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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6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1-090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仕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周仕斌先生、刘春信先生、宋志刚先生、唐传训先生、王健先生、邵泽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与会董事认为: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周仕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刘春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宋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唐传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王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邵泽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详情请查看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董华先生、郑垲先生、汪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与会董事认为: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董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郑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汪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查看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年11月15日为授予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202名激励对象1,064.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周仕斌、刘春信、宋志刚、唐传训、邵泽恒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1、公司开发出适用于PC/ABS合金材料的增韧改性剂、ABS高胶粉、ASA高胶粉等工程塑料助剂相关产品,且目前正在对原3万吨/年MBS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用于生产上述相关产品;2、公司在建年产6万吨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PBAT项目,建成投产后副产四氢呋喃(THF)。

为充分体现公司业务变化及经营业务发展需要,需增加经营范围如下:1、制造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2、生产销售四氢呋喃。

原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塑料助剂;生物材料、降解塑料的树脂及制品的生产、研发和经营;合成橡胶制造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增加后,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塑料助剂;生物材料、降解塑料的树脂及制品的生产、研发和经营;合成橡胶制造和销售;制造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生产销售四氢呋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增加经营范围后,需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查看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议案4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

提议于2021年12月3日下午3: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查看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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