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92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5月6日前报送相关资料并履行对外披露义务。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项落实,按照要求认真准备回复工作。鉴于《年报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尚需进一步补充和细化,同时部分问题需中介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恰逢“五一”假期,外部核查和落实工作受到影响,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1年5月13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