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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数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华中数控股票代码: 300161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13号-1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基地1号研发楼/单元20层3号

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1年4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数控”)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中数控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交所的合规性确认,上述事项通过之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取得上述部门的批准或确认、何时能够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划出方、产业集团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划入方、华科资产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中数控、上市公司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偿划转所持华中数控22,559,065股的行为
标的股份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中数控22,559,065股股份
《无偿划转协议》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本报告书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科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13号-1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基地1号研发楼20层3号
法定代表人童俊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9QC1U9W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限实业投资)(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股东名称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方式027-878029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科资产的董监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公司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居留权
童俊董事长中国武汉
朱松青董事、总经理中国武汉
夏向东董事中国武汉
常学武董事中国武汉
陈平路董事中国武汉
熊美欣监事长中国武汉
胡付强监事中国武汉
陈海忠监事中国武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科资产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华中科技大学关于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决定和部署。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华中科技大学对所属企业实施规范管理的改革目标和要求,有利于加快完成所属企业体制改革任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华中数控股份;根据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所持有的华中数控股份的可能。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科资产未持有华中数控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华科资产持有华中数控22,559,06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0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权益变动方式:同一控制下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2、股权划出方:产业集团

3、股权划入方:华科资产

4、划转股份数量及比例:产业集团所持有的华中数控22,559,06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06%。

5、划转股份性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划出方、划入方的关系:华科资产为产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控制结构图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划出方: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划入方: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主要内容

1、本次划转的标的股份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将甲方持有的华中数控22,559,065股股份(占华中数控总股本的13.06%)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无偿划转给乙方。

自转让完成日起,与标的股份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风险和责任一并转移给受让方,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分红权、知情权,具体以华中数控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限制转让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其他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证券监管合规义务等。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若华中数控发生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导致甲方持有的股份数量变动的,则本次股份转让数量相应调整增加从属于标的股份而自然形成的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的股份数额。

甲、乙双方确认,本次股权划转的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

2、划转价格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无偿划转本次标的股份。

3、职工安置方案

华中数控继续原有管理模式不变,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4、划出方的债权、债务

本次划转不涉及划出方的债权、债务处理问题。

5、股权划转后续程序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正式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双方的授权代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的股份过户手续。

6、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由华中科技大学批准后生效。生效前双方不得履行或者部分履行。

四、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及双方是否存在其他约定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受限情况。

除《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的相关内容之外,本次无偿划转不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划出方、划入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无偿划转完成后划出方不再持有华中数控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持股变动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交所的合规性确认,上述事项通过之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六、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已于2021年4月27日取得华中科技大学的批准,本次股权划转双方于2021年4月28日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七、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华中数控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华科资产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华中数控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监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产业集团与华科资产签署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5、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田茂胜、王琼联系电话:027-87180605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童 俊

2021年4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童 俊

2021年4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
股票简称华中数控股票代码300161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13号-1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基地1号研发楼/单元20层3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华中数控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A 股股票 变动数量:22,559,065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22,559,065股 变动比例:13.06% 变动后持股比例:13.0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协议生效并办理完毕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方式: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童 俊

签署日期:2021年 4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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