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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森生物: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51号所述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创业板年报问询函 【2021】第51号所述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1]第5-10007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创业板年报

问询函【2021】第51号函所述事项的

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1]第5-10007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2月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3月24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1】第5-1000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贵所对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出具的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51号所述事项,现作如下说明:

一、问询函中第一点所述内容

1.报告期内,你公司 Hib 疫苗、AC 结合疫苗、ACYW135 多糖疫苗、AC 多糖疫苗、23 价肺炎疫苗、百白破疫苗的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变动-26.61%、75.43%、-13.45%、3.38%、32.15%、

25.14%,而玉溪沃森的前述产品批签发量同比分别变动9.22%、7.42%、14.74%、-13.32%、

60.55%、0.56%。请结合报告期内存货变动情况,分别说明各产品销售收入与玉溪沃森批签发量变动趋势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存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1)公司疫苗产品销售收入与批签发量变动趋势差异产生的综合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疫苗产品批签发和产品销售属疫苗产品生产、销售经营业务过程中不同的两个环节事项。批签发是国家对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每批制品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的制度。检验不合格或者审核不被批准者,不准上市销售或者进口。公司送检疫苗产品检验合格后获批签发《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数量作为当期产成品存货入库数量,属疫苗产品上市销售前置审批条件。产品销售是公司对获批签发的产品按采购定单发货,在产品交付客户并经验

收后公司才能确认销售实现,因此公司获得批签发的疫苗产品离上市销售收入确认有时间差距。通常情况下,公司产品获得批签发后与销售尚有一段时间差距,导致疫苗产品批签发时间、数量与疫苗产品销售时间、销售收入存在差异。另外,疫苗产品生产按销售计划提前数月排产,产品销售按市场实际需求安排发货,疫苗产品的生产周期通常为2-3个月,疫苗产品批签发检验从受理申请到签发《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的周期约为60个工作日,批签发量和时间有较大不确定性,疫苗产品批签发与产品销售两个环节工作规划、进度和完成时间不相同,也受不同年度、不同期间产品备货因素影响导致各期间批签发量、销售收入存在变动幅度不配比情形。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疫苗产品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以下简称“Hib疫苗”)、冻干AC疫苗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以下简称“AC结合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以下简称“ACYW135多糖疫苗”)、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以下简称“AC多糖疫苗”)、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以下简称“23价肺炎疫苗”)、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以下简称“百白破疫苗”)批签发量、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存在不配比现象,属公司业务真实、合理情况。

(2)公司疫苗产品同比批签发量、存货变动量和销售收入变动详细情况

公司疫苗产品批签发量、销售收入受如上所述多因素影响,在实际业务中并不是完全匹配增减变动关系。同时,还因各年度客户对不同种类疫苗产品接种选择差异化、同行业各产品间竞争力变换、销售部门预期制定的各年底备货方案差异以及产品不同规格销售单价不同、国内外销售单价不同等多因素差异化影响,导致产品各年度批签发量、存货变动量和销售收入之间存在不匹配的情况且具体差异原因略有不同,详见如下分产品情况说明。

①Hib疫苗2019年和2020年存货变动情况、销售收入与批签发量变动趋势差异较大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因Hib疫苗销售量较上年同期下降27.56%,以及2020年底根据2021年销售预期开展产品备货,致产品期末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增加78.25%。

报告期内,Hib疫苗销售收入与批签发量变动趋势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为2020年受疫情影响,儿童免疫接种计划时间被打乱,受种者为尽快完成免疫程序,更倾向于接种多联多价疫苗,导致报告期内公司Hib疫苗销售数量下降27.56%,销售收入同向下降26.61%,但因2020年底Hib疫苗备货影响,报告期内批签发量较上年同期增加9.22%,属公司实际业务真实情况。

② AC结合疫苗2019年和2020年存货变动情况、销售收入与批签发量变动趋势差异较大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因AC结合疫苗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72.98%,同时2020年底根据2021年公司流脑系列产品总体销售预期和规划,公司对流脑系列疫苗产品中的ACYW135多糖疫苗产品进行优先备货,AC结合疫苗备货量小,致AC结合疫苗期末库存减少28.72%。报告期内,AC结合疫苗销售收入与批签发量变动趋势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2019年底根据2020年预计销售情况进行提前生产备货,2020年销售了该备货产品以及2020年销售量总量较上年同期增加72.98%,另因2020年AC结合疫苗备货受上述因素影响,致报告期内批签发量较上年同期仅增加7.42%,属公司实际业务真实情况。

③ ACYW135多糖疫苗2019年和2020年存货变动情况、销售收入与批签发量变动趋势差异较大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ACYW135多糖疫苗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减少27.36%,另因2020年底公司根据国际、国内市场销售预计集中对流脑系列产品中的ACYW135多糖疫苗产品进行优先生产备货,致ACYW135多糖疫苗期末库存较上年同期增加371.11%。

报告期内,ACYW135多糖疫苗销售收入与批签发量变动趋势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为2020年销售量较上年同期下降27.36%,但因上述ACYW135多糖疫苗备货因素致报告期内批签发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4.74%,属公司实际业务真实情况。另外,报告期内ACYW135多糖疫苗销售量、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存在差异,属受国内外ACYW135多糖疫苗销售单价差异影响所致。

④ AC多糖疫苗2019年和2020年存货变动情况、销售收入与批签发量变动趋势差异较大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因AC多糖疫苗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2.27%,同时2020年底根据2021年公司流脑系列产品总体销售预期和规划,公司对流脑系列疫苗产品中的ACYW135多糖疫苗产品进行集中优先备货,AC多糖疫苗备货量小,致AC结合疫苗期末库存减少75.67%。

报告期内,AC多糖疫苗销售收入与批签发量变动趋势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2019年底根据与埃及卫生部签订的2020年销售订单和国内市场预计中标销售情况提前进行了增量备货,报告期内完成埃及卫生部订单供货,2020年底公司为此类订单备货量小,同时,2020年末公司对流脑系列产品中的ACYW135多糖疫苗优先备货,AC多糖疫苗报告期内批签发量较上年同期下降13.32%,综上导致报告期内AC多糖疫苗销售收入与批签发量变动趋势差异较大。另外,受国内外AC多糖疫苗销售数量结构及单价差异影响,致报告期内AC多糖疫苗销售量、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存在差异。

⑤ 23价肺炎疫苗2019年和2020年存货变动情况、销售收入与批签发量变动趋势差异较大原因说明报告期内,23价肺炎疫苗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25.89%,同时因公司为进一步响应市场需求及销售预期,2020年底增加了23价肺炎疫苗的备货,导致报告期末存货较上年同期末增加204.50%。报告期内,23价肺炎疫苗销售收入与批签发量变动趋势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为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肺炎系列疫苗受到更多受众者关注,接种意愿大幅增强,该产品销售从2020年二季度起持续放量,报告期内23价肺炎疫苗销售量增加致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2.15%。公司为响应市场需求及销售预期,2020年底因23价肺炎疫苗上述备货因素影响致报告期内批签发量较上年同期增加60.55%,以上综合影响致23价肺炎疫苗报告期内销售收入与批签发量变动趋势差异较大。

⑥ 百白破疫苗2019年和2020年存货变动情况、销售收入与批签发量变动趋势差异较大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因百白破疫苗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25.14%,同时2020年度根据百白破疫苗2021年销售预计,未加大百白破疫苗年底备货,批签发量与上年同期比变化不大,致百白破疫苗期末库存量较上年同期下降2.28%。

报告期内,百白破疫苗收入与批签发量变动趋势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在2019年底根据2020年百白破疫苗在全国的预计中标销售情况提前进行了增量备货,2020年百白破疫苗销售量及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5.14%,因期末无增量备货情形,致报告期内批签发量与销售收入出现差异。

(3)公司疫苗产品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2020年末,公司Hib疫苗、AC结合疫苗、ACYW135多糖疫苗、AC多糖疫苗、23价肺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库存主要为2020年9-12月获得批签发产品,疫苗产品有效期为2年,主要为2021年销售计划进行备货的产品,上述相关存货根据报告期末清查盘点、评估及减值测试结果对已发生减值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60.56万元。2020年末上述疫苗产品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明细如下表:

数量单位:剂 金额单位:元

产品名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数量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金额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原因
23价肺炎疫苗22309.82损毁品
产品名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数量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金额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原因
8,459119,133.59过效期
ACYW135多糖疫苗60213,159.83损毁品
90819,918.20过效期
AC结合疫苗61,139440,532.39过效期
AC多糖疫苗620.69过效期
Hib疫苗47485.27损毁品
1,52512,078.56过效期
合计72,708605,638.35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20年Hib疫苗、AC结合疫苗、ACYW135多糖疫苗、AC多糖疫苗、23价肺炎疫苗、百白破疫苗期末存货的计量均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严格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充分考虑各项存货跌价风险对公司损益影响,上述相关存货根据报告期末清查盘点、评估及减值测试结果对已发生减值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60.5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适当。

一、审计程序:

1、了解存货仓库管理情况,对比分析库存情况,分析异常;

2、期末对存货盘点进行监盘,检查是否存在异常;

3、检查批签发情况,根据公司批签发情况了解公司的生产与销售情况;

4、了解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测试,抽查销售凭证,检查销售是否按会计政策进行确认;

5、对存货跌价进行重新测算,检查是否发生减值情况,并与账面核对。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由于批签发与销售时间存在差异,导致收入变动与批签发量变动不一致,未见异常,可以确认。根据相关的测算,已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了跌价,其他未存在跌价的未计提减值,存货的跌价计提充分、适当。

二、问询函中第二点所述内容

2.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06,794.90万元,较期初增长253.79%,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6,437.63万元,较期初下降10.18%。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36,604.08万元,较期初增长23.77%,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为6,452.82万元,较期初下降36.84%。

(1)2019年末、2020年末,你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12.26%、3.11%,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34.54%、17.63%。请提供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结合公司历史信用损失经验说明各组合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划分依据、各组合坏账信用损失率和坏账准备的确定过程。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减值执行的审计程序,以及是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1)公司会计政策执行概况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变更为“预期信用损失法”,公司以账龄为基础的减值矩阵模型来计算账龄期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2)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其他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类别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一、2020年预期信用损失率
1.风险较小组合0.00%0.00%
2.单项评估计提单项业务综合分析确定单项业务综合分析确定
3.常规风险组合
其中:1年以内0.70%0.70%
1-2年18.30%18.30%
2-3年50.80%50.80%
3年以上100.00%100.00%
4.重大风险组合100.00%100.00%
二、2019年预期信用损失率
1.风险较小组合0.00%0.00%
2.单项评估计提单项业务综合分析确定单项业务综合分析确定
类别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3.常规风险组合
其中:1年以内1.20%1.20%
1-2年16.30%16.30%
2-3年43.50%43.50%
3年以上100.00%100.00%
4.重大风险组合100.00%100.00%

上述2019年、2020年常规风险组合中部分账龄段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存在差异。预期信用损失率为公司按照上述会计政策,根据公司最近4年经审定账龄段数据计算迁徙率,并近一步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模型计算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因受各年度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减变动、长账龄应收账款余额逐渐减少及各年度账龄迁徙率变动差异,致预期信用损失率每年变动,公司各年度预期信用损失率真实、合理。

(3)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各组合类别的划分依据

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基于公司业务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原“已发生损失法”中的账龄法、关联方组合法及风险程度大小单项确定法等,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对应收款项组合分为:风险较小组合、常规风险组合、重大风险组合及单项分析计提共四类,分类依据如下:

① 按照应收款项风险由低到高的组合类别

组合1:风险较小组合——将已取得客户提供付款保函的应收账款、支付押金及保证金、员工备用金借款、关联方往来款等款项划分为风险较小组合,该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公司至少于每期末对该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如对方公司发生经营恶化或其他风险因素增加时,公司将重新判定划分风险组合类别。

组合2:常规风险组合——对在日常业务活动中,将基于公司主营业务交易合同确定的应收业务款项,在付款方经营情况无重大恶化或长期无收回情况下,分类为常规风险组合。按近4年账龄结构及迁徙变动计算历史损失率,结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及市场经济综合情况确定前瞻性调整系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3:重大风险组合——将期末对应收款项风险测试评估后判断为难以收回、应收款项账龄超过3年且并无新业务发生,公司预计很可能承担全部不能收回款项损失的风险的应收款项分类为重大风险组合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② 单项分析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对公司主营业务以外的交易事项产生应收款项,结合合同信用

条款约定、对方履约能力和支付惯性综合判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计提坏账准备。

(4)公司以账龄表为基础的减值矩阵模型来计算账龄期间的预期损失率的计算过程

① 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按与客户签订合同条款约定、货款账期和风险程度,对公司应收款项风险程度进行分类并确定组合类别,编制往来款项组合类别台账。

② 根据近4年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表编制计算表。统计口径为:年度报告时,按照最近3年经审计数据和本年度期末数据进行统计、计算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③ 资产负债表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4年期统计范围,之前已出表公司不作为统计范围,新合并入表公司从第一期起追加统计各年度数据。

④ 计算合并口径的近4年应收账款迁徙率及应收账款迁徙率平均值。

⑤ 根据各账龄段的应收账款迁徙率,计算各账龄段的应收款项历史损失率。

⑥ 确定公司违约可能折算率和前瞻性调整系数。

⑦ 将计算确定的合并口径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反馈至各子公司,各子公司根据各期末组合、各账龄段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并完成各子公司账务处理。

一、审计程序:

1、了解公司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情况;

2、了解公司其他应收款核算的相应程序;

3、了解公司金融工具准则执行以来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计提的情况,并进行比较,检查

是否存在差异;

4、针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组合,检查划分组合的正确性;

5、检查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的正确性;检查相应计提比例的正确性;

6、对比上年度检查差异情况,并分析相应情况是否恰当。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迁徙率计算模型计算确定各期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核查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来坏账计提的情况。2020年度因受各年度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变动、长账龄应收账款余额逐渐减少及各年度迁徙率差异,致预期信用损失率每年变动,公司各年度预期信用损失率真实、合理,可以确认;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划分依据、各组合坏账信用损失率和坏账准备的确定过程均与上年度保持一致,未见不恰当调整,可以确认。

(2)2019 年、2020 年,你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分别为 3,908.64 万元、2,768.72 万元和 4,953.76 万元、4,099.12 万元,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收回或转回金额连续两年大于当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请按具体客户列示本年收回或转回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余额、账龄、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并结合前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付款安排、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说明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回复:

(1)公司按具体客户列示本年收回或转回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余额、账龄、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等情况说明1)公司按2020年具体客户列示本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2,768.72万元构成及对应数据和相关信息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按转回坏账准备排序)形成 原因关联 关系年初余额收回金额其中: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客户一销售疫苗产品货款742.54742.54200.00542.54629.54629.54
客户二销售疫苗产品货款1,268.16385.64385.641,268.16385.64
客户三销售疫苗产品货款343.43343.43343.43343.43343.43
客户四销售疫苗产品货款1,006.40151.39151.391,006.40151.39
客户五销售疫苗产品货款133.97133.00133.00133.97133.00
客户六销售疫苗产品货款224.70224.70224.7097.7497.74
客户七销售疫苗产品货款89.4789.4789.4789.4789.47
客户八销售疫苗产品货款175.05113.25113.2550.0149.26
客户九销售疫苗产品货款229.7880.004.0016.0060.0030.5528.76
客户十销售疫苗产品货款28.1628.1628.1628.1628.16
客户十一提供技术服务费283.57183.5740.14143.4346.2423.86
客户十二销售疫苗产品货款72.0064.0016.0048.0023.5823.49
客户十三销售疫苗产品货款221.36221.3692.74128.6222.0822.08
客户十四销售疫苗产品货款218.50218.50122.0596.4517.1917.19
客户十五销售疫苗产品货款119.80119.8021.8098.0016.2416.24
客户十六销售疫苗产品货款96.2896.2860.005.1531.1315.1015.10
客户名称 (按转回坏账准备排序)形成 原因关联 关系年初余额收回金额其中: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客户十七销售疫苗产品货款120.00120.0040.0080.0013.5213.52
客户十八销售疫苗产品货款240.00137.6162.8974.7114.1613.02
客户十九销售疫苗产品货款13.3613.0013.0013.3613.00
其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1万元-10万元,共148笔)销售疫苗产品货款16,956.6516,163.2115,071.421,014.1976.131.46415.50369.36
其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1万元-1万元,共819笔)销售疫苗产品货款24,572.1923,698.0223,585.03110.601.410.98327.24277.75
其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1万元以内,共601笔)销售疫苗产品货款3,141.152,926.712,925.760.9637.8427.72
合计50,296.5246,253.6442,025.831,784.11754.621,689.074,639.482,768.72

2)公司按2020年具体客户列示本年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4,099.12万元构成及对应数据及相关信息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按转回坏账准备排序)形成原因关联 关系年初余额收回金额其中: 1年以内3年以上期初计提坏账准备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客户一转让股权款11,070.005,500.005,500.005,535.002,750.00
客户二往来款3,090.123,090.123,090.12927.03927.03
客户三转让股权款3,998.002,000.002,000.00799.60400.00
客户四房屋租赁、销售物料款751.84106.19106.19150.3721.24
客户五支付保证金0.850.850.850.850.85
合计18,910.8110,697.162,106.198,590.977,412.854,099.12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收回或转回金额连续两年大于当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情况说明

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06,794.90万元,较期初增长253.79%,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6,437.63万元,较期初下降10.18%;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36,604.08万元,较期初增长23.77%,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为6,452.82万元,较期初下降36.84%。出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收回或转回金额连续两年大于当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情况说明如下:

1)应收账款:公司23价肺炎疫苗、13价肺炎结合疫苗分别于2017年、2020年上市销售,公司疫苗产品销售量和销售收入逐年持续增长,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同向增长。同时,近几年公司持续加大应收款项催收管理,在新增销售款有序管理基础上逐步实现按合同约定信

用期收回主要销售款项,致新增应收账款余额次年转入长账龄段余额逐渐减少,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模型计算的应收账款各账龄段坏账准备计提比率较上年同期1年以内下降,1-2年、2-3年略有上升的,致坏账准备计提比率总体下降。同时,公司以前年度应收长账龄款项余额逐步收回,并同时转回以前年度按长账龄、高比率计提的坏账准备。上述因素致2019年、2020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小于收回款项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是导致应收账款收回或转回金额连续两年大于当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的原因。2)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是因员工股票期权激励达到行权时点,员工行权增加应收行权款6,948.82万元和代收代缴行权产生的应收个人所得税9,886.04万元所致,该款项因信用风险小,未计提坏账准备,致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大额增加,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小。

另外,因2019年公司收回2016年转让山东实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杰生物”)股权转让款9,840.00万元并转回已计提坏账准备4,920.00万元;2020年公司收回2016年转让实杰生物股权款、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往来款、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款分别为5,500.00万元、3,090.12万元、2,0000.00万元,分别转回坏账准备2,750.00万元、927.34万元、400.00万元。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其他应收款收回或转回金额连续两年大于当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3)前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付款安排、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说明

1)应收账款:2016年国务院修订发布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改革了第二类疫苗流通方式,取消疫苗批发企业经营疫苗环节,不再允许批发企业经营疫苗,而改为由省疾控组织集中招标,疫苗生产企业直接发货至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新销售模式。因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产品采购经费属政府财政预算,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较小,公司给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客户的信用回款账期主要为6个月。新模式下,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时间相比2016年前已有较大改善。因公司自主疫苗产品销售客户均为各省、市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司在实际业务中与政府部门约定合同违约条款操作难度大,综合考虑了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较小情况,因此未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条款。另外,公司国际销售货款结算方式主要为信用证结算,因此未约定违约条款。2)其他应收款:上述报告期内转回坏账准备对应的其他应收款中,含应收客户一、客户

三2笔股权转让款,客户二往来款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在控股期间提供的往来借款,客户四为公司提供厂房出租应收租赁款,客户五为支付保证金。截至本回函日,应收客户二、客户三、客户五款项已全额收回或结算。应收客户一11,070.00万元股权款的合同约定付款日期为2018年12月14日,公司积极催收并实现陆续回款5,500.00万元,对方已书面承诺2021年底前全额支付剩余股权款5,570.00万元。客户四为在公司疫苗园区内出租厂房应收的租赁费及配套水、电、蒸汽款,约定了合同违约条款,公司积极催收并于报告期内回款106.1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客户在研产品已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并正在进行申报生产工作,项目进展顺利,对方承诺积极筹资逐步支付厂房租赁等款项,报告期末,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对客户四按单项评估类别计提20%坏账准备。

(4)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1)应收账款:上表中转回坏账准备对应应收账款主要为公司疫苗产品销售款项,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时结合实际业务逐项确定每笔应收款项账龄、坏账准备计提类别的分析、判断,按照新坏账准备计提比率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公司收回或转回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充分、合理。2)其他应收款:上表中转回坏账准备对应其他应收款主要为股权款、往来款、保证金、厂房出租款等,公司已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时结合每笔业务实际情况,对每笔保证金、股权款及租赁款项逐项分析、判断,确定每笔款项账龄,对存在部分收回风险款项按照单项评估分析确定单笔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率,对判断存在重大回款风险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风险较小往来款项未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公司收回或转回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充分、合理。

一、审计程序:

1、检查重要合同,了解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形成原因、付款安排、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等;

2、了解并检查重要收回或转回情况,是否符合合同安排以及业务情况;

3、检查其收回以及坏账转回的理由是否充分适当,并对比上年度计提情况;

4、检查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并如实披露相关关联方情况;

5、检查相应往来款以前年度坏账准备与本年度计提是否保持一致一惯性。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应收账款收回或转回金额连续两年大于当年计提的坏账计提金额,主要是新增应收账款余额次年转入长账龄段余额逐渐减少,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模型计算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率1年以内下降,1-2年、2-3年略有上升的,计提比例总体下降;同时,公司以前年度应收长账龄款项余额逐步收回,并同时转回以前年度按长账龄、高比率计提的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收回或转回金额连续两年大于当年计提的坏账计提金额,主要是本年新增其他应收款主要是风险较小组合员工行权增加应收行权款6,948.82万元和代收代缴行权产生的应收个人所得税9,886.04万元所致以及款项归还所致。不存在关联方披露不恰当的情况,未发现合同约定的违约导致坏账计提不恰当的情况,以前年度坏账计提根据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计提合理恰当。

(3)报告期末,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14,800.32万元,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为40.43%,其中4至5年、5年以上账面余额分别为5,574.39万元、9,048.66万元。请按应收对象列示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的余额、账龄、坏账准备余额及计提依据,并结合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付款安排、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4,800.32万元,主要为公司对外支付保证金、押金、对外提供厂房租赁及2016年转让山东实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等业务产生的其他应收款。公司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余额、账龄等相关详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形成原因关联 关系3年以上 期末余额其中: 3-4年4-5年5年以上坏账准备 计提类别期末计提比例计提坏账 准备余额
客户一支付保证金6,000.006,000.00风险较小组合
客户二转让股权款5,570.005,570.00单项评估计提55.00%3,063.50
客户三支付保证金2,000.002,000.00重大风险组合100.00%2,000.00
客户四支付保证金450.00450.00重大风险组合100.00%450.00
客户五支付保证金270.00270.00重大风险组合100.00%270.00
客户六支付押金186.00186.00风险较小组合
客户七支付租房押金108.12108.12风险较小组合
客户八提供厂房出租、销售物料款86.9386.93单项评估计提20.00%17.39
客户名称形成原因关联 关系3年以上 期末余额其中: 3-4年4-5年5年以上坏账准备 计提类别期末计提比例计提坏账 准备余额
客户九支付保证金54.1054.10重大风险组合100.00%54.10
客户十往来款29.2029.20重大风险组合100.00%29.20
客户十一支付保证金20.0020.00风险较小组合
客户十二支付保证金19.3715.254.12风险较小组合
其他 (8笔零星项)支付保证金、押金等6.601.004.391.22风险较小组合
合计14,800.32177.285,574.399,048.6639.76%5,884.19

2020年末,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并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对3年以上保证金、押金、股权款及租赁款逐项分析,根据每笔应收款项账龄,对存在部分收回风险款项采用单项评估分析确定每笔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率,对判断存在重大风险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风险较小往来款项未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公司对3年期以上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充分、合理。

上述3年期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中主要为公司支付保证金、押金、应收股权转让款、往来款及对外提供厂房出租款等。其中,涉及与政府部门的保证金约定合同违约条款操作难度大,综合考虑了与政府部门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后,未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除与政府部门的保证金外,其他应收款项有违约条款约定。截至本回函日,客户二欠款5,570.00万元股权款的合同约定付款日期为2018年12月14日,属公司催收并实现陆续回款后剩余股权款,对方已书面承诺2021年末底前全额支付剩余股权款5,570.00万元;客户三因其法定代表人涉嫌与公司的投资合同诈骗已被公安机关逮捕并处于司法程序中,公司目前仍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法律手段追缴剩余2,000.00万元保证金。除此外,公司各业务部门持续采取各种积极手段并结合法律途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相关款项及时回收或结算,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在积极推进与支付保证金相关事项办理进度,争取早日完成相关事项处理和保证金结算,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账中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一、审计程序:

1、检查重要的合同,了解形成原因、付款安排、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

2、了解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划分为组合的类型,是否前后保持一致;

3、检查坏账计提的依据,检查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4、检查公司催款程序的履行,对方单位的回复;针对其中重要事项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实际还款计划;

5、检查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是否得到恰当披露;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不存在组合划分错误情况,坏账计提情况充分适当,关联方披露恰当,可以确认。

三、问询函中第三点所述内容

3.报告期内,你公司持有JHBP(CY)HOLDINGSLIMITED、怡道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无锡新沃生物医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观由兴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资产价值评估分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3,764.40万元、2,080.00万元、1,200.00万元、758.60万元、186.00万元,共计27,989.00万元。

(1)请结合各项投资的具体内容,分别说明前述股权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应用指南,企业对外进行的投资,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从性质上划分,可以分为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等。权益性投资按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划分,可以分为对子公司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等。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了符合条件的权益性投资的确认和计量。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准则”)等相关准则。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权益性投资不包括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如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类金融资产即使符合持有待售条件也应继续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18 风险投资机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分类”,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其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在初始确认时,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比权益法更有用的信息。对于金融资产,企业可以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选择在初始确认时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JH BP (C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JH BP”) 、怡道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道生物”)、无锡新沃生物医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新沃”)、嘉兴观由兴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观由兴沃”)及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银行”)的股权资产逐项分析如下:

(1)JH BP:公司下设专门投资机构负责公司所有的对外股权投资事宜,公司间接持有JH BP的7.65%股权系公司下设专门投资机构主导的股权投资。作为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公司对于下设专门投资机构的对外投资,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确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为有用的信息。

(2)怡道生物:公司持有怡道生物5.06%股权,未在怡道生物董事会中派驻代表,不能对其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故该项权益性投资不符合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权益性投资,应当适用金融工具准则。

(3)无锡新沃:根据无锡新沃合伙协议,无锡新沃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为项目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2名由普通合伙人在其内部管理人员中任命,1名由普通合伙人聘请外部专家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普通合伙人任命的委员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需获得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公司作为无锡新沃有限合伙人,在其投资决策委员会并不占有委员席位,无法影响无锡新沃的投资决策,也不涉及任何兜底条款。因此,公司不能对无锡新沃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故该项权益性投资不符合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权益性投资,应当适用金融工具准则。

(4)观由兴沃:根据观由兴沃合伙协议,观由兴沃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为项目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派驻2名,基金管理人指定1名,基金管理人由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的项目投资和退出决议须经全体委员同意方可生效。公司子公司云南沃嘉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观由兴沃有限合伙人,在其投资决策委员会并不占有委员席位,无法影响观由兴沃的投资决策,也不涉及任何兜底条款。因此,公司不能对观由兴沃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故该项权益性投资不符合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权益性投资,应当适用金融工具准则。

(5)红塔银行:公司持有红塔银行1.66%股权,未在红塔银行董事会中派驻代表,不能对其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故该项权益性投资不符合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权益性投资,应当适用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七、十八条及应用指南,上述权益工具投资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因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基于上述规定及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公司持有的JH BP、怡道生物、无锡新沃、观由兴沃及红塔银行等权益工具投资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审计程序:

1、获取股权交易文件,检查股权交易情况;

2、检查相关的管理层声明,获取管理层对各项股权资产的意图;

3、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其对该类股权管理的方式;

4、对无锡新沃生物医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观由兴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访谈,访谈相应的流程业务情况。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前述股权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请结合前述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说明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计算过程,评估方法、结果是否合理、谨慎。回复:

(1)标的企业的具体信息,投资金额、经营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信息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标的公司名称投资时间所属行业投资成本投资比例
1JH BP (CY) HOLDINGS LIMITED2019年8月生物科技51,012.367.65%
序号标的公司名称投资时间所属行业投资成本投资比例
2怡道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017年6月生物技术100.005.06%
3无锡新沃生物医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年5月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135,000.0044.55%
4嘉兴观由兴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8年7月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5,350.0015.2857%
5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5月金融企业106,700.001.66%

各标的企业经营状况介绍如下:

1)JH BP (CY) HOLDINGS LIMITEDJH BP专注于肿瘤及自身免疫药物的研发及商业化。已成功研发出靶向通路且极具潜力的候选药物,涵盖全球前三大肿瘤靶标及十款畅销药物中的五款。主要凭借内部能力建立由15款靶向候选药物组成的产品管线,该等药物在中国具有巨大的商业潜力,涵盖已知及新型生物学通路。管理团队成员平均拥有逾15年行业经验,往绩记录优良,专长组合均衡。公司在中国设立了三大办事处及产业基地——上海张江、云南玉溪和北京办公室,并在美国南旧金山创立了实验室,目前拥有约400名员工,其中80%为科研与临床人员。2)怡道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怡道生物为一家生物技术公司,目前主要聚焦创新型人用疫苗和生物医药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通过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审中心查询显示,怡道生物和江苏中慧元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申请的九价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毕赤酵母)和重组带状疱疹疫苗(CHO细胞)已获得临床试验默示许可,这两个产品是重磅产品、创新型高端技术疫苗产品,公司正积极推进临床研究和产业化进程。3)无锡新沃生物医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新沃合伙企业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范围聚焦生物医药及生物技术领域,包括:

生物医药以及相关的生物技术;生物技术驱动的新型器械、新型医疗服务;医疗、健康领域的新技术、新服务、新工具;在行业上下游产业链的延伸领域中,介入新技术、新消费等具有良好成长性的领先行业。投资策略为通过上市退出及股权转让方式实现投资退出获得投资收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锡新沃仅投资了上海泽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泽润”)9.2905%股权。4)嘉兴观由兴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观由兴沃是投资平台,无实体业务,其核心资产是通过控制的合伙企业—上海昶诺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JH BP 5.09%的股权。5)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塔银行前身为2006年5月26日开业的玉溪市商业银行。2015年,在引入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等有实力的企业法人投资入股,并向在册股东定向增发股份后,2015年12月21日,中国银监会云南监管局批复同意玉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计算过程、估值方法、结果的合理性和谨慎性2020年12月31日,确认标的企业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确认依据、估值方法和估值结论等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标的公司名称确认依据估值方法资产公允价值确认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1JH BP (CY) HOLDINGS LIMITED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嘉和生物药业(开曼)控股有限公司限售股的每股公允价值估值报告》(信资评估字[2021]第080002号)市场法60,064.4023,764.40
2怡道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泽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了解怡道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5.06%股权公允价值估值报告》(信资评咨字[2021]第040002号)近期融资价格法2,800.002,080.00
3无锡新沃生物医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持有的无锡新沃生物医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55%财产份额的公允价值估值报告》(信资评咨字[2021]第040001号)成本法14,712.001,200.00
4嘉兴观由兴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嘉和生物药业(开曼)控股有限公司限售股的每股公允价值估值报告》(信资评估字[2021]第080002号)市场法6,108.60758.60
5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持有的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6025号市场法11,366.00186.0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使用的估值技术通常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用于估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各标的企业估值过程、结果的合理性和谨慎性分析如下:

1)JH BP (CY) HOLDINGS LIMITED

JH BP的估值基于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计算的JH BP限售股每股单价计算。公司所持股份限售期自JH BP上市日(2020年10月7日)起一年。截至估值日期2020年12月31日,JH BP上市时间较短,上市以来股价波动较大(可比公司20201007-20201231股价月波动率平均值为13.30%,JH BP波动率为22.07%)。因此,本次估值没有采用JH BP自身股价计算限售股的每股公允价值,而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计算。

确定可比公司的原则包括:

①可比公司发行H股;

②可比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和JH BP相同或相似;

③可比公司尚未盈利。

本次估值选取迈博药业、基石药业、复宏汉霖、君实生物、诺诚健华五家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

由于JH BP和可比公司目前均尚未盈利,盈利类指标不适合作为价值比率。而JH BP和可比公司都是高科技的研发型企业,核心资产是专利及人员研发能力,均未在账面体现,因此不适合采用资产规模类的价值比率。

综合分析,参考近期国内科创版上市医药研发企业定价方式,本次估值选择市研率(市值/研发费用)并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其进行修正、调整,进而估算标的公司的价值比率。

公式如下:

JH BP每股价值=JH BP 2019年研发费用÷股份总数×JH BP市研率 ×(1-缺乏流通性折扣)

其中:JH BP 市研率=修正后可比公司市研率的算术平均值

修正后可比公司市研率=Σ【可比公司市研率×可比公司市研率修正系数】

可比上市公司市研率修正系数=∏影响因素Ai的调整系数

影响因素Ai的调整系数=嘉和生物 /可比公司系数

缺乏流通性折扣根据限售期长度,采用B-S模型计算。

2)怡道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怡道生物近期完成了B轮融资,共计融资18,300.00万元,其中202.263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融资价格为90.48元/1元出资额。B轮融资协议于2020年4月签订,于2020年10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

怡道生物B轮融资时间距离估值日期较近,因此参考《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

值指引(试行)》和《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采用市场法——近期融资价格法,在怡道生物B轮融资价格的基础上,对该融资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整,从而确定公司持有的怡道生物5.06%股权在2020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

3)无锡新沃生物医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新沃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立于2020年4月,账面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和长期股权投资。因此对其整体采用成本法估值,并参考有限合伙协议的收益分配原则确定公司持有的44.55%财产份额的公允价值。无锡新沃的长期股权投资为上海泽润9.2905%股权。考虑到由于目前国内类似企业股权交易案例较少,或虽有案例但相关交易背景信息、可比因素信息等难以收集,可比因素对于企业价值的影响难以量化;同时在资本市场上也难以找到与上海泽润在资产规模及结构、经营范围与盈利能力等方面相类似的可比公司信息,因此不适用市场法。考虑到上海泽润的核心产品二价HPV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来的《药审中心关于启动重组人乳头瘤病毒双价(16/18型)疫苗(酵母)注册现场核查的通知》;九价HPV已获得一期临床研究报告,而成本法难以反映企业整体的未来综合获利能力,且企业预期收益可以量化、预期收益年限可以预测、与折现密切相关的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因此,采用收益法对上海泽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值,并考虑缺少控制折扣,确定上海泽润9.2905%股权价值。

上海泽润收益法估值方法介绍如下:

①收益法的计算公式

估值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经营性资产进行估值,收益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FCFF),相应的折现率采用WACC模型。基本公式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其中:经营性资产价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式中:P:经营性资产价值;

r:折现率;i:预测年度;

Fi:第i年净现金流量;n:预测第末年。付息债务:指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主要包括溢余现金、收益法估值未包括的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不产生效益的资产。

②收益期

上海泽润成立于2003年05月07日,营业执照营业期限为2003年05月07日至2023年05月06日。考虑到公司所属行业未来产业发展并无限制,故本次收益期按照无限期计算。

③未来收益的确定

估值采用的收益类型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指的是归属于股东和付息债务的债权人在内的所有投资者的现金流量,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④折现率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估值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公式如下:

WACC=Ke×We+Kd×(1-t)×Wd

其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普通权益资本成本Kd:债务资本成本We:权益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Wd:债务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t:公司所得税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Ke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rf :无风险报酬率;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溢价;

rc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⑤溢余资产及非经营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主要包括溢余现金、收益法估值未包括的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不产生效益的资产。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视具体情况采用成本法、收益法或市场法估值。

估值结果合理性分析:

根据上海泽润股东会决议和章程,惠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生投资”)于2020年10月28日与上海博荃小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博荃”)、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泰格”)、淄博芸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淄博芸利”)、宁波玖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玖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向上海博荃、杭州泰格、淄博芸利、宁波玖达转让其持有的上海泽润3.3386%、1.4286%、0.8571%、0.8571%股权,以人民币22,685万元将其持有的上海泽润901.1241万美元出资额转让(对应上海泽润6.4814%股权)。如按照上述上海泽润股权转让价格,确定无锡新沃持有的上海泽润9.2905%股权价值,公司持有的无锡新沃44.55%财产份额公允价值为15,090.00万元,略高于本次估值14,712.00万元。因此,公司认为本次估值是合理、谨慎的。

4)嘉兴观由兴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观由兴沃是投资平台,无实体业务,其核心资产是通过控制的合伙企业—上海昶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JH BP 5.09%的股权。关于JH BP限售股权评估过程、结果的合理性分析请见JH BP分析部分。

5)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①评估方法的选取

市场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选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

A.沃森生物持有红塔银行1.66%的股权,为红塔银行的少数股东,而上市公司股票市场的价值普遍反映的是少数股权交易的价值,与沃森生物持有红塔银行少数股权的价值内涵一致;

B.金融业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比较活跃且稳定,其公布数据具有较高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故我们认为本次评估选用上市公司比较法是合理且谨慎的。

②评估过程

A.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

云南红塔银行前身为玉溪市商业银行,2015 年增资扩股后,经云南银监局批准更名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

截至评估基准日,从红塔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等核心指标可以看出红塔银行规模增速平稳,结构优化;盈利保持增势,能力有所提升;风险防控有力,经营稳健;综合实力提高,影响不断扩大。

红塔银行属于金融业中的银行业,其主要业务在内地,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师选择了在我国A股上市的37家银行业公司的基准日股价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在可分析过程中,评估师主要从可比公司的商业银行类型、经营能力、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偿付能力等各项财务指标进行综合比较。并结合红塔银行自身的经营状况综合分析,最终选取浦发银行(600000.SH)、兴业银行(601166.SH)、江阴银行(002807.SZ)三个更具可比性的银行作为本次评估的可比公司。

B.价值比率的选择

我国对于银行企业实行资本监管,资本是在充分考虑了银行企业资产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损失和变现损失基础上,对银行净资产进行风险调整的综合性监管指标,用于衡量银行资本充足性,故资本对于银行来说至关重要;净资产作为累积的存量,当年减值拨备对净资产的影响远远小于对当年利润的影响;并且对银行而言,其运营模式具有较强的资本杠杆效应,相应地需要满足严格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因而偿付能力充足率和净资产构成了银行持续经营的基本约束。

银行是周期性行业,其收益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相应的市盈率波动也较大;且近年经济下行对银行业的影响较大,特别是在资产减值损失方面,近几年计提比例较大,直接影响了净利润;考虑到市盈率指标对于近年银行业波动性较大等原因,未选择其作为价值比率。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选用市净率(PB)指标进行评估。

C.价值比率的调整a.价值比率影响因素的确定本次评估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35号),并结合银行业监管指标,主要从企业的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偿付能力状况三个方面对被投资单位与可比公司间的差异进行量化。本次评估指标体系及对应权重如下表所示:

指标类指标标准(%)指标名称比重
盈利能力状况≥11%资本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15%
≤45%成本收入比20%
资产质量状况≤5%不良贷款率15%
≥150%拨备覆盖率10%
≥25%流动性比例5%
偿付能力状况≥8%资本充足率15%
≥6%一级资本充足率10%
≥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

本次评估选取本次评估选取以上8个财务指标作为可比指标。b.价值比率及其影响因素的调整计算过程i.截至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和可比上市公司各项指标数据如下:

指标类指标标准比重指标名称红塔银行兴业银行江阴银行浦发银行
盈利能力状况≥11%15%资本利润率 (净资产收益率)4.959.835.438.39
≤45%20%成本收入比33.3622.1028.3022.32
资产质量状况≤5%15%不良贷款率0.831.471.801.85
≥150%10%拨备覆盖率370.77211.69230.55149.38
≥25%5%流动性比例73.6871.73121.6947.89
偿付能力状况≥8%15%资本充足率17.7812.6213.9813.75
≥6%10%一级资本充足率16.799.9912.8510.58
≥5%10%核心一级资本 充足率16.799.0012.849.45
市净率(PB)待估0.640.780.51

ⅱ.指标修正系数计算过程以资本利润率指标修正系数为例列举:

资本利润率指标修正系数=红塔银行资本利润率/可比银行资本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权重

修正系数最终计算结果如下表:

调整系数兴业银行江阴银行浦发银行
资本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0.080.140.09
成本收入比0.300.240.30
不良贷款率0.080.070.07
拨备覆盖率0.180.160.25
流动性比例0.050.030.08
资本充足率0.210.190.19
一级资本充足率0.170.130.16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0.190.130.18
调整系数合计1.251.081.31
调整后市净率(PB)0.800.850.67

ⅲ.调整后的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P/B)=调整前的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P/B)×综合调整系数

兴业银行调整后的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P/B)=0.80江阴银行调整后的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P/B)=0.85浦发银行调整后的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P/B)=0.67ⅳ.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净率(P/B)=∑调整后的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P/B)/可比上市公司数量

=(0.80+0.85+0.67)/3=0.77D.流动性折扣的确定

本次评估对流动性折扣的考虑借鉴了国际上定量研究缺少流动性折扣率的方式,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采用新股发行定价估算方式估算缺少流动性折扣。

新股发行定价估算方式是指研究国内上市公司新股IPO的发行定价与该股票正式上市后的交易价格之间的差异来研究缺少流动性折扣的方式。国内上市公司在进行IPO时都是采用一种所谓寻价的方式为新股发行定价,新股一般在发行期结束后便可以上市交易。新股发行的价格一般都要低于新股上市交易的价格。可以认为新股发行价不是一个股票市场的交易价,这是因为此时该股票尚不能上市交易,因此发行价不是“市场交易机制”下形成的价格,尚不能成为市场交易价,但是一种公允的交易价。当新股上市后这种有效的交易市场机制就形成了,因此可以认为在这两种情况下价值的差异就是由于没有形成有效市场交易机制的因素造成的。新股发行一般都是仅涉及少数股权的,因此,根据少数股权缺少流动性的定义,

可以通过研究新股发行价与上市后的交易价之间的差异来定量研究缺少流动性折扣率。

对于流通性折扣,评估师收集了2019年和2020年新上市的9家银行的发行价格,分别与上市后首日收盘价、上市后5日收盘价、上市后10日收盘价、上市后20日、上市后3个月收盘价、上市后6个月收盘价和上市后1年收盘价进行比较。上市首日的流动性折扣率=(上市首日收盘价-发行价格)/上市首日收盘价;以此类推计算出各个时点的流动性折扣,横向取平均值得出每家银行的流动性折扣;再纵向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取平均值,最终计算出流动性折扣率为21.23%。

E.市场法评估结果的确定及评估结论a.根据评估基准日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和上述确定的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净率(PB)值,得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具体计算如下:

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被投资单位市净率(P/B)×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股东所有者权益×(1-流动性折扣)

=0.77×1,128,993.81×(1-21.23%)

=684,747.94万元

b.根据持股比率计算得出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6%股权形成的金融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

=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持股比例

=684,747.94×1.66%

=11,366.82万元

云南沃森持有红塔银行股权形成的金融资产在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11,180.00万元,评估价值为11,366.82万元,增值额为186.82万元。

一、审计程序:

1、了解相关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

2、了解相应的估值情况;

3、与评估师进行沟通,了解其胜任能力以及专业能力,了解评估师的工作以及评估方法;

4、检查评估报告,检查其评估过程以及对相应的参数进行复核。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JH BP(CY) HOLDINGS LIMITED、嘉兴观由兴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怡道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无锡新沃生物医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期末估值是经过评估师的确认,公允价值的确认是恰当的,计算过程是无误的,评估方法的可靠的,评估的结果是合理、谨慎的。

(3)年报显示,你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号》,将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报涉及金额为 17,480 万元,请说明前述金额与你公司《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披露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回复:

2020年11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对2020各期财务报告相关项目项进行梳理,发现公司将对外投资并计划长期持有股权比例在20%以下且不具有重大影响,并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权投资业务理解为公司常规投资业务,将持有股权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作为经常性损益项目计算和列示,未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致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表项目列报口径与新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规定存在差异。

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规定,梳理统计因股权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按最新指引规定应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共计17,480.00万元,从原归类为经常性损益项目调整至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并对此事项补充和说明。此事项属非经常性损益表项目及金额列报调整补充说明,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2020年末及以后年度将按此方式列报、披露更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规范要求。

一、审计程序:

1、我们对公司年度非经常性损益进行审核;

2、复核公司年度报告,检查是否存在差异情况;

3、检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正确性。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末的非经常性损益列报无误,可以确认。

四、问询函中第四点所述内容

4.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中的市场推广及维护费 105,881.24万元,同比增长

163.99%,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36.03%。

(1)请你公司列示市场推广及维护费的构成明细,相关费用支出的对手方情况,详细列示前十大支付对象名称、金额及主要服务内容,并结合营业收入增长率等说明市场推广及维护费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带金销售的行为,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变相商业贿赂的行为。回复:

(1)公司2020年市场推广及维护费的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金额占比
1推广服务费市场营销策划、学术推广、科普宣教、产品准入、订单服务、资质交换服务、售后应收账款管理、办理购销、产品运输、收货确认等多方协调等服务71,739.1567.75%
2信息服务费市场调研、客户分析、市场分析、医学信息等服务22,350.1021.11%
3商务支持服务费客户服务、招投标服务、售后事项处理11,791.9911.14%
合计105,881.24100.00%

(2)相关费用支出的对手方情况

公司属疫苗产品研发及生产企业,未建自营疫苗销售队伍,公司销售业务采用推广商推广为主的销售模式,为做好疫苗产品售前、售中、售后的服务工作,公司委托第三方(推广商)进行疫苗产品推广和服务。公司与推广商签订《推广服务协议》,授权各推广商在指定区域内推广公司的疫苗产品,负责产品的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学术推广、客户分析、科普宣教以及商务管理等服务。各推广商在指定区域内按协议约定的进度和任务完成推广服务工作,公司根据服务完成情况和业绩指标达成情况结算支付市场推广及维护费,主要费用包括推广服务费、信息服务费和商务支持服务费。因此,公司市场推广及维护费用支出的对手方为疫苗产品推广服务合作商。

(3)2020年,公司前十大市场推广及维护费供应商名称、金额及主要服务内容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内容金额
1供应商一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学术推广、客户分析、市场分析、订单服务、商务管理、客户服务等13,392.43
2供应商二12,563.35
3供应商三9,120.06
4供应商四8,581.26
5供应商五5,394.72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内容金额
6供应商六5,060.11
7供应商七4,454.91
8供应商八4,414.10
9供应商九4,347.56
10供应商十4,332.17
合计71,660.67

(4)报告期内市场推广及维护费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与上年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293,902.12112,122.03162.13%
市场推广及维护费105,881.2440,108.18163.99%
市场推广及维护费占营业收入比率36.59%36.66%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13价肺炎结合疫苗及原有疫苗产品销售量增加,实现营业收入293,902.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1,780.09万元,增幅为162.13%,同时,因销售规模扩大发生市场推广及维护费105,881.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5,773.06万元,增幅为163.99%,公司市场推广及维护费增长幅度与公司疫苗产品销售收入增长幅度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属合理增长情形。

(5)公司无带金销售、商业贿赂或变相商业贿赂的行为说明

1)以制度和流程严控违规事项发生。公司已建立并有效实施《反贿赂管理制度》、《利益冲突申报制度》、《不当行为举报机制与处理办法》,对包括公司内外人员采用隐瞒、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或他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的贿赂行为给予坚决抵制,对员工承办公司业务过程中的利益冲突、索贿受贿、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行为事前防范;其次,公司设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制度,杜绝违法违规资金从公司支付;同时,公司全员通过《沃森生物价值观与准则》、《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的学习宣导,对价值观与准则签署践行承诺,其中包含反商业贿赂事项的承诺。

2)公司与推广商签订服务无违规承诺保证。公司推广合作协议均已约定合规与商业道德

条款,明确双方均应致力于以最高标准的道德和诚信开展业务,并将遵守所有相关的本地和国际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公司法》等对商业贿赂进行约束的任何法律、法规)。推广商保证和承诺在履行协议及提供服务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行为守则等。报告期内,公司在与客户签署销售合同过程中,通过约定反商业贿赂条款、单独签署《疫苗购销廉洁协议书》,或在招投标过程中出具反商业贿赂的承诺的方式,保证和承诺严格遵守所有国家反腐败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任何在适用的反腐败法律下构成商业贿赂或违反适用的反腐败法律的行为。因此,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带金销售的行为,也不存在商业贿赂或变相商业贿赂的行为。

一、审计程序:

1、了解、测试公司有关销售费用-推广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及执行情况;

2、对推广费进行检查、重新测算,并分析合理性;

3、计算分析各个月份推广费总额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变动的合理性;计算分析各个月份推广费发生额及占推广费总额的比率,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

4、索取合同、协议,查看具体约定条款,并根据具体约定条款测算费用;根据测算结果确定是否调整;

5、对重要推广商进行访谈,了解推广费的具体过程以及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6、对推广费进行截止测试,检查是否存在跨期。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公司推广费的增加主要是基于销售收入的增加导致,与收入增加保持一致,已对相应的合同条款以及执行的推广活动进行检查,推广费的增加是合理的;未见带金销售行为,未见商业贿赂行为或变相商业贿赂行为。

(2)请列示报告期内举办学术会议、学术推广沙龙、大型会议等的具体情况,包括举办时间、地点、次数、参会人数、协办单位等, 相关签约推广服务商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及能力。

回复:

报告期内,因公司重磅疫苗品种13价肺炎结合疫苗上市销售,公司主办的学术会议重点围绕13价肺炎结合疫苗的一系列上市推广活动展开,主要包括13价肺炎结合疫苗新产品上市会12场,学术研讨会、专题会6场,覆盖10个省/直辖市,参会总人数达到3800多人,公司通过举办学术会议,有效传播医学信息,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会议主要由推广服务商协办,相关签约推广服务商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及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主办并委托推广服务商协办的学术会议费金额共计256.18万元,该部分学术会议费由公司承担,计入销售费用中的会议费科目核算,未包含在销售费用中的市场推广及维护费中。推广商为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学术推广、客户分析、科普宣教以及商务管理等服务内容。费用结算金额根据协议约定按其推广服务疫苗产品推广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未针对每一项具体服务活动进行定价和结算,因此,市场推广及维护费中的学术推广服务活动未单独计算。各推广商根据协议约定对其负责推广服务的公司疫苗产品在授权推广区域范围内进行学术推广活动,与公司主办学术会议的会议级别和目的均不同。公司组织跨省或省市级别的学术会议,主要目标是建立公司疫苗产品品牌,推广商组织区县及终端科室会,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终端客户的疫苗知识传播、患者教育等进行产品推广。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数(人)协办单位是否为公司推广商会议费金额
1山东淄博沃安欣上市会2020年6月17日淄博盛圆国际酒店96山东沃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5
2江西沃安欣省级上市会2020年6月20日南昌万达嘉华酒店200江西寿而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19.88
3山东济宁沃安欣上市会2020年6月28日济宁蓝海钧华大酒店60山东沃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72
4江苏省苏州市13价会议2020年7月23日苏州胥城大厦140宁波千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73
5山东烟台沃安欣上市会2020年7月24日烟台海阳市海怡大酒店108山东沃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60
6郑州市沃安欣上市会2020年8月6日河南省郑州市海容大酒店233上海润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86
7云南沃安欣上市会2020年8月7日云南省昆明市索菲特大酒店200云南沃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61
8江苏省南京市13价会议2020年8月14日南京华东饭店130宁波千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3.39
9新冠疫情下肺炎球菌性疾病学术研讨会暨湖南国产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上市会2020年8月17日至19日湖南佳兴世尊酒店220长沙众义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1.77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数(人)协办单位是否为公司推广商会议费金额
10浙江沃安欣省级上市会相关会议2020年8月18日海宁开元名都大酒店500宁波润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5.00
11湖北武穴2020年度新冠肺炎后疫情时代呼吸系统疾病防控专题报告2020年8月18日至20日武穴大剧院240湖北泓桦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6.77
12江苏省徐州市13价会议2020年8月22日苏州万豪酒店140宁波千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2.75
13河南省洛阳市沃安欣上市会2020年10月10日洛阳市友谊大酒店260上海润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3.89
14山东潍坊沃安欣会议2020年11月7日潍坊市富华大酒店301山东沃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1.06
15河南省安阳市沃安欣上市会2020年11月13日安阳市迎宾馆269上海润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5
16东三省沃安欣上市会(辽宁盘锦)会议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盘锦生态酒店300大连久益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2.72
17“不错过每一刻保护 肺炎防控研讨会|(大连站)”会议2020年11月28日至29日大连富力希尔顿酒店300大连久益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34
18福建莆田13价上市会2020年12月11日莆田市海源国际大酒店148福建正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99
合计3845256.18

一、审计程序:

1、对推广商进行核查,检查其资质情况,检查其工商信息,包括经营范围;

2、对重要推广商进行访谈,了解其具体业务情况,是否与公司的推广业务匹配;

3、检查相应的结算证据,检查推广商是否实际执行相应的推广活动。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已签约的推广商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以及经营能力。

五、问询函中第五点所述内容

5. 报告期末,你公司开发支出余额为 8.78 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为 1.39 亿元。公司有关仿制药品项目(疫苗) 研究与开发支出实施政策为:将取得临床批件前发生的研究投资于当期费用化(计入研发费用),将取得临床批件后至所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研发投资于当期资本化(计入开发支出)。

(1)请说明开发支出的会计政策是否审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回复:

(1)公司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说明

公司是专业从事人用疫苗等生物技术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生物制药企业,公司在以积极推动我国仿制药发展同时,逐步推进新药研发。公司制定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需满足五项条件: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在上述五项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研究开发项目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就仿制药、创新药研发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开发阶段支出。

公司研发仿制药均为全球已有原研产品上市销售,从产品设计、技术工艺、质量标准、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判定标准等方面均可借鉴原研药,故仿制药研发成功概率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疫苗临床研究申请实施严格的审评审批制度,国家药监局在对药理药效、工艺和质量标准以及动物安全性评价均进行技术审评确认申请疫苗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后方给申请人颁发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仿制药品项目(疫苗)临床研究成功并获批上市的概率高,故公司将仿制药品项目(疫苗)是否取得临床批件作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出的时点。

公司创新药是全球新药,从产品设计、产品工艺开发、产品质量研究、产品临床研究均需在没有参照物的前提下进行全线创新与探索,研究难度高,从全球创新药研发实际来看,创新药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后失败的概率较大,由于创新药在临床研究阶段不确定因素多,而创新药在获得临床总结报告后申请上市获批的概率高,公司将具有创新性的药品项目(疫苗)是否取得临床总结报告作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出的时点。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处理。

(2)同行业可比公司会计政策对比说明

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内部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时点会计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以《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的五项资本化判断条件为基础,各公司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规定了内部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时点,因各公司在判断过程中存在差异性致细化的开支

阶段资本化划分时点各有不同,即有以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件》作为开支阶段资本化划分时点,也有以项目研发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作为开支阶段资本化划分时点等细分情形。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会计政策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在准则五项基本条件基础上各同行业公司制定的细化会计政策(节选)
沃森生物公司有关研究与开发支出实施政策为:将具有创新性的药品项目(疫苗)是否取得临床总结报告作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出的时点,将取得临床总结报告前发生的研究投资于当期费用化(计入研发费用);将取得临床总结报告后至所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研发投资于当期资本化(计入开发支出),所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时转入无形资产。 将仿制药品项目(疫苗)是否取得临床批件作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出的时点,将取得临床批件前发生的研究投资于当期费用化(计入研发费用),将取得临床批件后至所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研发投资于当期资本化(计入开发支出),所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时转入无形资产。
天坛生物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结合公司及行业特点,在实际操作中,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参照下列标准进行区分:(1)在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件》之前(含取得《临床试验批件》之时点)所从事的工作为研究阶段,该阶段所发生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2)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件》之后至获得新药证书之前,该阶段所发生的支出管理层根据上述五项条件进行判断并出具专项报告,如同时满足上述五项条件,该阶段所从事的工作为开发阶段,所发生的支出在符合开发阶段资本化的条件时予以资本化;如无法同时满足上述五项条件,则将该期临床试验期间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确实无法区分应归属于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件》之前或之后发生的支出,则将其发生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3)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件》之后至获得新药证书之前,会进行若干期临床试验。管理层在每一期临床试验开展之前根据上述五项条件对单项项目进行判断,如无法同时满足上述五项条件,则将该期临床试验期间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如同时满足上述五项条件,在每一临床试验期间发生的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若临床试验失败,则将归集的费用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4)获得新药证书后,开发阶段发生的资本化支出转为无形资产。若无法取得新药证书的,则将归集的费用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
复星医药结合医药行业研发流程以及公司自身研发的特点,本集团在研发项目取得相关批文或者证书(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批准的“临床试验批件”、“药品注册批件”或者法规市场国际药品管理机构的批准)之后的费用,并且评估项目成果对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可变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时,方可作为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其余研发支出,则作为费用化的研发支出。
长春高新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对于制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的产品,进入临床前的研发确认为研究阶段,进入临床后的研发确认为开发阶段。 研究阶段所发生的所有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应根据其风险程度分别计入当期损益或开发支出。根据研发进展,财务账务处理前,应召开专家评估会,判断风险程度。风险大于30%的项目支出计入当期损益,风险小于30%的项目支出计入开发支出。凡已计入开发支出的项目,在每个开发阶段结束之后,请专家再次评估确认风险程度,风险大于30%的项
公司简称在准则五项基本条件基础上各同行业公司制定的细化会计政策(节选)
目支出应调整计入当期损益,风险小于30%的项目支出继续计入开发支出。
通化东宝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公司取得临床批文前所处阶段均界定为研究阶段,取得临床批文后至获得生产批文为止所处阶段均为开发阶段。
智飞生物本公司划分研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为:研究阶段支出是指疫苗研发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前的所有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疫苗研发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后的可直接归属的支出,进入Ⅲ期临床试验以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开发阶段支出满足上述条件的支出,予以资本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康华生物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公司划分研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为:研究阶段支出是指疫苗研发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前的所有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疫苗研发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后的可直接归属的支出。 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数据来源于巨潮网已公开公告的最近一期定期报告。

公司在制定内部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划分时点会计政策时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基础上,结合公司研发的仿制药品项目(疫苗)、创新性的药品项目(疫苗)实际情况审慎细分确定研究阶段、开发阶段的划分时点,即将仿制药品项目(疫苗)是否取得临床批件作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出的时点;将具有创新性的药品项目(疫苗)是否取得临床总结报告作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时点,公司会计政策制定具有审慎性,与同行业公司会计政策总体相符,细分略有差异,属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的合理情形。

一、审计程序:

1、了解公司研究与开发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执行测试程序,确定相关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了解公司研究与开发相关的会计政策,检查其是否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的规定;

3、检查相关的临床实验批件情况,是否符合公司资本化的要求;通过国家药品与食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找相关的临床实验批件是否与实际相符;

4、检查同行业资本化情况,对比相应资本化口径。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的研发投资资本化符合公司的会计政策以及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确认。

(2)请结合报告期内存在资本化的研发项目,说明各项目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具体情况,包括各项目的名称、主要内容、立项时间、开始资本化的具体时点、目前所处阶段、

各期费用化和资本化的金额,开发支出是否存在减值风险。回复:

(1)报告期内存在的资本化的研发项目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存在资本化的研发项目7项,资本化期末余额87,837.06万元,其中已报申报生产并处于审评阶段项目重组人乳头瘤病毒双价(16/18型)疫苗(酵母)资本化金额63,920.67万元,占资本化总额72%,其他项目均处于项目临床研究阶段。公司各项资本化项目的名称、主要内容、立项时间、开始资本化的具体时点、目前所处阶段等详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的名称主要内容立项时间开始资本化的具体时点目前所处 阶段累计费用化金额累计资本化金额
重组人乳头瘤病毒双价(16/18型)疫苗(酵母)该研发项目为仿制疫苗,接种本疫苗后,可使机体产生免疫应答,用于预防HPV16、18感染引起的宫颈癌。2005年4月2011年6月取得临床批件申报生产,处于审评阶段。660.4163,920.67
重组人乳头瘤病毒九价病毒样颗粒疫苗(毕赤酵母)该研发项目为仿制疫苗,用于预防由HPV6、11、16、18、31、33、45、52、58型感染导致的生殖器疣、子宫颈癌、外阴、阴道及肛门癌等相关疾病。2008年4月2017年12月取得临床批件临床研究阶段。3,491.456,462.41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该研发项目为仿制疫苗,接种本疫苗后,可使机体产生体液免疫应答。用于预防A群、C群、Y群和W135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2010年4月2015年1月取得临床批件临床研究阶段。946.484,114.97
手足口病疫苗(毕赤酵母表达)该研发项目为仿制疫苗,预防EV71病毒感染所致的手足口病。2010年9月2019年3月取得临床批件临床研究阶段。2,289.45786.99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该研发项目为仿制疫苗,预防由2种A型流感病毒株和2种B型流感病毒株引起的流行性感冒。2005年12月2017年10月取得临床批件临床研究阶段。3,166.749,159.87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IV期临床研究1.根据生产经验的积累和检测方法的优化,进一步加强对产品批间一致性的控制。 2.继续进行成品分子量大小检测方法的研究进行单价原液分子量大小回收率质控标准的相关研究。 3.进行商业化规模临床批间一致性研究。2017年3月2019年10月启动Ⅳ期临床临床研究阶段。2,532.43
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Ⅳ期临床研究1.开展与百白破等疫苗同时接种的相互影响研究,进一步研究和探讨母传抗体和自然感染对本品免疫原性的影响。 2.开展本品批间一致性临床研究。 3.开发和优化更适用于本品质控、利于批间一致性控制的质控方法。 4.开展全面工艺验证。2019年12月2020年9月启动Ⅳ期临床临床研究阶段。859.72
合计10,554.5387,837.06

(2)开发支出是否存在减值风险的判断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组织了对上述研发项目临床及申报生产工作进展程度、项目推进进度、我国法规调整影响、研发项目临床批件时效管理结果、公司资金支持保障度、产品市场销售预期等情况清理及核查,未发现项目异常情况。同时因《疫苗管理法》的出台,对我国疫苗行业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国家积极鼓励研发创新,鼓励疫苗产业整合等政策,有利于公司在自身品种优势、技术优势、生产管理优势、资本优势的基础上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基于研发工作实施相关的内、外部环境、企业资源分析、判断的同时,公司委托评估机构对公司资本化研发项目进行期末资产减值测试工作。报告期末,通过自身判断和评估机构减值测算,公司各项资本化研发项目不存在减值风险。

一、审计程序:

1、了解公司研究与开发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执行测试程序,确

定相关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了解公司研究与开发相关的会计政策,检查其是否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的规定;

3、检查相关的临床实验批件情况,是否符合公司资本化的要求;通过国家药品与食品监

督管理局网站查找相关的临床实验批件是否与实际相符;

4、检查同行业资本化情况,对比相应资本化口径;

5、检查四期临床相关的要求,研发支出资本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6、检查各项费用的分配情况,抽查相关的分配进行重新计算,检查其分配的合理性与准

确性;

7、对开发支出减值进行测试,检查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公司的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符合相应的规定,各期费用化和资本化金额符合公司的业务情况,开发支出不存在减值迹象。

六、问询函第六点所述内容

6、年报显示,你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疫苗产品销售合同发生的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将与生产产品直接相关的无形资产摊销费从研发费用摊销费调整计入营业成本。请结合新收入准则对合同成本的定义,分析将运输费用、研发费用摊销费计入营业成本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1)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概况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公司将疫苗产品销售合同发生的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在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的同时,约定企业需要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该运输活动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通常情况下,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只是企业为了履行合同而从事的活动,相关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相反,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发生的运输活动则可能表明企业向客户提供了一项运输服务,企业应当考虑该项服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公司疫苗产品相关的运输费用包括干线运输、支线运输等。其中,干线运输,即从子公司玉溪沃森运输至各省二级子库,属根据疫苗产品预期销售情况为各省进行的合理备货,该阶段不属于为执行某个销售合同的履约义务,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支线运输属于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活动,属公司为履行合同而从事的活动,所产生的运输费用根据新收入准则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并计入营业成本核算。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与生产产品直接相关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计入营业成本说明

与生产产品直接相关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属专利权摊销成本,根据新收入准则,基于以下考虑,该项成本属于合同履约成本:首先,无形资产中与专利权有关的经济利益系通过所生产的产品实现,故专利权摊销成本与疫苗销售合同直接相关。其次,该专利权摊销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第三,该专利权摊销成本预期能够通过疫苗销售收回。因此,将与公司疫苗产品生产直接相关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计入营业成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审计程序:

1、检查相应的运输合同,判断其是否属于合同履约成本;

2、检查相应的运输费用,检查其是否计入到恰当的成本费用;

3、检查运输费用的调整是否正确;

4、检查无形资产摊销的金额,检查其转入营业成本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准则的规定;

5、测算无形资产的摊销,检查摊销金额调整的准确性。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运输费用的调整计入营业成本以及公司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营业成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合理的。

七、问询函第七点所述内容

7、2019年、2020年,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1.12亿元、5.80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58.50%、35.17%。请说明前5大供应商名称、基本情况、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对其采购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采购金额,期末的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预付账款余额,主要供应商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结合主要原材料品种或服务进一步说明发生变化的具体原因、合理性,该变化是否符合行业规律。

回复:

(1)公司2019年度前五大供应商详细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供应商基本情况关联 关系采购物资、提供 服务内容采购金额付款方式期末应付账款余额期末预付账款余额
供应商一主要从事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仪器设备、耗材、医疗器械一、二类(不含前置许可项目)等物品批发、零售工作。1-氰基-4-二甲氨基吡啶四氟硼酸酯、酪元氨酸、预灌封注射器针管等240种原材料、耗材及设备采购4,428.80预付30%货款,尾款货到验收合格见票每月支付部分款项。15.6753.96
供应商二主要从事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医疗器械(一、二类不含许可的项目)、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玻璃制品等销售。胰蛋白胨、EP(复合醇消毒液)、囊式滤芯等449种原料、耗材及设备等采购3,342.62预付30%货款,发货前支付20%,尾款货到验收合格见票3个月内付清。174.70
供应商三主要从事药用注射玻璃容器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等事项中性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塑料白盘等包材、耗材采购1,354.23货到验收合格见票3个月内付清全款。205.57
供应商四水煤浆生产及销售;煤炭、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及金属矿的批发、零售。水煤浆采购1,218.45每个月度以实际收到水煤浆,在发票等相关票据齐全且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支付至168.06
供应商基本情况关联 关系采购物资、提供 服务内容采购金额付款方式期末应付账款余额期末预付账款余额
对方银行账户。
供应商五主要从事国内贸易,物资供销。硫酸铵、干酪素、谷氨酸钠等364种原料、耗材采购850.29预付30%货款,尾款货到验收合格见票每月支付部分款项。5.72
合计11,194.39395.02228.66

(2)2020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详细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供应商基本情况关联 关系采购物资、提供 服务内容采购金额付款方式期末应付账款余额期末预提并计入其他流动负债余额
供应商二主要从事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医疗器械(一、二类不含许可的项目)、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玻璃制品等销售。胰蛋白胨、EP(复合醇消毒液)、囊式滤芯等449种原料、耗材及设备等采购14,251.32预付30%货款,发货前支付20%,尾款货到验收合格见票3个月内付清。1,126.06
供应商六主要从事生物技术研发、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商业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仓储服务等业务。公司疫苗产品市场推广及维护服务13,422.43公司收到推广区域内疫苗销售货款后,按月结算支付。7,603.08794.46
供应商七主要从事生物、医疗、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推广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品牌策划与推广等业务。公司疫苗产品市场推广及维护服务12,582.24公司收到推广区域内疫苗销售货款后,按月结算支付。4,096.614,383.43
供应商八主要从事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等业务。公司疫苗产品市场推广及维护服务9,140.06公司收到推广区域内疫苗销售货款后,按月结算支付。6,105.77458.76
供应商九主要从事生物制品研发;企业管理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物流咨询服务;商业信息咨询;市场调研服务;市场经营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医疗器械技术推广服务等业务。公司疫苗产品市场推广及维护服务8,591.26公司收到推广区域内疫苗销售货款后,按月结算支付。1,490.854,557.70
合计57,987.3020,422.3610,194.35

(3)2019年、2020年供应商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前五大供应商较上年同期变更了4家,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统计供应商采购额口径为物资采购额,未包含除物资采购外接受技术服务、产品销售市场推广及维护服务、基

建工程等服务类事项,2020年度编制定期报告过程中对报告披露项目进行梳理、分析认为,供应商采购额口径应包含除物资采购外接受服务、劳务等事项的采购额更合理,为提高公司对外公告数据质量、优化统计口径,公司2020年及以后年度供应商交易额统计口径在原物资采购额基础上新增报告期内接受服务采购额。同时,因报告期内,公司新增13价肺炎结合疫苗销售收入165,845.75万元及原有疫苗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致市场推广及维护费较上年同期增加163.99%,致报告期内供应商及采购额较上年同期产生变动。

上述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属公司真实业务、具有合理性。同时,因公司报告期内新增13价肺炎结合疫苗销售导致销售收入增加165,845.75万元,故公司2020年度相关指标与同业不具有可比性。

(4)按新、旧统计口径分别统计的两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情况

1)按2019年年报原口径统计的2019年、2020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及占比详细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供应商2019年 采购额2020年 采购额关联关系
第一名4,428.806,748.71
第二名3,342.625,730.72
第三名1,354.233,628.93
第四名1,218.451,943.46
第五名850.291,775.20
小计11,194.3919,827.02
全年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19,135.6731,968.65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58.50%62.02%

注:2019年、2020年公司采购业务因报告期内新增13价肺炎结合疫苗及原有疫苗产品销售量增加,致2020年采购范围和规模变化,故2020年前五名供应商较2019年前五名均发生了名次变动,并更换了3家供应商。

2)按2020年年报新口径统计的2019年、2020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及占比详细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供应商2019年 采购额2020年 采购额关联关系
第一名7,388.3714,251.32
第二名6,780.7013,422.43
第三名4,407.1312,582.24
第四名3,967.499,140.06
第五名3,865.158,591.26
小计26,408.8457,987.30
全年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84,114.55164,840.12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31.40%35.17%

注:2019年、2020年公司采购业务因报告期内新增13价肺炎结合疫苗及原有疫苗产品销售量增加,同时因产品销售推广和基建服务等较上年同期增加,致2020年采购范围和规模变化,故2020年前五名供应商较2019年前五名均发生了变动,其中更换了3家供应商。

如上表两种统计口径对比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因公司新增13价肺炎结合疫苗及原有疫苗产品销售量及销售收入增加,致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原辅材料使用量增加,疫苗产品市场推广及维护费也较上年同期增加,直接导致公司按照2019年原物料采购统计口径或按照2020年新综合采购口径统计的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和全年采购总额均增加。同时,两种统计口径下2020年度前五大供应商均较上年变更了3家。通过两种口径统计结果对比,相同口径下公司各年度前5名采购额占全年总采购额比例变化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新统计口径统计的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采购总额及占比更有利于全面、完整列报公司实际情况,统计口径的调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

一、审计程序:

1、检查相应的采购合同,并对应付账款余额的采购类别进行分类分析;

2、对应付账款进行独立函证,对函证回函独立控制;

3、对两年度变化较大的采购进行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4、检查供应商变化情况,检查异常情况,是否与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匹配;

5、检查主要供应商的背景,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核实其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公司的采购量增加,主要是基于业务量增加导致采购量增加;供应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交易均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八、问询函第八点所述内容

8、在建工程项目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于 2019 年末工程进度已经达到 100%,报告期内转入固定资产 8,071.12 万元,2020 年末余额为 12,886.51 万元。请结合 GMP 符合性检查情况,说明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未完全转入固定资产的原因。

回复:

(1)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情况说明

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于2019年末工程进度达到100%,未结转

固定资产部分主要涉及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菌苗楼内的分包装中心和13价肺炎结合疫苗车间。因疫苗产品各项法规要求及行业特殊性规定,即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原址或者异地新建、改建、扩建车间或者生产线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提交涉及变更内容的有关材料,并报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检查结果应当通知企业。检查结果符合规定,产品符合放行要求的可以上市销售。”的规定,上述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菌苗楼内的分包装中心和13价肺炎结合疫苗车间建成后需要经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符合性检查后才能投产并进行产品生产,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2019年末,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在建工程余额21,121.40万元未转入固定资产。

2020年1月,公司13价肺炎结合疫苗车间获得 GMP符合性检查结论通知,即可正式生产疫苗产品,故13价肺炎结合疫苗车间及配套设施设备于2020年1月结转固定资产,转固金额8,071.12万元,报告期内结算减少在建工程163.78万元。截至2020年末在建工程余额为12,886.51万元,未结转固定资产的原因是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菌苗楼内的分包装中心在报告期内未取得GMP符合性检查结论。

(2)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未完全转入固定资产的原因

2020年末,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菌苗楼内的分包装中心未取得GMP符合性检查结论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分包装中心是按照全面符合WHO等国际认证标准进行设计建设,疫苗生产过程中的数据可靠性保障要求提高,实现自动化和信息化程度加强,因此,公司设施设备信息系统等均采购自国内外知名企业。2020年受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响,厂房设施设备调试和验证等工作未能按计划如期于2020年6月完成,将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向监管机构申请分包装中心药品生产质量规范(GMP)符合性检查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厂房设施设备完成验证工作,故截至目前三期工程中的分包装中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符合性检查尚未启动,该中心不具备生产已上市产品条件。

公司基于疫苗行业特性以及行业规范要求,并结合固定资产相应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基建工程转固是基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疫苗产品基建工程的可使用状态是基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GMP证书作为转固的条件。因此,公司固定资产未转固的原因是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菌苗楼内的分包装中心在报告期内未取得GMP符合性检查结论所致。

一、审计程序:

1、了解固定资产与长期资产业务循环内部控制,评价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执行测试程序,确定相关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检查购买相关资产的合同、检查其到货情况,安装情况;

3、实地查看相关的设备、厂房运营情况,是否与实际生产经营产品相符;

4、实地查看未转固资产的情况,并结合GMP证书发放的情况,检查其转固的依据是否充分。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公司属于疫苗行业的研发生产销售企业,资产的运营有严格的规定要求,根据行业特点,公司将在取得GMP证书的时点对相关资产进行转固。公司的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所涉及的分包装中心项目由于没有获得药监局批复的GMP证书,因此,相关在建工程未转固。

九、问询函第九点所述内容

9.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保证金项目金额为 11,904.00 万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保证金项目金额为 10,743.13 万元。请说明前述保证金的形成原因,以及报告期内同时收到和支付大额保证金的合理性。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保证金项目金额为11,904.00万元,主要构成项目及形成原因为:(1)2020年公司与推广商签订了13价肺炎结合疫苗产品推广服务协议,为保障服务效果,根据协议于2020年7月收到推广商向公司支付的履约保证金10,000.00万元;(2)公司因疫苗产品销售业务质押银行的保证金款1,824.00万元到期解除质押;(3)公司收取其它零星保证金款8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保证金项目金额为10,743.13万元,主要构成项目及形成原因为:(1)公司与推广商签订的13价肺炎结合疫苗产品推广服务协议于2020年末执行完毕,依据推广协议于2020年12月公司退回前期已收推广商履约保证金10,000.00万元;(2)公司因疫苗销售业务支付投标保证金415.86万元;(3)按云南省政策规定,公司子公司昆明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在建工程项目支付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27.00万元等。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按照推广服务协议收到协议保证金10,000.00万元,计入现金流量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于2020年12月服务结束时退还保证

金10,000.00万元,计入现金流量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司按照货币资金收、支会计核算原则,致报告期内出现收到和支付大额保证金情况,该事项属公司与推广商间的协议保证金资金正常收、支账务处理、列报和披露,为公司真实业务,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审计程序:

1、获取相应的保证金合同,了解保证金实际发生的业务真实性;

2、了解推广商保证金是否符合相应的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商业实质以及商业逻辑;

3、检查履约保证金协议合同约定的执行情况是否与实际一致;

4、检查投标保证金合同约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支付条件是否符合合同以及法律的规定;

5、检查报表列报是否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列报,并完整披露。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公司的保证金收付是与公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是合理的;同时列报是符合会计报表的披露要求。

十、问询函第十点所述内容

10、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股权投资款余额 15,620.91 万元,请说明预付股权投资款的形成原因,付款条款及付款时间、股权交割的安排及进展。

回复:

(1)关于预付股权投资款的形成原因和过程

2020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沃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沃嘉”)及其他投资者与SIRNAOMICS,INC(圣诺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圣诺”)签署了D 序列优先股投资协议(人民币投资人)等系列协议,相关投资协议约定上海沃嘉作为人民币投资人向美国圣诺的控股子公司--苏州圣诺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圣诺”)支付投资预付款,与此同时,上海沃嘉获得未来根据认股权证所约定的行权价格认购美国圣诺或为实现上市目的而搭建的境外主体(境外拟上市主体)的D序列优先股的权利。

因上海沃嘉系于境内注册的公司,其以人民币资金投资美国圣诺或境外拟上市主体均须办理相关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和审批等手续,前述境外投资审批手续的办理需一定的时间和过程,故各方约定各人民币投资人在境外投资手续办理完成前先向苏州圣诺支付投资预付款,在上海沃嘉等各人民币投资人办理完境外投资审批手续后,各人民币投资人从苏州圣诺退出

并在美国圣诺或境外拟上市主体进行持股。公司在未获得美国圣诺或境外拟上市主体的股权前向苏州圣诺于境内支付的人民币资金款项以预付股权投资款处理,待完成相关境外投资审批手续及美国圣诺或境外拟上市主体的股权认购登记手续后,相关预付股权投资款将正式转为投资款。

(2)关于投资款的付款条件及时间

根据相关投资协议约定,上海沃嘉于2020年11月5日向苏州圣诺支付了投资款人民币15,620.91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及有关会计准则规定,上述投资款项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股权投资款”。

(3)关于股权交割的安排和进展

根据美国圣诺的整体一揽子重组安排,上海沃嘉等12家人民币投资人已于2021年2月取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颁布的《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109202100028号)及《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沪自贸管境外备〔2021〕18号),并完成了外汇登记及全部境外投资审批手续。

苏州圣诺于2021年2月26日已将人民币15,620.91万元退还上海沃嘉。上海沃嘉已于2021年3月9日将股权投资款人民币15,620.91万元换汇支付给SIRNAOMICS,Ltd(开曼圣诺,美国圣诺为境外上市目的而搭建的拟上市主体),并于当日成为SIRNAOMICS, Ltd的合法股东,持股数量为3,593,750股。

据此,截至本回复函日,该预付股权投资款已正式转为对境外拟上市主体开曼圣诺的投资款。

一、审计程序:

1、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了解相应预付股权投资款的情况,股权投资进展情况以及股权交割情况;

2、检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合同,了解其投资情况;

3、检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决策,检查是否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4、对预付股权投资款进行独立函证,并独立收回函证,检查回函的可靠性与回函的正确性。

二、审计结论:

经核查,预付的股权投资款经公司严格审批,签订了合同,履行了披露义务;由于未完成股权交割,因此,期末形成预付股权投资款。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鹏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宜鹏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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