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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实施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8月1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8月11日,公司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1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6、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7、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8、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度各年度营业收入定比2019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A)
目标值(Am)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2020年10%5%
第二个归属期2021年45%35%
第三个归属期2022年80%70%
第四个归属期2023年115%100%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度各年度营业收入定比2019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A)
目标值(Am)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45%35%
第二个归属期2022年80%70%
第三个归属期2023年115%100%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内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内对应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80.8337万股调整为0.000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0.3375万股调整为0.0000万股,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31.1712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作废原因与作废数量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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