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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41,208,250.85元,扣除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120,825.08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329,976,017.08元,扣除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分红16,336,342.43元(不包括股份回购)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50,727,100.42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4年4月18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087,742,795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为1,094,089,477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数6,346,68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54,387,139.7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利润分配预案在公告披露日至实施完成期间,如果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因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增减变化的,公司将根据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既遵循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又兼顾了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证监会相关法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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