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501 号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
2021年5月1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回函”),请进一步核实并说明以下问题:
1. 回函显示,中塔石油丹加炼化厂预计将于2022年建成,但是由于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及持续性影响,项目建设及原油供应问题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管理层预计投产时间为2023年1月1日,故本次估值预测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59年12月31日。
(1)请说明管理层预计投产时间为2023年1月1日的具体依据。在项目建设及原油供应问题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条件下,确认投产时间为2023年1月1日的合理性,进而说明对本次估值及减值准备计提的影响。
(2)回函显示,预测2023-2059年中塔石油丹加炼化厂主要产品汽油、柴油、塔下油、液化气的销量分别为8.62万吨、15.68万吨、
1.44万吨、0.86万吨。请结合预测销售国家、客户等说明油、柴油、塔下油、液化气的销量的预测依据。
请评估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2. 你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3,624万元、16,501万元、21,152万元,请核实并说明以下问
题:
(1)请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逐年大幅提高的原因。
(2)请分项说明2020年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金额的测算过程和测算依据。
(3)2019年和2020年你公司已经连续两年亏损,2020年末、2021年3月末,公司净资产分别为9779.21万元、356.63万元。请说明未来期间是否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确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抵扣,是否考虑特殊情况和重大风险。请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期末余额的确认是否遵循了谨慎性原则。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6月27日