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松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长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叶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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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32,336,047.08 116,572,960.39 13.5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6,024,477.21 4,126,738.83 45.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212,936.63 1,414.12 -863,742.1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763 0.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3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3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4% 0.45% 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1% 0.44% 0.1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33,133,872.20 1,151,437,447.04 -1.5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941,903,620.10 938,898,601.29 0.3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8869 5.8681 0.3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90,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00.00
合计 288,500.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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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风险提示
1、行业依存风险
作为公司的传统优势领域,通信行业在公司的业务中占比较高。通信行业的产业政策及相关工程项目投入进度直接影响
公司业务发展;客户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将影响设备需求量,采购模式的变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毛利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财务指标。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和应对客户在投资、营运模式、采购模式等方面的重大变化,经营业绩
将受到影响。
为此,公司将在保持传统行业优势地位的同时,抓住“一带一路”战略带来的市场机遇,加强与中铁、中水、中交、中电
等海外工程承包商的合作,积极拓展新的行业市场;努力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有偿服务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同时,
积极应对公司核心客户在采购供货模式等方面的变化,梳理并进一步完善销售服务及代理商网络,促进业务稳定健康发展。
2、市场竞争风险
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随着国家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放缓,国内市场容量难以大幅增长,导致市场
竞争进一步加剧。部分厂家为求生存,采用低价策略,拉低了整个行业的毛利率水平,可能会对公司产品获利能力造成影响。
为此,公司将继续全面推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在稳定国内现有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空间,利用新加
坡子公司的地理优势,加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沟通合作,争取参与到沿线国家的工程项目中去;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研
发力度,加强节能、环保类产品的研发;加强运维服务投入力量,为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提高产品附加值,
以降低行业内激烈竞争对公司利润率造成的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7,622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科泰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49.45% 79,120,000 59,340,000
新疆荣旭泰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21% 22,732,000 17,049,000
汕头市盈动电气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7% 8,119,242 6,089,432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其他 1.66% 2,649,976
-普通保险产品
夏期长 境内自然人 1.62% 2,586,700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
其他 1.15% 1,847,294
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有机增长
其他 1.12% 1,799,836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分级
其他 0.91% 1,458,84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治核心成长
其他 0.77% 1,236,40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裕隆
其他 0.74% 1,183,741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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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科泰控股有限公司 19,7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780,000
新疆荣旭泰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5,683,000 人民币普通股 5,683,00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2,649,976 人民币普通股 2,649,976
-普通保险产品
夏期长 2,586,700 人民币普通股 2,586,700
汕头市盈动电气有限公司 2,029,810 人民币普通股 2,029,810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
1,847,294 人民币普通股 1,847,294
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有机增长
1,799,836 人民币普通股 1,799,836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分级
1,458,840 人民币普通股 1,458,84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治核心成长
1,236,400 人民币普通股 1,236,40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裕隆
1,183,741 人民币普通股 1,183,741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不适用
公司股东夏期长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 516,000 股,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2,070,700 股,合计持有 2,586,7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 本期增加限售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股数 股数
科泰控股有限公 自愿对无限售条件流 2016 年 3 月 10
0 0 59,340,000 59,340,000
司 通股追加锁定 日
新疆荣旭泰投资 自愿对无限售条件流 2016 年 3 月 10
0 0 17,049,000 17,049,000
有限合伙企业 通股追加锁定 日
汕头市盈动电气 自愿对无限售条件流 2016 年 3 月 10
0 0 6,089,432 6,089,432
有限公司 通股追加锁定 日
蔡行荣 165,000 41,250 0 123,750 高管锁定股
合计 165,000 41,250 82,478,432 82,602,1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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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年初余额下降65.4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预付款项较年初余额下降33.14%,主要系在本报告期内收到采购材料,结转年初预付原材料采购款所致。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1,364.80万元,主要系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江苏汇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6.824%股权以人民币
1,364.80万元价格进行转让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余额增长45.21%,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对捷星新能源公司及捷泰新能源公司新增投资4800万元所致。
5、在建工程较年初余额增长75.85%,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二期)前期筹备事项增多所致。
6、预收款项交年初余额下降43.64%,主要系公司部分采用预收方式的销售合同于本期确认收入较多所致。
7、应交税费较年初余额增长143.4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增长,致使期末增值税应缴税额增加以及本季应纳企业
所得税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报告期营业收入132,336,047.0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2%,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分别为7,067,715.39
元、7,357,715.39元, 增长幅度分别为34.45%、39.43%。报告期内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24,477.21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45.99%。主要系公司在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与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均有增长所致。
9、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469.62%,主要系报告期内安装服务增加,致使营业税金增长所致。
10、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5.33%,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致使售后服务及物流成本费用增加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44.96%,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上年同期较好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21.2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21.44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支付原材料采购较多
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50.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83.76万元,主要系本公司收到江苏汇知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364.80万元,以及对捷星新能源公司及捷泰新能源公司新增投资4,800万元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3.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3.12万元,主要系本期银行短期借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336,047.0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2%;由于海外出口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公司营
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10,415,365.9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33%,营业利润7,067,715.39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45%;利润总额7,357,715.3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43%;净利润6,024,477.2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5.99%。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6月10日,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签署了呼和浩特、哈尔滨数据中心机电一期工程高压发电机组项目供货
框架协议,约定本公司向中国移动销售29台套产品及配套设备,合同总价约为人民币9,104.36万元。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披
露了《关于中标中国移动数据中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6)。截至本报告期末,29台机组已交付,部分配套材料仍
按合同约定交付执行中。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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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初,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经营环境,提出“稳国内、拓海外”的市场策略。报告期内,公司保持自身在通信、电力
等主要行业的传统优势,进一步深化该领域业务;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加大IDC等高端市场的拓展力度,进一步提高市场占
有率;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在巩固原有优势市场区域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中东、非洲、俄罗斯、南美等市场空间。
2015年第一季度,公司在通信行业和数据中心发电机组领域的订单执行情况良好,海外出口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重大项目管理和保障,调动相关资源,以项目小组的形式,做好大项目规划、组织、执行工作,
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有组织、有计划、按时、保质、高效地完成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整合相关资源协助和促进捷星新能源和捷泰的发展运营,努力使捷星新能源成为更具竞争力的新能
源汽车核心部件动力总成系统提供商,将捷泰打造为新能源汽车运营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以分享产业成长,为节能减排积
极贡献力量。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二节“二、重大风险提示”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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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
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
易,本公司控股股东科泰香港、实际控制人严伟立、
谢松峰及马恩曦、戚韶群夫妇四名自然人向公司出具
了《实际控制人严伟立先生、谢松峰先生及马恩曦、
戚韶群夫妇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报告期内,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
谢松峰;严伟立; 公司控股股
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
马恩曦;戚韶群; 2010 年 12 东及实际控
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本承诺人直 长期
科泰控股有限 月 29 日 制人遵守了
接和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
公司 所作出的承
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控股地
诺。
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义
首次公开发
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进行同业竞争,本承诺
行或再融资
人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时所作承诺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
公司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
承诺。”
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 报告期内,
易,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荣旭泰投资、盈动 持有本公司
电气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 5%以上股
新疆荣旭泰投
诺如下:“1、本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 份的股东新
资有限合伙企 2010 年 12
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 长期 疆荣旭泰投
业;汕头市盈动 月 29 日
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 资有限合伙
电气有限公司
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本 企业、汕头
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将通过 市盈动电气
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 有限公司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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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 守了所作出
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进行同业竞争, 的承诺。
本承诺人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
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
控制的公司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
有效之承诺。”
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
易,本公司控股股东科泰香港、实际控制人严伟立、
谢松峰及马恩曦、戚韶群夫妇四名自然人向公司出具
了《实际控制人严伟立先生、谢松峰先生及马恩曦、
戚韶群夫妇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报告期内,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
谢松峰;严伟立; 公司控股股
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
马恩曦;戚韶群; 2010 年 12 东及实际控
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本承诺人直 长期
科泰控股有限 月 29 日 制人遵守了
接和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
公司 所作出的承
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控股地
诺。
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义
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进行同业竞争,本承诺
人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
公司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
承诺。”
1.本承诺人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在公司注册地设
立了社保和公积金账户,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发
生逾期或少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2.如果应有
报告期内,
权主管部门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未及时
公司实际控
谢松峰;严伟立; 足额缴纳员工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 2010 年 12
长期 制人遵守了
马恩曦;戚韶群 承诺人承诺将全额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3.对于员工 月 29 日
所作出的承
自身原因承诺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如日后必须为
诺。
员工补缴的,本承诺人愿意安排资金,承担补缴的义
务。本承诺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
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为促进科泰电源持续健康发展,避免本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损害公司利
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严
报告期内,
伟立、谢松峰及马恩曦、戚韶群夫妇四名自然人就避
公司实际控
谢松峰;严伟立; 免及减少关联交易问题,向公司承诺如下:“1、本人 2010 年 12
长期 制人遵守了
马恩曦;戚韶群 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 月 29 日
所作出的承
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
诺。
守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
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本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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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所做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本人如违反上述
声明和承诺,将立即停止与发行人进行的相关关联交
易,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人对
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所导致发行人一切损失和后果承
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的原生产厂房为租赁取得,位于上海市青浦区
赵巷镇崧华路 688 号,租赁建筑面积 8,465.92 平方米。
租赁期限为 2010 年 1 月 7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
租赁事项在上海市房地产登记处进行登记备案。由于
上述房产为本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用地,但并非本公司
的自有房产,如果发生租金调整、租赁中止或其他纠
纷等可能导致公司需要更换经营场地的情况,将对公 报告期内,
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本公司实际控 公司实际控
谢松峰;严伟立; 2010 年 01
制人谢松峰、严伟立及马恩曦、戚韶群夫妇承诺:“作 2021-07-01 制人遵守了
马恩曦;戚韶群 月 07 日
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承 所作出的承
诺,若在租赁期间发生因抵押、担保等其他第三方对 诺。
于该土地及房产之他项权利的主张;或若因搬迁等其
他原因导致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无法继续租赁
该房地产,则本人将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提
前寻找其他可以适租的房地产,以保证其生产经营的
持续稳定,并愿意承担一切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
司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科泰控股有限公司、新疆荣旭泰
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汕头市盈动电气有限公司自愿承
诺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本承诺
函出具次日起,追加锁定期一年。追加锁定后的限售
截止日为 2016 年 3 月 9 日。自本次追加锁定期限届满
科泰控股有限
之日起,上述锁定股份将一次性解锁。在追加的锁定 报告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