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公司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宜。
独立董事:刘捷、李仁青、王金元、姚军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