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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明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履行的相关内部审议程序

2023年

日,公司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5,0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限期为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期间可以灵活滚动使用。二、2023年外汇衍生品投资的具体情况交易类型

交易方向

币种终止日期

期末占用额度金额(美元)

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美元)

期末额度使用比例远期结汇套期保值

买美元2023-12-31149,900,000

250,000,000

59.96%

远期结汇套期保值

买欧元2023-12-3163,692,95325.48%远期结汇套期保值

买日元2023-12-31822,3850.33%小计2023-12-31214,415,338250,000,00085.77%公司对报告期内衍生品投资损益情况进行了确认,报告期内确认汇兑收益4,171万元人民币,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659万元人民币,确认投资损失2,081万元人民币,合计对冲后汇兑损失1,568万元人民币,公允价值计算以远期

外汇汇率为基础确定。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投资是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投资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可能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状况,从而导致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其他可能的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风险管理措施

、根据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该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核查,公司2023年度未进行证券投资,仅开展了外汇衍生品交易,认为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另外,公司用于外汇衍生品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以规避汇率风险、保值为目的,不存在动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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