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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孙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0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孙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吴通控股”)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孙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全资子公司互众广告(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众广告”)的全资子公司广州新蜂菲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新蜂”);

2、提供借款额度:互众广告向广州新蜂提供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额度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借款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主要用途:用于补充广州新蜂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等;

4、资金使用费的收取:参照市场利率收取利息;

5、资金来源:互众广告自有资金;

6、借款期限:自本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

7、审批程序: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8、借款协议:本次提供借款事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互众广告将与广州新蜂签订相关借款协议。

二、提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广州新蜂菲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新蜂菲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 所:广州市天河区庆亿街1号1106C单元(仅限办公)法定代表人:王炼注册资本:肆仟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4月16日营业期限:2018年4月16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业;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网络安全信息咨询;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公司礼仪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软件服务;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通信系统工程服务;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服务;软件批发;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通信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2020.12.312021.03.31
资产总额21,607.8024,609.50
负债总额26,366.6928,907.94
所有者权益-4,758.89-4,298.44
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
营业收入67,720.6935,410.99
净利润-374.10460.44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提供借款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互众广告拟为广州新蜂提供借款,是在不影响其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广州新蜂目前经营稳定,且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对借款对象日常经营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提供借款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及互众广告将按照《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金往来管理办法》、《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对广州新蜂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上述提供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互众广告和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全体董事经审议后认为:互众广告本次向广州新蜂提供借款旨在节约广州新蜂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借款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借款对象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提供借款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此次互众广告向广州新蜂提供借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互众广告向公司孙公司广州新蜂提供借款,有助于满足广州新蜂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降低其融资成本,

公司有能力对广州新蜂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提供借款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互众广告向广州新蜂提供借款事项,并同意将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提供借款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提供借款余额为49,88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06%。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对外借款。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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