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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信诺”)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 年12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

行的变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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