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9),公司董事、总经理陈荣强先生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8万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范朝先生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收到陈荣强先生、范朝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目前,陈荣强先生、范朝先生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陈荣强先生、范朝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陈荣强先生截至目前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范朝先生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占剔除回购股股份比例(%) |
范朝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5.27 | 8.427 | 557,200 | 0.1038 |
2021.6.22 | 8.64 | 466,340 | 0.0869 | ||
2021.6.23 | 8.66 | 535,800 | 0.0999 | ||
合计 | 1,559,340 | 0.2906 |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和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剔除回购股股份比例(%) | 股数(股) | 占剔除回购股股份比例(%) | ||
陈荣强 | 合计持有股份 | 8,730,806 | 1.63 | 8,730,806 | 1.63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6,548,104 | 1.22 | 6,548,104 | 1.22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82,702 | 0.41 | 2,182,702 | 0.41 | |
范朝 | 合计持有股份 | 9,214,667 | 1.72 | 7,655,327 | 1.43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6,911,000 | 1.29 | 6,911,000 | 1.29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03,667 | 0.43 | 744,327 | 0.14 |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陈荣强先生、范朝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将根据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陈荣强先生、范朝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陈荣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2、范朝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