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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曼光电”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8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5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1,3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1,687,684.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12,315.8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20日出具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5-00013号)。

(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
募集资金总额46,130.00
减:支付的承销保荐费886.79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45,243.21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0.50
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9,788.48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26.60
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35,428.63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428.63
现金管理专户余额33,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3年12月08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758877971629募集资金专户850.13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86028888880000208募集资金专户850.13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338190100100235368募集资金专户728.37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38910188000941165募集资金专户-
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86031110000186394募集资金专户-
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338190100100235974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现金管理专户11,000.00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现金管理专户11,000.00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现金管理专户11,000.00
合计35,428.6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3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33,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受托银行产品名称存放方式金额(万元)认购日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存放期限(天)期末结存(万元)
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结构性存款1,000.002023/12/282024/1/292.80%311,000.00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结构性存款3,000.002023/12/272024/2/22.89%363,000.00
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12/282024/3/12.80%635,000.00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结构性存款3,000.002023/12/272024/3/132.91%763,000.00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结构性存款2,400.002023/12/272024/3/282.60%902,400.00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结构性存款2,600.002023/12/272024/3/292.60%912,600.00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结构性存款2,000.002023/12/272024/3/282.85%912,000.00
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12/282024/4/12.90%945,000.00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结构性存款2,880.002023/12/272024/4/122.65%1052,880.00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结构性存款3,120.002023/12/272024/4/132.65%1063,120.00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结构性存款3,000.002023/12/272024/4/262.87%1203,000.00
合计33,000.0033,000.0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5-00048号),认为雷曼光电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规范,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邹学森杜晓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4,961.2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788.4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788.4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雷曼光电COB超高清显示改扩建53,900.0035,172.86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9,788.379,788.48(注1)9,788.48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8,900.0044,961.239,788.489,788.4821.77
合计68,900.0044,961.239,788.489,788.4821.7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33,000万元,该产品均为保本结构性存款产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35,428.63万元,其中: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2,428.63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33,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企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账户在补充流动资金之前持有利息收入1,087.60元于12月28日一并转到企业自有账户,截至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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