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现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062,604,8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50元(含税)的股利红利,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3,130,243.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上述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062,604,8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权益分派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全部代派,相关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
七、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工业园北园开元大道工业路一号
咨询联系人:范艺
咨询电话:0731-83282597
传真号码:0731-83282705
八、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