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1年4月)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3,732,024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2,107,330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23,732,024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22,107,330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