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科融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3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特别提示:
本次《问询函》已作阶段性回复,第1题(2)、第3题(2)、第4题、第5题、第9题、第10题将于2021年5月19日进行回复。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融环境”)于2021年5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14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现就相关其他问题回复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按季度确认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520万元、12,979万元、9,759万元、24,236万元,各季度大幅波动且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的47.06%;报告期内节能燃烧、垃圾发电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1.73%、41.48%,连续两年大幅上升。
(1)请你公司结合行业特征、疫情影响、以往年度业务季节波动特点等,分析报告期内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等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说明收入函证及截止性测试情况。
回复如下:
公司订单流程及收入确认流程包括设计、采购、生产、物流、安装、调试等,年末收入确认较多与公司所在行业的项目执行相关。由于多数项目以年底前竣工或正式投产为目标,导致项目将集中在年底前进行最终调试及验收,同时也将在年底集中进行收入确认。且2020年上半年,受全球范围内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节能燃烧板块部分项目工程施工延期,但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受到延期施工的上下游客户对延期订单的完工周期也提出了年底前尽量完成的要求,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公司也大幅优化了采购、制造、发货及调试效率。
公司往年按季度收入确认情况如下:
时间 | 营业收入(万元) | 第四季度收入全年占比(%) | |
2020年 | 第一季度 | 4,520.21 | 47.06% |
第二季度 | 12,979.28 | ||
第三季度 | 9,759.29 | ||
第四季度 | 24,235.87 | ||
2019年 | 第一季度 | 7,744.70 | 34.92% |
第二季度 | 13,455.99 | ||
第三季度 | 12,212.23 | ||
第四季度 | 17,927.91 |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等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针对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收入大幅波动情况,我们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已经充分关注,将收入列为关键审计事项,执行了以下程序:
(1)询问了解与销售与收款有关的内部控制流程,执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确认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2)访谈管理层及销售部、财务部等部门员工,了解营业收入增长变动情况、经营模式、收入确认方法、时点及结算过程;
(3)检查报告期销售合同、销售出库单、货物运输的物流单据、签收回执、销售发票、银行单据等原始资料,了解公司与客户之间对货物所有权及主要风险转移、交易价格及数量、结算时间及方式等情况的相关约定,并与各期明细账、记账凭证相核对,以核查收入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4)对于报告期主要客户,采取访谈、函证的方式,核查主要客户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向客户确认报告期的销售金额和期末客户欠款余额信息;
(5)对报告期期末及下期期初发生的销售情况进行截止性测试,并结合存货的截止性测试了解销售收入是否存在跨期情况及当期收入核算是否完整、准确;
2、执行的营业收入函证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度公司 合并营业收入 | 其中:母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 | 其中:子公司燃控院2020年度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金额(A) | 514,946,526.12 | 208,466,566.17 | 128,825,930.48 |
发函金额(B) | 131,276,412.88 | 47,231,609.24 | 84,044,803.64 |
回函金额(C) | 53,373,295.24 | 14,646,933.18 | 38,726,362.06 |
发函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D=B/A)% | 25.49% | 22.66% | 65.24% |
回函金额占发函金额的比例(E=C/B)% | 40.66% | 31.01% | 46.08% |
对未回函金额执行的审计程序:由于公司销售客户较为分散,对于尚未回函客户,通过查看销售合同、销售出库单、货物运输的发运单据、签收回执、销售发票、验收单等原始单据及销售回款测试等执行了替代程序。
3、执行的营业收入截止测试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9-12月 | 2021年1-3月 |
营业收入金额(A) | 242,358,724.30 | 25,245,077.40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金额 | 240,644,371.42 | 19,608,181.30 |
检查项目验收单金额 | 108,269,189.78 | 5,443,321.23 |
检查金额占营业收入金额的比例% | 44.67% | 21.56% |
经核查,公司关于收入大幅波动主要系国内疫情影响,以及行业客户在年底前要求尽量完成的表述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通过执行函证及截止测试等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科融环境2020年度收入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报告期初和期末,蓝天环保分别欠你公司8,119万元、7,817万元。蓝天环保承诺每年还款,你公司根据其近期还款情况、财务指标和现金流,对该部分款项以账龄形式计提坏账,报告期初和期末分别计提坏账准备3,021万元、3,709万元。年审会计师连续两年就上述蓝天环保坏账计提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2020年以来蓝天环保实际还款情况,是否与每年承诺还款计划一致。
回复如下:
公司与蓝天环保约定每年分期支付欠款,具体方案如下:
年限 | 金额(万元) | 还款金额(万元) | 完成进度 |
2020年12月底前 | 400.00 | 400.00 | 100% |
2021年12月底前 | 700.00 | 207.88 | 30% |
2022年12月底前 | 1,000.00 | - | - |
2023年12月底前 | 1,500.00 | - | - |
2024年12月底前 | 2,200.00 | - | - |
合计 | 5,800.00 |
依据蓝天环保的还款承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应归还公司400.00万元,上述承诺已完成。公司目前已收到蓝天环保归还的2021年度欠款共计人民币
207.88万元,蓝天环保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应归还公司700.00万元,目前已完成2021年度承诺还款总金额进度的30%,在双方约定的正常承诺还款进度中。公司将继续保持高度严谨的态度积极催促并跟进蓝天环保履行还款承诺,按时按量的妥善解决蓝天环保与公司的债务债权,维护公司利益。
(2)年报显示,蓝天环保涉及大量的买卖合同纠纷。请你公司结合其财务状况、诉讼情况、履约能力的变化等,说明蓝天环保承诺每年还款的可行性,是否已提供履约保障措施,你公司仅根据承诺函对该部分款项按账龄计提坏账是否谨慎、合理。
回复如下:
1、财务现状:蓝天环保2020年期末货币资金为:621.84万元,2020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71.00万元,净利润为-403.72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3,849.00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287.53万元。
2、诉讼情况:2020年诉讼19起,调解或判决总标的1641万元,已支付1042万元,截止到2021年4月未支付599万元。针对诉讼案件蓝天环保积极应对,与诉讼相对方协商、调解,通过货款折扣方式减少总货款,通过和解、调解采取分期支付缓解集中付款、一次性付款等付款压力。
3、履约能力:现金是企业偿债能力重要指标的体现,2020年蓝天环保现金回款金额为13,849.00万元,属于正常经营状态,具有履约还款能力。且在2020年至今一直处于还款状态。
4、资质及专利情况:蓝天环保拥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重要资质。
5、现有业务及拓展:目前蓝天环保拥有湄洲湾电厂脱硝项目,每年运维收入为1,200.00万元,较为稳定,运维期15年,2025年到期。现有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环保岛EPC总承包项目合同,合同金额15,281.00万元,目前工程进展顺利,已完成1#机组安装试运行,预计2021年8月份两台机组全部交付投运。综上所述,蓝天环保按照承诺函约定未来5年归还公司5,800.00万元具有可行性,公司对该部分款项按账龄计提坏账具有谨慎、合理性。
(3)请你公司按照不同计提比例测算蓝天环保坏账计提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的影响,是否可能导致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并说明是否有消除保留意见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预期时间。回复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对蓝天环保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加单项计提的方式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3,709.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账龄明细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余额 | 计提坏账金额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应收账款 | 59.00 | 59.00 | 0.00 | 22.00 | 0.00 | 37.00 |
其他应收款 | 7,758.00 | 3,650.00 | 180.00 | 1,428.00 | 4,844.00 | 1,306.00 |
合计 | 7,817.00 | 3,709.00 | 180.00 | 1,450.00 | 4,844.00 | 1,343.00 |
2、假设公司对蓝天环保应收款项采用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蓝天环保坏账准备余额为2,351.00万元,本期应计提坏账准备1,102.00万元,本期实际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688.00万元,公司2020年盈亏性质不变。
3、假设公司对蓝天环保应收款项采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蓝天环保坏账准备余额7,817.00万元,本期应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796.00万元,超出实际计提金额4,108.00万元,以此假设公司2020年净利润-2,809.00万元,所以可能导致盈亏性质改变,但依据蓝天环保的公司还款承诺、持续还款实际情况及履约能力等情形,公司认为采取部分金额单项计提方式是谨慎、合理的。
公司将加强与蓝天环保的日常沟通和实地还款监督,在保障完成2021年还款计划的基础上,催促蓝天环保采取除现金外的其他等价资产偿还方式来加大还款金额力度和缩短还款总体时限,尽快消除蓝天环保的保留事项,目前预期消除全部还款时间为蓝天环保出具的还款承诺时间,若蓝天环保提前部分或全部完成还款,公司将及时披露具体进展。
(4)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就蓝天环保坏账计提事项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及
替代程序、已获得的审计证据;结合该事项对公司盈亏性质的影响,对照审计准则相关规定说明出具保留意见的合理性、合规性,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我们对于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可回收金额,已执行的核查程序:
(1)已对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发函确认;
(2)检查了科融环境与蓝天环保签订的偿还协议,根据该协议我们针对蓝天环保的履行情况,检查了其还款银行进账单据;
(3)与科融环境管理层沟通该事项,了解该事项的具体情况;
(4)对蓝天环保进行现场访谈,向相关负责人员了解该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涉诉情况,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营运能力、偿债能力、信用情况进行了分析;
(5)复核了科融环境公司管理层对于蓝天环保应收款项的坏账金额计算过程;
(6)查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公告网等公开信息网站。
2、经过对蓝天环保应收款项执行上述核查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
(1)取得企业询证函回函,确认一致;
(2)通过对蓝天环保的了解和现场访谈,了解到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诉讼相对方协商、调解,解决了部分公司诉讼事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正逐步趋于好转;
(3)检查还款协议及还款履行情况,了解到蓝天环保已按约定支付了2020
年度的400万元的还款承诺,同时截止审计报告日,公司履行2021年度的还款承诺,支付欠款金额207.88万元占比30%。
(4)通过与科融环境管理层的沟通及对其计提坏账的复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对蓝天环保应收款项余额为7,817.00万元,其中5,800.00万按照账龄方式进行计提坏账,剩余部分全额计提坏账。已计提预期信用损失3,709.00万元,计提比例为47%。综合上述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对于科融环境针对蓝天环保公司应收款项确认的计提坏账金额,认为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坏账计提金额是否需调整。
3、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五条规定:广泛性,是描述错报影响的术语,用以说明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或者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下列方面:(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二)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对于蓝天环保坏账计提事项,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数量有限,仅影响其他应收款和信用减值损失这两个报表项目,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71%,占比较少。假设公司对蓝天环保应收款项采用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将导致公司盈亏性质发发生改变,由于已充分披露了蓝天环保坏账计提事项,且蓝天环保当前已按分期付款合同条件履行了必要付款义务,因此我们认为此事项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不至关重要。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3.报告期内,你公司先后处置控股子公司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睢宁宝源”)、北票市科融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票水务”)全部股权,以及北京英诺格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英诺”)部分股权,处置完成后持有北京英诺29.31%股权,丧失对北京英诺的控制权,合计确认处置收益794万元,占你公司净利润的61%。此外,报告期末你公司对睢宁宝源仍有15,900万元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为11,650万元。
(1)请你公司结合处置子公司资金收款、股权过户、工商登记变更等情况,说明出售各子公司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确认时点、确认依据,会计处理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出售各子公司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评估情况等,说明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回复如下:
1、公司出售各子公司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确认时点、确认依据,会计处理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详情如下:
(1)睢宁宝源
公司处置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90.2147%股权,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2,711.97万元(2020年8月18日、2020年9月10日、2020年12月25日分别收回股权转让款8,000.00万元、4,000.00万元、711.97万元)。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认依据为实际交接日时点,2020年9月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处置睢宁宝源确认投资收益14.65元,即母公司个别报表确认的投资收益+合并报表确认的投资收益[7,119,685.26+(-7,119,670.61)],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单元:元
母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
借:银行存款 | 127,119,685.26 | 借:投资收益 | 7,119,670.61 |
贷:长期股权投资 | 120,000,000.00 |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 7,119,670.61 |
贷:投资收益 | 7,119,685.26 |
(2)北票水务
公司处置北票市科融水务有限公司70%股权,2020年5月19日收到股权转让款5万元。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认依据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点,2020年7月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处置北票水务确认投资收益4,786,578.65元,即母公司
个别报表确认的投资收益+合并报表确认的投资收益[(-1,950,000.00)+6,736,578.65],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单元:元
母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
借:银行存款 | 50,000.00 |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 6,736,578.65 |
借:投资收益 | 1,950,000.00 | 贷:投资收益 | 6,736,578.65 |
贷:长期股权投资 | 2,000,000.00 |
(3)北京英诺
公司处置北京英诺格林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已收到股权转让款2,482.00万元(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8日、2020年6月20日、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24日、2020年7月31日分别收回股权转让款600.00万元、
600.00万元、400.00万元、300.00万元、200.00万元、382.00万元)。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认依据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点,2020年9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处置北京英诺确认投资收益412,430.28元,即母公司个别报表确认的投资收益+合并报表确认的投资收益[(-13,123,045.20)+13,535,475.48]元,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单元:元
母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
借:银行存款 | 24,820,000.00 |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 13,535,475.48 |
借:投资收益 | 13,123,045.20 | 贷:投资收益 | 13,535,475.48 |
贷:长期股权投资 | 37,943,045.20 |
综上,公司认为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结合出售各子公司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评估情况的交易价格是否公允说明
(1)睢宁宝源
睢宁宝源的出售价格以截止2020年5月31日的经审计净资产为作价依据,睢宁宝源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0年5月31日(元) |
总资产 | 466,903,693.54 |
净资产 | 140,907,950.99 |
营业收入 | 23,865,704.31 |
净利润 | 6,254,808.70 |
(2)北票水务
北票水务的出售价格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净资产为作价依据,北票水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元) |
总资产 | 6,853,158.22 |
净资产 | -4,684,006.09 |
营业收入 | 26,358,945.72 |
净利润 | -1,474,158.29 |
(3)北京英诺
北京英诺的出售价格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净资产为作价依据,北京英诺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元) |
总资产 | 292,546,662.46 |
净资产 | 121,233,935.61 |
营业收入 | 187,629,563.99 |
净利润 | 5,913,344.89 |
上述三个公司处置的交易价格均有经第三方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结果为参照,以全额净资产作为作价依据和基础,故公司认为上述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是合理的、是公允的。
(3)请结合你公司所处行业、主营业务发展、资产结构及偿债能力、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出售子公司是否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公司所处节能环保行业,从公司所在的市场行业结构来看,公司客户主要分部在火力发电、石油、化工、冶金、建材、市政等行业。在2020年及“十三五”时期,全国全口径发电量同比增长,火力发电依然是我国第一大电能供给来源,全国电源新增装机容量同比增长80%以上,电力行业新上机组较往年市场增长率及需求增长率均大幅增加,于是伴随着新机组的建设和老机组的改造需求也都在
同比例增加,公司相应的设备及系统需求量机会增加。在石化行业,因国家环保力度的加强,如加热炉等设备都需要进行煤改气的升级,低氮改造项目的市场前景预测将同比例大幅增加,利好公司的低氮燃烧设备需求。另外,垃圾发电行业稳中有升,固废处置市场新项目趋于饱和,但旧项目改造需求增多。公司将紧抓废气、废液的处置需求,通过公司对有机废气治理VOCs的技术经验和研发优势,有效的对精细化工行业中的含有不同物质成分的废气、废液进行综合治理技术的优化提升和市场份额拓展。
公司目前在营业收入的贡献上以母公司、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燃控”)及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城宝源”)为主,母公司及徐州燃控所涉及的节能燃烧业务存量客户及订单稳定,节能燃烧业务的营收占整体公司营收的50%,是公司主要的核心技术研发中心,特别是建有亚洲规模最大的燃烧试验室,包括油枪雾化测试试验台、油气燃烧试验台、加热炉燃烧测试台、煤粉节能点火试验台、燃料气配比混气系统等试验设施,能够在模拟真实工况下开展等离子煤粉点火试验、双强微油煤粉点火试验,燃油、燃气、水煤浆、工业废液等燃烧设备的燃烧试验与数据采集,为企业技术研发创造良好的试验测试条件。诸城宝源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模式清晰简明,经营模式上以BOT即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及运营,诸城宝源的特许经营期限为26年,业务持续稳定。在运营及偿债能力上,公司销售回款良好,截止2020年12月31日,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15.02万元,公司货币资金为17,980万元,公司有能力应对短期及长期的偿债风险。
公司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指标如下:
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 流动比率 | 140.58% |
速动比率 | 119.74% | |
现金比率 | 38.28% | |
长期偿债能力指标 | 资产负债率 | 44.07% |
利息保障倍数 | 1.98 |
综上,出售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亦不会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评价与筹资与投资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对相关内部控制流程执行穿行测试,对关键控制流程执行控制测试;
2、查阅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文件、相关决议、公司内部审批手续等资料;
3、访谈股权受让方了解股权转让的背景;
4、查阅处置子公司历来财务报表,了解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处置子公司的背景,同时了解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5、检查股权转让相关的审计评估文件、股权转让协议,分析、股权转让的价格及公允性;
6、查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账和投资收益明细账,对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进行复核;
7、通过专业查询软件查询,股权受让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我们认为,(1)科融环境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置子公司的交易价格公允;(2)公司目前在营业收入的贡献上以母公司、徐州燃控及诸城宝源为主,科融环境出售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亦不会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6.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中发出商品余额为7,915万元,占存货余额的
54.67%,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1,228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发出商品的类别及相应金额、存储情况及现状,结合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发出商品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行业市场环境、产品性质与特点等因素,说明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就发出商品真实性、准确性所采取的审计程序及主要结论。
回复如下:
公司发出商品按照类别及相应金额、存储状况及现状列示明细如下:
序号 | 产品类别 | 金额(元) | 存储状况 | 现状 |
1 | 常规点火装置 | 732,504.41 | 存储于客户项目现场 | 项目正常,产品保存完好 |
2 | 传统点火设备 | 508,086.74 | 存储于客户项目现 | 项目正常,产品保存完好 |
场 | ||||
3 | 低NOx燃烧器 | 1,237,968.12 | 存储于客户项目现场 | 项目正常,产品保存完好 |
4 | 工业炉-焚烧 | 12,674,875.71 | 存储于客户项目现场 | 项目正常,产品保存完好 |
5 | 工业炉-开工 | 1,800,488.90 | 存储于客户项目现场 | 项目正常,产品保存完好 |
6 | 工业炉-热风 | 635,788.91 | 存储于客户项目现场 | 项目正常,产品保存完好 |
7 | 火炬 | 1,347,149.95 | 存储于客户项目现场 | 项目正常,产品保存完好 |
8 | 火炬-地面 | 5,984,893.33 | 存储于客户项目现场 | 项目正常,产品保存完好 |
9 | 火炬-高架 | 4,843,188.28 | 存储于客户项目现场 | 项目正常,产品保存完好 |
10 | 控制检测装置 | 176,528.73 | 存储于客户项目现场 | 项目正常,产品保存完好 |
11 | 双强少油 | 3,211,540.29 | 存储于客户项目现场 | 项目正常,产品保存完好 |
12 | 油气燃烧系统-低氮 | 6,418,149.55 | 存储于客户项目现场 | 项目正常,产品保存完好 |
13 | 油气燃烧系统-废液气 | 7,430,407.50 | 存储于客户项目现场 | 项目正常,产品保存完好 |
14 | 油气燃烧系统-富氧 | 767,702.84 | 存储于客户项目现场 | 项目正常,产品保存完好 |
15 | 油气燃烧系统-混燃 | 1,654,239.30 | 存储于客户项目现场 | 项目正常,产品保存完好 |
16 | 油气燃烧系统-燃气 | 6,992,898.15 | 存储于客户项目现场 | 项目正常,产品保存完好 |
17 | 油气燃烧系统-燃油 | 9,644,314.79 | 存储于客户项目现场 | 项目正常,产品保存完好 |
18 | 油气燃烧系统-酸性气 | 803,750.88 | 存储于客户项目现场 | 项目正常,产品保存完好 |
合计 | 66,864,476.38 |
公司业务模式涉及到发出商品的主要为节能燃烧类产品,除部分备品备件外,通常为定制化商品,特点为订单式生产商品,其业务流程为前端销售部门签订业务合同,设计部门依据签订合同的产品技术标准进行设计产品,采购部门合同内容采购商品、生产部门依据技术标准进行生产、生产合同格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物流部门进行商品发货,待项目所在地达到可以安装条件后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技术交底等工作。
依据收入确认政策,对于此类业务模式的商品,公司把商品发到项目所在地时,不具备安装调试条件的,公司将此销售商品计入存货发出商品科目,待完成安装与调试后,公司对此发出商品转入项目成本,同时确认项目收入。
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公司节能燃烧业务发出商品为定单式生产,均有销售订单支持,一般情况下,业务订单不会出现取消、暂停或终止,每个项目都会有专业的业务人员进行跟踪服务,了解项目的具体进展,公司做为项目的专业分包商,生产的产品为项目中的一个部件,公司生产好的产品依据双方约定的条件,通常会先把产品发到项目所在地,但产品发到项目所在地时,项目的进度情况不受公司控制,无法对公司的产品安装到整体项目上,项目还不具备安装与调试条件,此种业务模式会导致公司的产品由于不具体安装和调试条件,不能安装和调试到项目上,上述原因导致公司的发出商品占存货的比例较高。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高能耗高污染的发展模式无法持续,节能减排成为必然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节能燃烧器所服务的煤化工、石油化工行业是我国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为企业节能燃烧器产品提供了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报告期公司的发出商品所涉及到的项目都属于正常项目,预计未来的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未计提发出商品跌价准备项目明细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货日期 | 金额(元) | 项目状态 |
1 | 无棣**燃化有限公司清洁油品加工工程项目2X10万吨/年硫酸装置燃烧炉、佘热回收器、汽包、膨胀罐 | 2019年 | 7,600,629.62 | 项目正常 |
2 | 福建省**天辰气体有限公司大型煤气化项目火炬 | 2019年 | 4,670,624.28 | 项目正常 |
3 | 安徽**C4/C5、C9综合利用及苯乙烯项目(一期)废液(焦油)焚烧系统 | 2019年 | 3,756,638.30 | 项目正常 |
4 | 中信**化工有限公司东明中信国安瑞华新材料项目公辅装置焦油焚烧系统 | 2018年 | 3,283,327.56 | 项目正常 |
5 | 安庆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40万吨/年烷烃脱氢及原料配套工程地面火炬 | 2019年 | 2,161,792.45 | 项目正常 |
6 | 陕西**石油炼化公司轻烃综合利用项目2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焚烧炉 | 2018年 | 2,153,685.81 | 项目正常 |
7 | 山东**众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炼化废气环保综合治理项目焚烧炉 | 2019年 | 1,787,360.17 | 项目正常 |
8 | 山东**化工地面火炬 | 2017年 | 1,563,957.33 | 项目正常 |
9 | 山东**东大有限公司30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 | 2020年 | 1,433,305.18 | 项目正常 |
目废液、废气处理装置 | ||||
10 | 泰山集团**民族大学2*29MW+2*10T/H煤粉锅炉燃烧系统 | 2017年 | 1,393,071.51 | 项目正常 |
11 | 东营**化工有限公司2*35T/H煤粉锅炉燃烧系统 | 2018年 | 1,348,615.03 | 项目正常 |
12 | 新材料与氢能源综合利用项目8*6万吨/年绿色炭黑循环利用装置低氮燃烧系统 | 2020年 | 1,195,515.23 | 项目正常 |
13 | 中盐**红四方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联产碳酸二甲酯项目废气焚烧工段燃烧炉、废热锅炉、中压汽包 | 2017年 | 1,126,304.49 | 项目正常 |
14 | 陕西**紫兆装备2×75T/H燃气锅炉燃烧系统及炉膛安全系统(FSSS) | 2017年 | 952,941.43 | 项目正常 |
15 | 扬子**绿色供汽中心项目3×540t/h高温超高压锅炉微油点火项目 | 2019年 | 947,750.36 | 项目正常 |
16 | 中国**制造煤油蒸汽排气系统设备 | 2019年 | 905,523.56 | 项目正常 |
17 | 甬**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材料苍南支线地面火炬 | 2018年 | 904,312.96 | 项目正常 |
18 | 山西**2x1000MW煤粉锅炉微油点火装置 | 2020年 | 900,215.38 | 项目正常 |
19 | 三和制造***有限公司锰铁矿悬浮磁化焙烧工程项目磁化焙烧炉燃烧装置 | 2019年 | 889,082.95 | 项目正常 |
20 | 兖煤**能化年产10万吨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火炬 | 2020年 | 796,339.36 | 项目正常 |
21 | 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启动及辅助燃烧器 | 2020年 | 748,878.22 | 项目正常 |
22 | 山西**2x1000MW煤粉锅炉点火装置 | 2019年 | 706,296.55 | 项目正常 |
23 | 甬**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地面放空火炬 | 2018年 | 672,097.12 | 项目正常 |
24 | 牙**酒钢3500T/D焙烧炉项目重油燃烧站系统 | 2019年 | 664,856.55 | 项目正常 |
25 | 成都**垃圾发电项目沼气、渗滤液浓缩液回喷装置 | 2020年 | 654,987.95 | 项目正常 |
26 | 泰山集团**九鹿纸业30T/H煤粉锅炉点火燃烧输粉系统 | 2017年 | 649,448.59 | 项目正常 |
27 | 克**依地面火炬 | 2017年 | 623,665.79 | 项目正常 |
28 | 珠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加氢项目2x45t/h燃气锅炉燃烧系统 | 2017年 | 588,000.28 | 项目正常 |
29 | 营*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PPP模式-启动及辅助燃烧器系统 | 2020年 | 582,676.38 | 项目正常 |
30 | 邯郸**垃圾电厂项目启动、辅助及沼气燃烧器系统 | 2020年 | 536,158.50 | 项目正常 |
31 | 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焦化(EPC)项目-煤气自动放散火炬 | 2020年 | 522,680.58 | 项目正常 |
32 | 铁岭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燃烧器 | 2018年 | 522,195.83 | 项目正常 |
33 | 濮阳**热电3×240煤粉锅炉项目微油点火系统及油枪、点火装置及推进器 | 2018年 | 469,824.81 | 项目正常 |
34 | 满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启动及辅助燃烧 | 2020年 | 436,582.85 | 项目正常 |
器系统 | ||||
35 | 盐田垃圾发电厂沼气入炉掺烧系统 | 2019年 | 422,520.50 | 项目正常 |
36 | 古*石化3×480tCFB点火燃烧系统 | 2020年 | 413,328.58 | 项目正常 |
37 | 平乡县**混凝土料有限公司 | 2019年 | 399,937.65 | 项目正常 |
38 | 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铜**产业基地铅精炼及稀贵综合回收项目燃烧器 | 2019年 | 392,190.49 | 项目正常 |
39 | 中国石油**长汀催化剂项目燃烧器 | 2019年 | 381,973.92 | 项目正常 |
40 | 山东**基力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危险废物焚烧系统EPC项目燃烧器 | 2019年 | 373,749.50 | 项目正常 |
41 | 自贡市**机械阿曼项目10MW热水锅炉天然气点火系统设备 | 2017年 | 373,245.97 | 项目正常 |
42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公司越南**铜冶炼项目稀氧燃烧系统 | 2019年 | 355,885.72 | 项目正常 |
43 | 金*科技碱熔炉低氮燃烧系统 | 2018年 | 340,696.53 | 项目正常 |
44 | 孝*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燃烧器 | 2020年 | 314,613.38 | 项目正常 |
45 | 福建省**天辰气体有限公司大型煤气化项目硫回收装置酸气燃烧器和尾气燃烧器 | 2019年 | 314,573.44 | 项目正常 |
46 | 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启动及辅助燃烧器系统 | 2020年 | 303,536.54 | 项目正常 |
47 | 绿色动力**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燃油燃烧器 | 2019年 | 294,164.40 | 项目正常 |
48 | 晋*市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燃烧器设备供货及技术服务采购 | 2020年 | 293,956.83 | 项目正常 |
49 | 东方锅炉-**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点火及辅助燃烧器 | 2020年 | 286,610.63 | 项目正常 |
50 | 陕西**煤电集团锦界热电2*75T/H+2*220T/H四台锅炉燃烧器双强微油点火系统改造 | 2017年 | 272,416.99 | 项目正常 |
51 | 金堆城**公司钼冶炼烟气应急处理项目加热器 | 2017年 | 271,136.66 | 项目正常 |
52 | 江阴市**热电有限公司#1、2、4锅炉双强微油点火系统改造 | 2018年 | 268,444.24 | 项目正常 |
53 | 中*能车里项目点火、辅助燃烧器及炉前管路系统162P 2# | 2020年 | 264,364.72 | 项目正常 |
54 | 鹤壁鹤淇项目-煤粉燃烧器 | 2020年 | 263,771.31 | 项目正常 |
55 | 中*能车里项目点火、辅助燃烧器及炉前管路系统162P 1# | 2020年 | 262,587.94 | 项目正常 |
56 | 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燃油燃烧器 | 2019年 | 256,548.24 | 项目正常 |
57 | 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启动及辅助燃烧器系统 | 2020年 | 244,673.11 | 项目正常 |
58 | 常州**燃烧器 | 2020年 | 243,836.29 | 项目正常 |
59 | 成都**环保发电厂项目启动及辅助燃烧器 | 2019年 | 242,589.64 | 项目正常 |
60 | 山东**石化低氮燃烧器 | 2017年 | 234,238.46 | 项目正常 |
61 | 泌*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启动及辅助燃烧器系统 | 2020年 | 233,653.10 | 项目正常 |
62 | 弋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燃烧器系统 | 2018年 | 232,809.70 | 项目正常 |
63 | 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启动及辅助燃烧器系统 | 2018年 | 232,645.24 | 项目正常 |
64 | 舟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大修改造-燃烧器 | 2020年 | 229,210.72 | 项目正常 |
65 | 突**化学集团麦迪拉粒状重钙生产装置EPC总包工程项目热风炉燃烧器 | 2017年 | 226,089.88 | 项目正常 |
66 | 安徽省**斯环保科技新建6万吨/年废油再生项目年处理9000吨危废焚烧系统燃烧器系统 | 2018年 | 220,739.00 | 项目正常 |
67 | 酒*垃圾发电项目-燃气燃烧器系统 | 2020年 | 220,617.41 | 项目正常 |
68 | 高*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沼气燃烧器 | 2020年 | 210,866.45 | 项目正常 |
69 | 诸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250T/d垃圾炉点火燃烧器改造项目 | 2020年 | 208,984.76 | 项目正常 |
70 | 国能**(二期)1*35MW生物质热电联发电项目锅炉设备点火燃烧器及推进装置 | 2020年 | 208,193.44 | 项目正常 |
71 | 福建**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40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40万吨/年发烟硫酸装置预热炉系统、磺枪 | 2020年 | 207,382.28 | 项目正常 |
72 | 泰国TPI B15-1*750T/D垃圾发电锅炉项目启动及辅助燃烧系统 | 2019年 | 205,842.46 | 项目正常 |
73 | 泰国TPI B14-1*750T/D垃圾发电锅炉项目启动及辅助燃烧系统 | 2019年 | 204,758.38 | 项目正常 |
74 | 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启动及辅助燃烧器系统 | 2020年 | 204,548.40 | 项目正常 |
75 | 甘肃**贵金属煤气燃烧器及煤气热风炉改天然气 | 2017年 | 201,449.01 | 项目正常 |
76 | 广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项目燃烧器 | 2020年 | 200,697.49 | 项目正常 |
77 | 鲁*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1×130T/H锅炉岛设备点火燃烧机及推进装置 | 2020年 | 199,594.20 | 项目正常 |
78 | 杞*生物质秸秆焚烧项目1×130T/H锅炉岛设备点火燃烧机及推进装置 | 2020年 | 199,594.20 | 项目正常 |
79 | 泰国TPI-1*750垃圾发电锅炉项目启动及辅助燃烧器系统 | 2019年 | 198,052.74 | 项目正常 |
80 | 吴*市环保热力发电厂及配套设施项目沼气燃烧器 | 2020年 | 196,646.83 | 项目正常 |
81 | 联*新材料CFB锅炉废油废水掺烧系统设备及服务 | 2018年 | 195,316.61 | 项目正常 |
82 | 九江**心化肥有限公司酸性气燃烧器 | 2019年 | 189,589.38 | 项目正常 |
83 | 白城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燃烧器及控制系统 | 2020年 | 187,682.03 | 项目正常 |
84 | 庄*市污废循环处理综合体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一期)启动、辅助及沼气燃烧器系统 | 2020年 | 185,333.04 | 项目正常 |
85 | 金*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沼气燃烧器设备 | 2020年 | 183,428.42 | 项目正常 |
86 | 海*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燃烧器、管路及控制系统 | 2020年 | 177,560.08 | 项目正常 |
87 | 鞍*化工事业部脱硫废液制酸项目燃烧器 | 2019年 | 173,369.15 | 项目正常 |
88 | 广东顺德**节能数字化陶瓷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组合燃烧器 | 2020年 | 168,143.54 | 项目正常 |
89 | 渭*高新区渭河洁能有限公司开工火炬头 | 2020年 | 166,960.55 | 项目正常 |
90 | 成都**环保发电厂项目启动及辅助燃烧器系统 | 2020年 | 165,771.40 | 项目正常 |
91 | 国投**备件-等离子发生器等 | 2020年 | 159,925.22 | 项目正常 |
92 | 义*煤业综能新能源气化炉一体化智能燃烧器系统 | 2017年 | 159,801.44 | 项目正常 |
93 | 安徽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沼气回喷燃烧器系统设备 | 2019年 | 158,686.84 | 项目正常 |
94 | 长*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与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协同处置二期工程项目沼气入炉系统设备 | 2020年 | 158,577.63 | 项目正常 |
95 | 山东滨化集团**化工有限公司4MW燃气燃烧器型式试验 | 2019年 | 149,125.84 | 项目正常 |
96 | 宝钢公司**基地焚烧炉大修改造项目-燃烧系统设备 | 2020年 | 142,944.00 | 项目正常 |
97 | 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启动及辅助燃烧器系统 | 2018年 | 141,477.85 | 项目正常 |
98 | 玖*环保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焚烧炉系统项目(3×100t/d)燃烧器系统 | 2019年 | 140,650.62 | 项目正常 |
99 | 绥*水泥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项目 | 2019年 | 137,456.54 | 项目正常 |
100 | 山西**贸有限公司分布式超高温亚临界煤气高效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点火火检、火焰电视监控设备 | 2019年 | 137,442.92 | 项目正常 |
101 | 曹**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启动及辅助燃烧器 | 2020年 | 133,421.23 | 项目正常 |
102 | 四方锅炉奥**20T煤粉炉煤粉低氮燃烧器改造 | 2017年 | 130,897.74 | 项目正常 |
103 | 广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启动及辅助燃烧器系统 | 2019年 | 128,214.41 | 项目正常 |
104 | 辽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润滑油加氢项目(辅助单元)燃烧器 | 2018年 | 126,218.91 | 项目正常 |
105 | 马来西亚**点火及掺烧装置 | 2020年 | 110,556.58 | 项目正常 |
106 | 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点火、辅助及沼气燃烧器 | 2020年 | 106,794.09 | 项目正常 |
107 | 莎*垃圾发电项目燃烧器 | 2019年 | 104,577.38 | 项目正常 |
108 | 兰*县环保能源工程项目焚烧炉燃烧器扩容改造设备 | 2019年 | 104,092.15 | 项目正常 |
109 | 上海**热电启动燃烧器采购及伴随服务 | 2018年 | 100,742.86 | 项目正常 |
110 | 其他零星小额101个项目 | 2,062,407.60 | 项目正常 | |
合计 | 66,864,476.38 |
综上,报告期内没有收到客户对上述项目进行取消、暂停或终止的情形,所以公司对发出商品计提的坏账是充分和合理的。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我们获取各个客户发出商品数量明细清单,对发出商品执行了函证程序;获取经客户签字确认的供货及装箱清单进行确认;选取重要客户,对发出商品所在的项目现场进行走访,了解项目的进度情况;对发出商品按客户进行梳理,特别是长期挂账的,了解项目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取消、暂停或终止的情形。经核查,我们认为科融环境发出商品金额真实准确,公司对发出商品计提的减值是充分且合理的。
7.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账款金额为3,66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7.75%。请结合你公司业务模式、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你公司预付账款金额持续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前五大预付供应商的名称、形成原因及合理性,与你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27.75%,主要由于预付山西蕴宏绿色矿山胶凝材料生产线项目分包方工程款项,山西蕴宏绿色矿山胶凝材料生产线项目的业务模式为EPC+O工程总包运营,增加预付账款2,169.00万元,剔除上述因素公司预付账款相比上年同期下降47.77%。
经查看龙源技术的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3,414.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38%,公司认为公司目前预付账款金额属于正常范围,前五大预付账款明细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预付款项金额(万元) | 形成原因 |
1 | 山东**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402.50 | 预付山西蕴宏项目分包方工程款 |
2 | 山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767.07 | 预付山西蕴宏项目分包方工程款 |
3 | 无锡**电力机械有限公司 | 103.02 | 采购锅炉及辅助设备产品形成的预付 |
4 | 徐州**网架建设有限公司 | 80.00 | 未结算 |
5 | 衢州**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 79.66 | 采购锅炉及辅助设备产品形成的预付 |
合计 | 2,432.25 |
经核查,前五大预付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我们查阅了科融环境预付账款明细账,对预付账款账龄和金额、到货情况进行复核,获取了科融环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花名册,查看了报告期末前五名欠款方的工商信息。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相关规定,核实公司关于关联方及其交易是否充分披露。结合天眼查等第三方工具,综合检查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情况。经核查,我们认为科融环境前五大预付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8.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2,676万元,较上年大幅增加。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应收客户的名称及相关交易背景,结合其财务状况和相关票据期后承兑、贴现等处置情况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截止报告期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2,67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客户名称 | 交易背景 | 票据状态(截止2021年4月30日) | 金额(元) |
上海**厂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及服务 | 已到期兑付 | 9,700,000.00 |
未到期、已背书转让 | 7,543,618.00 | ||
哈**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及服务 | 已到期兑付 | 2,000,000.00 |
未到期、已背书转让 | 5,126,695.42 | ||
深圳**锅炉控制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及服务 | 已到期兑付 | 799,344.30 |
未到期、已背书转让 | 1,191,835.14 | ||
东方电气集团**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及服务 | 已到期兑付 | 400,000.00 |
合 计 | 26,761,492.86 |
公司在收取商业承兑汇票前,对承兑人的信誉度、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情况已进行综合分析,经过谨慎判断后,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才接收部分客户的商业承兑汇票。公司收商业承兑汇票的客户均为国企,信誉及财务状况较好,且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业务量较大,付款方式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银行存款。
公司应收票据会计政策为将未到期的、收到国企的商业承兑汇票认定为低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应收票据的会计政策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截至目前已到期商业承兑汇票均已按期兑付。综上,公司认为对上述应收票据不予计提坏账准备是合理、谨慎的。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我们获取应收票据备查簿,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检查票据对应的相关业务合同,检查票据是否背书完整、入账金额是否正确、相关经济事项是否真实,是否具有真实商业背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看了期末持有的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的资信情况;检查了相关商业承兑票据的期后承兑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科融环境未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
11.2021年4月20日,你公司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其中对2018年末和2019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均调减3,545万元,对2019年末其他应付款调增8,735元,相应调减净资产,而未调减净利润。此外,上述差错更正未经会计师审计或鉴证。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调整上述会计科目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调整的过程、依据及计算方法等,未相应调整净利润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回复如下:
1、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的原因及合理性:
(1)由于2018年度公司出现了重大亏损,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计2018年度母公司前期确认的有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所得税费用,调增2018年所得税费用35,447,045.48元,调减2018年递延所得税资产35,447,045.48元,调减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47,045.48元,2018年和2019年会计处理见下表:
2018年会计处理 | |||
项目 | 科 目 | 借方金额(元) | 贷方金额(元) |
借: | 所得税费用 | 35,447,045.48 |
贷: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447,045.48 | |
2019年会计处理 | |||
项目 | 科 目 | 借方金额(元) | 贷方金额(元) |
借: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35,447,045.48 | |
贷: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447,045.48 |
2、其他应付款调整的原因及合理性:
(1)经重新梳理公司与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的债务抵消清偿补充协议,根据协议公司确认往来款项更为恰当,调增其他应付款84,466,973.93元,调减资本公积84,466,973.93元,2019年会计处理见下表:
2019年子公司诸城宝源会计处理 | |||
项目 | 科 目 | 借方金额(元) | 贷方金额(元) |
借: | 资本公积 | 84,466,973.93 | |
贷: | 其他应付款-科融环境 | 84,466,973.93 | |
2019年母公司科融环境会计处理 | |||
项目 | 科 目 | 借方金额(元) | 贷方金额(元) |
借: | 其他应收款-诸城宝源 | 84,466,973.93 | |
贷: | 坏账准备 | 84,466,973.93 |
未调整净利润的合理性: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诸城宝源尚欠江苏银行徐州分行项目贷款6000.00万元,上述贷款于2023年到期,资金压力较大,为了诸城经营稳定性,结合诸城宝源偿还能力判断,短期内诸城对上述欠款偿还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对诸城宝源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同时对新疆君创全额计提的坏账准备予以转回,根据上述处理可知坏账准备余额和净利润不变,(即本期对诸城宝源全额计提坏账准备84,466,973.93元+本期对新疆君创全额计提的坏账准备予以转回(-84,466,973.9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等于0),(本期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信用减值损失(-84,466,973.93元)+本期对新疆君创全额计提的坏账准备予以转回84,466,973.93元=净利润变动为0),计提和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一致,所以净利润未发生变化。
综上,公司认为未调整净利润具有合理性。
(2)请年审会计师明确说明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要求,说明是否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鉴证或全面审计。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第五条的规定:公司对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需要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一)如果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具有广泛性影响,或者该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二)除上述情况外,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仅对更正事项执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由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导致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改变,相关事项对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因此我们认为不需对公司更正后的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我们已对更正事项执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要求,已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鉴证。
12.年报披露,你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节能燃烧、污水处理、垃圾发电、危废产业建设、氢能源和雄安新区环境治理等业务。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各项业务近3年的收入、毛利率及收入占比情况,是否为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从事的业务,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主营业务的表述是否准确、合理。
回复如下:
近三年具体的业务营收及毛利、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业务板块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营业收入(元)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营业收入(元)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营业收入(元)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
节能燃烧 | 328,84 | 31.73 | 47.75 | 247,11 | 25.77 | 48.13 | 272,29 | 11.01 | 51.73 |
9,710.04 | 8,980.99 | 9,993.00 | |||||||
污水处理 | 114,013,954.52 | 19.95 | 40.90 | 210,445,933.87 | 24.25 | 40.99 | 180,856,235.46 | 22.36 | 34.35 |
垃圾发电 | 72,082,861.56 | 41.48 | 11.35 | 58,254,052.90 | 38.53 | 11.35 | 29,475,678.33 | -15.11 | 5.6 |
目前危废建设、氢能源、雄安新区环境治理运营主体非公司并表子公司,且相关业务暂未形成收入利润。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是节能燃烧、污水处理、垃圾发电等,危废建设、氢能源、雄安新区环境治理为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公司未来将注意在公司主营业务上的表述,提高信披质量。
13.你公司年报中关于营业收入构成比例、第160页营业外收入及支出明细等存在多处错误,请核实并披露更正公告。
回复如下:
经核实,上述年报披露的内容存在重复粘贴等不准确的数据内容,现已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特此回复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