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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4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097
    2015 年 10 月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明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霞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
真实、完整。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17,247,135.84         1,238,198,616.06                            -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1,026,841,290.16         1,039,047,564.54                            -1.1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3414                      3.3811                       -1.17%
                                                                    本报告期比上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95,626,162.96                 -49.06%      448,826,678.58           -14.1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8,469,041.79            -161.89%           10,434,278.01           -78.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06,062,400.16          -503.0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0.3451         -503.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76          -161.20%                   0.0340          -78.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76          -161.20%                   0.0340          -78.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2%                 -2.17%               1.02%            -3.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3%                 -2.16%               0.86%            -3.1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321,002.20 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
准备的冲销部分)
                                                                    主要包括:根据嘉兴工业园区管委会《支持产业发展
                                                                    扶持奖励协议》,公司本期收到奖励款 1,078,172.00
                                                                    元。根据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政府有关说明,公司本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期收到科技扶持资金 520,000.00 元;公司万向磨切专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2,319,526.00
                                                                    业电动工具技术改造项目已经完成,相关资产均投入
政府补助除外)
                                                                    使用,递延收益中与其相关的政府补助,自长期资产
                                                                    可供使用时起,参照资产的预计可使用期进行摊销计
                                                                    入本年营业外收入 450,000.00 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2,475.49
减:所得税影响额                                    524,456.07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578.23
合计                                               1,620,964.9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 宏观经济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动工具产品,下游应用行业主要为工业制造加工、轨道路政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筑装饰等行业。
相关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国家工业增速、社会投资规模、国家经济政策导向等因素的影响较大。
    根据国家信息中心7月颁布的“2015年上半年中国宏观经济走势分析及下半年预测”,报告指出,上半年我国经济呈缓
中趋稳的走势,下半年经济增速将小幅回稳至7%左右,CPI将上涨1.6%左右。
    对此,公司将持续关注经济形势,加强运营前瞻性,密切结合新常态下的经济走势和经济政策确定合理的经营思路和目
标,并针对市场的变化采取积极、灵活的策略和措施。
2、 市场风险
    目前国内从事电动工具生产的企业数量较多,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其产品也多以DIY级为主,企业多采用价格战等竞
争手段,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同时,一些国际电动工具知名品牌着眼于中国的市场规模和生产优势,也纷纷在国内设立生产
工厂,试图在中国市场占据份额。面对市场竞争局面,公司若不能更大步地提升核心竞争力,体现品牌附加值优势,则有可
能难以快速与追赶者拉开更大差距。
    报告期内,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行业情况不容乐观,公司业务持续低迷。公司外销ODM业务主要客户因新旧机型更替,
旧机型停止下单,新机型从研发设计到投产总体用时超预期,且新订单有一个逐步加大的过程,致使公司外销业务出现下滑。
公司内销业务虽然采取了各种促销手段,但市场销量仍然滞缓。
    为此,公司将坚持并强化高等级、高效能的专业电动工具品牌定位,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品质,加
强品牌建设,提高品牌附加值,形成产品的市场差异化,以期在与同级别对手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3、 汇率波动风险
    本公司的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推进,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特征明
显,汇率弹性显著增强。未来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加之日益复杂的国际外汇市场,如果公司不能
根据外汇市场的变动及时调整产品价格,将产生一定的汇兑损失风险。
    现阶段公司主要通过在合同中约定汇率波动达到一定幅度时可调整销售价格和收到货款后及时结汇来降低汇率波动的
风险。未来公司还将积极稳健探索、实行多种金融手段及积极利用相关区域政策,以期有效控制汇率波动风险。
4、 新业务探索的风险
    公司积极抓住改革深化、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利时机,利用上市公司的各种资源优势,以多种手段积极向代表先进生产力
的工业智能化、信息化领域进行延伸和探索,尤其是在工业机器人、工业智能化装备等领域已开展有针对性的布局。公司期
望借此积累相关产业技术,从而带动企业的持续升级乃至转型,并在未来产业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在向新业务领域探索和转型的过程中,公司将面临人员及技术储备、跨领域管理等方面的挑战,同时新的业务(如工业
机器人等)也可能面临短期内难以迅速扩张市场的困难。对此,公司将加强对产业延伸及产业升级方向的科学论证,积极稳
妥地推进升级、转型,以多种手段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拓展中的风险;同时也将加大必要的资金、团队等的投入,以期在新
业务市场中尽早占得优势地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7,35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吴明厅                      境内自然人               26.36%         81,000,000       60,750,000      质押     16,700,000
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02%         43,072,128       32,304,096      质押     10,760,000
吴晓婷                      境内自然人                3.90%         12,000,000
应媛琳                      境内自然人                3.87%          11,900,000
应业火                      境内自然人                3.09%           9,5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
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其他                         0.98%           3,000,018
基金
吴晓依                      境内自然人                0.91%           2,8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分 其他                        0.48%           1,486,685
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6%           1,095,500
马国刚                      境内自然人                0.23%            710,000          568,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吴明厅                                                        20,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250,000
吴晓婷                                                        1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
应媛琳                                                        11,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900,000
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                                          10,768,032          人民币普通股                10,768,032
应业火                                                         9,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5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新兴成长混
                                                               3,000,018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18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吴晓依                                                         2,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00,000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工
                                                                    1,486,685              人民币普通股                1,486,685
业 4.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95,500              人民币普通股                1,095,500
林珠銮                                                                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
                                                吴明厅与应媛琳为夫妻关系,吴晓依、吴晓婷为吴明厅和应媛琳之女,应业火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为应媛琳之父,瑞浦投资为吴明厅控制的公司。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 本期增加限售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股数             股数
吴明厅           81,000,000        20,250,000              0       60,750,000 高管锁定          每年仅持股总数的 25%可流通
上海瑞浦投
                 32,304,096                0               0       32,304,096 高管锁定          每年仅持股总数的 25%可流通
资有限公司
                                                                                                如满足解锁条件,自授予日起满
股权激励限                                                                      股权激励、锁 12 个月解锁 20%, 满 24 个月解
                    4,188,000        979,600          142,000       3,350,400
制性股票                                                                        定高管锁定      锁 20%,满 36 个月解锁 20%,满
                                                                                                48 个月解锁 40%
合计            117,492,096        21,229,600         142,000      96,404,496         --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415,929,188.52元,减少73.3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对外投资增加、使用闲置超募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以及销售回款减少。
       本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31,466,185.93元,减少94.5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应收票据转让以及部分到期结
算。
       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净值较年初增加144,909,468.21元,增加86.6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相应放宽了信用额度和
信用期,致使未到结算期的应收账款增加。
       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减少7,321,357.80元,减少45.36%,主要原因为:部分预付款项已到期结算。
       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净值较年初减少10,756,659.33元,减少45.10%,主要原因为:子公司上海劲浪报告期应收出口
退税款收回。
       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169,000,000.00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使用超募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本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10,000,000.00元,增加76.3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对外投资增加。
       本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103,000,000.00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对外投资增加。
       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18,155,973.14元,减少44.1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子公司浙江锐奇机器设备安装调
试完工以及房屋建筑达到使用状态转固定资产。
       本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1,668,553.77元,增加70.0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未到期结算的长期预付采
购设备款项增加。
       本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54,736,433.38元,增加1,303.2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对部分供应商增加了银行承兑
汇票结算方式,导致期末未到期结算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本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977,716.64元,增加41.1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子公司上海劲浪部分客户预收货款
尚未发货。
       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22,858,274.23元,减少536.4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公司待抵扣的增值税增加、子
公司上海劲浪待申报的出口退税较年初增加。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管理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9,146,852.23元,增加50.8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加大研发投入、股权激
励费用等摊销以及浙江锐奇等子公司增加人员导致职工薪酬及办公等其他费用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563,438.94元,增加28.0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未到期结算的应收款
项增加,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7,310,081.84元,减少73.07%,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公司收到了嘉兴汇能
少数股东应志宁先生的业绩补偿款所致。
       营业外支出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407,584.24元,增加354.2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净
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增加所致。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88,473,271.86元,减少503.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相应放
宽了信用额度和信用期,致使报告期内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下降。
     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299,028,187.49元,减少948.9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活期存款转定期存款
的总体规模超过上年同期、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653,340.00元,减少489.86%,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公司实施
特殊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合理配置资源,提升内部管理,调整营销管理,加
大海内外市场的开拓、巩固,进一步提升品牌优势和市场占有率,但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行业情况不容乐观,公司业务持续低
迷。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4,882.6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4.19%;报告期内,公司外销ODM业务主要客户因新
旧机型更替,旧机型停止下单,新机型从研发设计到投产总体用时超预期,且新订单有一个逐步加大的过程,致使公司外销
业务出现下滑,实现外销业务销售收入26,460.62万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9.04%;报告期内,公司内销业务采取了各种促销
手段,但市场销量滞缓,实现内销业务销售收入18,422.05万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20.05%。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大幅增长,主要是研发费用大幅增加及股权激励费用摊销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5,678.24
万元,同比去年同时上升50.87%,其中研发费用2,216.23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38.16%。报告期内,因管理费用的大幅度
增长,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071.87万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80.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43.43万元,同比去
年同期下降78.58%;实现营业利润854.77万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81.53%。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制定的2015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未有重大变更,均得以贯彻执行,具体如下:
    (1)生产管理方面,随着嘉兴募投项目竣工验收并交付生产,项目将在2015年度开始逐步进入稳定的批量生产阶段。
    报告期内,项目已逐步进入稳定的批量生产阶段,实现销售收入7,612.78万元。
    (2)持续加强品牌及渠道建设,实现外销、内销市场的双增长。2015年度,在外销方面,公司一方面将继续扩大发展
ODM业务,另一方面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自有品牌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实现自有品牌出口的快速增长;内销方面,
在国内经济进入转型调整新常态下,公司将积极调整市场策略和方向,借助嘉兴募投项目对产能的提升及规模化效应对成本
的改善,有效提升公司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量及份额,巩固公司在国内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覆盖度。
    报告期内,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行业情况不容乐观,公司业务持续低迷。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4,882.67万元,
比去年同期下降14.19%;报告期内,公司外销ODM业务主要客户因新旧机型更替,旧机型停止下单,新机型从研发设计到
投产总体用时超预期,且新订单有一个逐步加大的过程,致使公司外销业务出现下滑,实现外销业务销售收入26,460.62万元,
同比去年同期下降9.04%;报告期内,公司内销业务采取了各种促销手段,但市场销量滞缓,实现内销业务销售收入18,422.05
万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20.05%。
    (3)研发方面,除原有处于已有进程中的研发项目外,为配合公司锂电系列产品的推出,2015年度公司将继续强化锂
电池产品的市场开发和产品研发,继续强化锂电池充电工具相关的电机、电池应用等研发。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工业机器
人项目的后续研发,重点加强工业机器人在焊接、喷涂、搬运、打磨等工艺领域中的应用模块及方案研发,通过对锐奇的自
动化改进项目进一步完善该等应用模块。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既定计划,共投入研发费用2,216.23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38.16%。报告期内,申请专利受理 7 项,
其中实用新型专利 2 项;获得专利授权 17 项,其中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2 项。
    (4)做好募投项目后续工作。做好募投项目结项和后期维护工作,继续推进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工作,进一步发
挥募投项目整体协同效应,更好地实现募投项目预期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三个募投项目陆续完成并结项:
    截止2015年3月31日,募投项目“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投资并结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
26.74万元(含利息收入),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尚未完成投资的募投项目“专业电动工具研发中
心项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4月24日,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的划转,同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公
司原与该银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截止2015年3月31日,募投项目“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化项目”完成投资并结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0元(含利
息收入)。2015年5月8日,公司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原与该银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终止。
    截止2015年5月8日,公司募投项目“专业电动工具研发中心项目”完成投资并结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1,129.01万元
(含利息收入和“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结余资金转入),经研究,公司决定将结余的募集资金转为超募
资金管理和使用。对于结余资金,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营业务、合理规划, 妥善安排使用计划。公司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
及时披露。鉴于存放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无存放超募资金的用途,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的结余资金转入超募资金
账户。2015年6月12日,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的划转,同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原与该银行、平安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本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5)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在前期科学稳妥论证的基础上,2015年度公司将积极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障
募集资金安全及股东权益的前提下,确定及实施部分超募资金投向项目,逐步实现行业整合和产业链延伸。
    2015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证公司正常经营、风险可控及对外投资活动积极拓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9亿元的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一年期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
    (6)加快产业延伸及升级,积极推动企业跨界整合及转型。2015年度,公司将继续调动优势资源,积极投入资金、人
员团队等,进一步推动公司工业智能化、信息化业务的发展,不断进行技术积累和市场积累,并带动公司的产业升级和整体
转型,以期在未来的产业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东升焊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东升焊接集团有限公司在
智能焊接机器人业务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双方拟共同变更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开展在智能
焊接机器人领域的业务;其中,公司(或子公司)将持有合资公司35%的股权,为合资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本事项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公告于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报告期内,公司与广汽资本有限公司签署了《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发起设
立“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基金”,并投向于智能装备、核心软件、自动化集成应用、工业数据服务等工业4.0产业。基金总规模
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第一期规模为人民币2.5亿元-3亿元。第一期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认购,
广汽资本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并由广汽资本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公司在基金管理公司中持有不低于8%的股权,并有
权委派一名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董事,及指定一名基金投资委员会的成员。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已公告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报告期内,公司与陈宁先生、江西易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宁先生关于江西
易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框架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锐境达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及陈宁先生共同签
署了《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宁先生关于江西易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
上述协议,锐境达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的对价受让陈宁先生持有的江西易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往信息”)5%
的股权。本次交易属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已公告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7)加快产业并购进程。2015年度,公司将在对拟收购的标的公司进行前期筹划和商议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在电动工
具行业及工业智能化、信息化产业的收购进程。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4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当日开市起停牌。因公
司筹划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于 2015年4月 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公司股票于当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每5个交易日披露
一次进展公告。
    2015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由于本次收购涉及的标的公司体量
规模及影响力巨大,同时境外收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流程与境内收购存在较大差异,交易架构及融资设计非常复
杂,交易的协同性与交易后整合也尤其需要慎重权量,因此交易双方对于核心交易条件都保持非常谨慎的谈判态度。截至公
告之日,交易双方在核心交易条款上仍存在一定分歧,未能与标的公司股东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在预计停牌时间内公司可
能难以与标的公司股东就上述分歧达成一致,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以及维护市场稳定出发,经慎重考虑,决定中止实施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13日开市起复牌。
    上述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见“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重大风险提示”。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
                                    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
                                    贷款提供担保。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锐奇控股股 其配偶及直系近亲属均未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2014 年 04         2019 年 08   正常履行
股权激励承诺
                       份有限公司 激励计划。                                         月 02 日     月 22 日     中
                                    所有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均未同时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已
                                    经参与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均未同时参与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锐奇控股股 公司承诺在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 2015 年 05         2015 年 11   正常履行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份有限公司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月 13 日     月 12 日     中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承
                                    诺:
                                    本人目前未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
                                    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将来也不从
                                    事或参与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
                                    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为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产生新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将不在中国境内外
                       吴明厅                                                        2010 年 10   9999 年 12   正常履行
                                    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及其控
                       应媛琳                                                        月 13 日     月 31 日     中
                                    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拥有与公司及其控股子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
时所作承诺                          的权益,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
                                    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
                                    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核心人员。本人愿意对
                                    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经济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吴明厅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及法
                       应媛琳                                                        2010 年 10   9999 年 12   正常履行
                                    人股东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将不以任何理由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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