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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1

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1-080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与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议案,现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第五届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组成情况公告如下(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组成情况

1、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赵马克先生

非独立董事:赵马克先生、胡斌先生、王晓东先生、邵伟先生

独立董事:李燕萍女士、郭炜先生、柳光强先生

2、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赵马克先生、独立董事李燕萍女士、董事王晓东先生三位委员组成,其中董事长赵马克先生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柳光强先生、独立董事郭炜先生、董事长赵马克先生三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柳光强先生任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郭炜先生、独立董事柳光强先生、董事

长赵马克先生三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郭炜先生为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燕萍女士、独立董事郭炜先生、董事王晓东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李燕萍女士为主任委员。

3、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夏盼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董铖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夏盼女士、袁园女士

4、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赵马克先生

副总经理:王晓东先生、陈福鸿先生、刘昌柏先生、廖莉华女士

财务总监:刘昌柏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晓东先生

王晓东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7-59417345

传真:027-59417373

邮箱:zqb@icbase.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5号

5、证券事务代表:袁园女士

袁园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7-59417345

传真:027-59417373

邮箱:zqb@icbase.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5号

二、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

职资格和条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内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且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四、部分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赵佳生先生、非独立董事李文俊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仍在公司任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田玉民先生、独立董事田志龙先生、独立董事刘林青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赵佳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170,109股,占公司总股本

5.5097%;李文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644,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田玉民先生、田志龙先生和刘林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离任后赵佳生先生、李文俊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离任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日

附件:上述人员简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赵马克先生(Mark Zhao)

出生于1969年,2004年1月加入美国国籍,毕业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电子工程硕士学位。200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8月至今任武汉力源信息应用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5月至今任上海必恩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武汉帕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今任武汉力源半导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湖北省半导体行业协会副会长,2019年9月至今任上海帕太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力源半导体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力源服务董事长兼总经理,武汉帕太董事,上海帕太董事,飞腾电子董事,上海必恩思执行董事,湖北省半导体行业协会副会长。

赵马克先生直接持有力源信息137,357,108股,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赵马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赵马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2、胡斌先生

出生于1957年,中国国籍,毕业于美国 Western Carolina University,工业工程学硕士。现任本公司董事。

胡斌先生未直接持有力源信息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胡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3、王晓东先生

出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鼎芯无限董事,飞腾电子董事。

王晓东先生直接持有力源信息2,473,2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王晓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4、邵伟先生

出生于197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加入上海帕太,历任上海帕太销售经理、行政人事总监,2015年至今任上海帕太运营总监,2019年11月至今任上海帕太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深圳帕太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武汉帕太监事。现任上海帕太总经理兼运营总监,深圳帕太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武汉帕太监事。

邵伟先生未持有力源信息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邵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5、李燕萍女士

出生于196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世界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中共党员、民建会员。武汉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家社科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湖北省特殊人才津贴、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人力资源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就业促进会副会长、湖北省妇女人才促进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还兼任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民建湖北省第八届委员会副主委、民建武汉大学第四届委员会主委。1986年7月至今任教于武汉大学,长期从事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人才与产学研合作、科技人才及其政策研究,发表论文200多篇,其中SSCI索引论文、CSSCI论文150近篇,25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出版著作和精品教材近10部;主持完成和正研国家及省部级项目近50项,其中,国家社科重大攻关项目1项,国家社科重点项目2项、面上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作为第一参与人承担教育部社科重大委托项目1项、省部级重点项目与重点智库项目等10项。获国家级省部级及其他奖项等30项。曾任武汉大学管理学院经济管理系副主任、商学院院长助理、商学院工商管理系副主任、主任,武汉大学MBA教育中心副主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担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挂职)。曾赴加拿大魁北克拉瓦尔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台湾中央大学访学与交流。李燕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李燕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6、郭炜先生

出生于197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华中科技大学会计系主任,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兼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会长、湖北省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联盟副理事长、湖北省技术经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秘书长、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首批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财务报表分析》的负责人。2019年1月至今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兼监督委员会主任,2020年8月至今任千里马机械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郭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郭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7、柳光强先生

出生于198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后备),中共党员。2005年7月至2014年6月任财政监督杂志社编辑、编辑部主任;2014年7月至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现担任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副主任、会计信息研究中心主任,2021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555)独立董事。

柳光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柳光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8、陈福鸿先生

出生于1968 年,中国(香港)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至1994年取得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大学电气工程(电子)和计算机科学专业双学位。1994年至1995年任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电子设计工程师;1995年至1999年任摩托罗拉半导体公司(香港)有限公司亚太区高级产品市场工程师;1999 年至2004年任安森美半导体(ON)中国和香港分销渠道销售经理,2004年至2014年3月任 Intersil公司中国及香港分销高级销售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市场及销售业务。2014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销售及市场总监,鼎芯无限董事,香港力源执行董事,鼎芯亚太董事。

陈福鸿先生直接持有力源信息股票597,4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陈福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9、刘昌柏先生

出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4年至2012年供职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部门高级经理;2013年至2014年6月供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湖北分所,任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力源服务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武汉帕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至今任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力源服务董事,武汉帕太董事,上海帕太董事。

刘昌柏先生直接持有力源信息股票399,95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刘昌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10、廖莉华女士出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7月至2008年4月历任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证券事务代表,2008年4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行政部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乌鲁木齐联众聚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2月至今任上海互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上海互问董事,乌鲁木齐联众聚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廖莉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力源信息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廖莉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袁园女士

出生于1988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加入公司,2015年至今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证券投资部主管、证券事务代表、监事。

袁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袁园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2、夏盼女士

出生于1985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加入公司,2012年至今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行政部行政主管、监事会主席。

夏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夏盼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3、董铖先生

出生于1980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加入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力源信息监事、物流部主管。

董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董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

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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