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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4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吴通控股股票代码:30029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卫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新互联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街道太东路2596号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签署日期:2021年5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控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吴通控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第一节 释 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卫方先生,为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新互联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上市公司、公司、吴通控股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万卫方

性别:男;身份证号码:32052419651124****国籍:中国;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街道太东路2596号万卫方作为公司董事长,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二)万卫方之一致行动人苏州新互联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323808135E类型: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总部经济园执行事务合伙人:万卫方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8日合伙期限:2014年11月28日至2034年11月27日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管理咨询、技术服务和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注册资本1000万元。万卫方持股510万元,占比51.00%;胡跃持股490万元,占比49.00%。根据新互联投资《合伙协议》,万卫方、胡跃为新互联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万卫方为新互联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实际控制人。

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详见上述(一)万卫方的相关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新互联投资经营投资资金安排;万卫方先生因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互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为0股,万卫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181,24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3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吴通控股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因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15号》,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互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为0股,万卫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181,24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37%,万卫方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19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合计持股比例低于30%的公告》。新互联投资于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748,5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1.00%。

2019年7月23日午间,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互联投资于2019年7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676,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本次权益变动后,万卫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互联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1,689,544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8.37%。

2019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新互联投资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新互联投资披露的减持计划之减持时间已经过半,其于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8,245,50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00%。

2019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新互联投资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新互联投资于2019年7月26日、2019年11月4日分别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221,00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35%。同时,新互联投资披露的减持计划之减持数量已经过半。

2019年11月 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新互联投资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新互联投资于2019年11月5日、2019年11月7日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845,50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50%。

2020年9月1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新互联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新互联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441,78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8%,本次减持后新互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为0股。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时间变动方式减持变动(股)减持均格(元/股)占减持时总股本的比例(%)变动前股数 (股)变动后股数 (股)
新互联投资2019.07.26大宗交易10,821,0015.030.85%61,508,29650,687,295
2019.11.04集中竞价6,400,0005.500.50%50,687,29544,287,295
2019.11.05集中竞价6,348,5005.530.50%44,287,29537,938,795
2019.11.07大宗交易25,497,0094.722.00%37,938,79512,441,786
2020.09.01大宗交易12,441,7864.830.98%12,441,7860
合计61,508,296-4.83%--

(二)股东持股被动稀释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23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注册申请。本次向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914,498 股,公司总股本由1,274,850,476股增加至1,341,764,974股。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扩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卫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占比由23.55%下降至22.37%,持股比例减少1.18%。

四、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万卫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互联投资上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为:2019年7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次权益变动后,万卫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互联投资合计持有361,689,54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8.37%)。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明细如下表: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万卫方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25,135,93617.66%225,135,9365.5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045,3125.89%75,045,31216.78%
一致行动人新互联投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0.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1,508,2964.82%00.00%
合计361,689,54428.37%300,181,24822.37%

注:万卫方先生为苏州新互联投资中心(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51%)并实际控制新互联投资。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存在质押情况:万卫方先生于2018年10月17日,质押了60,000,000股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质押到期日为2021年10月12日;于2019年1月4日,质押了40,000,000股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质押到期日为2023年12月28日。新互联投资不存在股份被质押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9日、2019年1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68)、《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六、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吴通控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万卫方先生。

七、其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吴通控股证券投资部

2、联系电话:0512-83982280

3、联系人:李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卫方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苏州新互联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

万卫方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街道太东路2596号
股票简称吴通控股股票代码30029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万卫方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新互联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信息披露义务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街道太东路2596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36,168.9544万股 持股比例:28.37% 注:万卫方本人直接持有公司30,018.1248万股;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新互联投资中心(普通合伙)持有公司6,150.8296万股,合计持有36,168.9544万股。同时,万卫方先生持有新互联投资51%的份额。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A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30,018.1248万股 本次变动数量:减少6,150.8296万股 本次变动比例:减少6.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吴通控股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卫方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苏州新互联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

万卫方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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