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河环保”、“公司”)于2022年5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2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所提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2年5月10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对涉及的各项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仍在核查中而且所涉部分问题需要律师发表核查意见,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2年5月13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