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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生物: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有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俞有光)

2020年,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报告述职情况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0年,我严格遵守有关独立董事的规定及工作制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应尽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应当参加的各类重要会议,出席了公司的各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1、出席2020年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我亲自出席参加4次,无缺席或请假情况。认真审阅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并按职责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2、出席2020年董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2020年度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我亲自出席9次。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都做到了会前认真阅读材料,会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独立行使表决权。公司当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会议程序合法,决议事项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所以我未对董事会表决的议案投过反对票。

3、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年,我应主持、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我亲自主持、出席参加5次。

4、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年,我应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我亲自出席参加1次。

二、2020年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20年,我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审慎判断,先后8次发表了37项独立董事意见,包括:

1、2020年4月7日,发表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2020年4月8日,发表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

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19日,发表了“与杭州中科润德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内蒙古东宝大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东宝大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东宝经贸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2020年4月20日,发表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与杭州中科润德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与内蒙古东宝大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东宝大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东宝经贸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3、2020年5月12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4、2020年5月25日,发表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东宝大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2020年5月26日,发表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东宝大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2020年6月22日,发表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

6、2020年6月28日,发表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说明书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7、2020年8月10日,发表了《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8、2020年8月17日,发表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日常履职情况

2020年,我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经常到公司调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重大经营情况,通过公司报告、媒体信息等多种渠道持续关注了公司的经营动态,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公司的各次会议,通过日常监督与会议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并经常关注新知识、新政策,不断学习最新的证券法律法规和理论知识,提高自己的知识素养和履职能力。

四、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我在2020年组织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内部控制报告、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报等定期报告,审核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议案。

指导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完成了公司内审工作。内审部门能坚持对公司日常财务收支、经济部门的经济责任、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等各项重大事项都进行了日常跟踪审计,并按季度进行报告及跟踪监督改进。

出席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阅《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0-2022)》。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我作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勤勉尽职,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基本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俞有光

2021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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