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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4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1-100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在公司同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经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周仕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周仕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仕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为:

专门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召集人)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周仕斌周仕斌、刘春信、郑垲
审计委员会董华董华、周仕斌、汪晓东
提名委员会郑垲郑垲、周仕斌、董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汪晓东汪晓东、周仕斌、郑垲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春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春信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志刚先生、周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宋志刚先生、周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子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赵子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曰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许曰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西海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相关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朱西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聘任人员简历

1、周仕斌先生: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2001年10月至2009年8月任沂源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有限”)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2年9月至今,兼任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周仕斌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1,752,19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2.28%。周仕斌先生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董华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山东振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山东百丞税务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百丞税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百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党委委员,上海师范大学兼职副教授,山东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董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董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华先生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3、郑垲先生: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郑垲先生多年从事工程塑料开发与市场研究工作,对于国内外的应用与发展状况有比较深入的研究。曾任北京市化工研究院生产科研办公室主任,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塑料部北京服务中心经理,北京泛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经营部长,国家通用工程塑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和中国工程塑料工业协会秘书长,中国合成树脂供销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国恩股份独立董事,鲁西化工独立董事,南京聚隆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合成树脂协会理事长,兰花科创独立董事。截至本议案审议日,郑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郑垲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郑垲先生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4、汪晓东先生:196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获得高分子材料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同年赴韩国DOOSAN电子集团研究与开发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1998年回国在北京化工大学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历任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韩国KOLON工业集团中央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现任北京化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后作为国家公派访问学者于2011年赴法国巴黎第六大学从事科学研究一年。现兼任山东玥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弈峋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万纳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作为威海市产业工程特聘专家担任山东威海联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顾问。

汪晓东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5、刘春信先生: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09年8月先后任瑞丰有限研究所副所长、所长(研究所被认定为山东省PVC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后兼任研究中心主任)。2009年9月至2016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刘春信先生持有公司2,851,64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23%。刘春信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宋志刚先生: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2006年11月至2009年8月任瑞丰有限副总经理兼技术科科长。2009年9月至2016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宋志刚先生持有公司1,478,08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64%。宋志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周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2001年10月至2009年3月任高分子有限供应科副科长、科长;2009年3月至2009年8月任高分子有限销售科科长;2009年9月至2016年6月,任公司董事、销售部部长;2016年6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周海先生持有公司463,60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周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赵子阳先生,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于2011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且按期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赵子阳先生2009年4月至2011年7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并参与公司改制IPO的全过程;2011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11月至2015年2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办公室主任;2015年3月至2016年6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部长;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赵子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9,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赵子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许曰玲女士,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至2007年5月任沂源公明会计师事务所助理审计员;2007年6月至2009年10月,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助理

审计员;2010年1月至2016年6月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截至本议案审议日,许曰玲女士持有公司122,96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许曰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朱西海先生,199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6月起任职于公司证券部,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议案审议日,朱西海先生持有公司2,75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2%。朱西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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