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本次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布局,有利于促进公司总体发展,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梁云凤 王艳辉 周 宁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