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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5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1-083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07月15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7月15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7月15日上午9:15—2021年07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昌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7楼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年07月09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8人,代表股份267,040,01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2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0,073,047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7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6,966,96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72%。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42,6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42,6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91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9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1,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668%;反对9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014%;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3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298,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23%;反对712,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68%;弃权29,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7%;反对712,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335%;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318%。

2.02 审议通过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298,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23%;反对741,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7%;反对741,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 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298,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23%;反对741,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7%;反对741,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4 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298,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23%;反对741,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7%;反对741,66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5 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298,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23%;反对741,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7%;反对741,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6 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298,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23%;反对741,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7%;反对741,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917,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2%;反对12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5322%;反对12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33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

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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