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7月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仕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0年7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2021年7月19日,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延续、有效,确保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顺利推进,拟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2年7月19日)。
除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20年7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2021年7月19日,授权有效期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延续、有效,确保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顺利推进,拟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2年7月19日)。
除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营业期限的议案》
公司现营业执照营业期限至2021年10月25日,为使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的营业期限与《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公司拟将营业执照中营业期限由“2001年10月26日
至2021年10月25日”变更为“2001年10月26日至长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营业期限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1年7月19日下午15: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以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