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4月2日以邮件方式等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白建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利晶微电子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晶”)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利晶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河埒支行申请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
1.4亿元的贷款提供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剩余7,000万元由利晶以其设备作为抵押,其中流动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项目专项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5年;利晶以设备对公司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关联监事潘彤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