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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河环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立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河环保”)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参与表决,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列席了1次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治理层保持有效的沟通,年报审计前进行工作计划安排,年报审计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及时进行讨论分析,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适当督促,对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核,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咨询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管的履职、绩效及薪酬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13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3)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3、2020年5月21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

4、2020年7月20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

5、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

资者权益。

2、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0年公司各项报告和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学习公司转发的的各项监管要求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事项

1、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本着认真、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好的参考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赵立三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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