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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环境: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张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得到了有效的保障。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本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缺席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平999000

本人按时出席了2020年度公司召开的9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于董事会所议事项,本人主动调查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进行分析和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表决。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0年度充分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运用专业知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召开 时间会议 届次独立意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发表 意见
序号召开 时间会议 届次独立意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发表 意见
12020年2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1、《关于控股股东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为子公司向控股股东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0年 4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 7、《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 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9、《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0年 8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0年 8月3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0年 10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0年 10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除利用参加2020年度各次董事会时间之外,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经营层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同时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对公司的有关报道、行业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得到了管理层及时、详细的答复和说明。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情况,认真审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3、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着重提升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知和理解,强化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力,履行规定义务,同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本人保持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就公司薪酬及考核制度进行研究并提出改革建议,促进新起点下公司逐步建立体系更加完善的薪酬激励机制。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主动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改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1年本人将继续以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________ _____

张 平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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