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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瑞:安科瑞2020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科瑞”)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14,939,625股为基准,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42,987,925 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4,939,6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若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依照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

三、权益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4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4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095周中
208*****334上海前航投资有限公司
300*****723吴建明
401*****564朱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4月20日至登记日:2021年4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育绿路253号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罗叶兰 石蔚

咨询电话:021-69158331

传真电话:021-69158330

七、备查文件

1、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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