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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2021]001653),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614.75万元,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36,199.79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0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19.98万元,余下未分配利润为32,579.8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342.16万元,再减去报告期内实施的2019年年度现金分红2,921.76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000.21万元。

公司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08.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5,843.52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宝莱转债,债券代码:123065)自2021年3月11日至2026年9月3日为转股期,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要求。独立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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