)×100%。尽管存在上述约定,但各方确认,前述对价调整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肆仟万元(RMB1,040,000,000)。在实施对价调整机制的条件达成的情况下,公司应于合格审计机构出具2018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对价调整价款以现金方式补偿给李瑶。
公司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达明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在盈利承诺期间实际盈利数累计计算超过各年度承诺盈利数累计总额的,公司同意标的公司给予童建明、童新建现金奖励。奖励金额为实际盈利数累计金额超过承诺盈利数累计金额115%部分的50%,2014年02月28日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实施完成日止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并在童建明、童新建补偿责任履行完毕之日起30日内支付。奖励金额童新建、童建明各享有50%。
童新建、童建明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童新建、童建明承诺达明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的承诺盈利数分别不低于3584.31万元、4239.18万元、4893.02万元、5471.45万元;童新建、童建明承诺,盈利承诺期满之日起3年内,童新建、童建明将负责标的公司按照盈利承诺期最后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中所确认的已完工未结算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总额(以下简称"应收款项总额")全额收回款项,逾期不能清收部分,由童新建、童建明以连带责任方式按照未2014年02月28日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实施完成日止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状态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质押、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或变相转让,保证在需要对公司进行补偿的情况下具备实际补偿能力。
李瑶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自2016年1月1日起,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累积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350万元、90,900万元、151,800万元。如果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累积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则承诺人应按照约定对坚瑞沃能予以补偿。2016年02月29日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实施完成日止报告期内,承诺人承认业绩对赌失败并承诺按照补偿的上限52亿元对公司进行补偿。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郭鸿宝、李炜股份减持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2010年08月19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行了承诺
郭鸿宝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本人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坚瑞沃能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在本人作为坚瑞沃能主要股东的事实改变之前,本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坚瑞2010年08月19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沃能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因未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对公司遭受的损失作出赔偿。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坚瑞沃能股东为止。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坚瑞沃能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按照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履行批准手续。
股权激励承诺公司其他承诺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2018年05月21日公司2018年第一期股权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
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激励实施期间行了承诺
公司其他承诺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2018年10月23日公司2018年第一期股权激励实施期间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公司其他承诺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2018年12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权激励实施期间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郭鸿宝、郑向阳、李炜、郭怀川、李杰、张金龙、徐凯、台文英、岳大可、陈琼、郭晓峰其他承诺针对2008年4月公司股份制改造时所涉及到的按税法有关规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人承诺全额承担应缴纳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2008年04月30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费用。
郭鸿宝其他承诺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若未能缴纳因2008年4月股份制改造时所涉及到的按税法有关规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及因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则由本人承担其应缴纳的税款及因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2008年04月30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2018年度沃特玛严重亏损,按照《盈利预测承诺及补偿协议》和《盈利预测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李瑶对公司的业绩补偿金额为52亿元的补偿上限,截至报告期末,其中11.09亿元李瑶先期已进行了赔付。下一步李瑶应优先使用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补偿,即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李瑶所持有的330,333,720股公司股票,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注销。但李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法院司法冻结,这对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及注销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公司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对李瑶进行追偿。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度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审计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针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下列事项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无法发表意见,如部分银行账户无法函证或未收到回函,涉及金额30,534.24万元;存货因查封冻结无法盘点、

函证或未收到回函,涉及金额98,481.39万元;应收款项回函率较低,目前应收账款回函相符率7.72%,其他应收款回函相符率2.18%;无法判断与深圳市快充王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粤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交易的商业实质,以及对其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适当性等;无法判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无法判断2018年毛利率的异常变动是否合理;无法判断债务重组过程中的异常现象是否具有合理性;无法判断涉诉事项的完整性;以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2019年7月20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中“涉及货币资金的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利安达专字【2019】第2198号),对于除货币资金以外的其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事项,由于部分事项具有不可控性,消除具有一定的难度,公司仍在不断努力,尽可能逐项消除不利影响。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债权人陕西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凯瑞达公司”)的《催款函》,告知因公司未能按照相关约定还款,凯瑞达公司已委托律师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重整。根据公司目前自身的债务状况,公司不排除接受相关债权人向西安中院提起的破产重整申请。如果法院受理了公司债权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这样便可以在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化解公司经营危机、债务危机。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因民间借贷纠纷,博野县宏伟钢材经销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常州市环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娆科彦、李金花、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偿还本金2,685,000.00元及利息,已申请财产保全。268.5尚未结案判令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对本判决2,685,000元借款本息按商业承兑票据记载的300万元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尚未执行2018年06月0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05 2018-130
因买卖合同纠纷,武汉市顺百盛达科技有限公司向813.9尚未结案(1)沃特玛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武汉市已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6月0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7,006,760.00元及利息等,律师费76.00万元,暂计人民币8,138,954.56元。顺百盛达科技有限公司7,006,760元;(2)沃特玛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武汉市顺百盛达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货款的利息(以货款7,006,76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8年3月10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3)沃特玛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武汉市顺百盛达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40,000元;(4)坚瑞沃能对沃特玛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驳回武汉市顺百盛达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沃特玛、坚瑞沃能共同负担62,000元。cn公告编号:2018-105 2018-130 2019-047
因借款合同纠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郭鸿宝偿还借款人民币2亿元及相应利息等。20,000尚未结案已申请强制执行已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6月0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05
因票据纠纷,保定广源输送带制造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泰兴市生华电池配件有限公司、张竹生、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商业承兑汇票2,419,100.00元,已申请财产保全250万。241.91尚未结案已开庭,尚未判决审理中2018年06月0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05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厦门宏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支付19,421,943.49元。1,942.19尚未结案(1)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全部到期及未到期未付租金19,421,843.49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9,421,843.49元为基数,按每日0.5‰的标准,自2018年4月9日起计至实际还款之日止),同时支付租赁物留购价款1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2)李瑶对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追偿;(3)驳回厦门弘信博尚未执行2018年06月0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05 2018-167
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负担67,735元。
因借款合同纠纷,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偿还借款6,000.00万元。各被告承担原告为本案诉讼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314,500元及诉讼费用。6,031.45尚未结案(1)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票据款6000万元、律师代理费20万元,合计6020万元。(2)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李瑶、被告铜陵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铜陵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追偿。(3)驳回原告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铜陵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已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6月0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05 2018-140
限公司共同负担347800元。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鑫腾飞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顺源科技有限公司连带支付款项2,255,992.48元。225.6尚未结案已开庭,尚未判决审理中2018年06月0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北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鹭科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飞龙帆顺商贸中心支付款项100.00万元。100尚未结案(1)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票据金额100万元;(2)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飞龙帆顺商贸中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北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自2018年3月3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票面金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6,900元,由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飞龙帆顺商贸中心负担。尚未执行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30 2018-190
因票据纠纷,重庆市重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70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尚未执行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
求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重庆秉亿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重庆盈贵机械有限公司、铜陵永利电子有限公司支付商业承兑汇票70万元及利息。支付原告重庆市重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款7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以尚欠票款7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3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至付清时止);(2)被告重庆秉亿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重庆盈贵机械有限公司、铜陵永利电子有限公司对前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10,800元,减半收取5,400元,财产保全费4,520元,合计9,920元,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重庆秉亿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重庆盈贵机械有限公司、铜陵永利电子有限公司负担。号:2018-130 2018-190
因买卖合同纠纷,烟台卓能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7,622,500.00元及损失2,843,096.00元及2,046.56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烟台卓能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7,622,500元,并自2017年12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尚未执行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30 2019-005
诉讼费等,已申请财产保全20,465,596.00元。之日止,以17,622,5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逾期罚息利率支付利息。(2)驳回原告烟台卓能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因买卖合同纠纷,烟台卓能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荆州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3,235,625.00元和802,961.00元损失费及诉讼费,已申请财产保全54,038,586.00元。5,403.86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烟台卓能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3,235,625元,并自2018年2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2)案件受理费316,993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负担。尚未执行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30 2019-005
因买卖合同纠纷,烟台卓能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2,182,375.00元及利息,已申请财产保全72,182,375.00元。7,218.24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烟台卓能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2,182,375元,并自2018年4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尚未执行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30 2019-005
利率的逾期利息;(2)案件受理费407,712元,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负担。
因借款合同纠纷,焦作市中站区亿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李金林、胡灿偿还借款1亿元及利息,同时要求取得第三人东风特汽应收账款的优先受偿权。已申请财产保全。10,226.13尚未结案变更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借款本金9900万元;(2)判令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3)判令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李金林、胡灿对第(1)、(2)项诉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决原告与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签订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合法有效,原告有权就质押款项在上述诉讼请求范围内优先受偿。审理中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30 2018-155
因买卖合同纠纷,广州安费诺诚信软性电路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0,518,133.77元和利息及6,051,813.377元违约金和诉讼费、7,262.42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广州安费诺诚信软性电路有限公司货款57,566,946.77元;(2)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广州安尚未执行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30 2018-190
担保费。费诺诚信软性电路有限公司上述货款的违约金(以货款57,566,946.77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计算,自2018年4月1日起计至货款付清之日止);(3)被告李瑶对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李瑶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追偿;(4)驳回原告广州安费诺诚信软性电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共同负担352,962元。
因借款合同纠纷,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及利息12,088,122.72元。4,029.37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7,722,341.40元;(2)被告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尚未执行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30 2018-190
津)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9月20日的借款利息1,264,566.22元和逾期利息887,566.27元;(3)被告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自2018年9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违约金(以本金37,722,341.4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以实际欠款天数计算);(4)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上述第一至三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履行上述清偿义务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307,162元,财产保全费15,000元,合计322,162元,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因票据纠纷,铜陵华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291.83尚未结案被告铜陵永利电子有限公司,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沃尚未执行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
被告铜陵永利电子有限公司、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款项2,918,272.00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票据款2,918,272元,并支付自2018年1月26日至判决确认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案件受理费30,146元,减半收取15,073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号:2018-130 2018-207
因借款合同纠纷,博野县宏伟钢材经销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深圳市宝顺达胶粘有限公司、冷崇冰、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偿还借款439,011.00元、利息、诉讼费用等,已申请财产保全50万。43.9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宝顺达粘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博野县宏伟钢材经销处借款本金439,011元,并从2017年12月20日起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本判决指定给付之日止;(2)被告冷崇冰对以上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借款本息在商业承兑汇票记载的483,493元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尚未执行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30 2018-167
因票据纠纷,博野县宏伟钢材经销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东莞市惠旺迪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165.78尚未结案已开庭,尚未判决审理中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30
池有限公司支付款项1,657,818.00元,已申请财产保全180万。
因票据纠纷,保定广源输送带制造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泰兴市生华电池配件有限公司、张秀英、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王霞、张竹生等支付款项782,000.00元及相关诉讼费用,已申请财产保全80万。78.2尚未结案已开庭,尚未判决审理中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30
因票据纠纷,保定广源输送带制造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深圳市宝顺达胶粘有限公司、胡灵敏、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支付款项148,294.00元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已申请财产保全15万。14.83尚未结案已开庭,尚未判决审理中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30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创源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支付款项14,100,590.8元。1,410.06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创源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购车款人民币9,391,500元以及逾期付款尚未执行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30 2018-155
违约金(以人民币9,391,5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标准从2018年4月24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驳回原告深圳创源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7,541元,由被告负担。
因定作合同纠纷,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款项1,519,590.83元,已申请155.00万元财产保全。151.96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19,590.83元及利息(以1,519,590.83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案件受理费18,47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两项合计23,476元,由沃特玛公司负担。尚未执行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30 2019-005
因买卖合同纠纷,惠州亿恒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及李瑶300尚未结案已开庭,尚未判决审理中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30
继续履行2017年2月6日签订的《设备定制采购合同》,向原告支付300.00万元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因借款合同纠纷,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及李瑶支付款项6,499.50万元,已申请财产保全。6,499.5尚未结案(1)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返还贷款本金64,572,532.5元,并自2018年6月29日起至上述贷款清偿前的全部利息(即按日以垫付金额的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承担原告为追索贷款支付的公证费、律师费及保全费206,000元;(2)被告沃特玛、李瑶对被告坚瑞沃能上述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坚瑞沃能追偿;(3)驳回原告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0,384元,由被告坚瑞沃能、沃特玛、李瑶负担。尚未执行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30 2019-005
因买卖合同纠纷,合肥大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铜陵市854.38尚未结案(1)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合肥大航机尚未执行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543,833.88元,已申请财产保全8,600,000.00元。电设备有限公司货款10,520,278.67元;(2)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合肥大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451,016.36元(以拖欠金额为基数,自应付款之日起分段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的标准计算至2018年4月19日,计451,016.36元)。自2018年4月20日起,以10,520,278.67元为本金,按上述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3)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合肥大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案件申请费损失5,000元。案件受理费87,627.77元,由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负担。2018-130 2018-16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杭州金澜门窗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款项20.0022.04尚未结案(1)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金澜门窗有限公司票据号码为2 305791012161201尚未执行2018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40 2019-034
万元及利息,共计220,370元。70929 11603778 1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200,000元,以及支付自2018年3月3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员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驳回原告杭州金澜门窗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606元、保全费1,520元,均由被告负担。因原告已预交费用,故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将其负担的案件费用直接支付给原告。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杭州炬风贸易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款项100.00万元及利息,共计1,057,650元。105.77尚未结案(1)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炬风贸易有限公司票据号码230579101216120170929116086642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000,000元,以及支付自2018年3月3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利息。(2)驳回原告杭州炬风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319元、保全费尚未执行2018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40 2018-207
5000元,均由坚瑞沃能公司负担。
因票据追索权,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汇票款项5,023,800.00元及利息,并要求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承担原告的诉讼费用,共计5,288,697元。528.87尚未结案(1)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5,023,800元及利息(以5,023,800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9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35%计算);(2)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保全费8,976元;(3)被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行使票据再追索权;(4)驳回原告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8,758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53,758元由被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陕尚未执行2018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40 2018-190
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因借款合同纠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人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1亿元及利息,并申请查封本公司位于沣惠南路34号1楼1单元10701室,10702室,10703室,10704室的房屋,同时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股权中价值8,661.00万元的份额。10,000尚未结案(1)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支付所欠借款本金9,900万元;(2)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支付所欠的借款利息及罚息1,119,805.49元(截止到2018年7月26日),及之后的罚息(以为基数,按年利率8.9063%,从2018年7月27日起,计算至判决给付之日);(3)驳回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44,050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坚瑞沃能负担,与以上应付款项一并清结。尚未执行2018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40 2019-034
因买卖合同纠纷,东莞市合安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79,263.80元。77.93尚未结案限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合安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79,263.80元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尚未执行2018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40 2019-005
类贷款利率的标准,从2018年5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本案件受理费11,593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沃特玛负担。
因票据纠纷,济南市长清区延荣五金商店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济南长清区友辰五金商行、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博冠电控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林拓经贸有限公司支付款项500,000.00元。已申请财产保全。53.74尚未结案(1)由济南市长清区友辰五金商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济南市长清区延荣五金商店支付汇票金额50万元;(2)由济南市长清区友辰五金商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济南市长清区延荣五金商店支付欠款利息;(3)由济南林拓经贸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博冠电控科技有限公司、沃特玛对上述一至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8,800元,保全费3,270元,共计12,070元,由沃特玛、济南市长清区友辰五金商行、深圳市金博冠电控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林拓经贸有限公司负担。尚未执行2018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40、2019-114
因租赁合同纠纷,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14,925.4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尚未执行2018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40
公司、李瑶、程玲志支付款项149,253,988.08元公司全部剩余租金149,253,988.08元;(2)被告李瑶、程玲志对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事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二被告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追偿;(3)驳回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88,070元,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程玲志承担。2019-034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苏锁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支付款项57,640.88元。5.76尚未结案已开庭,尚未判决审理中2018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40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李金林支付货款231,604,927.50元23,160.49尚未结案已开庭,尚未判决审理中2018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40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64.68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安徽夏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铭翔尚未执行2018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安徽夏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铭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款项646,757.00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336,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336,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4月25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6,340元、保全费2,200元(原告已预交),由四被告承担。2018-140 2019-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磁力实业有限公司支付款项600,000.00元。60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深圳市磁力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6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6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4月30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9,800元、保全费3,52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两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40 2019-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前海鼎利商业20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尚未执行2018年08月巨潮资讯网http://www.
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成博航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恒隆达信贸易有限公司支付款项200,000.00元。限公司、深圳市成博航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恒隆达信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2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4月26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300元、保全费1,52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四被告承担。06日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40 2019-005
49.8尚未结案(1)沃特玛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20日内对于天津市华海星客运有限公司从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购买的7台纯电动客车的电池系统进行维修,并确保电池系统能量达到210KWH;(2)沃特玛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华海星客运有限公司支付鉴定费341,768元,并以448,000元为基尚未执行2018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40、2019-099
数,自2015年7月4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赔偿天津市华海星客运有限公司损失至车辆维修完毕时止;(3)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就沃特玛上述义务向天津市华海星客运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17,713元,由天津市华海星客运有限公司负担14,170元,由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与沃特玛共同负担3,543元。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华中租赁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程玲志支付款项85,664,304.00元及逾期利息等,共计85,964,304元。原告已申请财产保全。9,500.73尚未结案(1)被告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全部未付租金85,664,304元及逾期利息;(2)被告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30万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171,929元;(3)原告华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就本判决第(1)(2)项所确定的尚未执行2018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40、2019-099
被告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债务,对编号为(2016)华中直租字第04-7号《抵押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单》载明的动产享有抵押权,对上述抵押物经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告沃特玛、被告李瑶、被告程玲志就本判决第(1)(2)项所确定的被告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全费5,000元,案件受理费471,622元,由被告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沃特玛、李瑶、程玲志负担。
因劳动报酬争议,盛威等12人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40.38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盛威等12人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6月5日工资差额83,554元;(2)被申请人支付盛威等12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20,250元;(3)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已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40
因工资争议,毛金星等12人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45.66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毛金星等19人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工资差额154,401.84元;已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被申请人支付毛金星等19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02,150元;(3)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2018-140
因劳动报酬及休息休假争议,蔡容珠等18人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41.75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蔡容珠等18人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5月28日期间工资差额119,155元;(2)被申请人支付王贵锋等15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98,350元;(3)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已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40
因工资及赔偿金争议,黄林生等72人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125.65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黄林生等72名申请人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5月30日期间的工资差额291,208.9元;(2)被申请人支付黄林生等70名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965,300元。已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40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苏州腾冉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50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500尚未结案已开庭,尚未判决审理中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因买卖合同纠纷,安徽先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172.5尚未结案(1)被告安徽省民富绿能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欠原告安徽先能新能源科技股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安徽省民富绿能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等。份有限公司货款172.5万元,以退还货物抵付58.2万元外,余款114万元,于2018年7月4日前付清;(2)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755元,减半收取计10,387元,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均由原告负担。2018-155 2019-018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沃特玛向支付拖欠货款及利息等。577.4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743,828.22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5,743,828.2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自2018年5月14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2)驳回原告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037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18
因买卖合同纠纷,东莞市若美电子216.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尚未执行2018年09月巨潮资讯网http://www.
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坚瑞沃能支付货款及逾期违约金等。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154,865.11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2,154,865.11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5月16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2)驳回原告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11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03日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18
因买卖合同纠纷,广东达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沃特玛货款及逾期利息,坚瑞沃能对沃特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102.78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东达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6,583,365.28元并支付逾期利息;(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赔偿库存货物损失3,586,648.91元;(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06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71,325元;案件保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2019-099
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圣墨西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及利息等。56.41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圣墨西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59,414.88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559,414.88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自起诉之日即2018年5月8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2)驳回原告深圳市圣墨西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9,20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4,697元,原告深圳市圣墨西科技有限公司承担44,506元。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18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捷扬讯科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及逾期违约金等。76.32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捷扬讯科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57,522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以757,52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18
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5月24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2)驳回原告深圳市捷扬讯科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33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5,687元,由原告深圳市捷扬讯科电子有限公司承担3,651元。
因买卖合同纠纷,成都傅立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及利息等,坚瑞沃能对沃特玛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25.58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成都傅立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238,39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其中1,636,550元货款,自2018年2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其中204,240元货款,自2018年3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其中397,600元货款,自2018年4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05
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2)驳回原告成都傅立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454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云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等。113.3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云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21,446.47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以1,121,446.47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自起诉之日即2018年5月9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权属原告的供气装置(1、2013年5月18日《供气装置安装验收单》中注明的液态氮杜瓦罐供气系统;2、2015年6月《供气装置安装验收单》中注明的液态氮供气系统;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18
3、2017年7月27日《供气装置安装验收单》中注明的液态氮气储罐加装设备。);(3)驳回原告深圳市云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500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
因买卖合同纠纷,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等。68.23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77,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677,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自起诉之日即2017年10月26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2)解除原告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沃特玛签订的合同编号为WTM-CGC2016090的合同;(3)驳回原告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39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18
特玛承担5,285元。
因买卖合同纠纷,芜湖市均达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及利息等。1,113.12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芜湖市均达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082,064.84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11,082,064.8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自起诉之日即2018年5月11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2)驳回原告芜湖市均达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4,146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18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三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偿还货款及逾期违约金等,坚瑞沃能对沃特玛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673.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三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6,658,332.35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26,658,332.3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05
2018年6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深圳市三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7,47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78,624元,原告深圳市三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负担8,848元。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信宇人科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等费用,坚瑞沃能对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3,791.36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信宇人科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7,798,146.35元;(2)驳回原告深圳市信宇人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5,44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18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坚瑞沃能支付原告汇票及利息损失。230.43尚未结案(1)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2,182,633.2元及利息(以1,713,868.2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23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已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8-190
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35%计算;以468,765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35%计算);(2)被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行使票据再追索权。案件受理费24,261元,减半收取12,130.5元,由被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因保理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偿还应收账款及延期付款违约金等。100.1尚未结案已开庭,尚未判决审理中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因票据纠纷,营口圣泉高科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51.18尚未结案(1)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原告营口圣泉高科材料有限公司兑汇票款5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5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8-207
以5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被告深圳市鑫腾飞绝缘材料有限公司、高阳县兴达绝缘电器厂、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如被告高阳县兴达绝缘电器厂不能清偿上述到期债务,被告李红光、张建广、张建永对上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8,800元,财产保全费3,020元,由被告坚瑞沃能负担。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创源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支付购车款及利息损失等。830.29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创源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购车款人民币8,233,420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人民币8,233,42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标准从2018年3月24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驳回原告深圳创源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8-167

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9,434元,由被告负担。

因保理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偿还应收账款及延期付款违约金等。

200尚未结案已开庭,尚未判决审理中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因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偿还应收账款及延期付款违约金等。328.1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本金3,260,4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3,260,4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50%,自2018年3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被告泰兴市瑞峰机械有限公司应给付原告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回购款2,485,090元(含融资本金2,307,034元、融资款利息178,056元)、延长期保理融资费16,149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2,307,034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14日起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34
偿;(4)驳回原告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由被告沃特玛负担21,450元。
因合同纠纷,深圳三联肯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支付拖欠电费及利息等。116.84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三联肯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电费1,106,496元并支付逾期利息;(2)驳回原告深圳三联肯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803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负担。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2019-099
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康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261.38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康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60万元(利息计算以26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2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驳回原告康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13,8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05
告承担。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品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拖欠货款及利息等。218.19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品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169,696.84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2,169,696.8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7月13日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深圳市品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21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18
因买卖合同纠纷,东莞联桥电子贸易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等,坚瑞沃能对沃特玛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110.3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联桥电子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054,646.51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11,054,646.51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9月15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东莞联桥电子贸易有限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05
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4,064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
因合同纠纷,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国家给付原告的科研资助经费等。1,084.33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国家给付原告的科研资助经费10,800,000元。案件受理费43,3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18
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深圳市捷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款及利息等。917.38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捷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9,139,124元(以9,139,124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7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深圳市捷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52,16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34,660元,原告承担17,500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05
元。
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深圳市科友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坚瑞沃能连带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项及逾期付款利息等。110.74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科友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10万元(利息以人民币11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1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驳回原告深圳市科友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7,35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负担。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05
498.23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惠州市新能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加工费4,784,853.18元并支付逾期利息;(2)驳回原告惠州市新能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63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18,983元,原告承担5,650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2019-099
由被告承担。
因合同纠纷,深圳市远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及利息等。503.89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远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015,460元(利息计算以5,015,46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7月19日开始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2)驳回原告深圳市远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23,45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05
因买卖合同纠纷,天津斯特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欠款及诉讼费用。493.89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天津斯特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915,285元;案件受理费23,60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18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晶科鑫实业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欠款及诉173.53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晶科鑫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讼费用。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725,160元;案件受理费10,185.7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2018-155 2019-018
因买卖合同纠纷,江西本一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等。1,072.68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江西本一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675,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10,675,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7月20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认被告付款之日止);(2)驳回原告江西本一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6,768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18
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亚德客(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案件受理费。60.29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亚德客(中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597,990.5元。(2)案件受理费4,890元(原告已预交),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05
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亚德客(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案件受理费。317.85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亚德客(中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3,162,450元。(2)案件受理费16,0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05
因承揽合同纠纷,深圳市磁力实业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并承担诉讼费用,坚瑞沃能承担部分连带责任。16.18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磁力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加工款16万元;(2)驳回原告深圳市磁力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47
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深圳市四方润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解除与民富沃能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民富沃能支付租金等费用,坚瑞沃能、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13.89尚未结案(1)被告民富沃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每月1,800元的标准向原告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自2018年2月起计算至被告民富沃能搬离之日止;(2)被告民富沃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电费108,799.13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2019-099
元;(3)被告沃特玛对被告民富沃能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驳回原告深圳市四方润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27元,由被告民富沃能及沃特玛负担,受理费原告已预交。
因票据纠纷,深圳市前海东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支付票面总金额300万元及利息10,875元等。303.44尚未结案(1)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前海东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票据号码为2305791012161 2017103012351726 6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3,000,000元,以及支付自2018年5月1日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2)驳回原告深圳市前海东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企业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31,929元、保全费2,500元,均由被告负担。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8-207
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杨威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0.25尚未结案(1)撤销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9民初2259号民事判决;(2)深圳市中已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展有限公司赔偿医疗费、手机损失费等。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杨威支付损害赔偿金2,417.05元;(3)驳回杨威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8.5元,由杨威负担260元,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48.5元。2018-155、2019-099
因买卖合同纠纷,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偿还拖欠的货款及逾期违约金等。14.59尚未结案(1)被告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4,300元;(2)案件受理费1,59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18
因买卖合同纠纷,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沃特玛偿还拖欠的货款及逾期违约金等。81.94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13,475.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以813,475.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6月5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还款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18
5,96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
因租赁合同纠纷,海兴圣创(深圳)控股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解除《租赁合同》,并支付拖欠租金及违约金等。413.5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因承揽合同纠纷,广东朗哥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188.92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东朗哥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52,145元并支付逾期利息;(2)被告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东朗哥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88,61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3)被告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东朗哥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21,52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4)被告内蒙古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东朗哥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10,957元并支付逾期利息;(5)被告沃特玛对被告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2019-099
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1,006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深圳市锐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合同欠付款项及逾期付款利息等。75.16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锐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92,81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692,81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7年7月11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锐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质保金53,293.15元;案件受理费5,5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9-018
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深圳市前1,042.01尚未结案被告支付票面总金额尚未执行2018年10月巨潮资讯网http://www.
海东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10,295,572.37元人民币及利息37,321.45元(自汇票到期日2018年4月30日起暂计至2018年5月30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35%计算),共计10,332,893.82元人民币;本案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10日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因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应收账款本金及利息等。32.42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本金人民币305,304.3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被告深圳市坪山新区景昌隆五金行在被告沃特玛回购款225,690.83元(含融资款本金209,647.02元、融资款利息16,043.81元)、延长期保理融资费978.35元及违约金;(3)被告叶建海对被告深圳市坪山新区景昌隆五金行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被告叶建海承担给付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坪山新区景昌隆五金行追偿。本案案件受理费尚未执行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2019-144
5,88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负的12元,被告沃特玛负担3,365元,被告深圳市坪山新区景昌隆五金行、叶建海负担2,503元。
因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应收账款本金及利息等。133.41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本金1,261,111.4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被告深圳市腾顺鑫五金有限公司在被告沃特玛回购款990,700.74元(含融资款本金908,066.67元、融资款利息82,634.07元)、延长期保理融资费6,356.47元及违约金;(3)被告胡威对被告深圳市腾顺鑫五金有限公司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被告胡威承担给付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腾顺鑫五金有限公司追偿。本案案件受理费16,1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负担9,026元,被告深圳市腾顺鑫五尚未执行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2019-144
金有限公司、胡威负担7,124元。
因合同纠纷,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东莞市沃泰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保理溢价回购款、违约金和逾期利息,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12.35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全担保费16,181元、律师费100,000元;(2)驳回原告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42,933元(原告已预交),实际收取5,142.72元,由原告负担2,810.44元,被告负担2,332.28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尚未执行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2018-190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18,896.99尚未结案(1)被告坚瑞沃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偿还编号为GR17164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借款本金178,189,963.68元及利息、罚息(利息、罚息暂计至208年12月19日共计9,809,287.41元,此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付至还清款项之日止);(2)被告坚瑞沃能应尚未执行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2019-047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支付律师代理费30,000元;(3)被告沃特玛、李瑶、郭鸿宝对原告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就本判决(1)(2)项确定的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实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坚瑞沃能追偿。案件受理费935,695.7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坚瑞沃能、沃特玛、李瑶、郭鸿宝共同负担。
因票据纠纷,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支付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及利息等。675.38尚未结案(1)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6,708,755.1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2018年3月13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驳回原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26,713元(原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尚未执行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2019-018
已预交),由被告坚瑞沃能负担40,000元,原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286,713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坚瑞沃能负担。
因票据纠纷,湖南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支付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及利息等。665.21尚未结案(1)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6,609,001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其中以3,109,001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24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3,5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2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驳回原告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98,061元(原告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坚瑞沃能负担38,061元,原告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60,0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坚瑞沃能负担。尚未执行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2019-018
因合同纠纷,端信商业保理(深圳)945.12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尚未执行2018年10月巨潮资讯网http://www.
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保理融资款及违约金等。在欠付应收账款9,411,168元内,对被告深圳市福正达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端信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5,588元 (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922元,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负担40,000元,被告深圳市福正达科技有限公司、彭勇共同负担44,666元。10日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2019-018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25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东莞市镇宇木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43,313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243,31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6月30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950元、保全费1,736.56元(原告已预交),由两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2019-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前海鼎利商业97.54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深圳市科友电路技术尚未执行2018年10月巨潮资讯网http://www.
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957,009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957,009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4月30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3,370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两被告承担。10日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2019-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25.68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东莞市镇宇木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5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25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5月30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050元、保全费1,77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两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2019-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20.58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东莞市镇宇木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盈铭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2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5月30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300元、保全费1,52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五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2019-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19.23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东莞市镇宇木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盈铭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90,245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190,24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3月30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055元尚未执行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2019-005
(原告已预交),由三被告承担。
因服务合同纠纷,西安华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监测费及案件受理费。6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伟天诚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拖欠货款及利息等。92.75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伟天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21,039.32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921,039.3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6月6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深圳市伟天诚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83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6,505元,由原告承担329元。尚未执行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2019-018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南宁良轩工贸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承兑汇票款及利息。97.64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云飞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南宁良轩工贸有限公司支尚未执行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2019-005
付票据金额509,64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以509,64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4月30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被告深圳市云飞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南宁良轩工贸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46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以46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5月29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6,761元(原告已预交),由两被告承担。
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广东亚德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受理费。78.23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广东亚德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777,366元;案件受理费8,05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4,982元,原告广东亚德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承担3,075元。尚未执行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2019-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上海枫殇实业有限公司向法院审,要求沃特玛支付商业汇票款及利息等。101.19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科友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上海枫殇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000,000元(利息计算以1,0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6月16日开始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案件受理费6,900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两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2019-005
因服务合同纠纷,深圳市启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服务费用及利息等。5.64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启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55,83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55,83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7年12月24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深圳市启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15元(原告已预尚未执行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2019-034
交),由被告承担。
因买卖合同纠纷,天富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505.78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天富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033,641.64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5,033,641.6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7月19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天富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18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2019-018
因服务合同纠纷,深圳市锐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承担欠款及违约金等。122.68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锐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1,144,795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锐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3)驳回原告深圳市锐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尚未执行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2019-099
7,55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负担。
因劳动纠纷,汤本成向法院申请,要求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67尚未结案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汤本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6,704元。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负担。尚未执行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因工资及补助金争议,宋际康向铜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3.18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429元/月×5个月=27,145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3,477.6元×3个月-5,572.67元=4,680.11元;(3)申请人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尚未执行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威铨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商业汇票款及利息等。1,008.69尚未结案(1)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威铨电子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10,000,000元及利息(以1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从尚未执行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 2018-207
2018年6月28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2)被告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81,92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威铨公司预交),由被告坚瑞沃能、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因合同纠纷,金诺(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应收账款等费用。508.29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三明合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金诺(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支付债权反转让款4,354,166.67元、截至2018年7月8日的保理首付款使用费511,614.58元、2018年7月9日之后的保理首付款使用费、律师费110,500元、保全担保费4,659.07元;(2)被告沃特玛在应收账款5,030,828元范围内向原告承担付款责任。本案受理费48,037.21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53,037.21元,由被告深圳市三明合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方聪、方正升、沃特尚未执行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2019-126
玛负担52,067.47元。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广州盛弘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被告共同支付未能兑现的汇票金额及逾期利息等。526.24尚未结案被告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股有限公司、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沃特玛、安徽沃特玛、深圳市快充王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票据金额50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24,223元,由六被告共同承担21,811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六被告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
0已撤诉已撤诉已撤诉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2019-114
0已撤诉已撤诉已撤诉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2019-114
因买卖合同纠纷,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331.2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122,58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货尚未执行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 2019-047
款3,017,98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的标准,自2017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货款104,6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3月3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430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机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市菊水皇家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100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汇票款26.03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深圳市博宏科技有限公司、佛山易承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尚未执行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
及利息等。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53,42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253,42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9月19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101元、保全费1,787.1元(原告已预交),由三被告承担。2019-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51.18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东莞市沃泰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鹭科万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5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5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4月13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8,800元、保全费3,02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三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 2019-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前海鼎利商业71.48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深圳市科友电路技术尚未执行2018年11月巨潮资讯网http://www.
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7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7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5月30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0,800元、保全费4,02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两被告承担。06日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 2019-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51.18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富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硕胜达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庭呈商贸有限公司、上海稀予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5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5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7月5日开始计算至实际尚未执行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 2019-005
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8,800元、保全费3,02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六被告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35.88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深圳市科能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35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35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7月30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6,550元、保全费2,27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两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 2019-005
因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应收账款本金及利息等。20.58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深圳市富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祈虹昌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庭呈商贸有限公司、上海稀予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2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尚未执行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 2019-005
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9月14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300元、保全费1,52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五被告承担。
因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应收账款本金及利息等。51.18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东莞市沃泰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鹭科万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5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5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4月13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8,800元、保全费3,02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三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 2019-005
因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应收账款本金及利息等。90.94尚未结案(1)被告公司、东莞市康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896,661.36尚未执行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 2019-005
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896,661.36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4月30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76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公司、东莞市康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
因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应收账款本金及利息等。0已撤诉已撤诉已撤诉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2019-099
因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应收账款本金及利息等。4.33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东莞市欣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崇佳达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42,852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42,85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尚未执行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 2019-005
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3月28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37元(原告已预交),由三被告承担。
因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应收账款本金及利息等。0已撤诉已撤诉已撤诉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2019-099
因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应收账款本金及利息等。0已撤诉已撤诉已撤诉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2019-099
因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应收账款本金及利息等。0已撤诉已撤诉已撤诉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2019-099
因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应收账款本金及利息等。100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北京联东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唐山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等。232.53尚未结案被告唐山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联东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工程款230万元,并自2018年4月尚未执行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
1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付利息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5,280元由被告负担。
因买卖合同纠纷,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偿还货款及逾期利息等。6,202.59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61,668,554.24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61,668,554.24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4.35%自2018年4月13日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全部货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52,378.2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57,378.25元,由被告负担。尚未执行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捷扬讯科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安徽夏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沃特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35.02尚未结案(1)被告安徽夏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捷扬讯科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318,000.00元(以2,318,00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8月1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驳回原告深尚未执行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 2019-005
圳市捷扬讯科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本案件受理费27,244元,保全费5,000元(均已由原告预交),均由被告安徽夏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7,384.87尚未结案(1)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5,740,613.89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2018年2月28日起计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2)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8,903,746.06元及利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2018年3月29日起计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3)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昊通电子尚未执行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 2019-018
有限公司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2,803,538.28元及利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2018年4月30日起计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4)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25,988,670.63元及利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2018年5月29日起计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一审案件受理费412,179元(原告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坚瑞沃能负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追收未缴出资纠纷、股东出资纠纷,深圳市爱比瑞塑胶模具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市国顺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坚瑞沃能、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359.93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被告深圳市国顺源科技有限公司、周志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带向原告深圳市爱比瑞塑胶模具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500,000元及利息;(2)被告坚瑞沃能、被告深圳市国顺源科尚未执行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2019-082

技有限公司、周志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票据金额2,925,433.33元及利息;(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因买卖合同纠纷,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为诉讼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0已撤诉已撤诉已撤诉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2019-082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翔龙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返还租赁物等。150.19已结案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已和解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 2019-005、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江苏高和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含沃特玛在内的七被告支付原告票据款及利息等。504.68尚未结案被告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快充王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江苏高和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500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46,800元,由六被告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2019-126
因票据纠纷,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沃特玛等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0.6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深圳市博宏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1,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30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2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深圳市博宏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 2019-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沃特玛支付商业汇票款及利息等。31.05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唐山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广东林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96,67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被告沃特玛、唐山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广东林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连带向原告支尚未执行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2019-114
付证据固化及发出通知书的费用165元。案件受理费2,940元,由被告沃特玛、唐山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广东林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沃特玛支付商业汇票款及利息等。84.7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欣迪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800,26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被告沃特玛、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欣迪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连带向原告支付证据固化及发出通知书的费用216元。案件受理费6,570元,由被告沃特玛、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欣迪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2019-114
因合同纠纷,深圳市锐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沃特玛支付合同款及违404.1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锐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尚未执行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
约金等。3,761,895.9元;(2)被告沃特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70,706.85元;(3)被告沃特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38,98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本院向原告退还案件受理费38,981元。2019-082
0已撤诉已撤诉已撤诉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2019-082
因票据纠纷,深圳市伟纳仕电气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2.27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安徽夏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跃机电实业有限公司、河北沃克曼数控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伟纳仕电气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20,044元(自2018年4月2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尚未执行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 2019-005
至判决生效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2,700元(原告已预交),由五被告承担。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永旭兴业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1.43尚未结案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永旭兴业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4,178元及违约金(以14,178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8年3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本案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尚未执行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
50尚未结案(1)被告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顺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原告合肥艺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本金50万元,以及支付自2018年3月3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驳回原告合肥艺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执行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
的其他诉讼请求。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威铨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坚瑞沃能、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共同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836.59尚未结案(1)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威铨电子有限公司支付商业汇票金额8,365,900.81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具体计算为:以8,365,900.81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从2018年6月28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2)被告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尚未执行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
因工资争议,唐丽霞等23人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沃特玛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等。123.75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唐丽霞等23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1月4日工资差额226,688.2元;(2)被申请人支付唐丽霞等23人2016年度至2018年度带薪年休假工资141,991元;(3)被申请人支付唐丽霞等23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868,850元。尚未执行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2019-114
因工资争议,蒋重九等12人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66.6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蒋重九等12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1月12日工资差额尚未执行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请求沃特玛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等。227,430.2元;(2)被申请人支付蒋重九等12人2016年度至2018年度带薪年休假工资71,807元;(3)被申请人支付蒋重九等12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66,800元。2018-207、2019-114
因工资争议,李军红等25人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沃特玛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等。207.21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李军红等25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1月14日期间工资及工资差额合计819,837.53元;(2)被申请人支付李军红等25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合计1,102,700元;(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休年休假工资合计149,609.16元。尚未执行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2019-114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民富沃能支付租金及延迟履行金等。4,084.78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民富沃能支付租金及延迟履行金等。5,437.45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华中融资租7,687.87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
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等。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因借款合同纠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请求沃特玛偿还垫款及垫款利息等。4,990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因买卖合同纠纷,宁波三安制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坚瑞沃能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41.27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向法院申请,请求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坚瑞沃能承担连带责任。3,354.61尚未结案(1)限被告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贷款本金2,997万元及利息;(2)限被告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赔偿律师费36万元;(3)坚瑞沃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93,600元,由被告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负担129,067元,被告坚瑞沃能负担64,533元。已进入执行阶段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2019-114
因金融借款合同13,881.48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1月巨潮资讯网
纠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请求沃特玛偿还借款及利息罚息等,坚瑞沃能、李瑶承担连带责任。07日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向法院申请,请求沃特玛偿还借款及利息罚息等。18,905.11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因民间借贷纠纷,刘继东向法院申请,请求坚瑞沃能归还借款本金及逾期还款利息等。5,593.84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沃特玛、坚瑞沃能支付支付保费及利息等。313.48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因票据纠纷,深圳市三明合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坚瑞沃能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1.88尚未结案(1)被告坚瑞沃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三明合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00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5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基数为100万元,利率以中国人尚未执行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2019-018
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准,不超过年利率4.35%);(2)驳回原告深圳市三明合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3,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坚瑞沃能承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应将该款连同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因票据纠纷,深圳市三明合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坚瑞沃能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1.88尚未结案(1)被告坚瑞沃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三明合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00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5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基数为100万元,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准,不超过年利率4.35%);(2)驳回原告深圳市三明合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3,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坚瑞沃能承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应将该款连同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尚未执行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2019-018
原告。
因票据纠纷,深圳市三明合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坚瑞沃能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53.83尚未结案"(1)被告坚瑞沃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三明合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526,068.47元,并支付自2018年5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基数为526,068.47元,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准,不超过年利率4.35%);(2)驳回原告深圳市三明合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9,061元、保全费3,150元,由被告坚瑞沃能承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应将该款连同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尚未执行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2019-018
因票据纠纷,深圳市三明合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坚瑞沃能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84.9尚未结案"(1)被告坚瑞沃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三明合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832,212.92元,并支付自2018年4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基数为832,212.92元,利率以中国人民银尚未执行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2019-018
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准,不超过年利率4.35%);(2)驳回原告深圳市三明合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2,122元、保全费4,681元,由被告坚瑞沃能承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应将该款连同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因票据纠纷,安鑫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坚瑞沃能支付票据款及逾期利息等。303.32尚未结案(1)被告坚瑞沃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鑫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300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5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基数为300万元,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准,不超过年利率4.35%);(2)驳回原告安鑫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33,248元,由被告坚瑞沃能承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应将该款连同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尚未执行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2019-018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北京鑫丰明润117.02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深圳市科友电路尚未执行2019年01月巨潮资讯网http://www.
商贸中心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深圳市科友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连带给付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北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票面金额115万元;(2)被告沃特玛、深圳市科友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飞龙帆顺商贸中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北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自2018年2月2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票面金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15,150元及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沃特玛、深圳市科友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飞龙帆顺商贸中心负担。07日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2019-018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东莞冠信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及逾期利息,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3,151.54尚未结案被告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展公司、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东莞冠信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30,00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96,650元,保全费5,000元,由三被告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北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六被告连带给付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28.24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华宇华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北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票面金额260,258元;(2)被告沃特玛、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华宇华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北京飞龙帆顺商贸中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北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自2018年2月2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204元及保全费1,822元,由被告沃特玛、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华宇华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北京飞龙帆顺商贸中心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2019-114
因借款合同纠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在内的债务人偿还债务本息、租金、违约金等。28,726.63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12.79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东莞市欣尚未执行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在内的四被告向原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华融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26,47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126,47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3月26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418元(原告已预交),由四被告承担。cn公告编号:2019-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威铨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连带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502.34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威铨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5,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5,0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4月5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3,440元(原告已预交),由两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上海沸莱德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502.84尚未结案被告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湖北新楚风汽车有限公司、沃特玛尚未执行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及逾期利息等,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上海沸莱德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5,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5,0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4月14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3,400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三被告承担。号:2019-005
50.89尚未结案(1)被告坚瑞沃能、深圳市国顺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原告合肥艺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商业承兑汇票金额500,000元,以及支付自2018年2月28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驳回原告合肥艺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891元、由被告坚瑞沃能、深圳市国顺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因场地租赁合同纠纷,合肥博盛捷物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解除租赁合同和用电协议,并支付租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等。27.81尚未结案(1)原告合肥博盛捷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用电协议书》予以解除;(2)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合肥博盛捷物流有限公司租金(以1,350平方米为基数,自2018年7月1日至判决解除之日止,按7.8元/平方米计)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8年6月1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至款清之日止);(3)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合肥博盛捷物流有限公司电费205,500.32元,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以电费205,500.32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16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至判决给付之日止);上述付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案件受理费6,578元,保全费2,420元,共计8,998元,尚未执行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由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负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长兴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在内的四被告连带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50.44尚未结案(1)被告天龙电子(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铜陵永利电子有限公司、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长兴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票款50万元,并以50万元为基数,支付自2018年1月24日至判决确定付款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2)被告天龙电子(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铜陵永利电子有限公司、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互负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由四被告共同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支付侯杰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6.1尚未结案(1)原告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侯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原告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尚未执行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伤残补助金等。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被告侯杰支付工伤保险待遇61,037.87元;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负担。2019-005
因运输合同纠纷,郑州传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运输费及利息等。252.01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郑州传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运输费2,507,206.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30,602元,减半收取15,301元,由被告沃特玛负担12,892元,由原告郑州传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409元。尚未执行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常州金雅化工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在内的九被告支付票据款及逾期利息等。519.79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常州金雅化工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款500万元;(2)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常州金雅化工有限公司资金占用利息14.5万元;(3)驳回原告常州金雅化工有限公司尚未执行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其他诉讼请求。
因买卖合同纠纷,哈尔滨万鑫石墨谷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贵州开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等。810.16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8,064,821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8,064,821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4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哈尔滨万鑫石墨谷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37,58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31,790元,原告哈尔滨万鑫石墨谷科技有限公司承担5,795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因工资争议,余燕锋等58人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沃特玛支付申请人工资、经济补偿金等。299.55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余燕锋等58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1月19日工资差额1,011,568.4元;(2)被申请人支付余燕锋等58人2016年度至2018年度带薪年休假工资273,498元;尚未执行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3)被申请人支付余燕锋等58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710,457元;(4)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因工资争议,黄贤杰等15人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沃特玛支付申请人工资、经济补偿金等。40.19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黄贤杰等15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1月15日工资差额共计90,471元;(2)被申请人支付黄贤杰等15人2016年度至2018年度带薪年休假工资52,414元;(3)被申请人支付黄贤杰等15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59,000元;(4)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尚未执行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0已撤诉已撤诉已撤诉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在内的三被告支付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54.53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因保理合同纠纷,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原告沃特玛、坚瑞6,216.67尚未结案变更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原告返还保理首付款50,000,000元并审理中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沃能等支付应付账款并返还保理转让款等。支付保理首付款使用费4,166,667元(暂时从2018年3月30日开始计算至2019年1月30日,此后按合同约定融资利息为年息10%计算,计至该笔款项实际还清之日止),及逾期归还保理首付款违约金7,500,000元(暂时从2018年3月30日开始计算至2019年1月30日,此后按合同约定逾期违约金按自然日收取,即0.05%/日,计至该笔款项实际还清之日止);本项合计为61,666,667元。(2)判决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在坚瑞沃能足额履行回购义务前共同偿还原告在上述诉求1中主张的保理首付款本金、保理首付款使用费及逾期违约金;(3)判决沃特玛、郭鸿宝、李瑶对公司的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若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沃特2019-018 2019-034
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对应应付账款的,在支付的应付账款的额度内,原告免除坚瑞沃能支付相应保理款的责任;若坚瑞沃能向原告支付保理首付款的,原告将对应数额的应付账款反转让给坚瑞沃能;(5)判令七被告承担原告追索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本案律师费500,000元及本案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上述费用合计为62,166,667元。
因合保理合同纠纷,金诺(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在内的四被告履行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义务。425.01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及利息,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210.38尚未结案被告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公司、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沃特玛、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告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2019-114
额200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1,760元、保全费5,000元,由五被告共同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及利息,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2,094.71尚未结案被告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公司、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告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000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72,050元、保全费5,000元,由四被告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2019-114
因票据纠纷,济南市长清区友辰五金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在内的四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91.54尚未结案(1)被告深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市长清区友辰五金商行票款849,582.00元及利息;(2)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成博航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2,300元,财产保险费5,000元,共计17,300元,由原告负担800元,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2019-126
市成博航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沃特玛共同负担16,500元。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铜陵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5,170.98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因票据纠纷,台州市黄岩春夏塑料模具厂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1.41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内支付原告台州市黄岩春夏塑料模具厂100万,并自2018年1月29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款清时止);(2)被告深圳市国顺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恒通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受理费14,062元,由被告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2019-034
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解除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等。2,626.12尚未结案双方已调解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2019-114
因票据纠纷,深圳市博恩实业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103.13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要求沃特玛在内的六被告支付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cn公告编号:2019-018
因买卖合同纠纷,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安徽融智天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赔偿无法正常申领国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资金占用利息损失等。18,000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荆州市谦泰气体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0已撤诉已撤诉已撤诉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孚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13.82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北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给付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30.35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296,907元;(2)被告沃特玛与北京旭日京工商贸中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北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利息(以票面金额296,907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2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5,754元及保全费1,855元,由被告沃特玛与北京旭日京工商贸中心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北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给付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40.98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400,000元;(2)被告沃特玛与北京旭日京工商贸中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北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利息(以票面金额4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3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7,300元及保全费2,520元,由被告沃特玛与北京旭日京工商贸中心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华鲁国际融8,369.06尚未结案(1)被告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尚未执行2019年02月巨潮资讯网http://www.
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等。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华鲁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81,501,380.86元;(2)被告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华鲁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延迟利息和违约金1,426,274.17元(延迟利息和违约金计至2018年5月25日,嗣后以欠付租金81,501,380.86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自2018年5月26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被告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华鲁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物名义价款100元;(4)被告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华鲁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30万元;(5)被告沃特玛、李瑶对本判决(1)至(4)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14日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带清偿责任;(6)原告华鲁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沃特玛提供质押的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1亿元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457,93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沃特玛及李瑶负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在内的六被告连带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08.68尚未结案被告泰兴市振兴电子有限公司、泰兴市生华电池配件有限公司、赵慧荣、熊辉、熊超、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连带清偿原告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票号为210258400220720170401077620465的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1,000万元及利息(以1,0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26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款项实际支付日止)。案件受理费81,8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86,800元,由六被告连带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六被告于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并加给付原告)。
因买卖合同纠纷,铜陵永利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144.35尚未结案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铜陵永利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34,608.68元,并从2018年8月7日开始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承担逾期付款利息;驳回原告铜陵永利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711元,减半收取8,855.5元,由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交付给法院。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因买卖合同纠纷,广东亚德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4.25尚未结案被告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原告广东亚德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货款41,281.5元。案件受理费832元,减半收取416元,由被告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深圳市金圣涛实业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解除《场地租赁合同》及补偿协议并支付拖欠41.88尚未结案(1)确认原告深圳市金圣涛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沃特玛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及补偿协议于2018年5月18日解除;2)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租金。被告沃特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金圣涛实业有限公司租金146,200元;(3)被告沃特玛向原告深圳市金圣涛实业有限公司交纳的73,100元租赁保证金,原告不予退回;(4)被告沃特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金圣涛实业有限公司电费193,127.08元及利息;(5)被告沃特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金圣涛实业有限公司没有车辆占用费2,580元,从2018年6月1日起计至被告停止占用原告场地之日止;(6)驳回原告深圳市金圣涛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74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
323.5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前海融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3,214,398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从各汇票到期日起计至实际清偿日为止);(2)被告深圳市圣墨西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沃特玛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16,258元,保全费5,000元,由两被告连带负担。

因承揽合同纠纷,东莞市比斯捷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承揽加工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

308.03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比斯捷电子有限公司支付加工款3,064,581.05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3,064,581.0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东莞市比斯捷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5,73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金宇达精密钣金制造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拖欠货款及利息1,936.6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金宇达精密钣金制造有限公司支付货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等。款19,297,826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19,297,826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3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深圳市金宇达精密钣金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88,32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68,793元,原告承担19,529元。2019-018
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铜陵市至诚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等。373.32尚未结案(1)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于2018年7月31日解除,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搬离原租赁的房屋(A1栋1号,A2栋2号,B3栋1号一层,C3栋1号一至五层,C3栋2号一至五层,C3栋3号一至五层),并将房屋交还给铜陵市至诚招商服务有限公司;(2)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租金2,718,291.83元和违约金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815,487.55元给铜陵市至诚招商服务有限公司;(3)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水电费163,034.94元给铜陵市至诚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本案案件受理费36,374元,由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本院。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在内的四被告连带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502.84尚未结案被告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广合科技电气有限公司、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5,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5,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400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四被告共同承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担。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前海广合科技电气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29.33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前海广合科技电气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90,471.3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其中以47,852.73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12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以165,205.9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4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以77,412.44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12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深圳前海广合科技电气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84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宁波市斳州求实仪器设备厂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及其他三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损失等。120.48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安徽夏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宁波市斳州求实仪器设备厂有限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192,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1,192,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7月2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7,796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三被告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宁波市斳州求实仪器设备厂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及其他三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损失等。201.65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安徽夏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宁波市斳州求实仪器设备厂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2,0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7月2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1,451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三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合同款及逾6,137.13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期付款违约金等。货款61,196,959元及违约金(以61,196,959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7月31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6,33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91,333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174,341元,原告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承担16,992元。2019-018
因劳动合同纠纷,徐宝君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工资及加班费等。0.53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徐宝君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2日期间的工资632.18元;被告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徐宝君2015年6月29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高温津贴2,113.8元;被告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徐宝君2016年6月29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未休带薪年假工资差额2,335元;被告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徐宝君律师费200元;驳回原告徐宝君的其他诉讼请求。
因买卖合同纠纷,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及利息等。211.23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100,465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2,100,46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自2018年6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1,80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因买卖合同纠纷,广州亚德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所欠货4.26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州亚德客智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款。能装备有限公司所欠货款42,205.7元;案件受理费42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2019-018
因买卖合同纠纷,郴州广合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所欠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715.2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郴州广合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120,938.65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7,120,938.6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自2018年9月5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郴州广合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05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启东市寅阳镇张峰冲件厂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给付商业承兑汇票款。16.82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硕亚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普肯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启东市寅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阳镇张峰冲件厂支付票据金额166,323元;案件受理费1,813元(原告已预交),由四被告承担。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隆瑞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及利息等。147.91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隆瑞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70,069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1,470,069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自2018年10月15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9,01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东莞市镇宇木业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逾期利息等。80.73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东莞市镇宇木业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801,3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801,300元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自2018年4月26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955元(原告已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预交),由被告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苏州新思气体系统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381.86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苏州新思气体系统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38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38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6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苏州新思气体系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270元(原告已预交),由三被告共同承担18,600元,由被告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单独承担7,670元。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广东新能电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50.44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广合科技电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广东新能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5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500,000元为基数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9月12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400元(原告已预交),由两被告承担。

因买卖合同纠纷,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

1,304.8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011,099.41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其中以11,127,015元为基数,自涉案汇票最后到期日即2018年9月5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884,084.41元为基数,自原告起诉之日即2018年11月2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6,28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36,884元,原告承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担19,400元。
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深圳市江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解除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及水电费等。20.06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腾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村黄峰岭工业区升平路E、F、G栋房屋;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江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3月1日至11月30日的房屋占有使用费为118,725元,并按照21,175元/月的标准支付原告深圳市江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日至腾退上述房屋之日止的占有使用费;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江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水电费80,139.5元;驳回原告深圳市江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4,321元,由原告负担2,565元,被告负担1,756元。尚未执行2019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8
因运输合同纠纷,深圳德坤物流有134.94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巨潮资讯网http://www.
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运费及利息,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06日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运输合同纠纷,深圳德坤物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支付运费及利息,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63.67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毅威电子配件经营部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13.11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铜陵市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票据款及利息等。291.13尚未结案被告铜陵永利电子有限公司、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和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承担连带支付原告铜陵市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票据款2,780,62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29,447元,减半收取14,723.5元,由被告铜陵永利电子有限公司、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和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苏州腾冉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2,537.46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3.5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0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0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连带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0尚未结案法院判决沃特玛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3.5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0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05元(原告已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099
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3.5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0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0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3.5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0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0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3.5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0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099
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0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3.5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0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0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连带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500.1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21.6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175,130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099
理费7,69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8.24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044,957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10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联新通路(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1,033.0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联新通路(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0,000,000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联新通路(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40,9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上海宝俊德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连带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503.38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买卖合同纠纷,顺科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沃特玛、坚瑞沃能支付货款及利息等。68.18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买卖合同纠纷,张家港保税区思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等。410.64尚未结案(1)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连带向原告张家港保税区思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000,000元;(2)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连带向原告张家港保税区思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19,4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114
0尚未结案法院驳回原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共同支付票据款500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及利息等。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广东中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四被告共同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0已撤诉已撤诉已撤诉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114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彭建凡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等三被告支付、车辆维修费、车辆鉴定评估费等0尚未结案法院判决民富沃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082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美泰莱电脑设计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共同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20.56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安徽欣鸿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共同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617.83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孚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等。151.33尚未结案(1)被告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孚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73,875.5元;(2)被告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082
向原告深圳市孚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8,065元,由被告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兴达线路板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二被告共同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55.2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兴达线路板有限公司支付150万元及利息;(2)被告深圳前海广合科技电气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沃特玛所欠原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9,150元,由被告沃特玛、深圳前海广合科技电气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126
1,422.2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南城三艾司工业设备经营部偿还借款1,300万元;(2)被告沃特玛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南城三艾司工业设备经营部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2,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114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世拓达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等。117.81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世拓达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98,9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5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082
因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归还借款及利息等。3,108.08尚未结案(1)被告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贷款本金2,999.9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1月16日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2)被告沃特玛、坚瑞沃能及李瑶对被告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191,79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96,795元,由被告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2019-047
因票据纠纷,东莞市志业机电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共同支付票52.0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成都远博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据款及利息等。琪通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东莞市志业机电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50万元;(2)被告沃特玛、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成都远博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琪通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4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成都远博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琪通机械有限公司共同承担。2019-034、2019-099
100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东莞市庆如贸易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六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203.96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铜鼓中心爱心基金会向法院申168.23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请,要求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担票面清偿责任。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孚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票据款及利息等。122.32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商业汇票款及利息,坚瑞沃能承担连带责任。51.71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深圳市博宏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500,000元;(2)被告沃特玛、深圳市博宏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3)驳回原告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408元(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南宁良轩工贸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共同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6.41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深圳市云飞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南宁良轩工贸有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099
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61,600元;(2)被告沃特玛、深圳市云飞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671元(原告已预交),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因买卖合同纠纷,唐山市酷博贸易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唐山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沃特玛支付货款及利息等。16.38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志永翔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六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50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买卖合同纠纷,四川永贵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及利息等。110.25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四川永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060,702.18元;(2)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四川永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2019-099
受理费7,17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
因买卖合同纠纷,顺科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坚瑞沃能支付货款及利息等。297.71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买卖合同纠纷,顺科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沃特玛、坚瑞沃能支付货款及利息等。33.54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买卖合同纠纷,顺科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沃特玛、坚瑞沃能支付货款及利息等。29.38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143.57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2,025.57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龙海市九湖梓荣百货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30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
玛等五被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号:2019-03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澳德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141.08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友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八被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3,013.41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租赁合同纠纷,广州市奥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支付场地租赁租金及电费等。27.83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租金198,000元及相应滞纳金(滞纳金以198,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1日起按日利率千分之一计至清偿完之日止,以198,000元为限)给原告广州市奥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电费74,864.72元给原告广州市奥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驳回原告广州市奥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6,265元,由原告广州市奥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870元,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负担5,395元。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南大支行向法院申请,要求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及利息,沃特玛、李瑶承担连带责任。8,111.11尚未结案(1)被告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贷款本金8,000万元、贷款利息661,014.83元,合计80,661,014.83元(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8月22日,后续利息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利率和结息方式依法继续计算至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2)被告沃特玛、李瑶对上述第(1)项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445,105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450,105元,由三被告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1.11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杨威2018年4月加班工资差额583.45元;(2)被告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10日内支付原告杨威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2日期间的工资563.9元;(3)被告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杨威2016年7月13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差额9,600元;(4)被告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杨威律师费400元;(5)驳回原告杨威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元(原告未预交),由原告负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北京瑞恩迈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六被告支付汇票款。101.94尚未结案被告天津卓润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夏禹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菊水皇家科技有限公司及成都锦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北京瑞恩迈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000,000元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及利息(自2018年7月2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3,80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560元由六被告连带负担。
因买卖合同纠纷,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支付购车款及违约金。3,659.63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原告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购车款36,373,7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8年3月22日起,以34,100,4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暂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之后以36,373,7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至款清之日);(2)驳回原告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3,438元,原告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承担20,888元,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承担222,550元。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票据纠纷,博野县宏伟钢材经销处向法院申请,要243.72尚未结案被告保定广源输送带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求保定广源输送带制造有限公司、沃特玛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负连带责任给付原告博野县宏伟钢材经销处汇票金额2,419,100元,并自2018年2月2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向原告博野县宏伟钢材经销处支付利息,至清偿日止;案件受理费26,152元,减半收取13,076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保定广源输送带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负担。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华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全部未付租金及逾期利息。7,746.44尚未结案(1)被告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全部未付租金76,578,696元及逾期利息;(2)被告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300,000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153,758元;(3)原告华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就本判决第一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司对上述抵押物经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程玲志就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所确定的被告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程玲志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追偿;(5)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426,962元,由被告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因借款合同纠纷,深圳市高先盛科贸易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沃特玛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4,025.08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 向原告深圳市高先盛科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月息2%的标准,自2018年6月7日起计算至还清款项之日止);(2)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李瑶对上述第一判项中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可向被告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追偿;(3)驳回原告深圳市高先盛科贸易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5,800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负担,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负连带责任。
因工资争议,樊奔奔等13人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樊奔奔等13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55.81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樊奔奔等11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工资差额35,016元;(2)被申请人支付樊奔奔等13人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25日工资115,025元;(3)被申请人支付樊奔奔等13人2007年8月13日至2018年12月26日带薪年休假工资78,068元;4)被申请人支付樊奔奔等13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30,000元;(5)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工资争议,罗水兵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

0.97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12月30日停工工资9,736元;(2)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劳动报酬及休息休假争议,赵海龙等22人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赵海龙等22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87.03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赵海龙等22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1月26日期间工资差额276,740元;(2)被申请人支付赵海龙等22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49,750元;(3)被申请人支付赵海龙等15人2016年至2017年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43,853元;(4)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尚未执行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因买卖合同纠纷,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退还货款并赔偿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原告造成的损失等。13,448.6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买卖合同纠纷,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退还货款并赔偿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原告造成的损失等。32,341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买卖合同纠纷,银隆新能源股份11,567.14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
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退还货款并赔偿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原告造成的损失等。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剩余租金。78.84尚未结案(1)被告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未付租金594,210元、迟延违约金以及律师费40,000元;(2)被告沃特玛、李金林、李瑶对上述判项确定的被告荆州市沃特电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13,109元,按规定收取10,768元,由原告负担940元,由五被告负担9,828元,本院退还原告2,341元。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因票据纠纷,济南市长清区友辰五金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200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产品责任纠纷,无锡国旅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向法1,117.33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赔偿货款损失。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江阴市九天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0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江阴市九天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0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上海迅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支付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30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扬州市欧德利华粉末涂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六被告支付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20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江苏思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30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安徽华宇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2,032.55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六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2019-047
因买卖合同纠纷,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赔偿电池质量问题造成原告的各项损失。506.23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梅州宝得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3.73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梅州宝得电子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2)被告深圳前海广合科技电气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沃特玛所欠原告梅州宝得电子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944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两被告连带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因劳动合同纠纷,汪志强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年休假工资。13.8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汪志强工资差额71,505.5元、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14,981.8元、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51,500元。本案受理费20元,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0尚未结案法院驳回原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诉讼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请求。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0尚未结案法院驳回原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北京飞龙帆顺商贸中心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二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259.0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深圳市福正达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北京飞龙帆顺商贸中心支付票据金额2,522,570元;(2)被告沃特玛、深圳市福正达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北京飞龙帆顺商贸中心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13,49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深圳市福正达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上海宽创国际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沃特玛集团数据中心项目尾款及违约金等。59.3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上海宽创国际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维保金)560,500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付违约金;(3)驳回原告上海宽创国际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96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乔合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及利息等。498.65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乔合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773,378.4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22,81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南京力钢铸造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21.01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精桥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沅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南京力钢铸造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0万元;(2)被告沃特玛、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精桥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沅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2,150元,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南京力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31.4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精桥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沅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南京力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30万元;(2)被告沃特玛、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精桥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沅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四被告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322.13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孚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761,250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3)被告沃特玛、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司支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付票据金额663,375元;(4)被告沃特玛、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5)被告沃特玛、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票据金额1,703,405元;(6)被告沃特玛、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15,912元(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孚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626.52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孚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126,784.7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孚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27,34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广东亚德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48.41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广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东亚德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479,834元。案件受理费4,24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

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鑫鹏峰木箱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违约金51.54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鑫鹏峰木箱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500,000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鑫鹏峰木箱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5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12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5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202.18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毅威电子配件经营部向法院4.96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
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支付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毅威电子配件经营部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支付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5.08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200.5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买卖合同纠纷,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解除年度采购合同并支付所欠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等。2,735.53尚未结案双方已和解,沃特玛承诺偿还所欠货款。已进入执行阶段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82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七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0.16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买卖合同纠纷,浙江瑞邦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支付原告采购货款并支付利息等。245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买卖合同纠纷,浙江瑞邦科技有100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
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支付原告采购货款并支付利息等。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买卖合同纠纷,浙江瑞邦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支付原告采购货款并支付利息等。983.67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运输合同纠纷,深圳德坤物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运费及利息,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2.85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运输合同纠纷,深圳德坤物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运费及利息,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0已撤诉已撤诉已撤诉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26
因运输合同纠纷,深圳德坤物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运费及利息,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1.16尚未结案(1)被告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德坤物流有限公司运费人民币10,237元及利息;(2)被告沃特玛对第一判项负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5.92元,公告费人民币780元,共计人民币835.92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元,由被告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沃特玛共同负担。
因运输合同纠纷,深圳德坤物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运费及利息,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2.05尚未结案(1)被告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德坤物流有限公司运费人民币18,598元及利息;(2)被告沃特玛对第一判项负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64元,公告费人民币780元,共计人民币1,044元,由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沃特玛共同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支付欠付购车款及逾期支付购车款违约金等。8,421.99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横琴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未付租金及利息等。4,736.6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在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已到期租金4,191,298.32元,未到期租金41,912,983.26元,合计46,104,281.58元及迟延利息、律师费106,666.67元、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26
诉前财保全的担保保险费21,000元;(2)被告李瑶对被告沃特玛上述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李瑶承担清偿责任之后,有权向沃特玛追偿。案件受理费259,16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1,160元,被告沃特玛与被告李瑶共同负担263,000元。
因租赁合同纠纷,东洋精密工业(惠州)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惠州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及滞纳金等。177.49尚未结案(1)确认原告东洋精密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与被告沃特玛于2016年4月20日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原告东洋精密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与被告惠州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签订的《合同转让协议》于2018年8月1日解除;(2)被告惠州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支付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8月1日期间所欠的租金人民币1,369,450元;(3)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26
合计37,57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恵州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共同负担24,027元。
因票据纠纷,济南市长清区延荣五金商店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18.11尚未结案(1)由济南市长清区友辰五金商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济南市长清区延荣五金商店支付汇票金额1,112,918元;(2)由济南市长清区友辰五金商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济南市长清区延荣五金商店支付欠款利息;(3)由沃特玛、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铜陵永利电子有限公司、济南林拓经贸有限公司对上述一至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4,816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9,816元,由沃特玛、济南市长清区友辰五金商行、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铜陵永利电子有限公司、济南林拓经贸有限公司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昆山国力源通新能源科技有9,526.16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赔偿损失。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纠纷,济南市长清区友辰五金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60.36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市长清区友辰五金商行票款1,500,000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利息;(3)被告东莞市刘氏电子有限公司对上述第(1)(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8,3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23,300元,由原告负担1,300元,被告东莞市刘氏电子有限公司、沃特玛共同负担22,000元。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因票据纠纷,济南市长清区友辰五金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59.26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市长清区友辰五金商行票款546,861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利息,以546,861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28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3)被告深圳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市磁力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1)(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买卖合同纠纷,四川永贵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给付尚欠原告的货款及利息等。2.8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二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21.16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优利美科技有限公司、沃特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票据款20万元;(2)被告深圳市优利美科技有限公司、沃特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款项的利息。本案受理费2,1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优利美科技有限公司、沃特玛共同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二被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59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优利美科技有限公司、沃特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票据款10万元;(2)被告深圳市优利美科技有限公司、沃特玛应于本判决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款项的利息。本案受理费1,1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优利美科技有限公司、沃特玛共同负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北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深圳市科友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给付票据款50万元;要求沃特玛、深圳市科友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飞龙帆顺商贸中心连带给付逾期付款利息等。53.72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50万元;(2)被告沃特玛、北京飞龙帆顺商贸中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北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连带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8,800元及保全费3,020元,由被告沃特玛、北京飞龙帆顺商贸中心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已进入执行阶段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82
因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江阴市九天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九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票款及利息等。315.09尚未结案沃特玛等九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江阴市九天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30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4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0,400元(原告已预交,本院依法予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以退还),由上述九被告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缴纳至本院。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佛山市资海不锈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立即支付票据承兑款及利息等。30.17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保理合同纠纷,金诺(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履行已到期商业承兑汇票项下付款义务等。71.16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保理合同纠纷,金诺(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应收账款等。215.56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保理合同纠纷,星合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应收账款回款等。380.41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泰州亚德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100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泰州亚德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向90.6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连带支付原告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泰州瑞明电池配件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二被告连带给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71尚未结案被告张家港市沪港电子器材有限公司、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汇票票款160万元及利息,上述各被告之间互负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19,2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4,200元,由被告张家港市沪港电子器材有限公司、沃特玛负担,上述被告负担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汇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已进入执行阶段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因合同纠纷,重庆凯瑞汽车试验设备开发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解除《试验台合同》并赔偿原告损失。3.74尚未结案(1)确认原告重庆凯瑞汽车试验设备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沃特玛于2017年1月5日签订的《试验台合同》于2018年10月2日解除;(2)驳回原告重庆凯瑞汽车试验设备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7,400元,由被告沃特玛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毅威电子配4.35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件经营部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本金及利息等。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广东建滔积层板销售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兑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301.23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追索权纠纷,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偿付款项2,279.2458万元及利息等。4,829.96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4,584.616666万元及利息;(2)被告李瑶对被告沃特玛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沃特玛追偿;(3)被告沃特玛不能偿还上述判决主文第一项所涉款项时,原告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申请拍卖、变卖已抵押于原告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详见附件《设备质押明细》),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上述抵押设备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被告沃特玛所有。本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案受理费271,030.83元,由二被告负担。原告多缴的41,800元,法院予以退还。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威铨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四被告共同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44.95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徽融智天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威铨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0,000,000元;(2)被告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徽融智天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81,957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四被告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星合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市快充王科技有限公司偿付原告电子商业汇票款及利息,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1,506.53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池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因买卖合同纠纷,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赔偿因其违约给原告造成的损失等。

1,995.91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广州番禺润亿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连带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38.08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广州番禺润亿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连带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27.76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209.25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深圳市圣墨西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982,6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被告沃特玛、深圳市圣墨西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证据固化及发出通知书的费用416元。案件受理费12,406元,由被告沃特玛、深圳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市圣墨西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39.23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广东林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375,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被告沃特玛、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广东林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证据固化及发出通知书的费用165元。案件受理费3,562元,由被告沃特玛、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广东林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209.92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深圳市骏源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0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被告沃特玛、深圳市骏源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连带向原告支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付证据固化及发出通知书的费用216元。案件受理费11,978元,由被告沃特玛、深圳市骏源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66.85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骏源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64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被告沃特玛、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骏源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连带向原告支付证据固化及发出通知书的费用136元。案件受理费5,209元,由被告沃特玛、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骏源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59.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上海芷墨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563,158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被告沃特玛、上海芷墨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连带向原告支付证据固化及发出通知书的费用228元。案件受理费5,025元,由被告沃特玛、上海芷墨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74.65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深圳市兴佳鑫科技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664,95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被告沃特玛、深圳市兴佳鑫科技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连带向原告支付证据固化及发出通知书的费用1,016元。案件受理费20,196元,由被告沃特玛、深圳市兴佳鑫科技限公司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苇禾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市三明合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债权反转让款,沃特玛在深圳市三明595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合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支付上述反转款的范围内债务到期后向原告履行支付义务。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偿还原告欠款本息,沃特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109.9尚未结案(1)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坚瑞沃能公司给付兴业银行西安分行借款本金19,477,834.51元及相关利息;(2)沃特玛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沃特玛公司给付兴业银行西安分行违约金60万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申请费175,267元,由坚瑞沃能、沃特玛连带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苇禾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泰兴市生化电池配件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债权反转让款,沃特玛在泰兴市生化电池配件有限公司未支付上述反转款的范围内债务到期后向原告履行支付义务。404.46尚未结案(1)被告秦兴市生华电池配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苇禾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支付反转让款400万元。被告秦兴市生华电池配件有限公司承担回购责任后,原告苇禾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应将相应应收账款债权及相应权利返还被告泰兴市生华电池配件有限公司;(2)若被告泰兴市生华电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池配件有限公司届时未足额履行上述第一项判决所确定的债务,被告沃特玛在未受偿范围内向原告苇禾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清偿。案件受理费39,76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44,760元,原告负担160元,被告泰兴市生化电池配件有限公司、沃特玛、张竹生、深圳苇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负担44,600元。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无锡市新柯电讯器材厂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六被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104.64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安徽夏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菊水皇家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托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普肯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无锡市新柯电讯器材厂支付票据金额100万元;(2)被告沃特玛、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安徽夏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菊水皇家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托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普青传感科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82
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13,800元(原告已预交),由六被告共同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成都傅立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211.71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安徽夏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菊水皇家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成都傅立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00万元;(2)被告沃特玛、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安徽夏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菊水皇家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22,83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安徽夏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菊水皇家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44
因票据合同纠纷,大联大商贸(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302.46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
市菊水皇家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及利息,沃特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康奈特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连带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100.46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惠州佳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及安徽夏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连带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302.33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三菱日联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剩余租金及滞纳金等。10,468.26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99.0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东莞顺威印染设备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956,511元;(2)被告沃特玛、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东莞顺威印染设备有限公司支付逾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期利息;案件受理费6,684元(原告已预交),由沃特玛、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闳埠物资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给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30.3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深圳市永利艾信塑胶精密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重庆闳阜物资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89,383元;(2)被告沃特玛、深圳市永利艾信塑胶精密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8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深圳市永利艾信塑胶精密制品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82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3.84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顺发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36,22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被告沃特玛、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圳市华顺发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连带向原告支付证据固化及发出通知书的费用236元。案件受理费409元,由被告沃特玛、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顺发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184.81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深圳市永利艾信塑胶精密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763,03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被告沃特玛、深圳市永利艾信塑胶精密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连带向原告支付证据固化及发出通知书的费用1,032元。案件受理费10,942元,由被告沃特玛、深圳市永利艾信塑胶精密制品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支付票据款0尚未结案"法院判决沃特玛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及利息等。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4.3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顺发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41,64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被告沃特玛、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顺发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连带向原告支付证据固化及发出通知书的费用136元。案件受理费447元,由被告沃特玛、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顺发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125.08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东莞市科粤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19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被告沃特玛、东莞市科粤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连带向原告支付证据固化及发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14
出通知书的费用820元。案件受理费8,191元,由被告沃特玛、东莞市科粤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深圳市朝阳辉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工程款及保证金等。103.5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纠纷,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支付拖欠票据款项和利息损失等。17.55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安徽夏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66,42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166,420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628元(原告已预交),由三被告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82
因承揽合同纠纷,东莞市耀鑫实业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产品加工价1,442.56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款及逾期利息并解除采购订单。2019-047
因服务合同纠纷,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合作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等。212.12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买卖合同纠纷,江西博能上饶客车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赔偿原告各项损失。0已撤诉已撤诉已撤诉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太仓通裕塑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共同支付票据款。200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纠纷,深圳市鹏承汇贸易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电子汇票款及利息等。27.22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天龙电子(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及铜陵永利电子有限公司连带支付原告票据款及利息等。113.08尚未结案被告铜陵永利电子有限公司、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天龙电子(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连带支付票据款1,099,577元及利息(以1,099,577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9日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82
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14,696元,减半收取7,348元,由被告铜陵永利电子有限公司、沃特玛负担。
因票据纠纷,苏州奥林威斯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302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兴达线路板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302.1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515.56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票据金额500万元;(2)被告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717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孚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30.72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3.73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重庆跨越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票据金额100万元;(2)被告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重庆跨越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05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三被告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江西宜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280.43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江西宜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票据金额12,396,500元;(2)被告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江西宜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3)驳回原告江西宜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8,33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孚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及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250.86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昆山铨弗芯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共同支付票据款等。7.86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东莞市沃得机电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东莞市镇宇木业有限公司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0驳回法院驳回诉讼请求。驳回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铜陵市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票据款及利息等。279.3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给原告结欠借款及相关利息、罚息等。6,754.02尚未结案双方已调解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给原告结欠借款及相关利息、罚息等。3,022.29尚未结案双方已调解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10,431.56尚未结案双方已调解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因买卖合同纠纷,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长沙大篷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按期将0已撤诉已撤诉已撤诉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82
车辆运营至3万公里,且在原告申报国补成功前不得以转让、抵押、质押等方式处置车辆,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
因保理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偿还原告应收账款并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200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9.18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泰兴市泰鹏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连带支付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177.7尚未结案(1)限被告东莞市沃泰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泰兴市泰鹏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683,840元;(2)限被告东莞市沃泰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954元,由被告东莞市沃泰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沃特玛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因保理合同纠纷,深圳阜鼎汇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等。916.88尚未结案(1)被告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应收账款债权本金900万元、截至2018年7月2日的逾期付款利息123,706.85元及自2018年7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2)若被告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届期未能足额履行上述第(1)项付款义务,被告四川浩普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在保理融资本金900万元、律师费损失15万元、截至2018年7月2日的逾期违约金623,342.47元及自2018年7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违约金(3)被告贺天江对被告四川浩普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述第(2)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贺天江履行上述清偿义务后,有权向被告四川浩普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追偿;(4)若被告四川浩普瑞新能源材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料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上述第(2)项付款义务,则原告享有的本判决第(1)项应收账款债权转回至被告川浩普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免除被告荆州市沃特玛电有限公司就该应收账款债权向原告,的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四川浩普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贺天江共同负担45,107元。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隆瑞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原告票据货款及利息,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18.9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票据金额187,638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187,638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10月16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26元 (原告已预交),由两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买卖合同纠纷,东风特汽(十堰)483.91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尚未执行2019年04月巨潮资讯网http://www.
客车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偿还到期未还本金及相关车辆申报国家公告目录公告费等。汽车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东风特汽(十堰)客车有限公司车款人民币4,140,99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7月2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本判决生效时止);(2)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东风特汽(十堰)客车有限公司车型申报公告费用647,350.1元;(3)被告湖北省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驳回原告东风特汽(十堰)客车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5,794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民富沃能承担。03日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沃特玛向申请人偿还流动资金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58,607.91尚未结案(1)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流动资金借款本金人民币341,492,036.83元及计至2018年11月30日的利息、罚息、复利人民币14,517,233.97元,共计人民币356,009,270.8元;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等。(2)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申请人垫付的银行承兑汇票项下的本金人民币184,713,314.61元及计至2018年11月30日的利息人民币17,234,948.71元,共计人民币201,948,263.32元;(3)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2,336,101.37元;(4)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销售给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产生的人民币10亿元应收账款享有质权,即记载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初始登记》中的应收账款,申请人有权对上述应收账款在最高额人民币7亿元范围内优先受偿;(5)申请人对四张商业承兑汇票享有质权,有权对应付票款共计人民币3,600万元优先受偿;(6)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第四被申请人对上述第(1)、(2)、(3)项裁决所确定的金额,在人民币8亿元整的最高余
额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7)第五至第十五被申请人对上述第(1)至(3)项裁决所确定的金额,在人民币10亿元整的最高余额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8)所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财产保全费用人民币5,000元;(9)本案仲裁费人民币3,723,458元,本案仲裁员实际开支人民币3,735元,由所有被申请人承担。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民富沃能向申请人偿还流动资金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等。877.34尚未结案"(1)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流动资金借款本会人民币7,715,775.96元及计至2018年11月30日的利息、罚息、复利人民币427,764.09元,合计人民币8,143,540.05元;(2)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219,009.56元;(3)如第一被申请人未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裁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人有权以第三被申请人名下用于抵押的4台纯电动大巴车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承担连带偿还责任;(8)所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9)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06,813元,仲裁员实际开支人民币3,735元,由所有被申请人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安徽华宇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六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票据金额及利息等。2,905.38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深圳市概念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解除《场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等。28.28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深圳市概念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解除《场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等。122.5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亿多世(中国)租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应付未付租金及违约金等。9.61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承揽合同纠纷,东莞市黄江胜发汽车修理厂向法3.7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等三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车辆维修费、拖车费及利息等。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合同纠纷,抚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抚州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解除与原告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并退货预付购车款。694.56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横琴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与原告签订的两份《融资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并支付租金及利息等。17,577.83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天津滨海新区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剩余租金及利息等。2,795.6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江阴市九天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50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采购合同纠纷,天津斯特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欠3,491.95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款。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横琴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的五份《融资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并支付应付租金及利息等。7,231.16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运输合同纠纷,深圳德坤物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支付运费及利息等。0已撤诉已撤诉已撤诉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126
因票据纠纷,深圳市弘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偿还票据款及利息等。100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胡和林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等三被告支付交通事故赔偿款等。50.05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纠纷,深圳市鹏承汇贸易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被拒绝承兑的电子汇票金额及相应利息等。15.39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广东达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0尚未结案驳回原告广东达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货款及利息等。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099
因保险人代位求偿纠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等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1.24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合保理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应收账款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等。1,680.16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保理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偿还原告应收账款及违约金等。250.25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0.46尚未结案(1)被告民富沃能应于本判决发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保修金4,366.8元予原告;(2)被告民富沃能应以4,366.8元为本金从2018年8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利息予原告,本项随上列第一项清;(3)驳回原告广州市美奎劳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114
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37.07元(原告已预交),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负担25元。
因租赁合同纠纷,东莞市杰隆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解除民富沃能与原告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并向原告支付租金、管理费等。22尚未结案(1)确认原告东莞市杰隆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民富沃能于2017年1月10日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于2018年10月25日解除;(2)限被告民富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杰隆物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4月及同年5月租金118,428元及利息;(3)限被告民富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管理费1,600元;(4)限被告民富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2018年4月及同年5月应交水费及电费326,141.73元及利息;(5)驳回原告东莞市杰隆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请求;(6)被告民富沃能交付给原告的保证金180,000元与本判决第(2)(3)(4)判项确定的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114
债务部分抵销,抵销的顺序为先抵销利息再抵销主债务。本案受理费8,050元、保全费2,770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民富沃能承担5,740元。本案管辖权异议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承担。
因合同纠纷,广东亚德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1.71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纠纷,博野县宏伟钢材经销处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连带给付原告汇票记载金额及利息等。83.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买卖合同纠纷,四川永贵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立即给付尚欠原告的货款及利息等。2.94尚未结案(1)限被告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永贵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8,015元;(2)限被告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从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5月20日期间的货款利息914元。本案案件受理费500.38元,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114
由被告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负担。
因买卖合同纠纷,顺科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利息等。38.9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正能实业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汇票金额及利息等。50.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前海广合科技电气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立即从原告处提取《采购订单P0170500092》、《采购订单P0170500090》、《采购订单P0170500781》项下尚未提取的产品,并支付原告保管费等。1,550.15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前海广合科技电气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669,110.98元并支付逾期利息;(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保管费882,000元;(3)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提取《采购订单》项下尚未提取的产品(详见原告提交的库存清单);(4)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8,50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099
因借款合同纠纷,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解除民富沃能与被告及第三人之间签订的《汽车贷款合同》,并偿还贷款本息等。(共涉及50个案号)13,548.4尚未结案(1)被告民富沃能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一次性还清所有未结贷款本息共计133,819,384元;(2)被告沃特玛、被告李瑶、被告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被告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被告湖北雷雨投资有限公司、被告贺靖对本判决第一项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所负债务向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沃特玛、被告李瑶、被告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被告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被告湖北雷雨投资有限公司、被告贺靖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民富沃能追偿。案件受理费共计1,414,566元,保全费共计250,000元,合计1,664,566元,由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源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已进入执行阶段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099
有限公司、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湖北雷雨投资有限公司、贺靖共同负担。
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谢青松、民富沃能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利息等。0.2尚未结案(1)被告谢青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赔偿22,530元,并自2018年5月1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付清上述款项之日止;(2)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对其中2,000元赔偿款及利息与被告谢青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驳回原告中国人民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71.72元,由被告谢青松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126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唐秀珍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等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3.39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范中财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等四被告连带赔偿原17.87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告损失。2019-082
1.09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刘银忠、杨才飞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等五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两位老人被抚养生活费、丧葬费、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各项损失。0尚未结案法院判决民富沃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太仓新兰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赔偿支付原告票据款及利息等。40.78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买卖合同纠纷,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向原告先行支付国补。2,500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纠纷,马鞍山市花山区胜顺金属材料经营部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连带支付原告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58.5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纠纷,马鞍山市花山区胜顺50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
金属材料经营部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连带支付原告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深圳市晟明建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杨刚及民富沃能赔偿原告车辆修理费、拖车费等。0尚未结案法院判决民富沃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099
27.17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阳荣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票据款及利息等。50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1,611.4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1,019.33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2019-082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九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868.0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三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3,020.66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四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4,026.58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宁波市鄞州求实仪器设备厂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票据款及利息损失等。48.95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宁波市鄞州求实仪器设备厂支付已清偿的票据金额470,037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宁波市鄞州求实仪器设备厂支付利息;(3)驳回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114
原告宁波市鄞州求实仪器设备厂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17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众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偿还债务本金及逾期利息等。225.04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众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的票据金额2,167,637.2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众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2,167,637.2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9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驳回原告深圳众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07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114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品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及利息等。42.23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品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09,225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114
原告深圳市品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3,7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众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已到期汇票金额并支付逾期利息等。424.55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众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4,119,605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众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深圳众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29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磁力实业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62.33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共同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3,008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2,008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共同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二被告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95.5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刘冠军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赔偿原告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伤残鉴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0.48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信丰福昌发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立即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776.2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深圳前海广合科技电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信丰福昌发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7,561,248元;(2)被告沃特玛、深圳前海广合科技电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信丰福昌发电子有限公司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信丰福昌发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连带给付原告被拒绝付款的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5.4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广东林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51,33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被告沃特玛、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广东林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证据固化及发出通知书的费用396元;(3)驳回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广东林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连带给付原告被拒绝付款的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39.1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骏源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376,715元及逾期付款利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114
息;(2)被告沃特玛、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骏源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证据固化及发出通知书的费用392元;(3)驳回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0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骏源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连带给付原告被拒绝付款的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24.02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顺发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29,02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被告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顺发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证据固化及发出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114
通知书的费用1,428元;(3)驳回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0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顺发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连带给付原告被拒绝付款的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208.5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深圳市成博航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0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被告沃特玛、深圳市成博航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连带向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支付证据固化及发出通知书的费用1,026元;(3)驳回原告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10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深圳市成博航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晨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144.88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二被告连带支付原告票据款及利息等。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92.9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的票据金额910,000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49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31.05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的票据金额3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2,92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145.58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的票据金额1,411,174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099
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8,82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17.51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的票据金额169,000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1,86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100.85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的票据金额97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6,83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133.66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的票据金额13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099
告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36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102.8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深圳前海广合科技电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00万元;(2)被告沃特玛、深圳前海广合科技电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6,933元(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102.8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深圳前海广合科技电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东莞市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00万元;(2)被告沃特玛、深圳前海广合科技电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6,933元(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共同承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099
担。
因合同纠纷,深圳政安电气防火检测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利息等。13.92尚未结案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1)原、被告一致同意由被告于2019年5月8日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合同款项126,960元及利息10,804元;(2)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3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099
因买卖合同纠纷,广州市荣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一次性支付给原告货款并支付利息等。29.0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荣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83,300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荣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上述货款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2,75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099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尹延徕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等三被告赔偿原告损失。0已撤诉已撤诉已撤诉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114
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上海亿陌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支付42.93尚未结案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亿陌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原告票据款及利息等。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400,000元及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7,505元,由被告坚瑞沃能承担,因原告已预交,故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将其应负担的数额一并支付原告。2019-082、2019-114
因票据纠纷,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立即向原告支付被拒绝付款的汇票款及利息等。383.24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纠纷,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立即向原告支付被拒绝付款的汇票款及利息等。51.89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纠纷,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立即向原告支付被拒绝付款的汇票款及利息等。1,660.3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东台市夏炀不锈钢制品厂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支付原告票据款及利息等。42.78尚未结案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台市夏炀不锈钢制品厂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400,000元及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7,482元,由被告坚瑞沃能承担,因原告已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114
预交,故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将其应负担的数额一并支付原告。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深圳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以及延迟支付产生的滞纳金等。32.4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以3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7年10月24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以3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7年10月24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3)驳回原告深圳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4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立即415.15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亚洲保理(深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
支付原告应收账款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等。圳)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本金3,855,06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3,855,06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50%,从2018年3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本项判决按照扣减本判决第(1)项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已履行金额后的金额执行,如本判决第(1)项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履行金额不足被告芜湖市鑫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项应履行金额的,被告芜湖市鑫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对不足部分承担给付责任;如本判决第(1)项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履行金额达到被告芜湖市鑫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项应履行金额的,则本项判决不再执行;如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芜湖市鑫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合计履行金额达到本判决第(1)项被告深圳市沃号:2019-082
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应履行金额的,则本项判决剩余未履行款项不再执行。案件受理费37,664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42,664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负担23,900元,被告芜湖市鑫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潘炳涛负担18,764元。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东莞市沃得机电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东莞市镇宇木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沃特玛等三被告对上述债务本息承担连带责任。21.99尚未结案(1)被告东莞市镇宇木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沃得机电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10,000元及利息(以21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8年8月15日起计至清偿日止);(2)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邹军锋、邹志兰对被告东莞市镇宇木业有限公司第(1)项所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用3,803.45元,其中受理费2,233.45元、保全费1,570元,由被告东莞市镇宇木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邹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军锋、邹志兰连带负担。

因合同纠纷,安鑫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偿付应收账款并支付逾期违约金等。

648.85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安鑫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偿还应收账款本金5,347,685.21元及违约金(以5,347,685.21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8年3月20日计付至付清之日止);(2)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福正达科技有限公司、彭勇、杨乐友、刘峰共同承担原告方律师费100,000元及财产保全担保费10,000元;本案受理费49,887.1元及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沃特玛、深圳市福正达科技有限公司、彭勇、杨乐友、刘峰共同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买卖合同纠纷,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博远木材加工厂向法院申请,要求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货款及利息等。94.24尚未结案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博远木材加工厂货款896,483.59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货款896,483.59元为已进入执行阶段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本金自2018年7月19日起至货款付清时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博远木材加工厂担保费2,000元。案件受理费12,765元,减半收取6,382.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1,382.5元,由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负担。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刘伟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等三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和交通费等。0尚未结案法院判决民富沃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博罗县园洲镇村镇建设管理所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等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0尚未结案法院判决民富沃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石国会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等三被告连带赔偿原0尚未结案法院判决民富沃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告各项损失,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拆内固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2019-082
因买卖合同纠纷,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利息等。55.83尚未结案被告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49,000元;本案的诉讼费9,290元,由被告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票据纠纷,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1,029.93尚未结案(1)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票号为:230579101216120171129133399571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000万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自2018年9月26日起计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2)驳回原告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81,800已进入执行阶段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元,由被告承担。因原告已预交,故被告应于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原告。
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深圳市新中泰然投资有限公司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解除沃特玛与原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及逾期违约金等。45.23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供用电合同纠纷,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铜陵供电公司向铜陵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的电费及违约金等。104.92尚未结案被申请人沃特玛公司于本裁决书送达后十日内支付申请人铜陵供电公司电费人民币767,057.87元及违约金人民币270,004.37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100元,处理费人民币1,000元,合计人民币12,100元,由被申请人沃特玛公司负担。上述费用已由申请人铜陵供电公司预交,被申请人沃特玛公司于本裁决书送达后十日内向申请人铜陵供电公司支付垫付的冲裁费用人民币12,100元。尚未执行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因合同纠纷,深圳市荣力精密组件有限公司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18.69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8年1月电费人民币35,117.16元、2已进入执行阶段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
要求沃特玛支付申请人电费及滞纳金等。月电费人民币27,497.98元、3月电费人民币51,656.72元,4月电费人民币51,102.23元,合计人民币165,374.09元;(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上述拖欠的2018年1-4月电费按同期人民银行存款年利率(一年期)计算,分别从2018年3月31日、2018年4月30日、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30日起算至该月电费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3)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财产保全费人民币1,537元;(4)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2,651元,由被申请人承担并由被申请人于履行本裁决时经付申请人。号:2019-082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偿还拖欠原告货款及利息等,沃特玛、李金林承担连带责任。2,232尚未结案(1)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030.4万元及利息;(2)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对第(1)项中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支付义务负连带责任;(3)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驳回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1,466元,由被告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负担。
因买卖合同纠纷,湖北世纪中远车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返还原告货款及利息等。4,902.64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买卖合同纠纷,唐山市伟亨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被告深圳市坪山新区迎松劳保商行给付拖欠原告货款及利息,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0已撤诉已撤诉已撤诉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因买卖合同纠纷,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向原告先行支付国补。2,500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马鞍山市花山区胜顺金属材料经营部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带支付原告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100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租赁合同纠纷,潜山县群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解除民富沃能与原14.1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告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并支付场地租金等。2019-099
因票据纠纷,安徽欣鸿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六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商票款及利息等。1,015.04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买卖合同纠纷,长沙市金润春油脂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及逾期违约金等。17.1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黄绍余、民富沃能连带赔偿原告损失。6.23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机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市菊水皇家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沃特玛等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100.07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凯普松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支付原告被拒绝付款的汇票款及50.5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延迟支付期间的利息等。
因买卖合同纠纷,钜鑫电子技术(梅州)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及利息。130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租赁合同纠纷,深圳耀丰通运输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给付原告水电费及房屋租金并承担违约金等。35.63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佛山市裕鈜昌钢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两被告共同连带向原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49.69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南宁良轩工贸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两被告向原告支付承兑汇票已被拒付款项及利息等。83.22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深圳市云飞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南宁市良轩工贸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453,683元;(2)被告沃特玛、深圳市云飞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3)被告沃特玛、深圳市云飞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票据金额353,736元;(4)被告沃特玛、深圳市云飞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5,940元(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南宁良轩工贸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向原告支付承兑汇票已被拒付款项及利息等。8.08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深圳市云飞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南宁市良轩工贸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77,000元;(2)被告沃特玛、深圳市云飞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1,727元(原告已预交),由三被告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因合同纠纷,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偿还尚欠原告的货款及逾期支付利息等。234.31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248,811.50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72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209.8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票据金额20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66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314.63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票据金额30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79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09.86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告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票据金额20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11,63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314.63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票据金额30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79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51.71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票据金额5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45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特玛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314.63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票据金额30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79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209.8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票据金额20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66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209.8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票据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金额20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66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314.62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票据金额30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15,74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65.11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票据金额63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3)驳回原告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11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209.86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票据金额20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11,63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314.63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已清偿票据金额30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79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云飞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承兑汇票已被拒付款项及利息等。23.4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云飞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47,976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3)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票据金额77,000元;(4)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2,36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商业承兑汇票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2,639.13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买卖合同纠纷,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偿还尚欠原告的货款本金及逾期支付利息等。201.07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生数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896,310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上述货款的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11,305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沃特玛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278.67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722.36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苏州科尔珀恩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立即支付原告款项及逾期付款利息等。1,100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买卖合同纠纷,浙江瑞邦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坚瑞沃能等三被告立即支付原告采购货款并支付利息等。983.67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买卖合同纠纷,浙江瑞邦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坚瑞沃能等三被告立即支付原告采购货款并支付利息等。100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买卖合同纠纷,浙江瑞邦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坚瑞沃能等三被告立即支付原告采购货款并支付利息等。245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志永翔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市科友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沃特玛连带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坚瑞沃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58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深圳市科友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票据金额20万元;(2)被告沃特玛、深圳市科友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利息;(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00元,保全费1,52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深圳市科友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成都傅立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坚瑞沃能等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150.51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买卖合同纠纷,成都雅骏新能源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赔偿原告损失等。4,660.15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孚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利息等。10.02尚未结案(1)被告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孚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清偿货款98,000元及利息;(2)驳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2,357元,减半收取1,178.5元,由被告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浙江绿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0已撤诉已撤诉已撤诉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博远木材加工厂向法院申请,要求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沃特玛支付原告票据款等。76.24尚未结案(1)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连带支付原告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博远木材加工厂票据款750,500元;(2)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连带赔偿原告财产保全费及担保费损失6,200元。案件受理费11,305元,减半收取5,652.5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2019-114
因租赁合同纠纷,永兴县启圣环保节能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支付拖欠的场地租赁费和电费等。24.94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票据纠纷,开封黄河空分集团安20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
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支付原告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票据纠纷,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连带支付原告票据款及逾期利息等。500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票据纠纷,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票据款及逾期利息等。500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支付欠付购车款及逾期支付购车款违约金等。9,252.06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支付欠付购车款7,809.148万元;(2)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7,401.4906万元为本金基数自2017年9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日万分之三计算;以407.6574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万元为本金基数自2018年9月5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日万分之三计算);(3)驳回原告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62,900元,由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负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213.79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欣迪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盈贵机械有限公司、重庆秉亿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项2,021,991.67元及利息(利息以2,021,991.67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自2018年5月24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利随本清)。本案案件受理费22,97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7,976元由四被告共同负担(此款已由原告垫付,四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起10日内向原告给付)。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107.39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百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盈贵机械有限公司、重庆秉亿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项1,010,995.83元及利息(利息以1,010,995.83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自2018年5月25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利随本清)。本案案件受理费13,89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8,898元由四被告共同负担(此款已由原告垫付,四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给付)。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212.98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四川浩普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盈贵机械有限公司、重庆秉亿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项2,014,258.33元及利息(利息以2,014,258.33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自2018年5月25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利随本清)。本案案件受理费22,91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7,914元由五被告共同负担(此款已由原告垫付,五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给付)。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212.95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四川浩普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盈贵机械有限公司、重庆秉亿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项2,014,016.67元及利息(利息以2,014,016.67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自2018年5月25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利随本清)。本案案件受理费22,91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7,912元由五被告共同负担(此款已由原告垫付,五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给付)。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290.32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欣迪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盈贵机械有限公司、重庆秉亿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项2,749,790.45元及利息(利息以2,749,790.4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自2018年5月24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利随本清)。本案案件受理费28,79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33,798元由四被告共同负担(此款已由原告垫付,四被告于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给付)。
因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立即支付原告应收账款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等。225.46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给付原告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本金2,068,32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2,068,32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从2018年4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3,834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28,834元(原告已预交),均由被告沃特玛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坚瑞沃能、李瑶、程玲志承担连带保证责任。8,802.78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本金8,000万元及合同内利息3,483,463.91元、复利(以3,483,463.9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7875%的标准自2018年12月14日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和罚息(以8,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9.7875%的标准自2018年12月14日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2)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被告沃特玛自2018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10日期间对应收账款付款人为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产生的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应收账款享有质押权,并有权对处置该质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3)被告坚瑞沃能、李瑶、程玲志对被告沃特玛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沃特玛追偿;(4)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458,492.31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承担4,584.92元,被告沃特玛、坚瑞沃能、李瑶、程玲志承担458,907.39元。
因合同纠纷,刘清妹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等三0尚未结案法院判决民富沃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被告支付医疗费、误工费、车辆损失费、手机损失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经济损失费等。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劳动合同纠纷,罗水兵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2尚未结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由被告向原告支付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12月30日期间的工资以及补偿金共计20,000元;(2)上述款项由被告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至原告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罗水兵;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龙坪支行;账号:6226660408110785);(3)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4)被告保证按时、足额付款,如逾期或未足额支付的,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全部剩余款项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剩余未支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自2018年8月30日起计算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5)被告按时、足额履行上述付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款义务后,双方之间就本案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终结;(6)本案的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自愿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苏州市华婷特种电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立即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款及利息损失等。50.44尚未结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被告坚瑞沃能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一次性向原告苏州市华婷特种电镀有限公司支付票据号码为230579101216120170929116037853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50万元;(2)上述款项支付完毕后,原、被告就此事再无任何纠纷和争议。本案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后4,400元由原、被告各半承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应将该款于2019年5月31日前给付原告。"已进入执行阶段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10.58尚未结案(1)被告坚瑞沃能、深圳市国顺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原告合肥艺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票据号码为230579101216120180131157005560的商业承兑汇票本金10万元,以及支付自2018年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7月3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驳回原告合肥艺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329元,因原告已预交,故被告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原告。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剩余租金及违约金等。1,038.1尚未结案(1)被告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未付租金8,380,350元;(2)被告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租赁设备期末购买价款100元;(3)被告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欧力士融资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剩余租金及违约金等。1,069.37尚未结案(1)被告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未付租金8,634,400元;(2)被告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租赁设备期末购买价款100元;(3)被告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迟延约金(违约金暂计至2018年6月20日为36,905.19元,此后以8,634,4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4)被告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律师费50,000元;(5)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李金林对上述判项(1)(2)(3)(4)确定的被告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驳回原告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94,939元(原告已预交),按规定收取73,328元,由原告负担571元,由五被告负担72,757元,本院退还原告21,611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五被告负担。
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等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1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支付赔偿款10,388元;(2)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支付赔偿款2,000元;(3)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广东利尔化学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154.18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票据金额1,5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50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8年11月19日起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9,1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票据纠纷,深圳市星河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损失等。104.65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人民币10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自2018年9月4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2)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被告深圳前海广合科技电气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友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对被告沃特玛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深圳市星河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890元,由三被告承担。
因追偿权纠纷,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代偿借款利息等。274.98尚未结案被告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返还代持利息2,721,246.42元。案件受理费28,570元,由被告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孚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利息等。3.85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买卖合同纠纷,厦门宏发电声销售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以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680.74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买卖合同纠纷,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合肥市中沃绿源运输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97.11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上海沸莱德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支付原告票据款及利息等。20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54.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湖南中金岭南康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101.51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凯普松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支付原告被拒绝50.5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付款的汇票款及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等。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凯普松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支付原告被拒绝付款的汇票款及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等。50.5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侵权责任纠纷,夏龙强、董爱香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三被告向原告賠偿损失。131.43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加工合同纠纷,梅州市恒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及利息损失。192.3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深圳市深善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原告工程款等。21.06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宁波市鄞州求实仪器设备厂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票据款及利息损失等。91.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91.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巨潮资讯网
纷,宁波市鄞州求实仪器设备厂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票据款及利息损失等。05日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宁波市鄞州求实仪器设备厂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票据款及利息损失等。52.0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宁波市鄞州求实仪器设备厂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连带支付原告票据款及利息损失等。100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5.37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连带给付原告到期被拒绝付款的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151.8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连带向原告支4,821.83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款及利息等。(共11个案号)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款及利息等。(共86个案号)21,092.01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款及利息等。200.56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珠海市赛维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款及利息等。513.19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珠海市赛维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款及利息等。1,020.01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珠海市赛维电206.84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款及利息等。

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珠海市赛维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款及利息等。1,421.4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买卖合同纠纷,上海宝宫实业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及利息等。31.68尚未结案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宝宫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11,754.8元。案件受理费3,058元,保全费2,125.43元,合计5,183.43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上海宝宫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50.63元、被告沃特玛负担5,032.8元。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2019-126
因买卖合同纠纷,上海宝宫实业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及利息等。384.78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硕亚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给付原告商业370.75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承兑汇票款及逾期利息等。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2,049.25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205.84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362.71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1,263.14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317.2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30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2019-126
31,50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105.3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00万元;(2)被告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13,975元(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105.3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00万元;(2)被告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13,975元(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共同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151.83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
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43.2665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18,07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号:2019-114、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211.75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0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23,26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105.3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00万元;(2)被告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13,975元(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共同承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2019-126
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3,017.29尚未结案(1)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300万元;(2)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31,50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787.65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0已撤诉已撤诉已撤诉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沃特玛等四被告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1,593.54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509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告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惠州佳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203.23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市三明合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282.69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广州粤研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立即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70.76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民富沃能等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已支付的保险赔偿款及利息等。21.8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惠州市昊润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共同履行票据支付义务并20.59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坚瑞沃能承担连带责任。
因劳动合同经济纠纷,唐敦炳向法院申请,要求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并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工资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等。10.09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纠纷,合肥华仁净化彩板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支付原告电子商业汇票款及利息等。20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不当得利纠纷,宋际康向法院申请,要求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6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昆山国力源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赔偿损失。9,099.55尚未结案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昆山国力源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违约损失90,317,925元;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昆山国力源通新能源科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技有限公司保费损失180,636元;驳回昆山国力源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18,10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523,108元,由昆山国力源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6,155元,由沃特玛负担496,953元。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观毓苏、观瑜丹、张锦凤、彭森古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等八被告支付原告赔偿款,包含:死亡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0尚未结案法院判决民富沃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沧州凯德机械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共同向原告连带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10.12尚未结案(1)被告安微吉美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安徽环鑫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给付原告沧州凯德机械有限公司票据款10万元及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1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驳回原告沧州凯德机械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204.79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000,000元;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2,0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自2019年1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1,69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负担。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51.35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及利息等。付票据金额500,000元;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5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自2019年1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45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负担。
因票据纠纷,深圳市飞扬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51.17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飞扬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5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5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9年3月10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40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有限公司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票据纠纷,深圳市飞扬激光科技20.8尚未结案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尚未执行2019年07月巨潮资讯网http://www.
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飞扬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2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2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11月15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17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有限公司承担。05日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刘坝根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等三被告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用具费及生活用品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费。44.72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刘坝根各项损失共计435,315.22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900元,由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在涉案九份商业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及自票据到期日到清偿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范围内,对友斯克公司与1,025.66尚未结案(1)被告昆山友斯克模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贷款本金9,978,259.41元以及截至2018年6月13日的利息40,213.07元,此后的罚息、复利按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原告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等向原告承担付款责任。照前述两份贷款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2)被告昆山友斯克模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律师费损失150,277.09元;(3)被告杨华、荆甜甜在1,000万元范围内对昆山友斯克模型有限公司上述第(1)(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昆山友斯克模塑有限公司追偿;(4)如昆山友斯克模塑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上述第(1)(2)项确定的付款义务,则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应在本案九份质押商业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及该汇票自到期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范围内对昆山友斯克模塑有限公司上述第(1)(2)项付款义务承担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82,812元,财产保全措施申
请费5,000元,共计87,812元,由被告昆山友斯克模塑有限公司、杨华、荆甜甜、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经向本院预交的款项,本院予以退还。
因买卖合同纠纷,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向原告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等。6,615.21尚未结案(1)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原告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63,047,533.6元;(2)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原告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以63,047,533.6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案件受理费362,03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在执行本判决时一并给付原告。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劳动争议,卢剑锋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民富沃能支付申请人工资及年休假工资等。0.28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停工工资差额132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7年9月27日已进入执行阶段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2019-126
至2018年12月28日带薪休年休假工资2,666.67元;(3)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深圳市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要求裁决解除沃特玛与申请人共同签署的《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并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违约金等。10,850.61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要求裁决解除沃特玛与申请人共同签署的《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并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等。5,994.49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劳动争议,刘冠军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沃特玛向申请人支付工资及年休假工资等。6.31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4日工资差额17,877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8,682元;(3)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9日期间末休已进入执行阶段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年休假工资6,522元;(4)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因经济补偿等争议,李玉龙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申请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6.06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0日期间工资19,240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3,750元;(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0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7,586元;(4)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经济补偿等争议,李佑华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申请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6.54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0日期间工资16,621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42,250元;(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0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6,575元;(4)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经济补偿等争议,周国红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申请人工4.09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0日期间工资16,621元;(2)被申请人支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资及经济补偿金等。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19,500元;(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7年6月3日至2019年3月20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4,782元;(4)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因经济补偿等争议,梁大星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申请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4.89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0日期间工资16,346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6,000元;(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0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6,575元;(4)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经济补偿等争议,张艳平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申请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5.24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0日期间工资17,918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8,000元;(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0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6,436元;(4)驳回申请人其他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仲裁请求。
因经济补偿等争议,周辉玉向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申请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6.68尚未结案(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0日期间工资22,704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5,200元;(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0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8,901元;(4)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买卖合同纠纷,山东唐骏欧玲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履行《执行协议》约定并返还原告电子商业承兑汇票。500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天津滨海新区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返还合同项下租赁物等。3,040.33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太仓新兰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苏州辉益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40.78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融资租赁合同5,942.8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巨潮资讯网
纠纷,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支付到期未付租金及延迟利息等。06日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华商银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坚瑞沃能、李瑶承担连带责任。26,400.85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珠海市赛维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涉案汇票的汇票款及利息等,沃特玛等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102.86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成都超超然商贸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20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成都超超然商贸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20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1.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
分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林正勇、民富沃能赔偿原告12,030.81元。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东莞市耀鑫实业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向原告支付汇票款及逾期利息等。85.16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501.85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租赁合同纠纷,惠州交投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向原告返还押金及滞纳金等。257.6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买卖合同纠纷,荆州市津石气体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货款并承担违约金等。6.18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买卖合同纠纷,长沙县通畅巴士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解除湖南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车合同》及《购车合同四方补充协844.09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议书》并返还原告已经支付的购车款等。
因追偿权纠纷,朴泓霖、崔龙云向法院申请,要求安徽华宇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曹慧立即支付原告工程款,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在欠付的工程范围内承担责任。6.33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新疆瑞克物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安徽省民富绿能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给付拖欠的运费及利息等。139.48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惠州市和迅达实业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沃特玛等三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09.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苏州腾冉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向原告支付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301.49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前海鼎利商业30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
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四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31.08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永贵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65.5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被拒绝付款的汇票款及利息等,沃特玛等其余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405.1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被拒绝付款的汇票款及利息等,沃特玛等其余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30.57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被拒绝付款的汇票款及利息等,沃特玛等其余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37.13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被拒绝付款的汇票款及利息等,沃特玛等其余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2,030.21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被拒绝付款的汇票款及利息等,沃特玛等其余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3,062.35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被拒绝付款的汇票款及利息等,沃特玛等其余四2,041.57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五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502.54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43个案号)5,858.48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101.85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纠纷,东莞市大朗森烽五金厂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64.15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广州市仟宝贸易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江苏威能汽车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沃特玛向原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30.08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铜陵华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等三被告立即连带支付原告票据款及利息等。232.83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买卖合同纠纷,荆州市谦泰气体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货款及违约金等。117.25尚未结案(1)被告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荆州市谦泰气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64,804.15元;(2)驳回原告荆州市谦泰气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372元,减半收取7,686元,由被告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50.44尚未结案(1)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500,000元;(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454元(原告已预缴),由原告负担95元,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负担4,359元。尚未执行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苏州市华婷特种电镀有限公司20.22尚未结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尚未执行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立即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损失等。被告坚瑞沃能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一次性向原告苏州市华婷特种电镀有限公司支付票据号码为230579101216120171228144142340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20万元;(2)上述款项支付完毕后,原、被告就此事再无任何纠纷和争议。本案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后2,150元由原、被告各半承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应将该款于2019年5月31日前给付原告。"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苏州市华婷特种电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立即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损失等。30.69尚未结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被告坚瑞沃能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一次性向原告苏州市华婷特种电镀有限公司支付票据号码为230579101216120171228144142358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304,011.44元;(2)上述款项支付完毕后,原、被告就此事再无任何纠纷和争议。本案案件受理费5,860元,减半后2,930元由原、被告各半承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应将该款于2019年尚未执行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5月31日前给付原告。"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苏州市华婷特种电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立即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损失等。30.29尚未结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被告坚瑞沃能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一次性向原告苏州市华婷特种电镀有限公司支付票据号码为230579101216120171030123517442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30万元;(2)上述款项支付完毕后,原、被告就此事再无任何纠纷和争议。本案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后2,900元由原、被告各半承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应将该款于2019年5月31日前给付原告。"尚未执行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合同纠纷,苇禾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振兴电子公司支付苇禾保理公司债权反转让款,沃特玛在振兴电子公司未支付上述反转让款的范围内债务到期后向苇禾保理公司履行支付义务。806.06尚未结案(1)被告泰兴市振兴电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苇禾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支付债权反转让款799.109212万元,被告泰兴市振兴电有限公司承担回购责任后,原告苇禾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应将相应应收账款债权及相应权利返还给被告泰兴市振兴电子有限公司;(2)被告尚未执行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在被告泰兴市振兴电子有限公司未支付上述款项的范围内向原告苇禾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履行支付义务。案件受理费83,880.9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88,880.93元,由原告苇禾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承担19,377.1元,被告泰兴市振兴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69,503.83元,被告熊超、熊辉连带承担,被告深圳苇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在57,554.12元内连带承担。
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申请,陈虎、李勇、吴佩、秦刚、王乐向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裁定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给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放假期间工资等。10.02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申请,张建军向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裁定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1.44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给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以及拖欠的养老保险金、失业金。
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申请,张英苗、张雷、杨长锋向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裁定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给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放假期间工资。7.4尚未结案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原告)与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被告)的销售合同纠纷,原告诉请被告支付货款及质保金、利息等2,006.56尚未结案一审已判决,被告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目前二审已立案。尚未执行
因民间借贷纠纷,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告)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判决曾嘉伟向原告支付借款及利息等。14.11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民间借贷纠纷,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告)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判决程爵邦向原告支付借款及利息等。3.03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因买卖合同纠纷,沃特玛(原告)向2,664尚未结案一审已判决,二审湖北省高级人民尚未执行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
法院申请,请求法院判决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并支付违约金等。法院已立案。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2019-126
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告)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判决深圳市曙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服务款并支付逾期付款产生的违约金等。41.72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1,003.87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
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开平支公司开平镇营销服务部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保险赔偿款。4.4尚未结案沃特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开平支公司开平镇营销服务部垫付的保险赔偿款43,526元,案件受理费444元。尚未执行2019年0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
因票据纠纷,江苏新宏大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513.67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
要求坚瑞沃能等六被告共同支付原告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应付款及逾期利息等。
因票据纠纷,联新通路(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664.83尚未结案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联新通路(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6,349,102.0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56,244元,由坚瑞沃能承担。尚未执行2019年0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
因股权转让纠纷,赵英平向法院申请,要求民富沃能支付股权转让款及滞纳金等。1,015.22尚未结案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

九、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说明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公司及子公司沃特玛因无法及时偿还借款而产生民事纠纷,导致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固定资产被查封。2019年01月07日、2019年02月14日、2019年03月06日、2019年04月03日、2019年05月10日、2019年06月06日、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编号:2010-005、2019-018、2019-034、2019-047、2019-082、2019-099、2019-114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2019年4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
行动人有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1、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6月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6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6月12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5、2018年7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8年10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0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为13100.00万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名,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为3362.00万份。公司于2018年8月9日、2019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分别披露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1、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2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2月2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2月26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5、2019年2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5名,授予的股票期权为7186.00万股。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报告期内,上述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均处于等待期内。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是否超过获批额度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关联采购商品采购商品市场价格-10,838.2925,000月结-2019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8
合计----10,838.29--25,000----------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大的原因(如适用)

关联方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收回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归还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耿德先沃特玛监事借款,补充流动资金1,4000357.925.00%134.481,042.08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关联借款,补充流动资金1,202000.00%01,202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以上关联方为沃特玛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沃特玛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其中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给民富沃能提供的借款为无息借款,耿德先给沃特玛提供的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年确认的租赁费上年确认的租赁费
深圳市国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设备售后回租8,246,455.143,669,460.99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8,305.982016年06月03日2,525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4,0002017年11月17日4,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湖北汇创天下新能1,4002016年06月700连带责任保72个月
源车辆运营有限公司17日
安徽环鑫电子有限公司3,6002018年02月13日3,6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安徽顺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3,0002018年02月14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13,825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13,825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03月30日2,075.62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09月12日9,73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8年03月13日6,1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8年02月02日1,994.48连带责任保证3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7年05月19日13,717.23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7年05月17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7年06月09日4,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11月02日2,828.51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11月06日3,149.47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11月10日3,149.44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11月16日2,344.53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11月27日2,099.5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2016年09453,0002017年12月2,450连带责任保6个月
有限公司月10日21日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8年01月04日2,449.89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05月23日2,4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06月02日3,15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06月21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07月05日4,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10月11日4,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11月10日4,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8年01月22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8年01月24日2,6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8年03月20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04月01日4,99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04月19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07月06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8年01月12日17,000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5.86连带责任保证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27连带责任保证
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9月25日250,0002018年01月31日2,997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9月25日250,0002018年01月16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8年01月31日7,469.99连带责任保证3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8年02月11日1,190连带责任保证3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7年08月04日5,998.99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8年01月22日6,507.01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8年04月12日4,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7年11月28日6,634.7连带责任保证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7年05月23日75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8年01月23日75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7年05月03日25,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7年03月22日8,888.6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7年11月28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9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7年11月15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10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7年12月27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7年11月30日70,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7年05月31日13,864.24连带责任保证9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09月26日3,772.23连带责任保证24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8年03月12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8年03月14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8年03月15日9,45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8年01月18日8,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11月08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11月16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7年11月17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0日453,0002016年12月01日11,333.05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7年06月12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9月25日250,0002017年12月19日5,97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9日380,0002018年12月10日19,000连带责任保证24个月
深圳市民富沃能2019年04月29日380,0002019年04月29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24个月
安徽省民富绿能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铜陵市中沃绿源旅游运输有限公司2017年09月25日250,0002018年06月26日12,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380,0002017年01月24日5,360.52连带责任保证60个月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8年01月26日30,0002018年02月15日30,000连带责任保证24个月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29,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29,0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1,495,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462,182.13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5月25日160,0002017年09月26日3,900连带责任保证60个月
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5月25日160,0002017年10月18日6,000连带责任保证60个月
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5月25日160,0002017年10月27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60个月
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5月25日160,0002017年12月29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60个月
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5月25日160,0002018年01月25日4,350连带责任保证60个月
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5月25日160,0002018年02月27日4,000连带责任保证60个月
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5月25日160,0002017年10月30日6,262.15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5月25日160,0002017年11月27日1,887.99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5月25日160,0002016年12月30日6,500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5月25日160,0002017年01月10日2,900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5月25日160,0002017年02月03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5月25日160,0002018年02月12日4,413.13连带责任保证48个月
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05月25日160,0002017年12月21日6,026.58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9月25日250,0002017年10月19日8,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湖北省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017年09月25日250,0002017年11月22日2,800连带责任保证48个月
湖南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9日40,0002017年03月16日28,817.55连带责任保证60个月
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6日4,7002016年12月28日2,027.24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09月09日2,454.28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06月30日16,224.3连带责任保证48个月
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016年07月10日7,932.1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016年06月10日3,254.86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深圳市民富沃能新2016年05月6,522.75连带责任保36个月
能源汽车有限公司10日
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9日55,0002017年04月06日771.58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016年05月01日18,604.91连带责任保证55个月
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016年02月24日3,881.36连带责任保证60个月
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016年07月27日4,967.55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017年09月25日250,0002018年01月31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9日18,0002017年04月21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9日18,0002017年06月30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6日13,3002017年01月19日5,203.02连带责任保证36个月
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09月25日250,0002017年10月31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017年10月01日92,919.6连带责任保证24个月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702,5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298,620.95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29,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42,825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2,197,5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774,628.08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471.04%
其中: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与上市公违规担保占最近一担保类型担保期截至报告占最近一预计解除预计解除预计解除
名称司的关系金额期经审计期末净资产的比例期末违规担保余额期经审计期末净资产的比例方式金额时间(月份)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关联4,000-2.58%连带责任担保24个月4,000-2.58%协商解决2019年10月
安徽环鑫电子有限公司3,600-2.33%连带责任担保12个月3,600-2.33%协商解决2019年10月
安徽顺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3,000-1.94%连带责任担保12个月3,000-1.94%协商解决2019年10月
合计10,600-6.85%----10,600-6.85%------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合同订立对方名称合同标的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评估机构名称(如有)评估基准日(如有)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万元)是否关联交易关联关系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中山市绿博灯饰实业有限公司储能电池2018年03月12日-按照市价60,002.41已执行5,588.37万元,目前已超过合同执行期限。由于公司发生债务危机,无法按时履约,所以经与客户沟通,该合同实质上2018年03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签署采购合同的公告》(2018-032)、《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
已经终止。公司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回复的公告》(2019-106)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西安中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储能电池系统2018年03月31日-按照市价97,500已执行425.96万元。由于公司发生债务危机,无法按时履约,所以经与客户沟通,该合同实质上已经终止。公司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2018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签署销售合同的公告》(2018-050)、《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9-106)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储能电池2018年05月09日-按照市价68,400已执行650.86万元。由于公司发生债务危机,无法按时履约,所以经与客户沟通,该合同实质上已经终止。公2018年05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孙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的公告》(2018-103)、《关于深圳证
司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9-106)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电池组总成2018年01月09日-按照市价109,874.9
2018年01月0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签署采购合同的公告》(2018-004)、《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9-106)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1、重大环保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否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1、基本方略和总体目标:关注贫困地区贫困学生教育状况,帮助优秀学生圆梦大学。

2、主要任务:加强贫困地区贫困学生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改善教育条件和教育环境。

3、保障措施:积极配合陕西省证监局及陕西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帮扶工作,公司一方面拿出一部分资金来为贫困学生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也愿意捐助相应的教育设施设备以改善教育条件。

(2)半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计量单位数量/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2.转移就业脱贫————
3.易地搬迁脱贫————
4.教育扶贫————
5.健康扶贫————
6.生态保护扶贫————
7.兜底保障————
8.社会扶贫————
9.其他项目————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公司将继续聚焦贫困大学生的教育扶贫,帮助更多优秀的贫困大学生圆梦大学。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因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公司、西安金泰安全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坚瑞恒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郭鸿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分别公开拍卖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坚瑞恒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2幢房产两套【房权证号分别为:X京房权证开字第025583、025585号】、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浦大道西76号1401、1402室房产【房权证号分别为: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13464、02013475号】、公司名下位于大连市中山区港景园5号1单元20层2号房产【房权证号:辽(2017)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00112685号】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金泰安全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西安市绕城东辅道以东、建章五路以西、丰产一路以南、石化大道以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证号:西沣国用(2014出)第002号;地上建筑物面积:12,631.60平方米】,上述拍卖标的均已通过网络竞价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名下房产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同时,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将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全资子公司达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2、报告期内,为帮助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其子公司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公司与江苏华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控”)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湖南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鼎新能源”)(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55%,江苏华控或其控制下的第三方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45%。该合资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该《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仅为表达协议各方初步的合作意愿及商洽结果,该事项尚未正式实施,且面临合作方筹措资金不到位,无法按照框架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风险。

3、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水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水伟女士因公司职务调整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后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同时,根据总经理提名,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同意聘任徐长莹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水伟女士、梁铁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报告期内,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载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报告期内,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出售Altura公司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以不低于0.095澳元/股的价格择机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控股所持有的Altura Mining Limited(以下简称“Altura”公司)全部或部分股票,授权经营管理层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签署相关交易文件等事项。预计未来出售Altura公司股票将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影响根据出售的股价以及股份数量确定。后续,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出售Altura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公告称为缓解资金压力,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生产,满足恢复生产的资金需求,以及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控股”或“卖方”)与永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杉国际”或“买方”)签署了《股份买卖协议》,公司将全资子公司福瑞控股所持有的Altura公司全部股票(共计251,361,249股)转让予永杉国际,股权转让款为25,136,124.90澳元(每股0.10澳元),折合人民币约120,248,707.91元。本次股权转让给公司造成亏损大约为人民币4,469万元。

6、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上述公司2018年的财务数据以及会计师对涉及主要事项的审计意见,若未来公司2018年度确定为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1.6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最终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同时,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截止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615,485,400.79元。公司同样存在因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应对措施:

1)积极应对债务危机

(1)要求沃特玛加强催收应收账款,适当时候可以采取法律手段,降低应收账款规模,获得现金流。

(2)与供应商积极磋商,以库存材料、电池及车辆等存货、固定资产销售抵账的形式解决到期债务。

(3)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通过以应收账款、股权、专利质押等给银团增信来维持目前融资现状。2)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及开展恢复生产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利同”)于2018年10月21日在北京与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平科技”)等4家企业及自然人签署了《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有限合伙协议”),拟共同发起设立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有限合伙企业(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本次有限合伙协议

的签署,首先为恢复渭南陕西沃特玛的生产经营筹措了资金。其次,上述合作方之一的进平科技在帮助公司积极展开自救、恢复生产的同时,因进平科技与国际一些优秀动力电池企业合作紧密,拥有一定的国际同行业先进生产制造的资源,因此其也致力于引进国际同行业资金和先进的电池制造技术,为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发展起到尤为积极的作用。最后,公司积极推进天津进平科或其指定第三方参与公司的资产及债务重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破产重整、资产置换、股权转让、资产剥离等,直至成为公司股东。目前有限合伙企业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资金已到位2,350万元,其中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缴1,000万元,南京力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缴1,000万元,苏州安靠电源有限公司实缴300万元,坚瑞利同实缴50万元。韩方技术团队已经到位,恢复生产所需的人员基本到位,原有设备已初步检修完毕,需要采购的新设备也已经采购完毕,部分已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现已进行批量试生产工作。但仍存在以下风险: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资金尚未全部到位,实施进度无法保障;2、生产线尚需改造,需要时间,后续改造、原材料采购资金还没有保障;3、因债务危机导致人员流失,对恢复生产不利;4、公司需要重新构建供应商、客户等上下游关系,存在很大不确定性;5、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如何以及何时参与公司的资产及债务重组事项。上述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3)采取具体措施落实李瑶对公司的业绩补偿问题

(1)李瑶所持股权的权利负担状况

李瑶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30,333,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8%。其中,108,500,000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4,570,000股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3,000,000股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4,000,000股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质押合计230,070,000股,质押比例69.65%。另外,李瑶所持前述330,333,720股已被福田区法院冻结。

(2)相关措施

①积极督促李瑶确定对赌完成情况并进行业绩补偿

如前所述,根据李瑶的《申明书》、《债权确认协议书》等文件,李瑶已确认沃特玛2018年度严重亏损,实际无法完成业绩承诺。

②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

李瑶因与浙江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产融”)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经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生效裁决,裁决李瑶向浙江产融返还增资款10 亿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等。同时,浙江产融申请人民法院冻结了李瑶持有的公司3.3亿股股票。现该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为避免李瑶持有的公司股票被浙江产融执行后导致公司无法按照对赌协议的约定进行回购,公司已委托律师提起了案外人执行异议,现该执行异议正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审理。若后期深圳中院作出裁判继续执行李瑶持有的公司3.3亿股股票,公司将继续委托律师按照法律规定提起诉讼以维护权利。

③择机启动仲裁程序,追究李瑶相关补偿责任

根据《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7.2条之规定,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意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仲裁委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中国深圳市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此,公司已委托律师开始对李瑶的资产状况进行调查,同时在积极准备仲裁资料、收集相关证据,为之后仲裁的提起做好准备。在仲裁程序中,鉴于李瑶所持股票存在前述权利负担的现状,可秉承以追偿为原则,以回购注销为例外的思路提出仲裁请求。在获得胜诉裁决后,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交由司法程序裁判,通过执行程序解决追偿及股份回购注销相关问题。4)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消除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事项2019年7月20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中“涉及货币资金的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利安达专字【2019】第2198号)。 截止目前,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中仅货币资金事项的影响已消除,其余如涉及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收入和成本、涉及业绩补偿、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及涉及或有事项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

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7、投资设立子公司,帮助分厂恢复生产。

①2019年7月18日,新设立内蒙古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11,000.00万元,持股比例55.00%,孙公司西安鑫瑞达实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000.00万元,持股比例45.00% 。

②2019年7月16日,新设立郴州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5,500.00万元,持股比例

55.00%,北京宏燊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500.00万元,持股比例45.00%。

③2019年7月19日,新设立临汾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5,000.00万元,持股比例

100.00%。

受债务危机影响,公司资金短缺,对上述新设立子公司的实际出资额仍为0元。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子公司重大事项描述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恒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名下房产以及西安金泰安全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被司法拍卖,成交价格分别为6,575.1万元、12,693.18万元。2019年3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名下房产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因借款合同纠纷,公司全资子公司达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将被司法拍卖。2019年3月20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达明科技有限公司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累计未分配利润中600万元向公司现金分红。2019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进行分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公司孙公司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名下资产将被司法拍卖2019年7月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孙公司名下资产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
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厂房及地上建筑物已通过网络竞价成交,成交价格合计62,238.46万元。2019年7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孙公司名下资产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122,802,87046.16%1,122,802,87046.16%
2、国有法人持股30,303,0301.25%30,303,0301.25%
3、其他内资持股1,092,499,84044.91%1,092,499,84044.91%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580,088,14623.84%580,088,14623.84%
境内自然人持股512,411,69421.07%512,411,69421.0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309,721,69453.84%1,309,721,69453.84%
1、人民币普通股1,309,721,69453.84%1,309,721,69453.84%
三、股份总数2,432,524,564100.00%2,432,524,564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拟解除限售日期
郭鸿宝208,469,404208,469,404高管锁定股高管锁定股每年初解锁25%。
李瑶247,750,290247,750,290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增发股份锁定,业绩承诺达标前的锁定业绩承诺达标后,第一年9月2日解锁25%,第二年9月2日解锁30%,第三年9月2日解锁45%。
童新建21,952,55421,952,554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增发股份锁定,业绩承诺达标前的锁定业绩承诺达标后于每年可解锁25%
童建明22,297,93422,297,934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增发股份锁定,业绩承诺达标前的锁定业绩承诺达标后于每年可解锁25%
丁赤130,050130,050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增发股份锁定每年解锁25%
霍建华101,148101,148高管锁定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增发股份锁定每年解锁25%
吴婷72,25272,252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增发股份锁定每年解锁25%
孙喜生50,57850,578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增发股份锁定每年解锁25%
上海郁泰登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4,444,44444,444,444重大资产重组认购配套募集资金取得增发股份锁定2019年9月2日
上海国泰君安君80,808,08080,808,080重大资产重组认2019年9月2日
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君彤二期投资基金购配套募集资金取得增发股份锁定
佘静11,587,48411,587,484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增发股份锁定2019年9月2日
厦门京道天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5,340,672105,340,672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增发股份锁定2019年9月2日
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3,030,304303,030,304重大资产重组认购配套募集资金取得增发股份锁定2019年9月2日
南昌市水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303,03030,303,030重大资产重组认购配套募集资金取得增发股份锁定2019年9月2日
兴业财富资产-兴业银行-兴业财富-兴利190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46,464,64646,464,646重大资产重组认购配套募集资金取得增发股份锁定2019年9月2日
合计1,122,802,870001,122,802,87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2,33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李瑶境内自然人13.58%330,333,720247,750,29082,583,430冻结330,333,720
宁波坚瑞新能源境内非国有法人12.46%303,030303,0300冻结302,990,508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4,304
郭鸿宝境内自然人11.43%277,959,205208,469,40469,489,801冻结277,959,205
厦门京道天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33%105,340,672105,340,6720
上海国泰君安君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君彤二期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3.32%80,808,08080,808,0800
童新建境内自然人2.92%70,952,55421,952,55449,000,000
童建明境内自然人2.82%68,675,86222,297,93446,377,928
兴业财富资产-兴业银行-兴业财富-兴利190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1.91%46,464,64646,464,6460
上海郁泰登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83%44,444,44444,444,4440冻结44,444,444
南昌市水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25%30,303,03030,303,03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之中郭鸿宝和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童建明和童建新为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李瑶82,583,430人民币普通股82,583,430
郭鸿宝69,489,801人民币普通股69,489,801
童新建49,000,000人民币普通股49,000,000
童建明46,377,928人民币普通股
李金林23,783,020人民币普通股23,783,020
赵睿14,840,000人民币普通股14,840,000
徐辉8,885,800人民币普通股8,885,800
余晓俊7,000,000人民币普通股7,000,000
施宁6,950,700人民币普通股6,950,700
孟庆萍5,500,000人民币普通股5,500,0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之中童建明和童建新为一致行动人,李瑶和李金林为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徐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50000股外,还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8235800股,合计持有公司8885800股。施宁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5000股外,还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6925700股,合计持有公司695070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期末持股数(股)期初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期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郭鸿宝董事长现任277,959,205277,959,205
李瑶董事现任330,333,720330,333,720
李先军董事现任
李玉萍独立董事现任
李成独立董事现任
徐凤江监事会主席现任
余敏浩监事现任
慕菲监事现任
李军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
纪翔远总经理现任
水伟副总经理现任
徐长莹财务总监现任
梁铁强副总经理现任
潘载镛副总经理现任
水伟财务总监离任
合计----608,292,92500608,292,92500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水伟财务总监离任2019年04月25日职务调整
水伟副总经理任免2019年04月25日
徐长莹财务总监聘任2019年04月25日
梁铁强副总经理聘任2019年04月25日
潘载镛副总经理聘任2019年04月30日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68,740,393.81477,894,678.8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6,320,000.00502,943,034.15
应收账款7,894,950,689.618,911,451,790.8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40,422,924.98131,886,745.2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85,099,830.84238,670,078.21
其中:应收利息13,975.7013,975.70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056,426,343.742,188,396,456.5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212,738,43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05,016,850.06235,359,957.16
其他流动资产407,297,391.09343,486,118.98
流动资产合计11,397,012,854.1313,030,088,860.0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75,456,745.34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678,464,615.20732,290,304.69
长期股权投资14,988,195.66192,625,837.6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5,268,373.45
投资性房地产4,923,754.94
固定资产2,019,410,533.322,640,293,381.29
在建工程472,753,642.00503,415,420.4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16,692,333.50175,948,940.38
开发支出
商誉54,169,696.6654,169,696.66
长期待摊费用68,347,390.2589,446,999.35
递延所得税资产4,347,747.884,337,196.48
其他非流动资产22,018,116.7997,564,266.71
非流动资产合计3,496,460,644.714,570,472,543.95
资产总计14,893,473,498.8417,600,561,403.9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374,498,614.634,262,448,012.51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4,399,106.501,054,650,021.80
应付账款5,456,796,978.345,731,341,236.76
预收款项57,295,696.31106,815,560.9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8,065,562.7029,369,545.82
应交税费542,561,991.17500,783,265.30
其他应付款1,187,358,445.57917,426,135.36
其中:应付利息582,164,259.81375,281,994.21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合同负债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54,237,225.601,928,424,713.69
其他流动负债1,859,667,200.42562,938,092.93
流动负债合计14,764,880,821.2415,094,196,585.1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466,324,904.16798,279,912.27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419,913,684.77694,728,242.6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685,232,856.09622,419,486.53
递延收益172,606,633.37190,392,734.5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744,078,078.392,305,820,375.96
负债合计16,508,958,899.6317,400,016,961.10
所有者权益:
股本2,432,524,564.002,432,524,56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906,283,461.944,951,523,713.6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4,277,988.57-20,728,590.72
专项储备1,748,738.08929,204.58
盈余公积7,164,524.607,164,524.6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8,967,947,483.39-7,119,936,927.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44,504,183.34251,476,488.12
少数股东权益29,018,782.55-50,932,045.25
所有者权益合计-1,615,485,400.79200,544,442.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4,893,473,498.8417,600,561,403.97

法定代表人:李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长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长莹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3,993,787.2840,271,787.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21,995,026.00
应收账款1,631,679,433.98679,403,226.2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4,280,418.721,000,009.09
其他应收款371,920,124.251,613,454,444.87
其中:应收利息642.37642.37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176,707,737.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9,437,318.441,379,421.76
流动资产合计2,258,018,819.852,557,503,915.7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75,456,745.34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752,250,542.67752,959,740.5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5,268,373.45
投资性房地产4,923,754.94
固定资产7,968,923.598,314,377.28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40,938.3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805,487,839.71841,695,556.48
资产总计3,063,506,659.563,399,199,472.1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12,269,503.90591,935,829.9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522,735,278.03467,310,862.01
预收款项418,085.82413,372.72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1,697,494.751,437,076.48
应交税费150,582,727.97150,497,286.74
其他应付款291,702,725.32137,204,694.75
其中:应付利息101,052,263.7259,306,446.56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2,665,563.68441,561,963.68
其他流动负债98,99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1,801,061,379.471,790,361,086.2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6,492,740.963,071,197.41
递延收益664,000.00664,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7,156,740.963,735,197.41
负债合计1,818,218,120.431,794,096,283.69
所有者权益:
股本2,432,524,564.002,432,524,56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895,978,869.654,890,475,869.6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164,524.607,164,524.60
未分配利润-6,090,379,419.12-5,725,061,769.76
所有者权益合计1,245,288,539.131,605,103,188.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063,506,659.563,399,199,472.18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半年度2018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33,951,171.033,238,224,910.10
其中:营业收入233,951,171.033,238,224,910.1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856,420,256.034,126,259,434.88
其中:营业成本150,701,491.813,207,426,639.3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634,096.104,531,194.72
销售费用14,079,978.55122,455,836.28
管理费用333,387,040.66315,681,825.62
研发费用11,200,226.1989,890,745.73
财务费用345,417,422.72386,273,193.20
其中:利息费用346,646,086.22222,198,332.12
利息收入3,891,348.268,074,270.51
加:其他收益10,185,155.57124,821,427.8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188,279.6120,959,005.2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948,218.9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04,743,142.7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20,206,756.81-1,176,533,067.6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9,957,443.0782,412,464.1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740,412,884.55-1,836,374,695.16
加:营业外收入939,947.9298,182,643.60
减:营业外支出95,613,515.232,414,391.2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835,086,451.86-1,740,606,442.80
减:所得税费用1,159.35-63,809,538.9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35,087,611.21-1,676,796,903.8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35,087,611.21-1,676,796,903.8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28,770,402.55-1,669,870,008.24
2.少数股东损益-6,317,208.66-6,926,895.6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549,397.85-9,208,287.9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549,397.85-9,208,287.97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549,397.85-9,208,287.97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549,397.85-9,208,287.97
9.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838,637,009.06-1,686,005,191.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832,319,800.40-1,679,078,296.2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317,208.66-6,926,895.6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7518-0.6865
(二)稀释每股收益-0.7518-0.686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李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长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长莹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半年度2018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65,538,346.6983,389,755.08
减:营业成本65,746,526.2281,831,772.17
税金及附加112,351.46203,434.74
销售费用943.38
管理费用21,878,916.5913,540,929.79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56,104,230.54-222,026.50
其中:利息费用56,145,817.16
利息收入-48,968.55
加:其他收益234,8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00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948,218.9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315,677.0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45,290,998.311,678,575.4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578,734.5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28,805,952.91-10,051,923.02
加:营业外收入96,837,269.69
减:营业外支出17,271,543.551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46,077,496.4686,785,246.67
减:所得税费用513,977.5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6,077,496.4686,271,269.1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6,077,496.4686,271,269.1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346,077,496.4686,271,269.1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半年度2018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20,527,853.321,315,843,282.4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83,651.62939,999.1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1,758,418.62457,717,187.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2,369,923.561,774,500,468.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1,293,436.60704,123,526.6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5,871,408.10195,326,589.26
支付的各项税费4,380,079.9633,168,485.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0,008,723.05832,907,660.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1,553,647.711,765,526,261.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83,724.158,974,206.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2,793,748.0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3,971.0057,098.8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2,036,816.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2,857,719.0772,093,914.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6,068,121.0915,601,516.56
投资支付的现金1,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2,782,212.0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068,121.0988,383,728.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789,597.98-16,289,813.6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7,005,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37,005,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5,550,690.321,995,440,874.1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16,882,680.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2,555,690.323,212,323,554.7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1,871,201.362,567,728,627.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823,916.31129,460,813.9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57,514.50844,341,204.3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2,252,632.173,541,530,645.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3,058.15-329,207,090.5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9,528.18-102,452.9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6,839,403.80-336,625,150.4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335,938.95369,248,417.5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7,175,342.7532,623,267.05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半年度2018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9,963,354.00854,398.5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254,200.88202,304,755.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217,554.88203,159,154.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346.6737,678,825.8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31,196.952,362,671.41
支付的各项税费3,492.37769,089.7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566,818.65139,742,981.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919,854.64180,553,568.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97,700.2422,605,586.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495,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5,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5,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97,5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7,724,465.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5,224,465.9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906,400.00307,299,501.6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179,487.2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2,240,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906,400.00475,719,088.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06,400.00-80,494,622.9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3,699.76-57,889,036.8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9,634.1458,032,157.2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934.38143,120.41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半年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2,432,524,564.04,951,523,713.60-20,728,590.72929,204.587,164,524.60-7,119,936,927.94251,476,488.12-50,932,045.25200,544,442.87
0
加:会计政策变更-19,240,152.90-19,240,152.90-19,240,152.90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432,524,564.004,951,523,713.60-20,728,590.72929,204.587,164,524.60-7,139,177,080.84232,236,335.22-50,932,045.25181,304,289.9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5,240,251.66-3,549,397.85819,533.50-1,828,770,402.55-1,876,740,518.5679,950,827.80-1,796,789,690.76
(一)综合收益总额-3,549,397.85-1,828,770,402.55-1,832,319,800.40-6,317,208.66-1,838,637,009.0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503,000.005,503,000.0037,005,000.0042,508,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7,005,000.0037,005,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5,503,000.005,503,000.005,503,000.0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819,533.50819,533.50819,533.50
1.本期提取819,533.50819,533.50819,533.50
2.本期使用
(六)其他-50,743,251.66-50,743,251.6649,263,036.46-1,480,215.20
四、本期期末余额2,432,524,564.004,906,283,461.94-24,277,988.571,748,738.087,164,524.60-8,967,947,483.39-1,644,504,183.3429,018,782.55-1,615,485,400.79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8年半年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2,432,524,564.004,902,772,122.84-10,421,249.48220,894.387,164,524.60-3,195,041,716.394,137,219,139.95-43,542,904.654,093,676,235.3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432,524,564.004,902,772,122.84-10,421,249.48220,894.387,164,524.60-3,195,041,716.394,137,219,139.95-43,542,904.654,093,676,235.3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208,287.97168,839.76-1,669,870,008.24-1,678,909,456.45-5,470,216.47-1,684,379,672.92
(一)综合收益总额-9,208,287.97-1,669,870,008.24-1,679,078,296.21-6,926,895.65-1,686,005,191.8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168,839.76168,839.76168,839.76
1.本期提取168,839.76168,839.76168,839.76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456,679.181,456,679.18
四、本期期末余额2,432,524,564.004,902,772,122.84-19,629,537.45389,734.147,164,524.60-4,864,911,724.632,458,309,683.50-49,013,121.122,409,296,562.38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半年报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2,432,524,564.004,890,475,869.657,164,524.60-5,725,061,769.761,605,103,188.49
加:会计政策变更-19,240,152.90-19,240,152.90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432,524,564.004,890,475,869.657,164,524.60-5,744,301,922.661,585,863,035.5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503,000.00-346,077,496.46-340,574,496.46
(一)综合收益总额-346,077,496.46-346,077,496.4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503,000.005,503,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5,503,000.005,503,000.0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432,524,564.004,895,978,869.657,164,524.60-6,090,379,419.121,245,288,539.13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8年半年报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2,432,524,564.004,887,397,069.657,164,524.60-3,259,955,092.304,067,131,065.9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432,524,564,887,397,069.7,164,524.60-3,259,955,092.304,067,131,065.95
4.006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6,271,269.1586,271,269.15
(一)综合收益总额86,271,269.1586,271,269.1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432,524,564.004,887,397,069.657,164,524.60-3,173,683,823.154,153,402,335.10

三、公司基本情况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系2016年9月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沃特玛”)100.00%股权后,公司名称由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消防”)变更为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沃能”或“本公司”、“公司”)。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是由陕西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坚瑞有限”)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4月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6100002072445,注册资本5,000,000.00元。2008年1月25日,深圳市恒洲信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佰聚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08年2月更名为广州佰聚亿投资有限公司)及广州康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坚瑞有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28,000,000.00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5,813,954.00元,同时产生资本公积27,186,046.00元。2008年3月12日,郭鸿宝、深圳市恒洲信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佰聚亿投资有限公司(原广州佰聚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康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其他15名自然人股东签署《关于设立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以下简称“《发起人协议》”),坚瑞有限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成立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本总额为6,000.00万元。2010年8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0] 1106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普通A 股2,000 万股,于2010年9月2日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股份总数8,000万股,每股面值1 元,总股本变更为8,000.00万元。2013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现金分红)》,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8,000万股,转增后总股本变更为16,000万股。2014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8,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4,000.00万元。2014年3月4日,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向童新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43号)核准,公司向童新建、童建明、上海傲英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苏华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丁赤、霍建华、吴婷、孙喜生共计发行71,091,740股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达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明科技”)100.00%股权。为支付购买达明科技100.00%的股权的现金对价,向包括郭鸿宝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400,000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格6.25元。上述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333,491,740.00元。2015年5月6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333,491,7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66,745,870股,转增后总股本变更为500,237,610.00元。2016年4月12日,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证监会《关于核准陕西坚

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向李瑶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11号)核准,公司向李瑶、李金林、耿德先、刘坚、朱金玲、李飞、董丹舟、陈曦、佘静、史晓霞、蔡俊强、李细妹、钟向荣、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德联恒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天瑞达投资有限公司共计发行463,499,420股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0.00%股权。为支付购买深圳沃特玛100.00%股权的现金对价,向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君彤基金、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郁泰登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昌市水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2,525,25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90元。2016年10月21日,公司名称变更为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1,216,262,282.00元。2017年3月31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1,216,262,28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总股本变更为2,432,524,564股。郭鸿宝持有本公司股份277,959,2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43%,其控制下的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303,030,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6%,合计持有23.89%,因此郭鸿宝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6幢10701房。总部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 65号清扬大厦A座8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73821038P。经营范围: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化工产品(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除外)、纳米材料的开发、生产与销售;消防工程系统、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器材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维护、保养;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IG541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装置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消防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本企业的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采购销售汽车零部件、电动车零部件、车用装饰材料、汽车模具及其相关附件、汽车电子装置(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采购销售动力电池相关原材料、电极电控相关零部件;乘用车辆、物流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的采购销售;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由物业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7日决议批准报出。本公司截止2019年6月30日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3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截止本年6月30日合并范围较上年度新增3户,减少1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消防工程安装;锂离子电池(组)及材料的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销售及租赁。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后认为公司存在可能导致持续经营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或情况。现披露如下:

(1)爆发债务危机,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坚瑞沃能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沃特玛,主要经营锂离子电池(组)及其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由于受新能源行业补贴政策变化、销售回款时间较长、短贷长投、银行抽贷、产业扩张较快等多因素影响,2018年一季度爆发债务危机,多笔债务到期无法偿还或兑付,被银行及供应商起诉,致使深圳沃特玛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被查封,大部分子公司停产,持续经营能力受到影响。坚瑞沃能对深圳沃特玛提供了大额担保及借款,受深圳沃特玛债务危机影响,因无法按时偿还到期债务被银行及供应商起诉,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部分土地房产和股权被司法拍卖,持续经营能力亦受到影响。

(2)公司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7月末,公司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129个,涉及冻结金额共计5,471.60万元。固定资产及存货等累计被查封的价值约74,776.05万元(不含暂无法估值的沃特玛名下相关专利),另外沃特玛共计20,481.11万元的债权被冻结,多个子公司的股权被冻结。截至2019年7月末,公司涉及诉讼案件累计866宗(不含撤诉案件),涉诉金额共计约97.10亿元,其中已判决金额约46.10亿元。本期公司已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被扣划1,732.99万元。公司名下2处房产、子公司北京坚瑞恒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和西安金泰安全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的房屋、土地已被拍卖用于偿还公司向北京银行的借款。公司对子公司达明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已于2019年8月10日变卖用于偿还公司向北京银行的借款,但该标的物最终成交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目前公司暂未收到法院出具的裁定书。

(3)公司的应对措施及解决方案

为解决债务危机,公司成立专项工作组,主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①加强催收应收账款,不排除采用法律手段,以及变现存货资产,开拓储能及国外业务,以获得现金流。

②与供应商积极磋商,以库存材料、电池及车辆等存货、固定资产销售抵账或以债权抵账的形式解决公司债务。公司已聘请律师团队应对各项诉讼,同时公司积极寻求与供应商进行和解,目前已与部分供应商达成和解。

③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通过以应收账款、股权、专利质押等增信措施维持目前融资现状,目前已获得部分银行谅解,签订展期协议或正在协商展期事宜。

④开发储能产品,拓展目标客户群,寻求进入不同的细分市场,增加产品的多样性,降低对补贴政策的依赖,提高应对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的能力。

⑤公司股东及管理层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恢复生产。2018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利同”)在北京与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及自然人签署了《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了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引进国际同行业资金和先进的电池制造技术,为恢复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筹措资金。目前韩方技术团队已经到位,恢复生产所需的人员正在配置,对原有的设备正在检修,对需要采购的新设备正在和供应商进行洽谈。公司拟采用类似方式陆续恢复各工厂的生产经营。

⑥公司股东及管理层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寻求破产重整。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收到债权人陕西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的《催款函》,告知因公司未能按照相关约定还款,陕西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已委托律师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重整公司。坚瑞沃能公司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和情况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推动公司司法重整尽快获得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积极推进天津进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参与公司的资产及债务重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破产重整、资产置换、股权转让、资产剥离等,直至成为公司股东。

(4)解决方案实施的不确定性

尽管制定了一系列解决目前债务问题的应对措施,但逾期债务利息及违约金持续增加,部分诉讼事项很可能败诉,优质资产被司法拍卖,公司偿债能力减弱,经营状况恶化。子公司恢复生产尚处于准备阶段,破产重整尚处于申请阶段。由于这些应对措施能否有效实施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这些措施不能得到有效实施,本次债务危机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消防工程安装;锂离子电池(组)及材料的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销售及租赁。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4“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

四、30“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香港子公司福瑞控股有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澳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4(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3“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

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3“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3、(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3(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除按承兑人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其余按照账龄组合划分

12、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汽车销售应收账款组合本组合为汽车销售的应收款项。
关联方组合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

13、应收款项融资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备用金组合本组合为职工备用金形成的应收款项。
关联方借款本组合为子公司借款形成的应收款项。
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其他其他

15、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17、合同成本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

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正常类本组合以最近6个月内正常回款为划分依据
关注类本组合以最近6个月内未正常回款为划分依据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9“金融工具”。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

四、5、(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值”。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4054.75-2.38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19.00-9.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19.00-9.50
办公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31.70-19.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值”。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值”。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3、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5、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另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本公司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①采用预收款方式、交款提货方式或者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公司在发出商品,取得对方签收凭据时,根据产品出库单和客户签收凭据开具增值税发票确认收入。按产品类别具体如下:

消防产品:本公司于产品出库并取得客户相关签认凭据后确认收入。锂离子电池(组)的销售:本公司于产品出库并取得客户签认的送货单以及确认无误的对账单后确认收入。

②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是指商品已经交付,但货款分期收回的销售方式。其商品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在这种销售模式下,本公司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通常表明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在满足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时,公司依据市场利率对合同或协议价款折现后确定销售商品收入。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折现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③新能源汽车销售:本公司于产品出库并取得客户相关签认凭据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已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

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4)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40、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

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四、12“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相关描述。

(2)安全生产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公司按上年度客运业务实际营业收入的1.5%提取安全生产费。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财会[2009]8 号)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核算方法如下:(1)按规定标准提取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专项储备―安全费”科目。(2)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决议通过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

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②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A、资产负债表项目: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B、利润表项目: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C、现金流量表项目: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D、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了修订,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A、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B、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C、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D、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④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主要修订内容A、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增加了“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前提,取消了原准则下“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前提,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B、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C、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D、修订后准则新增分组披露的要求,将对债务重组的信息分解程度要求更高,以便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本次与《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有关的会计政策变更,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77,894,678.82477,894,678.820.0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02,943,034.15502,943,034.150.00
应收账款8,911,451,790.828,911,451,790.820.0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31,886,745.29131,886,745.290.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238,670,078.21238,670,078.210.00
其中:应收利息13,975.7013,975.70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188,396,456.592,188,396,456.590.0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35,359,957.16235,359,957.160.00
其他流动资产343,486,118.98343,486,118.980.00
流动资产合计13,030,088,860.0213,030,088,860.020.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75,456,745.34-75,456,745.34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732,290,304.69732,290,304.690.00
长期股权投资192,625,837.68192,625,837.68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6,216,592.4456,216,592.44
投资性房地产4,923,754.944,923,754.940.00
固定资产2,640,293,381.292,640,293,381.290.00
在建工程503,415,420.43503,415,420.43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75,948,940.38175,948,940.380.00
开发支出
商誉54,169,696.6654,169,696.660.00
长期待摊费用89,446,999.3589,446,999.35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4,337,196.484,337,196.48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97,564,266.7197,564,266.71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4,570,472,543.954,551,232,391.05-19,240,152.90
资产总计17,600,561,403.9717,581,321,251.07-19,240,152.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262,448,012.514,262,448,012.51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054,650,021.801,054,650,021.800.00
应付账款5,731,341,236.765,731,341,236.760.00
预收款项106,815,560.97106,815,560.97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9,369,545.8229,369,545.820.00
应交税费500,783,265.30500,783,265.300.00
其他应付款917,426,135.36917,426,135.360.00
其中:应付利息375,281,994.21375,281,994.210.00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合同负债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28,424,713.691,928,424,713.690.00
其他流动负债562,938,092.93562,938,092.930.00
流动负债合计15,094,196,585.1415,094,196,585.140.0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798,279,912.27798,279,912.27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694,728,242.64694,728,242.64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622,419,486.53622,419,486.530.00
递延收益190,392,734.52190,392,734.52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305,820,375.962,305,820,375.960.00
负债合计17,400,016,961.1017,400,016,961.100.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2,432,524,564.002,432,524,564.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951,523,713.604,951,523,713.6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0,728,590.72-20,728,590.720.00
专项储备929,204.58929,204.580.00
盈余公积7,164,524.607,164,524.600.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7,119,936,927.94-7,139,177,080.84-19,240,152.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1,476,488.12232,236,335.22-19,240,152.90
少数股东权益-50,932,045.25-50,932,045.25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200,544,442.87181,304,289.97-19,240,152.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7,600,561,403.9717,581,321,251.07-19,240,152.90

调整情况说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0,271,787.7540,271,787.75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21,995,026.00221,995,026.000.00
应收账款679,403,226.23679,403,226.230.0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000,009.091,000,009.090.00
其他应收款1,613,454,444.871,613,454,444.870.00
其中:应收利息642.37642.37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379,421.761,379,421.760.00
流动资产合计2,557,503,915.702,557,503,915.700.0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75,456,745.34-75,456,745.34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752,959,740.58752,959,740.58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6,216,592.4456,216,592.44
投资性房地产4,923,754.944,923,754.940.00
固定资产8,314,377.288,314,377.280.00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40,938.3440,938.340.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841,695,556.48822,455,403.58-19,240,152.90
资产总计3,399,199,472.183,379,959,319.28-19,240,152.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91,935,829.90591,935,829.9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467,310,862.01467,310,862.010.00
预收款项413,372.72413,372.720.00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1,437,076.481,437,076.480.00
应交税费150,497,286.74150,497,286.740.00
其他应付款137,204,694.75137,204,694.750.00
其中:应付利息59,306,446.5659,306,446.56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41,561,963.68441,561,963.68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790,361,086.281,790,361,086.280.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3,071,197.413,071,197.410.00
递延收益664,000.00664,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735,197.413,735,197.410.00
负债合计1,794,096,283.691,794,096,283.690.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2,432,524,564.002,432,524,564.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890,475,869.654,890,475,869.65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164,524.607,164,524.600.00
未分配利润-5,725,061,769.76-5,744,301,922.66-19,240,152.90
所有者权益合计1,605,103,188.491,585,863,035.59-19,240,152.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399,199,472.183,379,959,319.28-19,240,152.90

调整情况说明

(4)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依照本附注

四、24、“收入”所述方法进行确认的,在执行各该建造合同的各会计年度内累积计算。在确定完工百分比、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回收性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

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3)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公司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6)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7)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本公司管理层需要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自行开发的XX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余额为人民币XX元。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业务的前景和目前的发展良好,市场对以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的反应也证实了管理层之前对这一项目预期收入的估计。但是日益增加的竞争也使得管理层重新考虑对市场份额和有关产品的预计毛利等方面的假设。经过全面的检视后,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即使在产品回报率出现下调的情况下,仍可以全额收回XX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本公司将继续密切检视有关情况,一旦有迹象表明需要调整相关会计估计的假设,本公司将在有关迹象发生的期间作出调整。

(9)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

额。

(10)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1)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2)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部分资产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如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对于存在活跃市场并可取得公开报价的权益投资,以公开报价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或虽存在活跃市场但无法取得公开报价的权益投资,本公司采用以被投资方资产负债表日净资产作为公允价值的参考值。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应税收入按17%、16%、13%、11%、10%、9%、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除下表所列示纳税主体不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其余均适用25%税率。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计缴。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15%
达明科技有限公司15%
深圳市坚瑞沃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减按10%)
福瑞控股有限公司(见注释)16.5%
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15%

2、税收优惠

2017年10月18日,本公司经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核准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61000435,有效期3年,本年度适用15%的优惠税率。2016年12月29日,子公司达明科技有限公司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核准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642001686,有效期3年,本年度适用15%的优惠税率。公司已申请复审,本报告期暂时使用15%税率。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规定,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属于设立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于2018年5月3日经税务机关核准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子公司深圳市坚瑞沃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217,777.661,000,262.43
银行存款192,666,917.57108,123,066.34
其他货币资金74,855,698.58368,771,350.05
合计268,740,393.81477,894,678.82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49,247,968.1421,561.87

其他说明

(1)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明细

单位名称票据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其他保证金其他合计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62,001,161.3062,001,161.30
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78,697.0278,697.02
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5,399,707.565,399,707.56
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660660.00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131,455.43131,455.43
达明科技有限公司5,650,082.1536,420.625,686,502.77
陕西坚瑞进平新能源有限公司1,557,514.501,557,514.50
合计63,637,372.825,650,082.155,399,707.56168,536.0574,855,698.58

(2)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的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如下:

项目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63,637,372.82359,697,337.78
履约保证金5,650,082.153,512,568.52
其他保证金5,531,162.995,424,363.13
银行冻结账户资金46,746,433.1078,924,605.52
合计121,565,051.06447,558,874.95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850,000.001,436,500.00
商业承兑票据28,300,000.00614,945,396.84
减:坏账准备-2,830,000.00-113,438,862.69
合计26,320,000.00502,943,034.15

单位: 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29,150,000.002,830,000.009.71%26,320,000.0029,150,000.002,830,000.009.71%26,320,000.00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850,000.002.92%850,000.00850,000.002.92%85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28,300,000.0097.08%2,830,000.0010.00%25,470,000.0028,300,000.0097.08%2,830,000.0010.00%25,470,000.00
合计29,150,000.002,830,000.0026,320,000.0029,150,000.002,830,000.0026,320,0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按银行承兑汇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1年以内300,000.00
1-2年550,000.00
2-3年
3年以上
合计850,00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830000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按商业承兑汇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1年以内
1-2年28,300,000.002,830,000.0010.00%
2-3年
3年以上
合计28,300,000.002,830,00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113,438,862.692,547,000.00113,155,862.692,830,000.00
合计113,438,862.692,547,000.00113,155,862.692,830,00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深圳市五洲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2,502,797.19应收票据到期转入应收账款
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20,000,000.00应收票据到期转入应收账款
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24,958,311.90应收票据到期转入应收账款
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018,500.93应收票据到期转入应收账款
上海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4,068,000.00应收票据到期转入应收账款
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554,329.13应收票据到期转入应收账款
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501,200.00应收票据到期转入应收账款
合计86,603,139.15--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商业承兑票据28,000,000.00
合计28,000,000.00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65,886,776.00
商业承兑票据833,909,190.22
合计899,795,966.22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项目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商业承兑票据578,723,014.87
合计578,723,014.87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应收票据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187,074,394.8411.93%342,611,458.0828.86%844,462,936.761,440,777,518.8513.88%405,266,577.3728.13%1,035,510,941.48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8,765,3288.07%1,714,8419.56%7,050,4878,938,96686.12%1,063,02511.89%7,875,940,8
备的应收账款7,778.780,025.93,752.85,659.16,809.8249.34
其中:
账龄组合8,155,530,999.0881.95%1,555,919,843.7119.08%6,599,611,155.378,383,677,322.2480.77%909,393,234.1910.85%7,474,284,088.05
汽车销售应收账款组合609,796,779.706.13%158,920,182.2226.06%450,876,597.48555,289,336.925.35%153,632,575.6327.67%401,656,761.32
合计9,952,402,173.62100.00%2,057,451,484.0120.67%7,894,950,689.6110,379,744,178.01100.00%1,468,292,387.1914.15%8,911,451,790.8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42,611,458.08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深圳市快充王科技有限公司703,438,881.93175,859,720.4825.00%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江西万丰科技有限公司491,600.00491,600.00100.00%预计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1,377,140.001,377,140.00100.00%预计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深圳市陆地方舟电动车有限公司18,728,366.3018,728,366.30100.00%预计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桂林客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68,400.0068,400.00100.00%预计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418,187.08418,187.08100.00%预计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毕节添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000.002,004,000.00100.00%预计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珠海市多明乐新能源有限公司178,097.00178,097.00100.00%预计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0,662,120.0020,662,120.00100.00%预计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15,089,273.814,565,502.1430.26%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山东兰基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11,451,000.0011,451,000.00100.00%预计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珠海银隆电器有限公司2,120,542.871,544,633.7272.84%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深圳市嗒嗒科技有限公司515,885.86515,885.86100.00%预计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江苏瑟瑞能源科技有限2,818,774.002,818,774.00100.00%预计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公司
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111,718,757.9927,929,689.5025.00%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安徽环鑫电子有限公司6,000,000.001,500,000.0025.00%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安徽辉益电气有限公司10,000,000.002,500,000.0025.00%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02,500,000.0025.00%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85,000,000.0021,250,000.0025.00%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深圳市国顺源科技有限公司15,000,000.003,750,000.0025.00%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泰兴市济源电气有限公司4,000,000.001,000,000.0025.00%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泰兴市瑞峰机械有限公司1,800,000.00450,000.0025.00%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泰兴市升华电池配件有限公司83,000,000.0020,750,000.0025.00%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泰兴市新业电子有限公司2,393,368.00598,342.0025.00%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泰兴市振兴电子有限公司73,000,000.0018,250,000.0025.00%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无锡普弗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4,000,000.001,000,000.0025.00%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无锡维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800,000.00450,000.0025.00%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合计1,187,074,394.84342,611,458.0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组合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485,202,947.444,852,029.471.00%
1-2年5,209,814,361.00520,981,436.0910.00%
2-3年2,043,467,589.38613,040,276.8230.00%
3年以上417,046,101.26417,046,101.33100.00%
合计8,155,530,999.081,555,919,843.71--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汽车销售应收账款组合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汽车销售应收账款609,796,779.70158,920,182.2226.06%
合计609,796,779.70158,920,182.2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431,175,295.93
1至2年5,808,923,909.04
2至3年2,218,656,734.12
3年以上493,646,234.53
3至4年493,646,234.53
合计9,952,402,173.62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05,266,577.3762,499,251.79155,867.50342,611,458.08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63,025,809.82651,814,216.111,714,840,025.93
合计1,468,292,387.19651,814,216.1162,499,251.79155,867.502,057,451,484.0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期末金额账龄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客户3,084,807,959.991-2年,2-3年31.00671,372,388.00
十堰茂竹实业有限公司客户795,071,231.081-2年7.9979,507,123.11
深圳市快充王科技有限公司客户703,438,881.931年以内7.07175,859,720.48
深圳市迪斯卡特科技有限公司客户657,604,003.401-2年6.6165,760,400.34
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客户422,356,461.261年以内,1-2年4.2438,196,085.95
合计5,663,278,537.6656.911,030,695,717.88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76,055,229.9554.16%58,064,205.2744.03%
1至2年63,023,175.4144.88%68,015,478.8551.57%
2至3年441,859.820.31%4,429,841.663.36%
3年以上902,659.800.64%1,377,219.511.04%
合计140,422,924.98--131,886,745.29--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期末金额账龄占预付账款余额的比例(%)
东莞市世钰轩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供应商22,532,693.571年以内,1-2年16.05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22,215,745.001-2年15.82
深圳市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供应商9,600,000.001年以内6.84
深圳市朗泰沣电子有限公司供应商6,474,319.791-2年4.61
深圳市国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供应商5,447,073.641年以内3.88
合计66,269,832.0047.20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13,975.7013,975.70
其他应收款185,085,855.14238,656,102.51
合计185,099,830.84238,670,078.21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13,975.7013,975.70
合计13,975.7013,975.70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 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单位往来345,554,171.23424,005,686.49
备用金11,225,525.5211,272,704.42
其他116,777,762.2964,332,814.91
减:坏账准备-288,471,603.90-260,955,103.31
合计185,085,855.14238,656,102.51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 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260,955,103.31260,955,103.31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27,516,500.5927,516,500.59
2019年6月30日余额288,471,603.90288,471,603.90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48,395,701.87
1至2年196,828,247.11
2至3年25,597,466.03
3年以上102,736,044.03
3至4年102,736,044.03
合计473,557,459.04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粤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往来226,773,236.741年以内,1-2年,3年以上47.89%226,773,236.74
邓进股权转让款34,105,000.001-2年7.20%
无锡市民富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单位往来21,027,347.002年以内4.44%2,003,734.70
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往来12,622,884.762年以上2.67%7,468,238.98
上海纬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单位往来9,677,175.341年以内2.04%96,771.75
合计--304,205,643.84--64.24%236,341,982.17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9、存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94,736,025.00156,100,251.3938,635,773.61330,759,833.405,279,214.61325,480,618.79
在产品44,572,436.6444,572,436.643,796,827.903,796,827.90
库存商品532,845,975.66215,375,963.89317,470,011.77646,267,378.39153,969,131.51492,298,246.88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177,404,269.3219,656,920.20157,747,349.12176,269,522.6619,656,920.20156,612,602.46
自制半成品523,138,595.9745,871,389.50477,267,206.47588,919,203.7345,871,389.50543,047,814.23
发出商品864,852,639.0058,592,720.83806,259,918.17502,470,447.1058,592,720.83443,877,726.27
委托加工物资214,473,647.96214,473,647.96223,282,620.06223,282,620.06
合计2,552,023,589.55495,597,245.812,056,426,343.742,471,765,833.24283,369,376.652,188,396,456.59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5,279,214.61150,821,036.78156,100,251.39
库存商品153,969,131.5161,406,832.38215,375,963.89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19,656,920.2019,656,920.20
自制半成品45,871,389.5045,871,389.50
发出商品58,592,720.8358,592,720.83
委托加工物资
合计283,369,376.65212,227,869.16495,597,245.81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存货期末余额中不涉及借款费用资本化。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金额
累计已发生成本416,519,891.53
累计已确认毛利299,774,904.94
减:预计损失19,656,920.20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538,890,527.15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157,747,349.12

其他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 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核销原因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
其中:固定资产455,746,270.00243,007,840.00212,738,430.00212,738,430.00
合计455,746,270.00243,007,840.00212,738,430.00212,738,430.00--

其他说明:

注: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主要为车辆及少量机器设备,车辆主要用于抵债或对外销售,少量机器设备拟评估出售给第三方。车辆暂未完成过户登记。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205,016,850.06235,359,957.16
合计205,016,850.06235,359,957.16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 元

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金398,939,973.29337,308,416.67
预付车辆保险费746,535.76682,242.41
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511,650.615,464,289.93
其他2,099,231.4331,169.97
合计407,297,391.09343,486,118.98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 元

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 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应计利息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期末余额成本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备注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 元

其他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 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款95,928,943.546,141,313.3089,787,630.24154,433,666.0411,319,121.46143,114,544.58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77,083,193.87-77,083,193.87-85,980,123.54-85,980,123.54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1,000,867,831.8869,258,837.63931,608,994.25996,269,382.4967,566,381.58928,703,000.91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188,842,789.72-188,842,789.72-154,187,085.21-154,187,085.21
抵押借款保证金54,100,640.001,039,339.4053,061,300.6054,100,640.000.0054,100,640.00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2,133,670.11-2,133,670.11-4,080,838.43-4,080,838.43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218,628,758.67-13,611,908.61-205,016,850.06-247,844,804.32-12,484,847.16-235,359,957.16
合计741,292,196.9262,827,581.72678,464,615.20798,690,960.5766,400,655.88732,290,304.69--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 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66,400,655.8866,400,655.88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1,256,587.781,256,587.78
本期转回2,731,795.452,731,795.45
本期转销970,805.04970,805.04
其他变动-1,127,061.45-1,127,061.45
2019年6月30日余额62,827,581.7262,827,581.72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截止2019年6月30日,不存在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截止2019年6月30日,不存在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资损益或利润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西安坚瑞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3,523,013.333,523,013.33
深圳市国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9,162,192.35-210,667.278,951,525.08
内蒙古通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13,657.252,513,657.25
AlturaMiningLimited177,426,974.75177,426,974.75
小计192,625,837.68177,426,974.75-210,667.2714,988,195.66
合计192,625,837.68177,426,974.75-210,667.2714,988,195.66

其他说明注:2019年5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出售Altura公司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以不低于0.095澳元/股的价格择机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控股所持有的 Altura 公司全部或部分股票,授权经营管理层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签署相关交易文件等事项。本报告期公司通过在二级市场零星交易出售Altura股票54,638,751股,平均售价为0.13元/股,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出售Altura股票251,361,249股,售价为0.10元/股,累计已售出股数306,000,000股,截至2019年6月30日,子公司福瑞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Altura公司股票已出售完毕。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 元

项目名称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 元

益的原因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45,268,373.4556,216,592.44
合计45,268,373.4556,216,592.44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922,259.576,922,259.57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6,922,259.576,922,259.57
(1)处置6,922,259.576,922,259.57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998,504.631,998,504.63
2.本期增加金额54,801.2254,801.22
(1)计提或摊销54,801.2254,801.22
3.本期减少金额2,053,305.852,053,305.85
(1)处置2,053,305.852,053,305.85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4,923,754.944,923,754.94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2,019,410,533.322,640,293,381.29
合计2,019,410,533.322,640,293,381.29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86,730,839.633,179,664,452.85533,998,027.11167,141,601.964,367,534,921.55
2.本期增加金额11,623.444,582,331.98407,069.403,474,810.618,475,835.43
(1)购置11,623.444,581,196.58272,511.21261,629.335,126,960.56
(2)在建工程转入2,810,690.082,810,690.08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1,135.40134,558.19402,491.20538,184.79
3.本期减少金额127,352,149.1786,456,463.116,616,715.0012,378,098.37232,803,425.65
(1)处置或报废127,352,149.1785,919,413.726,616,715.008,452,758.91228,341,036.80
(2)其他537,049.393,925,339.464,462,388.85
4.期末余额359,390,313.903,097,790,321.72527,788,381.51158,238,314.204,143,207,331.3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46,101,001.08976,113,065.99167,757,545.1373,983,739.841,263,955,352.04
2.本期增加金额10,206,823.70241,144,535.4233,894,991.4315,052,119.66300,298,470.21
(1)计提10,206,823.70241,144,535.4233,894,991.4315,052,119.66300,298,470.21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28,819,959.0628,038,930.78833,064.095,356,223.3063,048,177.23
(1)处置或报废28,819,959.0627,991,115.66833,064.093,781,118.6061,425,257.41
(2)其他47,815.121,575,104.701,622,919.82
4.期末余额27,487,865.721,189,218,670.63200,819,472.4783,679,636.201,501,205,645.0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740,882.23441,050,181.9918,238,953.773,256,170.23463,286,188.22
2.本期增加金额164,963,122.2429,430.19146,520.58165,139,073.01
(1)计提164,963,122.2429,430.19146,520.58165,139,073.01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5,488,256.45345,851.795,834,108.24
(1)处置或报废5,488,256.45345,851.795,834,108.24
(2)其他
4.期末余额740,882.23600,525,047.7818,268,383.963,056,839.02622,591,152.99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31,161,565.951,308,046,603.31308,700,525.0871,501,838.982,019,410,533.32
2.期初账面价值439,888,956.321,762,501,204.87348,001,528.2189,901,691.892,640,293,381.29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67,438,506.943,687,446.56740,882.2363,010,178.15
机器设备1,961,301,160.37684,108,772.27259,965,333.661,017,227,054.44
运输设备118,314,150.3523,221,766.0819,437,513.0275,654,871.25
办公及其他设备20,498,682.8311,204,769.861,630,365.237,663,547.74
合计2,167,552,500.49722,222,754.77281,774,094.141,163,555,651.58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1,154,316,674.67375,662,972.37155,507,194.22623,146,508.08
合计1,154,316,674.67375,662,972.37155,507,194.22623,146,508.08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54,763,613.73
运输设备117,705,241.79
合计172,468,855.52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运输工具91,160.89涉及车辆补贴问题
合计91,160.89

其他说明

通过售后融资租回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机器设备847,092,860.52342,553,967.22159,718,367.41344,820,525.89
运输设备319,346,960.12167,450,545.7442,357,081.79109,539,332.59
办公及其他设备1,272,897.471,209,252.833,182.4960,462.15
合计1,167,712,718.11511,213,765.79202,078,631.69454,420,320.63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472,602,041.00503,263,819.43
工程物资151,601.00151,601.00
合计472,753,642.00503,415,420.43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圆柱形锂电池生产线项目32,768,828.8232,768,828.8239,522,599.0839,522,599.08
舒城产业园194,718,720.92194,718,720.92195,831,236.90195,831,236.90
荆州厂房改造项目18,702,395.1518,702,395.1518,702,395.1518,702,395.15
沃特玛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项目100,759,947.11100,759,947.11100,502,040.02100,502,040.02
深圳PACK设备改造项目52,460,318.6652,460,318.6652,460,318.6652,460,318.66
渭南电芯设备改造项目12,879,845.2912,879,845.2916,725,999.1416,725,999.14
内蒙圆柱形锂电29,130,854.7129,130,854.7129,130,854.7129,130,854.71
池电芯生产线项目
其他项目31,181,130.3431,181,130.3450,388,375.7750,388,375.77
合计472,602,041.00472,602,041.00503,263,819.43503,263,819.43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圆柱形锂电池生产线项目90,050.0039,522,599.087,842,532.1231,680,066.964.39%其他
舒城产业园36,000.00195,831,236.901,112,515.98194,718,720.9254.40%11,071,946.545.23%金融机构贷款
荆州厂房改造项目2,350.0018,702,395.1518,702,395.1579.58%其他
沃特玛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项目80,000.00100,502,040.02257,907.09100,759,947.1112.56%其他
深圳PACK设备改造项目5,400.0052,460,318.6652,460,318.6697.15%其他
渭南电芯设备改造项目3,080.0016,725,999.142,810,690.081,035,463.7712,879,845.2954.31%其他
内蒙圆柱形锂电池电芯生产线项目4,550.0029,130,854.7129,130,854.7164.02%其他
其他项目50,388,375.771,845,642.6019,964,126.1732,269,892.20其他
合计221,430.00503,263,819.432,103,549.692,810,690.0829,954,638.04472,602,041.00----11,071,946.54--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本期计提金额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机物料16,470.0916,470.0916,470.0916,470.09
其他138,399.483,268.57135,130.91138,399.483,268.57135,130.91
合计154,869.573,268.57151,601.00154,869.573,268.57151,601.00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 元

项目合计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76,505,024.609,775,947.18428,517,385.2814,952,904.7812,891,984.67642,643,246.51
2.本期增加金额134,513.28134,513.28
(1)购置134,513.28134,513.28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60,270,000.0060,270,000.00
(1)处置60,270,000.0060,270,000.00
(2)失效且终止确认的部分
4.期末余额116,235,024.609,775,947.18428,517,385.2814,952,904.7813,026,497.95582,507,759.7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1,077,540.868,629,754.37189,846,001.7212,285,188.406,392,065.39228,230,550.74
2.本期增加金额2,072,385.96378,760.00323,150.001,383,120.001,091,154.205,248,570.16
(1)计提2,072,385.96378,760.00323,150.001,383,120.001,091,154.205,248,570.16
(2)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6,127,450.006,127,450.00
(1)处置6,127,450.006,127,450.00
(2)失效且终止确认的部分
4.期末余额7,022,476.829,008,514.37190,169,151.7213,668,308.407,483,219.59227,351,670.9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415,652.97238,048,102.42238,463,755.39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15,652.97238,048,102.42238,463,755.39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09,212,547.78351,779.84300,131.141,284,596.385,543,278.36116,692,333.50
2.期初账面价值165,427,483.74730,539.84623,281.142,667,716.386,499,919.28175,948,940.38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27、开发支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其他确认为无形资产转入当期损益
合计

其他说明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或形成商誉的事项企业合并形成的其他处置其他
达明科技有限公司220,318,997.14220,318,997.14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4,613,875,427.064,613,875,427.06
深圳市中沃绿能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755,900.71755,900.71
合计4,834,950,324.914,834,950,324.91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处置其他
达明科技有限公司166,149,300.48166,149,300.48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4,613,875,427.064,613,875,427.06
深圳市中沃绿能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755,900.71755,900.71
合计4,780,780,628.254,780,780,628.25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82,011,778.312,297,706.1320,771,629.9063,537,854.54
租赁费432,965.61432,965.61
其他7,002,255.432,625,685.334,376,570.10
合计89,446,999.352,297,706.1323,397,315.2368,347,390.25

其他说明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28,984,985.874,347,747.8828,914,643.084,337,196.48
合计28,984,985.874,347,747.8828,914,643.084,337,196.48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4,347,747.884,337,196.48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付设备款及工程款21,968,116.7997,564,266.71
其他50,000.00
合计22,018,116.7997,564,266.71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1,011,929,667.671,011,929,667.67
抵押借款217,833,674.00397,500,000.00
保证借款3,004,720,279.242,689,903,351.12
信用借款140,014,993.72163,114,993.72
合计4,374,498,614.634,262,448,012.51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①质押借款

借款主体放款主体借款余额是否逾期担保人质押物
深圳沃特玛工行深圳市坪山支行24,0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深圳市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现在及未来三年销售给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产生的10亿元应收账款
深圳沃特玛工行深圳市坪山支行31,500,000.00
深圳沃特玛工行深圳市坪山支行20,000,000.00
深圳沃特玛工行深圳市坪山支行40,000,000.00
深圳沃特玛工行深圳市坪山支行40,000,000.00
深圳沃特玛工行深圳市坪山支行40,000,000.00
深圳沃特玛工行深圳市坪山支行20,000,000.00
深圳沃特玛工行深圳市坪山支行26,000,000.00
深圳沃特玛工行深圳市坪山支行100,000,000.00
深圳沃特玛工行深圳市坪山支行28,285,079.61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深圳市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现在及未来三年销售给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产生的10亿元应收账款
深圳沃特玛工行深圳市坪山支行31,494,712.50
深圳沃特玛工行深圳市坪山支行31,494,375.00
深圳沃特玛工行深圳市坪山支行23,445,310.00
深圳沃特玛工行深圳市坪山支行20,994,975.00
深圳沃特玛工行深圳市坪山支行24,500,000.00
深圳沃特玛工行深圳市坪山支行24,498,862.50
深圳沃特玛浦发银行龙华支行80,0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程玲自2018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10日期间对
付款人为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销售产生的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应收账款
深圳沃特玛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4,699,966.98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授信额度等额保证金
深圳沃特玛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9,989,999.00
深圳沃特玛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1,900,000.00
深圳沃特玛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65,070,162.29
深圳沃特玛渤海银行深圳南山支行61,0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债权
深圳沃特玛渤海银行深圳南山支行20,756,224.79
深圳沃特玛渤海银行深圳南山支行97,300,000.00
深圳民富沃能中国工商银行坪山支行15,000,000.00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将现在和未来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的全部应收账款质押、抵押物为深圳市中沃绿能新能车辆4台、深圳市中沃绿源电动车149台
合计1,011,929,667.67

②抵押借款

借款主体放款主体借款余额是否逾期担保人质押物/抵押物
深圳沃特玛平安银行南头支行50,000,000.00李瑶、李金林坪山区杭梓街道土地(不动产证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53110号)
深圳沃特玛建行深圳上步支行50,000,000.00李瑶、李金林坪山区杭梓街道土地(不动产证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53110号)
坚瑞沃能北京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117,833,674.00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郭鸿宝股权/投资性房地产、土地、房产
合计217,833,674.00

③保证借款

借款主体放款主体借款余额是否逾期担保人
深圳沃特玛华商银行总行营业部250,0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沃特玛华润银行福田支行7,5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沃特玛华润银行福田支行7,5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沃特玛东莞银行龙岗支行50,0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沃特玛东莞银行龙岗支行40,0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沃特玛建行坪山支行88,885,965.48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
深圳沃特玛建行坪山支行50,0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
深圳沃特玛建行坪山支行20,0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
深圳沃特玛建行坪山支行30,0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
深圳沃特玛民生福华支行138,642,372.2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
深圳沃特玛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40,0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
深圳沃特玛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城支行49,9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沃特玛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城支行50,0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沃特玛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城支行30,0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沃特玛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城支行170,0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沃特玛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城支行158,626.27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沃特玛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城支行12,658.13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沃特玛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700,0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
深圳沃特玛湖北正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66,346,928.12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
深圳沃特玛深圳市快充王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0.00李瑶
深圳沃特玛东莞银行龙岗支行137,172,26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沃特玛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郴州沃特玛建行郴州南大支行80,000,000.00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
郴州沃特玛光大银行长沙分行29,97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铜陵沃特玛铜陵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00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铜陵沃特玛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59,695,639.14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
深圳民富沃能华夏银行深圳南园路支行100,000,000.00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坚瑞沃能民生银行科技路支行60,000,000.00李瑶
坚瑞沃能兴业银行西安分行19,477,834.51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坚瑞沃能恒丰银行98,315,486.11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郭鸿宝
坚瑞沃能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50,000,000.00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郭鸿宝
坚瑞沃能昆仑银行西关正街支行64,572,509.28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
坚瑞沃能厦门瑞利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70,000.00不适用
坚瑞沃能刘继东50,000,000.00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黄申力、李金林、龙浩
深圳沃特玛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334,5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3,004,720,279.24

④信用借款

借款主体放款主体借款余额是否逾期
深圳沃特玛深圳市碧海澜天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
深圳沃特玛深圳市碧海澜天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0
深圳沃特玛十堰茂竹实业有限公司525.00
深圳沃特玛深圳市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199,635.39
深圳沃特玛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6,000,000.00
深圳沃特玛深圳市民富沃能投资有限公司13,000,000.00
深圳沃特玛东莞银行龙岗支行19,944,833.33
安徽沃特玛舒城县金龙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19,820,000.00
临汾沃特玛中国光大银行临汾鼓楼支行60,000,000.00
合计140,014,993.72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3,740,908,454.24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4,399,106.50397,314,091.80
银行承兑汇票657,335,930.00
合计4,399,106.501,054,650,021.8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371,938,946.8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4,049,022,093.384,522,088,965.52
1-2年1,328,486,928.221,163,324,660.46
2-3年57,337,955.2328,876,054.41
3年以上21,950,001.5117,051,556.37
合计5,456,796,978.345,731,341,236.76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73,216,135.37资金不足
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78,091,480.00资金不足
艾睿电子(深圳)有限公司58,023,205.40资金不足
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55,710,820.40资金不足
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46,825,778.99资金不足
合计411,867,420.16--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44,963,484.4181,293,000.94
1-2年3,224,740.9915,832,867.59
2-3年3,222,821.443,266,838.07
3年以上5,884,649.476,422,854.37
合计57,295,696.31106,815,560.97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 元

项目金额

其他说明:

38、合同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 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1,984,562.7334,799,566.3234,211,722.6022,572,406.4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5,482,162.84773,228.832,603,928.013,651,463.66
三、辞退福利1,902,820.25104,515.34165,643.001,841,692.59
合计29,369,545.8235,677,310.4936,981,293.6128,065,562.70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0,450,457.4832,649,254.4632,191,496.5920,908,215.35
2、职工福利费386,351.56254,304.0063,373.30577,282.26
3、社会保险费1,080,042.461,233,019.551,459,475.78853,586.23
其中:医疗保险费914,276.301,119,249.631,380,097.55653,428.38
工伤保险费98,980.8974,374.4833,115.95140,239.42
生育保险费66,785.2739,395.4446,262.2859,918.43
4、住房公积金63,381.27483,947.92396,014.62151,314.57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241.3843.3443.341,241.38
8、其他短期薪酬3,088.58178,997.05101,318.9780,766.66
合计21,984,562.7334,799,566.3234,211,722.6022,572,406.45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5,383,842.65744,502.172,588,707.003,539,637.82
2、失业保险费98,320.1928,726.6615,221.01111,825.84
合计5,482,162.84773,228.832,603,928.013,651,463.66

其他说明: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分别按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基数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40、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13,754,373.1372,643,881.57
企业所得税264,943,670.23265,333,130.40
个人所得税120,435,815.27119,660,670.29
城市维护建设税22,238,051.1022,346,555.56
教育费附加16,277,359.3116,215,003.20
印花税3,147,817.973,086,815.71
房产税556,443.13491,177.83
水利基金96,175.26112,643.52
堤围防护费38,520.06
土地使用税995,309.21646,719.63
价格调节基金132,712.87
其他116,976.5675,434.66
合计542,561,991.17500,783,265.30

其他说明:

注:个人所得税主要系代扣代缴李金林、耿德先、朱金玲和李飞股权转让款产生的个人所得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582,164,259.81375,281,994.21
其他应付款605,194,185.76542,144,141.15
合计1,187,358,445.57917,426,135.36

(1)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486,866,853.57314,741,286.02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95,297,406.2460,540,708.19
合计582,164,259.81375,281,994.21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往来款519,932,431.98432,557,589.10
保证金及定金8,750,423.6317,205,692.50
其他76,511,330.1592,380,859.55
合计605,194,185.76542,144,141.15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陕西威楠高科(集团)实业有限公司36,424,514.00资金不足
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8,692,705.60资金不足
荆州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1,106,529.37工程尚未结算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12,020,000.00资金不足
赵英平10,000,000.00股权转让款,尚未支付
合计108,243,748.97--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04,665,563.641,099,824,420.8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749,571,661.96828,600,292.85
合计1,254,237,225.601,928,424,713.69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逾期的长期借款976,489,130.4078,425,021.60
逾期的长期应付款795,257,328.14396,652,136.12
待转销项税额87,920,741.8887,860,935.21
合计1,859,667,200.42562,938,092.93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 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722,929,445.36723,747,161.34
抵押借款500,094,505.00500,094,505.00
保证借款592,044,147.84620,276,188.37
信用借款132,411,500.00132,411,5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04,665,563.64-1,099,824,420.84
减:逾期的长期借款-976,489,130.40-78,425,021.60
合计466,324,904.16798,279,912.27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①质押借款

借款主体放款主体借款余额是否逾期担保人质押物
深圳沃特玛浙商银行深圳分行100,000,000.00部分逾期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李瑶银隆新能源及湖北世纪中远2015/1/1至2018/12/31所有应收账款
深圳沃特玛浙商银行深圳分行100,000,000.00
深圳沃特玛浙商银行深圳分行100,000,000.00
深圳沃特玛浙商银行深圳分行113,330,494.63
安徽沃特玛桐城农商行舒城支行100,000,000.00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备
湖北省民富沃能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19,598,950.73部分逾期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2016年出售给荆州公交公司91台电动公交车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办理有追索权保理融资
深圳沃特玛华夏银行南园支行190,000,000.0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应收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债

权合计

合计722,929,445.36

②抵押借款

借款主体放款主体借款余额是否逾期担保人抵押物
安徽沃特玛建设银行舒城支行332,500,000.00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在建工程及预转固的固定资产
深圳民富沃能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83,594,505.00部分逾期陈林、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深圳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购入东风财务1500台车辆
十堰坚瑞利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84,000,000.00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32650(32700)/6.5AH电芯,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
合计500,094,505.00

③保证借款

借款主体放款主体借款余额是否逾期担保人
深圳沃特玛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20,000,000.00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瑶
深圳沃特玛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2,000,000.00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瑶
深圳沃特玛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37,722,341.40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沃特玛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埠支行65,000,000.00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沃特玛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埠支行29,000,000.00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民富绿能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城支行6,666,666.64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民富绿能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城支行9,999,576.12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坚瑞沃能西安银行软件园支行144,382,000.00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坚瑞沃能厦门国际银行禾祥支行178,283,563.28郭鸿宝、李瑶、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坚瑞沃能华夏银行唐延路支行98,990,000.00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合计592,044,147.44

④信用借款

借款主体放款主体借款余额是否逾期
深圳市沃特玛深圳博安紫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2,411,500.00
合计132,411,500.00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合计------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419,913,684.77694,728,242.64
合计419,913,684.77694,728,242.64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融资租赁款864,727,102.95877,271,972.93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41,082,592.30-75,882,100.93
小计823,644,510.65801,389,872.00
售后回租款1,169,322,826.541,169,322,826.54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28,224,662.32-50,732,026.93
小计1,141,098,164.221,118,590,799.61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六、29)-749,571,661.96-828,600,292.85
减:逾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六、30)-795,257,328.14-396,652,136.12
合计419,913,684.77694,728,242.64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159,760,654.6378,489,611.08
产品质量保证525,472,201.46543,929,875.45预计售后维护费
合计685,232,856.09622,419,486.53--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83,553,296.374,578,350.009,335,576.3778,796,070.00
售后回租106,839,438.1513,028,874.7893,810,563.37
合计190,392,734.524,578,350.0022,364,451.15172,606,633.37--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318,980.61318,980.61与资产相关
新能源汽车用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组产业优化项目第二期7,350,000.006,300,000.001,050,000.00与资产相关
新材料集聚1,200,000.001,200,000.00与资产相关
发展建设专项引导资金
2016年省级支持优势产业专项资金2,500,000.002,500,000.00与资产相关
安徽沃特玛产业园基础建设平整土方补贴款18,599,692.88193,746.7818,405,946.10与资产相关
固定资产投资优惠23,453,819.80239,732.4023,214,087.40与资产相关
湖南沃特玛设备补贴2,382,500.00190,000.002,192,500.00与资产相关
科技统筹创新工程1,226,666.62160,000.021,066,666.60与资产相关
新能源车辆地方性补贴3,401,000.12811,999.982,589,000.14与资产相关
宁乡管委会车补贴8,575,000.04612,499.987,962,500.06与资产相关
"三重一创"引导资金(补助)5,961,900.002,625,800.00262,579.988,325,120.02与资产相关
工业强基项目贷款贴息奖补4,080,000.004,080,000.00与资产相关
安徽省级数字化车间认定项目600,000.00600,000.00与资产相关
郴州3Gwh产能32650钢壳圆柱电池PACK生产线建设项目1,632,653.061,632,653.06与资产相关
其他2,271,083.241,952,550.00246,036.623,977,596.62与资产相关
合计83,553,296.374,578,350.009,335,576.3778,796,070.00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2,432,524,564.002,432,524,564.00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4,890,321,915.344,890,321,915.34
其他资本公积61,201,798.265,503,000.0050,743,251.6615,961,546.60
合计4,951,523,713.605,503,000.0050,743,251.664,906,283,461.94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系股份支付形成5,503,000.00元;其他资本公积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以0.00元价格受让深圳市中沃绿能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具体包括胡金泉9%、李强6%、谭绍钧6%、深圳市天瑞达投资有限公司18%,导致合并层面资本公积减少50,743,251.66元。

56、库存股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0,728,590.72-3,549,397.85-3,549,397.85-24,277,988.57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0,728,590.72-3,549,397.85-3,549,397.85-24,277,988.57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20,728,590.72-3,549,397.85-3,549,397.85-24,277,988.57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929,204.58819,533.501,748,738.08
合计929,204.58819,533.501,748,738.0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7,164,524.607,164,524.60
合计7,164,524.607,164,524.60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7,119,936,927.94-3,195,041,716.3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19,240,152.90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7,139,177,080.84-3,195,041,716.3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28,770,402.55-3,924,895,211.55
期末未分配利润-8,967,947,483.39-7,119,936,927.9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9,240,152.9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50,087,264.73135,510,137.912,536,126,452.632,415,542,818.00
其他业务83,863,906.3015,191,353.90702,098,457.47791,883,821.32
合计233,951,171.03150,701,491.813,238,224,910.103,207,426,639.32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85,901.32210,680.02
教育费附加37,410.83226,565.87
房产税527,526.50768,578.84
土地使用税652,030.541,193,677.46
印花税92,718.561,941,613.24
水利基金及堤围费83,175.64133,575.11
其他155,332.7156,504.18
合计1,634,096.104,531,194.72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8,459,091.1420,438,485.17
运费3,132,905.01-6,985,510.12
差旅费567,106.752,282,261.77
业务招待费484,479.641,556,951.38
广告宣传费247,950.001,883,678.50
办公费454,333.581,889,692.59
折旧费8,096,376.3825,907,893.18
租赁费360,832.661,703,164.33
汽配费842,025.063,021,969.26
产品质量保证金-11,230,598.4460,624,912.42
其他2,665,476.7710,132,337.80
合计14,079,978.55122,455,836.28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54,110,300.4848,857,283.84
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177,936,334.67100,650,613.78
办公费4,234,731.722,599,345.82
差旅交通费3,152,048.475,376,174.74
汽配费623,337.94996,832.65
业务招待费3,400,374.153,555,306.81
物业费5,737,195.871,432,457.18
租金54,310,352.2061,625,869.96
中介费8,197,378.3277,986,303.63
诉讼费3,152,353.00
其他18,532,633.8412,601,637.21
合计333,387,040.66315,681,825.62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3,072,163.8618,031,453.41
材料费4,690,250.0562,382,915.07
折旧摊销费1,958,367.452,982,491.50
专利费380,551.982,108,570.61
差旅费53,333.631,184,250.78
检测费9,433.96477,447.13
咨询费168,781.5574,039.62
租赁费202,652.761,707,973.80
其他664,690.95941,603.81
合计11,200,226.1989,890,745.73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346,646,086.22222,198,332.12
减:利息收入3,891,348.268,074,270.51
加:汇兑损益299,937.867,596,945.09
金融机构手续费2,362,746.9051,974,735.63
其他112,577,450.87
合计345,417,422.72386,273,193.20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10,185,155.57124,821,427.88
合计10,185,155.57124,821,427.88

68、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10,667.27280,587.8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21,977,612.3420,641,601.37
其他收益36,816.10
合计-22,188,279.6120,959,005.27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948,218.99
合计-10,948,218.99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7,512,248.82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1,475,207.67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10,608,862.6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89,314,964.32
合计-504,743,142.78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646,723,369.84
二、存货跌价损失-212,224,600.59-191,174,199.86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64,974,316.22-338,635,497.94
十四、其他-243,007,840.00
合计-620,206,756.81-1,176,533,067.64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 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29,957,443.0782,412,464.11
合计29,957,443.0782,412,464.11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71,000.0071,000.00
业绩补偿款96,837,269.69
其他868,947.921,345,373.91868,947.92
合计939,947.9298,182,643.60939,947.9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与资产/收益相关
计入营业外收入计入其他收益冲减成本费用计入营业外收入计入其他收益冲减成本费用
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补贴款/首届中国进博会坪山区采购商(企业)参会资助5,000.00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第一季度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66,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71,000.00

注:2018年5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沃特玛2017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暨业绩补偿的议案》,补偿义务人李瑶先生拟优先以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鉴于其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及保障业绩补偿程序的顺利履行,经与李瑶先生协商,李瑶先生同意在股份补偿受限的前提下以等额现金96,837,269.69元对2017年度业绩承诺进行补偿,公司从李瑶先生给沃特玛的借款中直接扣除。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20,000.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9,411.5819,411.58
其中:固定资产19,411.5819,411.58
盘亏损失5,502,782.285,502,782.28
罚款、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支出22,411,821.372,030,029.3122,411,821.37
其他67,679,500.00364,361.9367,679,500.00
合计95,613,515.232,414,391.2495,613,515.23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1,710.7514,954,822.12
递延所得税费用-10,551.40-78,764,361.03
合计1,159.35-63,809,538.91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835,086,451.8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75,262,967.7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4,268,852.27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3,699,786.29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83,232,765.69
所得税费用1,159.35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4,837,396.6868,762,793.89
备用金30,546.961,034,113.38
存款利息收入168,432.391,993,952.44
收回工程保证金4,105,307.496,269,535.03
往来款67,820,566.06325,238,672.58
其他4,796,169.0454,418,119.69
合计81,758,418.62457,717,187.0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管理费用29,732,017.1888,817,897.11
销售费用4,868,418.6120,866,005.57
备用金2,415,308.705,752,402.71
支付的保证金9,769,958.912,202,836.86
手续费87,128.5019,346,414.07
往来款76,768,927.01611,762,382.00
其他6,366,964.1484,159,722.43
合计130,008,723.05832,907,660.7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72,036,816.10
合计72,036,816.1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孙公司支付的现金782,212.07
理财产品72,000,000.00
合计72,782,212.07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票据保证金540,319,366.10
往来借款676,563,314.55
合计1,216,882,680.6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票据保证金1,557,514.50489,367,133.66
支付往来借款及融资费用354,974,070.71
合计1,557,514.50844,341,204.3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835,087,611.21-1,676,796,903.89
加:资产减值准备1,124,949,899.591,176,533,067.6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00,298,470.21433,359,247.07
无形资产摊销5,248,570.1645,810,997.8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3,397,315.2332,954,164.8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9,957,443.07-82,412,464.1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9,411.5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0,948,218.99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46,643,369.95386,368,454.2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2,188,279.61-20,959,005.2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551.40-64,361,450.6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7,810,104.4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10,888,442.043,247,055,057.1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3,324,125.20342,325,953.8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22,055,323.83-3,803,092,807.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83,724.158,974,206.7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47,175,342.7532,623,267.0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30,335,938.95369,248,417.5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6,839,403.80-336,625,150.47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47,175,342.7530,335,938.95
其中:库存现金1,217,777.661,000,262.4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45,920,484.4729,334,881.4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37,080.62660.00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7,175,342.7530,335,938.95

其他说明:

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含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21,565,051.06票据保证金、保函、冻结
应收票据28,000,000.00质押
存货562,504,391.05查封
固定资产528,990,654.10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固定资产、查封
无形资产85,215,998.04抵押
应收账款4,123,009,406.46质押
在建工程194,718,720.92抵押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7,818,328.49冻结
长期股权投资3,523,013.33冻结
合计5,685,345,563.45--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124,265.106.8747854,285.28
欧元2,399.977.817018,760.57
港币
英镑0.508.71134.36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2,574,228.636.874717,697,049.56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应收款
其中:澳元112,330.794.8156540,940.15
预收款项
其中:美元2,649,331.366.874718,213,358.30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 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三重一创"引导资金2,625,800.00递延收益262,579.98
舒城县2017年度工业发展专项资金590,000.00递延收益
2018年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558,950.00递延收益
设备补贴803,600.00递延收益26,786.66
仙女湖区经济发展局2017年场站建设及运营补贴款350,000.00其他收益350,000.00
新余市渝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场站建设及运营补贴款368,200.00其他收益368,200.00
*郴州市苏仙区财政局商户培育拔款30,000.00其他收益30,000.00
*收到苏仙区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产业引导资金分摊160,000.02其他收益160,000.02
收到荆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专利的政府补助12,000.00其他收益12,000.00
收舒城县财政局(优秀企业奖金) 政府补助5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
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补贴款/首届中国进博会坪山区采购商(企业)参会资助5,000.00营业外收入5,000.00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第一季度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66,000.00营业外收入66,000.00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本期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 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合并方名称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合并日合并日的确定依据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成本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 元

合并日上期期末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本期未发生反向购买。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本期公司新设子公司3户,导致合并范围变更。

名称注册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
陕西坚瑞进平新能源有限公司陕西2019年1月29日40,000.00
湖南利同贰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2019年1月29日10,000.00
深圳安鼎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2019年6月6日1,000.00

注:湖南利同贰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利同贰号”)是由宁乡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西安鑫瑞达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

(2)本期注销子公司

名称注册地注销日期注册资本(万元)
福鼎市中沃绿源旅游运输有限公司福建2019年6月21日1,000.00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北京坚瑞恒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京津塘北京商业100.00%设立
西安金泰安全消防技术有限公司西安西安制造业100.00%设立
西安鑫瑞达实业有限公司西安西安批发和零售业100.00%设立
福瑞控股有限公司香港香港商业100.00%设立
达明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武汉消防工程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西安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西安制造业99.00%设立
陕西利同壹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渭南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80%设立
陕西坚瑞进平新能源有限公司陕西渭南制造业55.00%设立
宁乡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宁乡制造业100.00%设立
十堰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制造业100.00%设立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深圳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市坚瑞沃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批发和零售业100.00%设立
佛山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广东佛山制造业100.00%设立
佛山市沃特玛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佛山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0.00%设立
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安徽六安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唐山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河北唐山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内蒙古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山西临汾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湖北荆州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陕西渭南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安徽铜陵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沃特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上海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全国深圳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成都沃特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成都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湖南郴州制造业100.00%设立
滁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安徽滁州制造业100.00%设立
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南长沙制造业100.00%设立
辽宁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辽宁锦州制造业100.00%设立
江西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江西抚州制造业100.00%设立
桐城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安徽桐城制造业100.00%设立
六安市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安徽六安制造业100.00%设立
许昌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河南许昌制造业100.00%设立
江西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江西新余服务业100.00%设立
锦州市民富沃能辽宁锦州服务业100.00%设立
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惠州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广东惠州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湖北省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湖北荆州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滁州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滁州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临汾民富公交充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山西临汾服务业5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内蒙古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民沃绿源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服务业5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湖南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湖南郴州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临汾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山西临汾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临汾金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山西临汾批发、零售5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铜陵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安徽铜陵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渭南市产投民沃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陕西渭南服务业5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西部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陕西西咸新区服务业5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韩城市城投民沃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韩城零售业5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唐山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河北唐山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唐山市民沃天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唐山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南京深沃力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江苏南京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南京恒星凯尔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南京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市中沃绿能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深圳服务业5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市服务业5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普洱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云南普洱服务业7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安徽省民富绿能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六安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海南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海南海口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长沙民富沃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长沙服务业100.00%设立
许昌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河南许昌服务业100.00%设立
武汉市中沃绿源纯电动汽车运营有限公司湖北武汉服务业100.00%设立
浙江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衢州服务业100.00%设立
铜陵市中沃绿源纯电动汽车运营安徽铜陵服务业51.00%设立
有限公司
彬州市中沃绿源纯电动汽车运营有限公司湖南郴州服务业51.00%设立
锦州市中沃绿源旅游运输有限公司辽宁锦州服务业51.00%设立
呼和浩特市中沃绿源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服务业51.00%设立
合肥市中沃绿源运输有限公司安徽合肥服务业51.00%设立
衢州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衢州服务业51.00%设立
抚州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江西抚州服务业100.00%设立
广州市广沃民富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广州服务业100.00%设立
舒城县民富沃能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舒城金融业100.00%设立
临汾市民富通达充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山东临汾服务业51.00%设立
深圳安鼎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深圳100.00%设立
湖南利同贰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宁乡制造业100.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以0.00元价格受让深圳市中沃绿能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具体包括胡金泉9%、李强6%、谭绍钧6%、深圳市天瑞达投资有限公司18%,该事项引起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在子公司深圳市中沃绿能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 元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50,743,251.66
差额-50,743,251.66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50,743,251.66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西安坚瑞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西安西安制造业36.00%权益法
深圳市国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深圳金融业30.00%权益法
内蒙古通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内蒙古服务业40.00%权益法
深圳市中安昆泽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服务业15.00%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深圳市中安昆泽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中安亚太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昆泽投资有限公司等,于2018年1月29日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持股15.00%。截至2019年6月30日深圳市中安昆泽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尚未实际出资经营。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 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失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澳元等外币有关,除福瑞控股有限公司以澳元进行投资和深圳沃特玛以美元进行部分销售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较小。

(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公司承担着证券市场变动的风险。本公司采取持有多种权益证券组合的方式降低权益证券投资的价格风险。其他价格风险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因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而面临价格风险。由于某些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是按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为基础的通用定价模型或其他估值技术确定的,而估值技术本身基于一定的估值假设,因此估值结果对估值假设具有重大的敏感性。改变估值假设可能产生的影响如下: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现有假设下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45,268,373.4556,216,592.44
最有利假设下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54,322,048.1467,459,910.93
最不利假设下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36,214,698.7644,973,273.95

由于现有假设下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从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下降了19.48%,故假设最有利假设下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上浮20%,最大不利假设下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下浮20%。

2、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724,000.0039,544,373.4545,268,373.45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5,724,000.0039,544,373.4545,268,373.45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212,738,430.00212,738,430.00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212,738,430.00212,738,430.00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持续以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系公司对威特龙消防安全集团股份公司的股权投资,威特龙消防安全集团股份公司是一家新三板公司,其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为资产负债表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中的收盘价及公司持股数量计算所得。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本公司报告期内无持续和非持续以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本公司持续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主要包括公司对南京瀚谟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由于相关资产不存在市场活动或者市场活动很少导致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故公司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作为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基于对南京瀚谟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项目资金投向及其投资项目业务模式的了解,2018年至今其经营环境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预计对南京瀚谟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未来可收回价值为投资成本的50.00%,故以投资成本的50.00%作为公允价值确认的依据;公司对于除南京瀚谟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外的其他权益投资,以被投资方资产负债表日的净资产为公允价值确认的依据。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项目第三层次公允价值
期初余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填列)期末余额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6,216,592.44-10,948,218.9945,268,373.45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郭鸿宝。其他说明:

郭鸿宝持有本公司股份277,959,2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43%,其控制下的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303,030,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6%,合计持有23.89%。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李瑶董事、股东、深圳沃特玛董事长
程玲志李瑶之配偶
李金林李瑶之胞弟、股东
李先军董事
纪翔远总经理
李军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梁铁强副总经理
水伟副总经理、前财务总监
徐长莹财务总监
徐凤江监事会主席
朱金玲深圳沃特玛副董事长、股东
童新建达明科技董事长、股东
童建明达明科技总经理、股东
耿德先股东、深圳沃特玛监事
西安坚瑞安全应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高管关联(李先军持股80.81%)
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关联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联(长园盈佳的母公司)
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股东关联(长园集团的子公司)
西安美安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关联(郭鸿宝持股99%)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关联(郭鸿宝持股4.99%)
安徽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关联
江西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关联
许昌新沃运力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关联
荆州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关联
武汉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关联
铜陵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关联
湖南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关联
长沙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关联
临汾运创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关联
普洱运创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关联
陕西瑞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威特龙消防安全集团股份公司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陕西坚瑞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西安力拓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北京坚瑞富立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湖南纽曼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其他说明注:2019年8月14日,李瑶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法人、沃特玛董事长职务,同时,为了配合、协助公司妥善解决债务危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李瑶先生仍然留任沃特玛董事一职。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08,382,909.68250,000,000.0094,273,507.75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运输费647,712.66
铜陵市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商品72,430.63
合计108,382,909.68250,000,000.0094,993,651.04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陕西瑞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商品58,181.82
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销售商品86,192,904.82
合计86,251,086.64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受托/承包资产类型受托/承包起始日受托/承包终止日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委托/出包资产类型委托/出包起始日委托/出包终止日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出租场地1,930,512.61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出租房屋389,371.24
陕西瑞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出租房屋58,181.82
陕西坚瑞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房屋租赁1,460,617.46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深圳市国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设备售后回租8,246,455.143,669,460.99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李瑶、深圳市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24,000,000.002017年05月23日2018年05月21日
李瑶、深圳市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31,500,000.002017年06月02日2018年05月25日
李瑶、深圳市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02017年06月21日2018年06月05日
李瑶、深圳市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40,000,000.002017年07月05日2018年06月21日
李瑶、深圳市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40,000,000.002017年10月11日2018年10月10日
李瑶、深圳市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40,000,000.002017年11月10日2018年11月08日
李瑶、深圳市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02018年01月22日2019年01月19日
李瑶、深圳市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26,000,000.002018年01月24日2019年01月23日
李瑶、深圳市沃博源科100,000,000.002018年03月20日2019年03月01日
技有限公司
李瑶、程玲志80,000,000.002018年01月18日2019年01月18日
李瑶、李金林50,000,000.002018年01月19日2019年01月18日
李瑶、李金林50,000,000.002018年01月19日2019年01月18日
李瑶88,885,965.482017年03月22日2018年03月21日
李瑶50,000,000.002017年11月15日2018年09月14日
李瑶20,000,000.002017年11月28日2018年08月26日
李瑶30,000,000.002017年12月27日2018年08月26日
李瑶138,642,372.202017年05月31日2018年03月07日
李瑶40,000,000.002017年07月19日2018年04月12日
李瑶个人存单30,000,000.002017年07月06日2018年07月05日
李瑶700,000,000.002017年11月30日2018年11月29日
李瑶66,346,928.122017年11月28日2018年01月27日
李瑶30,000,000.002017年10月26日2018年09月30日
李瑶74,699,966.982018年04月23日
李瑶59,989,999.002018年05月02日
李瑶11,900,000.002018年05月11日
李瑶65,070,162.292018年07月12日
李瑶、深圳市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28,285,079.612018年05月03日
李瑶、深圳市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31,494,712.502018年05月08日
李瑶、深圳市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31,494,375.002018年05月11日
李瑶、深圳市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23,445,310.002018年05月17日
李瑶、深圳市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20,994,975.002018年05月28日
李瑶、深圳市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24,500,000.002018年06月22日
李瑶、深圳市沃博源科技有限公司24,498,862.502018年07月05日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瑶(注)20,000,000.002015年07月18日2019年06月18日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瑶(注)2,000,000.002015年06月19日2019年06月18日
李瑶190,000,000.002016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15日
李瑶100,000,000.002018年07月17日2020年07月16日
李瑶100,000,000.002018年07月17日2020年07月16日
李瑶100,000,000.002018年07月17日2020年07月16日
李瑶113,330,494.632018年07月17日2020年07月16日
李瑶80,000,000.002017年10月19日2018年10月19日
李瑶332,500,000.002017年07月24日2022年07月23日
李瑶59,695,639.142018年12月18日
李瑶15,000,000.002017年04月06日2018年04月06日
李瑶100,000,000.002018年01月31日2019年02月03日
陈林、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83,594,505.002016年05月10日2019年05月10日
李瑶、郭鸿宝117,833,674.002018年04月16日2019年03月28日
李瑶60,000,000.002017年06月01日2018年06月01日
郭鸿宝98,315,486.112018年09月15日2018年09月15日
李瑶、郭鸿宝50,000,000.002018年01月31日2019年01月31日
李瑶64,572,509.282018年06月29日2018年06月29日
郭鸿宝、李瑶198,189,963.682017年07月14日2019年07月13日
李瑶、李金林50,000,000.002018年01月25日2018年03月08日
李瑶、程玲志49,572,620.882018年01月26日2021年01月26日
李瑶、程玲志261,819,092.352018年02月12日2021年02月12日
李瑶42,853,413.112016年07月20日2021年01月14日
李瑶、程玲志161,231,714.962016年08月15日2019年08月15日
李瑶49,853,188.662016年03月18日2020年03月18日
李瑶20,622,824.592017年04月13日2019年04月08日
李瑶254,842,111.382018年02月09日2021年02月08日
合计5,086,895,344.33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注: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深圳沃特玛原股东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2.63%)的母公司,持股比例100.00%。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持有比例100.00%。对此担保事项,深圳沃特玛以此次借款所购买的全部设备,李瑶以其个人全部财产向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耿德先12,000,000.002018年01月06日2018年07月15日年利率5%,到期还本付息,期末余额1042.08万元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40,000,000.002017年11月20日2018年03月20日期末余额1202万元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 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3,449,300.002,072,200.00
其中:(各金额区间人数)12.0010.00
20万元以上5.004.00
20万元以下7.006.00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陕西坚瑞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3,727,771.891,118,331.573,737,144.891,121,143.47
应收账款安徽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4,889,845.62468,836.044,896,795.62979,359.13
应收账款江西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749,492.65147,812.93
应收账款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9,313,041.451,793,418.39
应收账款西安力拓消防科技有限公司405,907.5594,730.64405,907.5532,198.53
应收账款陕西瑞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64,000.00640.0064,000.00640.00
预付款项陕西坚瑞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218,428.84
预付款项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5,019,965.00
其他应收款西安坚瑞安全应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112,414.222,112,414.222,112,414.222,112,414.22
其他应收款临汾运创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9,400.003,940.0019,400.001,094.00
其他应收款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运创租赁)1,500,000.0015,000.0013,089,920.541,857,476.16
其他应收款西安力拓消防科技有限公司20,404.792,040.4820,404.792,040.48
其他应收款许昌新沃运力实业有限公司60,000.00600.005,000.00500.00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西安坚瑞安全应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119,616.68484,995.68
应付账款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1,403,173.201,403,173.20
应付账款江西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125,433.80874,926.45
应付账款荆州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1,320,000.001,320,000.00
应付账款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120,825,530.04
应付账款武汉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262,700.00262,700.00
应付账款湖南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1,562,000.00
应付账款长沙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1,712,360.001,712,360.00
应付账款西安力拓消防科技有限公司6,504.00
预收款项江西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89,914.6340,000.00
预收款项陕西坚瑞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23,912.5823,912.58
预收款项陕西瑞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0.00
预收款项湖南新沃运力有限公司70,000.00
其他应付款安徽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0.006,950.00
其他应付款普洱运创租赁有限公司0.0040,000.00
其他应付款西安坚瑞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2,570,668.402,570,668.40
其他应付款荆州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56,000.0056,000.00
其他应付款许昌运创租赁有限公司0.005,000.00
其他应付款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20,770,238.352,028,577.31
其他应付款纪翔远0.001,500,000.00
其他应付款陕西瑞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39,855.0039,855.00
其他应付款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5,312,055.5544,792,458.33
长期应付款深圳市国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49,739,438.0948,238,806.58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00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00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注(1)(2)

其他说明注:(1)根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7月3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70名激励对象13,1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3.91元。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8个月、30个月。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50%,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5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10月23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3,362.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1.84元。其他条件与首次授予相同。

(2)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2月18日为第二期期权授予日,授予35名激励对象7,18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1.81元。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8个月、30个月。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50%,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50%。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发行在外的第一期股份期权首次授予预计剩余可行权数量为7270.00万份,行权价格3.91元/份;预留授予期权预计剩余可行权数量为3,362.00万份,行权价格1.84元/份;第二期股份期权预计剩余可行权数量为7,186万份,行权价格1.81元/份。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采用Black-Scholes模型计算股权期权的公允价值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8,581,800.00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5,503,000.00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

①因买卖合同纠纷,2016年1月28日,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起诉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奥新”)。深圳沃特玛与江苏奥新于2014年1月18日签订《2014年框架性供货合同》及补充协议,深圳沃特玛向其供应电池组和充电机。经双方对账,截至2015年2月28日,江苏奥新共拖欠沃特玛货款20,065,593.00元,经多次催收仍不履行。深圳沃特玛向法院主张:解除买卖合同并终止合作关系;支付货款20,065,593.00元;返还500,000.00元质量保证金;支付因拖欠货款产生的自应付款之日起至法院判决指定履行期满之日期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40%计算利息(截至2016年1月25日暂按2,109,182.10元)。本案已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受理(案号:(2016)第0307民初2524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根据(2016)深龙法粤0307民字第初2524号生效民事裁定书,已于2016年3月8日冻结江苏奥新在工商银行盐城城南支行1109663109000080089的账号内存款,应冻结22,674,775.10元,已冻结21,482,859.16元。深圳沃特玛于2019年收到一审判决书,判决规定:“一、解除原告(反诉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8日签订的《2014年框架性供货合同》和2014年12月19日签订的《2014年框架性供货合同(CGHT14-1-17-1补充合同)》;二、被告(反诉原告)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963,993.00元;三、原告(反诉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被告(反诉原告)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车辆维修费141,930.50元;四、原告(反诉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被告(反诉原告)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诉讼损失500,400.00元;五、被告(反诉原告)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退还152套144V120AH磷酸铁锂电池组,若无法返还,则按53300元/套的标准向原告(反诉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相应货款;六、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七、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目前,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②部分已有一审判决但尚未执行的案件涉及深圳沃特玛需承担连带责任向原告偿付票据款及借款的情况,相关案件如下:

序号原告出票人/借款人案由案号票据/借款金额
1上海沸莱德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2018)粤0310民初292号5,000,000.00
2东莞若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2018)粤0310民初372号5,000,000.00
3广州盛弘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2018)粤0310民初1022号5,235,000.00
4苏州新思气体系统有限公司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2018)粤0310民初1600号5,800,000.00
5深圳市高先盛科贸易有限公司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018)粤0303民初16723号40,000,000.00
合计61,035,000.00

③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部分已判决案件合计498笔,按执行情况分类明细如下:

序号执行情况涉诉笔数涉诉金额(万元)
1撤诉/驳回4310,673.14
2已进入执行阶段7166,992.62
3已和解/已结案1349,575.32
4尚未执行371352,602.31
合计498479,843.39

④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方且尚未有裁决的诉讼及仲裁合计404笔,按案由分类明细如下:

序号案由涉诉笔数涉诉金额(万元)
1买卖合同纠纷38134,540.01
2借款合同纠纷9113,896.73
3票据纠纷290105,057.19
4租赁合同纠纷1965,226.68
5建设合同纠纷416,969.66
6债权转让合同纠纷210,121.16
7保理合同纠纷1311,506.79
8其他294,941.57
合计404462,259.79

(2)产品质量保证条款

①根据深圳沃特玛与客户签订的部分购销合同,向客户销售的锂离子动力电池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3至8年或8至10万公里。

②根据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部分购销合同,向客户销售的运输设备核心部件(电池、电机、电控)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8年。

(3)对外担保

截至2019年6月30日,坚瑞沃能对外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被担保人担保期限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
1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2016-06-03至2021-06-028,305.982,525.00
3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2018-03-20至2020-03-194,000.004,000.00
2湖北汇创天下新能源车辆运营有限公司2020-06-12至2022-06-111,400.00700.00
4安徽环鑫电子有限公司2019-02-13至2021-02-123,600.003,600.00
5安徽顺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2019-02-14至2021-02-133,000.003,000.00
合计20,305.9813,825.00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 元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期后被法院拍卖资产的情况

①安徽沃特玛资产

2019年6月18日,根据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行与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判决结果及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皖15执91号、92号、93号执行裁定书,孙公司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名下五宗不动产被公开拍卖,拍卖资产如下:

拍卖标的一:土地证编号为:皖(2017)舒城县不动产权第T01069号、皖(2017)舒城县不动产权第T01077号、皖(2017)舒城县不动产权第T01078号的土地、厂房及地上建筑物。拍卖标的二:土地证编号为:皖(2017)舒城县不动产权第T01075号、皖(2018)舒城县不动产权第0015296号的土地、厂房及地上建筑物。截至2019年7月20日,上述资产拍卖完成,合计拍卖金额62,238.46万元,买受人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买受人可依据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皖1523执1074、1075、1076号)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②达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发布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获悉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公司、西安金泰安全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坚瑞恒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郭鸿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发布了拍卖公告,将公开拍卖公司全资子公司达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通过网上自查发现,用户姓名武汉春之雨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N3305于2019年08月10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达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46,986,672(壹亿肆仟陆佰玖拾捌万陆仟陆佰柒拾贰元)。但该标的物最终成交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目前公司暂未收到法院出具的裁定书。若本次拍卖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达明科技有限公司也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届时公司将彻底退出消防业务板块。

③与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引发的资产拍卖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原告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请求判令被告一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合同编号为JTZL-SHHZ-2016-006《回租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剩余租金人民币 38,813,583.33元及违约金等;判令被告二沃特玛、被告三李瑶就被告一上述诉讼请求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原告对合同编号为 JTZL-SHHZ-2016-006-DY《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以上诉讼请求金额暂计人民币 40,847,765.62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合同编号为 JTZL-SHHZ-2016-030《回租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剩余租金人民币 49,675,537.5 元及违约金;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损失人民币325,000元;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保全担保费损失人民币 35,109.34元;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就被告一上述诉讼请求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原告对合同编号为 JTZL-SHHZ-2016-030-DY《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以上诉讼请求金额暂计人民币 54,374,480.59 元。

经法院组织调解,原告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就上述纠纷自愿达成了和解,但因被告未履行双方约定的义务,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查封、扣押了被执行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六里坪健康卫浴产业园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仓储室内及室外的所有电池(包括但不限于 L-537.6V/85.5Ah 型号电池),被执行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十堰市白浪经济开发区港澳台工业园江家山路 1 号十堰显隆华工贸有限公司内的电池型号为 614.4V/473Ah 的 25 辆份电池、电池型号为 537.6V/242Ah 的 96辆份电池及该公司场地内外的其他型号所有电池。对于法院把上述电池所有权的认定为沃特玛所有并计划拍卖,公司认为存在严重误判,上述电池为沃特玛销售给客户的电池,所有权已转移至客户,法院坚持拍卖会给无关第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之后,沃特玛、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先后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但法院均不予受理或驳回异议请求。近日,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以及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通知书》,具体如下:(1)重新拍卖被执行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湖北省十堰市六里坪健康卫产业园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仓库电池组标称带电量【76544000】VAh,约 833 包-1177 包(以实际交付为准)电池。原买受人天津赛德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MA05PPK38X)交的保证金人民币 200 万元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时间:2019 年 7 月 14 日 10时至2019年7月15日 10 时(延时的除外);拍卖平台:

(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ifa.jd.com/2713 (2)被执行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湖北省十堰市六里坪健康卫浴产业园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仓库电池组标称带电量【76544000】VAh,约 833 包-1177 包(以实际交付为准)电池归买受人深圳市仕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26569459X)所有,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深圳市仕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时起转移。(3)被执行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湖北省十堰市六里坪健康卫浴产业园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仓库电池组标称带电量【95450368】VAh,约1039-1468 包(以实际交付为准)电池归买受人深圳市兴隆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98501517U)所有,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深圳市兴意隆科技有限公司时起转移。(4)被执行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湖北省十堰市六里坪健康卫浴产业园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仓库电池组标称(标称,指电池组外包装显示铭牌载记的带电量,下同)带电量【76544000】VAh,约 833 包-1177包(以实际交付为准)电池归买受人深圳市仕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569459X)所有,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深圳市仕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时起转移。(5)被执行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湖北省十堰市白浪经济开发区港澳台工业园江家山路 1 号十堰显隆华工贸有限公司场地室外的电池组标称带电量【72257536】VAh,约 787 包-1111 包(以实际交付为准)电池归买受人广东纵横八方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2TABG4X)所有,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广东纵横八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时起转移。2019年7月,沃特玛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通知书》,对于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后续,法院驳回复议申请人沃特玛的复议请求,维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原执行裁定。2019年8月,沃特玛又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通知书》,告知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不服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法院已立案受理。

④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引发的资产拍卖

因借款合同纠纷,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原被告及第三人之间签订的《汽车贷款合同》;判令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一次性还清所有未结贷款本息共计112,776,024.15 元,并自 2018 年 5 月 17 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罚息直至原告回收所有贷款本息,被告沃特玛、李瑶、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湖北雷雨投资有限公司、贺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后续,法院判决:(1)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一次性还清所有未结贷款本息共计 133,819,384 元;(2)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被告李瑶、被告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被告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被告湖北雷雨投资有限公司、被告贺靖对本判决第一项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所负债务向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被告李瑶、被告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被告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被告湖北雷雨投资有限公司、被告贺靖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民富

沃能新源汽车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共计1,414,566 元,保全费共计250,000元,合计1,664,566元,由被告深圳市民富沃能新源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湖北雷雨投资有限公司、贺靖共同负担。近日,沃特玛收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财产拍卖通知书》,法院裁定如下:(1)拍卖被执行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湖北省十堰市六里坪工业园双龙路东仁浩科产业园型号为 614.4V473Ah 电池

460.4辆份、型号为 537.6V242Ah 电池 15 辆份,以及存放于湖北省十堰白浪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澳合工业园江家山路1号十堰显隆华工贸有限公司型号为614.4V473Ah电池2.6辆份【其中两处存放地存放于室内电池 345.4 辆份,存放于室外电池

132.6 辆份】。(2)拍卖平台:(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ifa.jd.com/2263;拍卖时间:2019 年 7 月 7 日上午10时开始;拍卖保留价:人民币 77,089,500.00元。2019年7月8日,上述资产已拍卖完成,买受人长沙德弈贸易有限公司,成交价82,089,500.00元。对于上述法院执行裁定,沃特玛已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请求撤销上述执行裁定,终止本案的执行。

(2)被冻结查封资产

①因金融借款、交通事故而产生民事纠纷,相关债权方及当事人向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提出申请,要求冻结沃特玛银行账户存款及享有的债权或查封相关资产,主要包括:)查封沃特玛名下 62 辆汽车,查封期限两年;)查封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名下的中型厢式货车 1 辆,查封期限两年;冻结沃特玛对江苏威能汽车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24,667,106.06 元,冻结期限三年;查封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坪山支行银行账户,账户余额5.67万元;查封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光大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银行账户,账户余额0.24万元。

②2019年7月19日,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收到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湘10执135号),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南大支行与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涉诉案件,查封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存放在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里的246台机器设备,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19年7月29日起至2021年7月28日。

(3)期后投资情况

①2019年7月18日,新设立内蒙古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11,000.00万元,持股比例55.00%,孙公司西安鑫瑞达实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000.00万元,持股比例45.00% 。

②2019年7月16日,新设立郴州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5,500.00万元,持股比例

55.00%,北京宏燊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500.00万元,持股比例45.00%。

③2019年7月19日,新设立临汾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5,000.00万元,持股比例

100.00%。

(4)2019年7月20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中“涉及货币资金的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利安达专字【2019】第2198号),专项说明指出,关于坚瑞沃能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所述由于部分子公司未能提供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部分银行账户未回函等因素,致使会计师无法证实货币资金年末余额的完整性、准确性的事项,截止本专项说明出具日,(1)除佛山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佛山市沃特玛科技有限公司和许昌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后未开立银行账户外其余单位均已收到银行账户结算清单;(2)通过审核已收到的银行账户结算清单,发现新增4个银行账户,其中辽宁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账号:

410100650653860)新增银行账户函证相符,上海沃特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账号:1001017109006918489)、江西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账号:200739066656)和滁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账号:350220000018880017678)新增银行账户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为0元,通过检查银行对账单发现这些银行账户自开户后未发生过资金往来,鉴于此未对这三个银行账户实施函证;(3)除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账号:1990901021000367318)已被列为久悬户无法实施函证外,其余银行账户均已收到银行回函;银行函证结果除普洱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账号:134047414676)、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账号:619011000029710、账号:82010000002569878)和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华夏银行内部户)回函不符外其余银行函证结果均为相符,上述银行函证回函不符的原因经查证主要为尚未登记入账的银行利息收入,此差异坚瑞沃能公司将在2019年进行调整。通过核查认为,坚瑞沃能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述事项中的“涉及货币资金的事项”影响已经消除。

(5)2019年8月14日,公司董事李瑶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法人、沃特玛董事长职务,同时,为了配合、协助公司妥善解决债务危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李瑶先生仍然留任沃特玛董事一职。2019年8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李成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李成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玉萍女士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将满六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有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李玉萍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2019年8月27日,公司副总经理潘载镛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潘载镛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 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处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 元

项目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3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3个报告分部,分别为消防产品及工程、锂离子电池(组)及其材料、新能源汽车及服务。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业务性质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消防产品及工程和新能源产品及服务。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消防产品及工程锂离子电池(组)及其材料新能源汽车及服务分部间抵销合计
主要业务收入51,165,707.0681,703,794.0069,753,975.39-65,490,459.58137,133,016.87
主要业务成本42,594,648.6879,594,860.7061,811,666.34-65,490,458.36118,510,717.36
资产总额736,052,686.1230,684,807,026.522,839,076,204.16-19,366,462,417.9614,893,473,498.84
负债总额358,452,131.8129,088,041,378.663,310,151,074.93-16,247,685,685.7716,508,958,899.63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1)郭鸿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7,959,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3%,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03,030,3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6%。截至资产负债表日,郭鸿宝先生个人名下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被司法冻结,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302,990,508股股票被司法冻结。李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333,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8%,其一致行动人李金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783,0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李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金林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被司法冻结。

(2)2019年6月10日,公司与山高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租赁的方式为直接融资租赁(直租),融资租赁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6年(公司按季度支付租金,一共需支付22期租金,支付方式为不规则还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为公司在上述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向山高租赁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712,540,738.69100.00%80,861,304.714.72%1,631,679,433.98692,915,087.43100.00%13,511,861.201.95%679,403,226.23
其中:
账龄组合682,421,777.9639.85%80,861,304.7111.85%601,560,473.2524,816,087.563.58%13,511,861.2054.45%11,304,226.36
关联方组合1,030,118,960.7360.15%1,030,118,960.73668,098,999.8796.42%668,098,999.87
合计1,712,540,738.69100.00%80,861,304.714.72%1,631,679,433.98692,915,087.43100.00%13,511,861.201.95%679,403,226.2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组合计提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33,527.202,335.271.00%
1至2年664,112,723.3466,411,272.3310.00%
2至3年5,182,614.731,554,784.4230.00%
3年以上12,892,912.6912,892,912.69100.00%
合计682,421,777.9680,861,304.71--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照关联方组合计提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关联方组合1,030,118,960.73
合计1,030,118,960.7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74,237,746.53
1至2年1,294,650,395.86
2至3年142,389,540.33
3年以上201,263,055.97
3至4年201,263,055.97
合计1,712,540,738.69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13,511,861.2067,349,443.5180,861,304.71
合计13,511,861.2067,349,443.5180,861,304.7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1,525,733,830.76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89.09%,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65,760,400.34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642.37642.37
其他应收款371,919,481.881,613,453,802.50
合计371,920,124.251,613,454,444.87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642.37642.37
合计642.37642.37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单位往来390,384,579.321,627,069,829.98
备用金3,241,664.964,634,206.46
其他123,307.00
减:坏账准备-21,706,762.40-18,373,540.94
合计371,919,481.881,613,453,802.50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 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18,373,540.9418,373,540.94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3,333,221.463,333,221.46
2019年6月30日余额21,706,762.4021,706,762.40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89,100,164.89
1至2年290,830,777.10
2至3年170,446.00
3年以上13,524,856.29
3至4年13,524,856.29
合计393,626,244.28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1,743,109.6011,743,109.6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6,630,431.343,333,221.469,963,652.80
合计18,373,540.943,333,221.4621,706,762.4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单位往来款300,592,098.982年以内76.36%
邓进股权转让款34,105,000.001-2年8.66%
西安鑫瑞达实业有限公司单位往来款25,793,955.761年以内6.55%
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往来款12,622,884.761-2年,3年以上3.21%7,468,238.98
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单位往来款2,766,993.761年以内0.70%
合计--375,880,933.26--95.49%7,468,238.98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8,284,961,874.467,536,234,345.12748,727,529.348,283,387,914.067,533,951,186.81749,436,727.25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3,523,013.333,523,013.333,523,013.333,523,013.33
合计8,288,484,887.797,536,234,345.12752,250,542.678,286,910,927.397,533,951,186.81752,959,740.58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北京坚瑞恒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39,900,000.0039,900,000.00
西安金泰安全消防技术有限公司90,000,000.0090,000,000.00
达明科技有限公司390,014,500.00390,014,500.0029,985,500.00
福瑞控股有限公司228,318,029.34228,318,029.34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204,197.911,078,960.402,283,158.310.007,506,248,845.12
西安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5,000.00495,000.00
合计749,436,727.251,573,960.402,283,158.31748,727,529.347,536,234,345.12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西安坚瑞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3,523,013.333,523,013.33
小计3,523,013.333,523,013.33
合计3,523,013.333,523,013.33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65,508,346.6965,691,725.0083,189,740.7981,655,754.71
其他业务30,000.0054,801.22200,014.29176,017.46
合计65,538,346.6965,746,526.2283,389,755.0881,831,772.17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6,000,000.00
合计6,000,000.00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9,957,443.0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256,155.57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67,679,5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7,065,067.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2,188,279.61
减:所得税影响额-15,514,490.4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11,620.32
合计-61,416,378.1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00%-0.7518-0.75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00%-0.7266-0.7266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其他有关资料。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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