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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数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鉴于杨鹏先生和朱永平先生连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六年,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中相关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根据股东阎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卓尔智造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朱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股东陈吉红先生推荐,提名张凌寒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以上两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且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处以其他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旨在支持其日常经营发展,满足其流动资金需求。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朱永平 杨鹏 王典洪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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