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生态”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48号)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108,108.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9.60元。截至2015 年6 月2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9,999,996.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92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6,079,996.8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5]G15000850059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6,079,996.80元,扣除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净额3,636,343.33元。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439,577,425.46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29,891,369.50元,累计使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合计247,545.17元用于永久性补充营运资金,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 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大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号)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4,057,84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4,999,988.63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19,450,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5,549,988.6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 年3月4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2016]G15024950115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5,549,988.63元,扣除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净额11,664,526.00元。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共484,101,750.52元,累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51,549,988.63元,累计支付现金交易对价149,000,000.00元,累计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305,354.25元,累计使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合计2,874,237.06元用于永久性补充营运资金。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余额25,383,184.17元。
(三) 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0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1,1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计1,1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2,738,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7,262,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2日募集到位,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7000180352号”《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87,262,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扣除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净额2,423,862.86元,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
资金共35,292,388.19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19,927,688.44元,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000.00元,累计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000.00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34,465,786.23元。
(四) 2019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铁汉生态坏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00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870 万股优先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的优先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9,35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人民币935,000,000.00元,由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发行相关的保荐和承销费用人民币10,100,000.00元后,将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24,900,000.00元缴存于公司银行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848,000.00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1,05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位,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9000410647 号”《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21,052,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扣除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净额127,213.44元,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19,601,857.07元,累计用于补充营运资金301,577,356.37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5年6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募集资金净额已使用完毕。
2、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卓越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2016年3月1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开 户 银 行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 696870479 | 活期存款 | 330,000,000.00 | 6,557,939.27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卓越城支行 | 11015042738381 | 活期存款 | 149,999,988.63 | 已注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海支行 | 749766806820 | 活期存款 | 169,000,000.00 | 已注销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河支行 | 8110301013700059001 | 活期存款 | 178,000,000.00 | 2,727.4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嘉应支行 | 44050172865100000232 | 活期存款 | - | 18,822,517.45 |
合 计 | 826,999,988.63 | 25,383,184.17 |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分别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等四家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且与子公司临湘市汉湘文化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宁海铁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五华县汉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五华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 607779089 | 活期存款 | 430,000,000.00 | 32,117,914.8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园博园支行 | 44250100009400000504 | 活期存款 | 250,000,000.00 | 78,723.1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337170100100292136 | 活期存款 | 260,000,000.00 | 180,233.5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 79100078801600000201 | 活期存款 | 150,000,000.00 | 2,087,632.3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五华支行 | 726369848901 | 活期存款 | -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39752001040034496 | 活期存款 | - | -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800267803612033 | 活期存款 | 1,282.42 | |
合 计 | 1,090,000,000.00 | 34,465,786.23 |
4、2019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本年度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5年6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29,891,369.5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1 | 补充工程配套资金项目 | 841,079,996.80 | 489,225,357.05 |
2 | 云南滇池晋宁东大河片区湿地公园生态建设BT项目 | 100,000,000.00 | 38,135,545.65 |
3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25,000,000.00 | 2,530,466.80 |
合 计 | 966,079,996.80 | 529,891,369.50 |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11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6月7日,尚未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未使用金额较少,已无法满足公司第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2016年6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云南滇池晋宁东大河片区湿地公园生态建设BT项
目已结算审定。鉴于该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之“6.4.8”第二款规定的下列情形,即“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个项目或者全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指“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自该项目投资完成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利息247,545.17元用于永久性补充营运资金。
(二) 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6年3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4,305,354.25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1 | 支付交易现金对价 | 169,000,000.00 | 20,000,000.00 |
2 | 兰州彭家坪中央生态公园工程项目 | 125,000,000.00 | 4,305,354.25 |
合 计 | 294,000,000.00 | 24,305,354.25 |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截止2017年6月23日,公司已将该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公告了《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7年7月6日公告了《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将剩余1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5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实际发行费用支出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议案预计的发行费用节约了155.00万元,因此公司将节约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15,155.00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珠海市斗门区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和兰州彭家坪中央生态公园工程项目均已完工,配套募集资金中支付交易现金对价部分已支付完成。鉴于相关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之“6.4.8”第二款规定的下列情形,即“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个项目或者全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指“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自前述项目投资完成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转出使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合计2,874,237.06元用于永久性补充营运资金。
(三) 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7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19,927,688.4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1 | 海口市滨江西带状公园二期(江滩部分)PPP项目 | 427,262,000.00 | - |
2 | 临湘市长安文化创意园PPP项目 | 250,000,000.00 | 214,722,300.00 |
3 | 宁海县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 | 2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4 | 五华县生态技工教育创业园PPP项目 | 150,000,000.00 | 145,205,388.44 |
合 计 | 1,087,262,000.00 | 519,927,688.44 |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2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将该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8年6月21日将2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
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2019年6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9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2020年5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四)2019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1,052,000.00元,其中619,601,857.07元用于置换预先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有息负债的自筹资金、301,450,142.93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有息负债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并非作为单独项目投入,无需单独核算实现效益情况。
2、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0年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619,601,857.07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1 | 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有息负债 | 619,601,857.07 | 619,601,857.07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301,450,142.93 | - |
合 计 | 921,052,000.00 | 619,601,857.07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没有发生投向变更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二) 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1、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没有发生投向变更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三) 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未发生投向变更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 2019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1、2019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未发生投向变更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铁汉生态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铁汉生态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中信建投通过资料审阅、沟通交流等方式对铁汉生态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获取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针对金额较大的付款,核对台账与银行对账单的款项内容及收款方;审阅与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公告等文件;向铁汉生态相关人员、会计师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复核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铁汉生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铁汉生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本保荐机构对铁汉生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梦 张 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96,608.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6.9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6,946.8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2,500.00 | 2,500.00 | 253.05 | 7.35 | 2,609.33 | 104.37%注1 | 2020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工程项目配套资金项目 | 否 | 84,108.00 | 84,108.00 | 48,922.54 | 229.55 | 84,337.55 | 100.27%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云南滇池晋宁东大河片区湿地公园生态建设 BT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3,813.55 | - | 10,000.00 | 100.00% | 2016年 | - | 是 | 否 |
合 计 | 96,608.00 | 96,608.00 | 52,989.14 | 236.90 | 96,946.88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5 年6 月1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29,891,369.50 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作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5]G15000850060 号”《 关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 )、第3点的说明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项目出现募集资金结余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收入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信息化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2,609.33万元,截至期末投入进度104.37%,超出额度109.33万元,超出部分属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注2:截至2020年12月31日,补充工程项目配套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84,337.55万元,截至期末投入进度100.27%,超出额度229.55万元,超出部分属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附件2
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82,555.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9.0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0,895.7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支付交易现金对价 | 否 | 16,900.00 | 16,900.00 | 2,000.00 | - | 16,9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梅州市剑英湖公园片区改造项目 | 否 | 33,000.00 | 33,000.00 | 539.02 | 31,376.25 | 95.08%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138.27 | 是 | 否 | |
珠海市斗门区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 否 | 5,000.00 | 5,000.00 | - | 4,964.46 | 99.29%注2 | 2018年1月31日注2 | -31.70 | 是 | 否 | |
兰州彭家坪中央生态公园工程项目 | 否 | 12,500.00 | 12,500.00 | 430.54 | - | 12,500.00 | 100.00% | 2017年7月31日 | - | 是 | 否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 否 | 15,155.00 | 15,155.00 | - | 15,155.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82,555.00 | 82,555.00 | 2,430.54 | 539.02 | 80,895.71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6年2月2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4,305,354.25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作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6]G16006870059号”《关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第3点的说明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项目出现募集资金结余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收入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梅州市剑英湖公园片区改造项目的部分工程项目尚未办理完成建设相关手续,施工场地未完全移交,预计项目完工进度较原计划将有所延后。注2:珠海市斗门区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建设完工后处于项目运营期。
附件3
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08,726.2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2.6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5,522.0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海口市滨江西带状公园二期(江滩部分)PPP项目 | 否 | 42,726.20 | 42,726.20 | - | - | - | 0.00%- | 尚未实施 | 不适用 | 未完工 | 否 |
临湘市长安文化创意园PPP项目 | 否 | 25,000.00 | 25,000.00 | 21,472.23 | 72.63 | 25,001.47 | 1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3 | 3.42 | 未完工 | 否 |
宁海县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 | 否 | 26,000.00 | 26,000.00 | 16,000.00 | - | 16,000.00 | 61.54% | 2021年12月31日 | - | 未完工 | 否 |
五华县生态技工教育创业园PPP项目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4,520.54 | - | 14,520.54 | 96.80% | 2020年12月31日 | - | 已完工 | 否 |
合 计 | 108,726.20 | 108,726.20 | 51,992.77 | 72.63 | 55,522.01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7年12月22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19,927,688.44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作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7]G17000180363号”《关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第3点的说明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3、临湘市长安文化创意园PPP项目因政府征地拆迁原因进展缓慢及在设计上调整使用功能导致施工图反复修改,预计项目完工进度较原计划将有所延后。
附件4
2019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92,105.2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2,117.9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2,117.9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有息负债 | 否 | 61,960.19 | 61,960.19 | 61,960.19 | 61,960.19 | 61,960.19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145.01 | 30,145.01 | - | 30,157.73 | 30,157.73 | 100.04%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92,105.20 | 92,105.20 | 61,960.19 | 92,117.92 | 92,117.92 | - | - | 不适用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619,601,857.07元,全部为偿还到期的银行贷款。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作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9]G19000410658号”《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使用项目的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 |
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