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瑞丰高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6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齐元玉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表决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讨论,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齐元玉先生、丁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同意提名齐元玉先生、丁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齐元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丁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上述人员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第五届监事会组成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详情请查看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截至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本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2021年11月15日为授予日,授予202名激励对象1,064.3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