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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关于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川技术”)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办理买方信贷业务的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总余额由不超过2亿元增加为不超过3亿元,且增加参与买方信贷业务的下属公司贝思特电气(嘉兴)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请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关于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因公司及子公司有新增的买方信贷需求,且结合买方信贷业务实施情况,公司拟将买方信贷业务作出如下调整:①公司拟在原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增加担保额度2亿元。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后,公司拟为办理买方信贷业务的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总余额不超过5亿元。另外,增加参与买方信贷业务的下属公司上海贝恩科电缆有限公司、上海贝思特电气有限公司。②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由“客户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且原则上与公司合作不少于一年”,调整为“客户与公司合作不少于一年”。③将“客户最近三年任何一年出现亏损,不考虑实施买方信贷业务”,调整为“客户最近一年出现亏损,不考虑实施买方信贷业务”。关于客户的其他约束条件不变。保证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以具体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买方信贷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为12个月以内。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以信贷结算方式向公司(含子公司)购买产品的信誉良好客户。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同时还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1、客户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与公司合作不少于一年;

3、客户不是汇川技术关联方企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信贷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或下属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宁波伊士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贝思特电气(嘉兴)有限公司、上海贝恩科电缆有限公司、上海贝思特电气有限公司)、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三方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审议的担保总余额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公司对客户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筛选确定合作银行;分割、调整向各银行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确定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等。

四、担保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买方信贷担保业务的开展有助于公司开拓新市场,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逾期担保的风险。如果客户到期不能还款,银行会要求公司代偿。

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并完善了《买方信贷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被担保客户对象的标准、内部评审机制、买方信贷相关工作岗位职责以及该业务的操作流程。

2、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对客户进行严格评审。评审过程涉及到客户信用等级测评、客户资信调查等,并借助合作银行启动对客户的资信调查。

客户存在下列任一情况的,不考虑实施买方信贷业务:

(1)最近一年出现亏损;

(2)或有负债预计将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 (3)因发生重大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受到工商、税务、卫生、海关、质量监督等行政经济处罚;

(4)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重大未决诉讼,对其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

(5)不能按要求提供公司纳税证明资料的,以及提供资料不全且没有合理理由的;

(6)在银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认定为可导致重大风险的情况。

3、在买方信贷业务放款后,项目管理人、财经管理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持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情况,收集被担保客户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台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内审部定期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买方信贷业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利于防范和控制风险。

5、公司将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客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开发客户,能有效缓解客户暂时性的资金紧缺问题,加快公司货款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公司本次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系为了满足适应市场形势、更好地开展业务的需要。

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不得为关联

企业,亏损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等的客户提供担保等,建立了买方信贷相关业务操作规范等措施,可有效防控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在5亿元额度内实施买方信贷业务,以及对买方信贷业务实施条件进行调整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4月26日,本次担保事项批准实施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1.00亿元或等值外币;如本次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6.69亿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5.69%。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4,967.07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81%;公司全资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952.05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余额为14,080.3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2%。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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