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尽职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共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11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对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主动沟通、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充分依据。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每项议案发表明确表决意见。本人对2020年度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1次;因工作原因未列席股东大会1次,会前向董事会提交了请假手续。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 披露日期 | 会议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0年1月20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点击此处查看) | 同意 |
2 | 2020年4月 | 第四届董事会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同意 |
28日 | 第二十四次会议 |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点击此处查看) | ||
3 | 2020年8月18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点击此处查看) | 同意 |
4 | 2020年9月24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点击此处查看) | 同意 |
5 | 2020年10月29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点击此处查看) | 同意 |
6 | 2020年11月13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点击此处查看) | 同意 |
7 | 2020年12月3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点击此处查看)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职务。任职以来,本人主动了解公司薪酬相关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和具体实施情况。2020年度组织召开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与其他委员一起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离职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工作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了良好的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资料,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职责,切实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股东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年,本人积极参加深圳证监局、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新《证券法》系列专题培训以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相关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qujian#cdi.org.cn(“#”请替换为“@”)
2020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客观公正地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职责的要求,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曲建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曲建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