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1-080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金信诺”)分别于2021年3月5日和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或其他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的顺利完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91,659.6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67,659.6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24,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安泰诺”)、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金信诺”)近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常州安泰诺向江苏银行申请贷款3000万元整,常州金信诺向江苏银行申请贷款1800万元整,公司就上述两笔贷款分别与江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对上述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之一
1、企业名称: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7705255325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法定代表人:蒋惠江
5、成立日期:2005-02-23
6、营业期限:2005-02-23至2025-02-22
7、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域路23号
8、注册资本:1290万美元
9、经营范围:通信用射频印制板及其它通信器材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从事通信用射频印制板板材的国内采购、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金额(人民币) | 持股比例 |
1 |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226万美元 | 95.04% |
2 | 中国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 64万美元 | 4.96% |
合计 | / | 1,290万美元 | 100% |
注:PC Specialties-China, LLC (中国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为金信诺的全资子公司,金信诺直接和间接持有常州安泰诺100%的股权。
11、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
资产总额 | 641,227,861.09 | 686,348,166.52 |
负债总额 | 306,373,134.16 | 345,242,734.71 |
净资产 | 334,854,726.93 | 341,105,431.81 |
营业收入 | 462,680,430.61 | 88,454,235.41 |
利润总额 | 37,441,798.30 | 8,676,875.91 |
净利润 | 33,423,439.38 | 7,188,436.81 |
(二)被担保人之二
1、企业名称: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724438585W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郑军
5、成立日期:2000-11-28
6、营业期限:2000-11-28至2030-11-27
7、地址: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宜南路519号
8、注册资本:8580万人民币
9、经营范围:电子元件、通讯器材的设计、研发和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金属成形增材制造;塑料零件及塑料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11、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
资产总额 | 306,620,533.99 | 318,817,765.98 |
负债总额 | 147,731,448.84 | 157,793,676.44 |
净资产 | 158,889,085.15 | 161,024,089.54 |
营业收入 | 138,131,735.16 | 46,199,085.81 |
利润总额 | -2,287,300.72 | 2,318,133.26 |
净利润 | -1,873,229.68 | 2,142,974.95 |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保证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价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额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贷款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199,203.2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342,128,458.23元人民币)的比例为不超过85.05%,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不超过80,886.7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34.54%。
除此之外,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