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1-075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数量过半)
暨与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累计达1%的公告
股东赵佳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佳生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收到赵佳生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数量过半)暨与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累计达1%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赵佳生先生本次减持数量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自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8日期间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公司目前总股本(万股) |
赵佳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18日 | 6.890元/股 | 735.4203 | 0.6314% | 116,468.1922 |
合 计 | - | - | 735.4203 | 0.6314% | - |
赵佳生减持的上述股份来源于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其孳息。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累计达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赵佳生 | |||||
住所 | 湖北省武汉市恒丰路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11月17日-11月18日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赵燕萍(赵佳生一致行动人) | |||||
住所 | 上海市闵行区春申路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8月3日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刘萍(赵佳生一致行动人)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8月2日 | |||||
股票简称 | 力源信息 | 股票代码 | 300184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刘萍 | A股 | 557.2243 | 0.4730%(以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117,815.8222万股为基数计算) | |||
赵燕萍 | A股 | 583.7673 | 0.4955%(以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117,815.8222万股为基数计算) | |||
赵佳生 | A股 | 735.4203 | 0.6314%(以回购股份注销后总股本116,468.1922万股为基数计算) | |||
合 计 | 1,876.4119 | 1.5999%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赵佳生 | 合计持有股份 | 7,581.6812 | 6.5097% | 6,846.2609 | 5.878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95.4203 | 1.6274% | 1,160.0000 | 0.996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686.2609 | 4.8823% | 5,686.2609 | 4.8823% | ||
赵燕萍 | 合计持有股份 | 583.7673 | 0.4955% | 0 | 0.00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83.7673 | 0.4955% | 0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刘萍 | 合计持有股份 | 557.2243 | 0.4730% | 0 | 0.00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57.2243 | 0.4730% | 0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合计持有股份 | 8,722.6728 | 7.4782% | 6,846.2609 | 5.878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36.4119 | 2.5959% | 1,160.0000 | 0.996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686.2609 | 4.8823% | 5,686.2609 | 4.8823%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赵佳生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赵佳生先生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1、公司股东刘萍、赵燕萍权益变动时间分别为2021年8月2日、8月3日,公司处于
回购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均为834.93万股,以剔除该部分股份后的总股本116,980.8922万股为基数计算,刘萍、赵燕萍减持比例分别为0.4763%、0.4990%,合计为
0.9754%,未超过1%。
2、公司已于2021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总股本由117,815.8222万股减少至116,468.1922万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赵佳生先生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
3、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股东后续的股份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数量过半)暨与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累计达1%的告知函》。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